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溪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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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已重寫
[編輯]抱歉,之前犯下了侵犯版權的錯誤,故已重寫條目。雖則仍處於小作品級別,但起碼我認為已經沒有犯下侵犯版權的錯誤。然而,2,3,4引用純粹用作證明溪錢真的有用作表達不滿。--Don1129(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8:28 (UTC)
抱歉,之前犯下了侵犯版權的錯誤,故已重寫條目。雖則仍處於小作品級別,但起碼我認為已經沒有犯下侵犯版權的錯誤。然而,2,3,4引用純粹用作證明溪錢真的有用作表達不滿。--Don1129(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8: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