市兩是市制質量單位,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定義不同。
市制於民國18年(1929年)由當時的國民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度量衡法》頒佈使用,1930年1月1日施行,1市斤等於16市兩,[1]1市兩等於31.25克。[2]
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佈《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時,改1市斤為10市兩,1市兩等於50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