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其志
外觀
舒其志(16世紀—17世紀),字尚儒,號拙庵,一號元渚,湖廣黃州府蘄州廣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舒其志父親舒賢在四十歲時夢見神人贈送他一對玉璧,後來生下二子,長子舒其心,次子即舒其志。舒其志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三甲第六名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出為饒州府知府,歷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四十三年(1615年)七月升江西按察使[2]。四十四年(1616年)六月淮王朱翊鉅庶子朱常洪夜入淮王府,盜取冊寶貲貨,舒其志發兵緝捕其黨羽,淮王朱翊鉅被罰祿四年,朱常洪被令自盡[3],升江西右布政使[4][5]。子舒簡、舒默均有名聲。
參考文獻
[編輯]- ^ 同治《廣濟縣志·卷六·選舉志》:(萬曆)辛卯(舉人) 舒其志 進士
- ^ 萬曆四十三年七月,升江西參政舒其志為江西按察使,廣東參議魏浚為江西副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一》:萬曆四十四年六月,禮部奏庶孽常洪糾黨劫父,並盜冊寶銅符,乞正國法。先是淮王以青樓王愛兒冒額妾入宮,復以庶子常洪作螟蛉媚之,從此表裏為奸,潛謀奪嫡。而陳妃世子幾於不免,御史陳王庭處之府外。而常洪更張虐焰,聽奸宗翊銂、翊鉶、惡棍王重華、李龍孫等之謀,夤夜入宮劫父掠妾,並盜冊寶貲貨以出。於是御史上其事,部議淮王貽謀不臧,當罰祿四年;常洪宜令自盡;翊銂等押發高牆,遇赦不宥;王愛兒論死;長史、教授不能訓導舉首,宜令吏部議處。從之。
- ^ 《湖廣通志》
-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誌:舒其志,號元渚,父賢事親至孝,年四十夢神贈雙璧,始有其子,長其心,次即志也。登萬厯乙未會魁,授行人,擢四川督學、江西按察使。淮王欲立寵娼子而錮世子於秘室,娼子左右皆群盜,出沒彭蠡間;志初弗問,忽夜半出片紙,捕其黨寘之法,面責王,王立出世子而殺娼子。稅璫李道於湖口鳳凰磯為暴,志陰製飛舸合守戍夜集蘆葦,圍磯縱火,璫怖,因乘機縛其魁送九江獄,眾校爭投水,志單騎馳至,故之為畫曰:「若住此,吾知不免,惟束裝宵遁耳。」璫果遁去,已得請旨革除,居民立祠祀之,遷江西右布政使卒。 《湖廣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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