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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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抱歉,之前犯下了侵犯版权的错误,故已重写条目。虽则仍处于小作品级别,但起码我认为已经没有犯下侵犯版权的错误。然而,2,3,4引用纯粹用作证明溪钱真的有用作表达不满。--Don1129(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8:28 (UTC)
抱歉,之前犯下了侵犯版权的错误,故已重写条目。虽则仍处于小作品级别,但起码我认为已经没有犯下侵犯版权的错误。然而,2,3,4引用纯粹用作证明溪钱真的有用作表达不满。--Don1129(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8: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