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震亨
外觀
葉震亨(15世紀—15世紀),廣西平樂府平樂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葉震亨是嘉靖十九年(1540年)的舉人[1],二十年(1520年)授寧鄉教諭,造就士子有法,二十二年(1543年)分考山東鄉試[2],陞應城知縣,有礦賊自河南藏匿在應城南邊山中,他帶弓箭騎馬到山下賊人所在地方,流寇當中五人異常兇狠,奮臂持矛銳不可擋,他卻不為所動,命隨從發箭殺死五人,將屍體懸在馬腹回到縣城,自此流寇不敢入境[3]。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光緒《平樂府志》·卷十二·選舉部一
- 同治《寧鄉縣志》·卷二十一·職官三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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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崔爌 |
明朝寧鄉縣教諭 1541年—1544年 |
繼任: 王敬 |
前任: 吳哲 |
明朝應城縣知縣 嘉靖年間 |
繼任: 陳善 |
前任: 張珪 |
明朝岳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胡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