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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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李舉為葉問一傳弟子,與其他傳人梁相、駱耀、徐尙田、黃淳樑、李小龍、鄒子傳、長子葉準、次子葉正、姪子盧文錦、劉功成、梁挺等人一樣為葉問傳人,先師逝於公元2005年3月20日,病逝於香港廣華醫院,享年七十七歲。本人把先師資料加進維基並不是為了宜傳.—VingTsunVIlla(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17:19 (UTC)
- 該頁內容確不符《快速刪除守則》款G11,理應復還。然而,審以網上諸文,則發現其文襲於此網,有侵權之虞。按本方針,凡文侵權,莫可復還,恕卻之。--J.Wong 2013年3月31日 (日) 04:19 (UTC)
- 你唔會了, http://www.vtvahk.com 就是本館網頁,所以我引用網頁內文,請問我要用什麼方法認明,麻煩告訴本人,謝謝!
以下是一些訪問及於文可供參考,謝謝!
https://www.dropbox.com/s/alnwa4wk10t2t0f/%E8%A8%83%E6%96%87001.jpg https://www.dropbox.com/s/df94jpmz1jx8qdn/%E8%A8%83%E6%96%87002.jpg https://www.dropbox.com/s/oeblihay8gymxpl/%E6%96%B0%E6%AD%A6%E4%BF%A0.jpg https://www.dropbox.com/s/jjax6h0i3ctbkoy/%E6%96%B0%E6%AD%A6%E4%BF%A01.jpg https://www.dropbox.com/s/2ochyc2293oy30u/%E6%96%B0%E6%AD%A6%E4%BF%A02.jpg https://www.dropbox.com/s/rrurgkgzqhwhj2b/%E6%96%B0%E6%AD%A6%E4%BF%A03.jpg
VingTsunVIlla(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7:59 (UTC)—VingTsunVIlla(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17:59 (UTC)
- 是文除有侵權之虞,亦有犯《收錄準則》,悼辭非為本站所志於收錄,見諒。君當可重撰以符前述數規,並遂得以收錄,唯請注意,立傳求真確,求客觀,君為其徒,盼可悉數為之,否則亦不免可能提刪告終,向隅收場。--J.Wong 2013年4月1日 (一) 03: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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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為何此網頁會被移除 , 是否是我們做錯了當中步驟的哪一步? 懇請管理員可以告知讓我門儘快改善謝謝您—118.161.128.173(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7:58 (UTC)
- 廣告內容,有違於《收錄準則》,駁回所請。呈請,請參閱《自傳方針》。--J.Wong 2013年4月2日 (二) 14:4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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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屬連結為官方網站連結,不是廣告條目—Minterpku(留言) 2013年4月2日 (二) 09:20 (UTC)
- 廣告內容,有違於《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2日 (二) 14:47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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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重定向至表親,因用字差異(表姊)可能使用戶找不到頁面,且表親頁面中也使用「表姐」一詞,所以提出存廢覆核請求。—Music♪Mathφ✡ 2013年4月3日 (三) 07:34 (UTC)
- 完成,原刪除理由已不存在,但這些個案我覺得您直接創建會比較快。Lakokat 2013年4月3日 (三) 11:24 (UTC)
水國度並非沒有根據的. 這個論壇的確存在. 這是很多中學生的夢想.
希望各位能三思後才決定是否要刪去本頁.
這只是我(雪姬娜)為論壇的會員創造一個屬於他們的夢想. 僅此而已!
所以我在此懇請各位. 請不要刪去此板. 請不要刪去這屬於我跟會員們的夢想!
而且「水國度」並非沒有根據. 可參考:http://watery.xclub.tw/—水國度(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13:55 (UTC)
- 內容屬廣告,且資料堆砌而無義,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4月2日 (二) 14:42 (UTC)
廣告:)? 難道你認為我有這個需要用你這個所謂的網頁作廣告嗎:)? 只是一個俱俱的網頁竟然有這麼大的口氣:)?
資料堆砌而無義:)? 那還真抱歉呢:)! 這些資料對我們來說可是非常非常有義意啊:)!
即使是堆砌也比你這短短的一句話有條理吧:)? 這是一群人努力出來的成果如今卻被你這完全不知從哪跑出來的「管理員」說堆砌而無義:)
諷刺:) 這是何等諷刺:) 若你認為你這個觀念是正確的請繼續:) 我不會阻止一個認為自己的見識才是正確的人繼續自我中心下去:)
啊還有:) 要是你認為這是一個人身攻擊所以想要封禁這個帳號的話請繼續:) 反正有這樣的管理員的網頁才不會有人想繼續待下去:)
水國度(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10: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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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理由「沒有關注度」完全是莫須有,[讀秀學術搜索]有結果。——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07:57 (UTC)—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07:57 (UTC)
- (-)反對:不知名人物不該保留--太刻薄(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09:29 (UTC)
- 這裏不是頁面存廢討論,你的反對毫無意義。讀秀有搜索結果,人是魏晉南北朝第一家族琅邪王氏的成員,憑什麼說「不知名人物」?——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09:42 (UTC)
- 琅邪王氏的成員也不是姑嫂妯娌全都有關注度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四) 10:13 (UTC)
- 縱讀秀學術有所結果,亦僅可參考。請具體交待問題所在,如審議有所遺漏,未有全面考慮某來源等。--J.Wong 2013年3月16日 (六) 17:39 (UTC)
- 此條目我給出最後一個參考來源就是包括王僧首在內的多名琅邪王氏族人中,帶「僧」字的可能是佛教徒,這都不叫關注度請問什麼叫關注度呢?——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00:25 (UTC)
- (:)回應 只是列出一堆名字作例子,不能說是深入介紹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03:13 (UTC)
- Nivekin君所言有理,該來源並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3年3月18日 (一) 15:26 (UTC)
- 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可供查證就夠了,為什麼需要深入介紹?通用關注度指引說的很清楚是「有效介紹」,請勿曲解維基百科的指引。——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1:08 (UTC)
- 維基百科: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2:30 (UTC)
- 沒錯啊,這條目哪一點不符合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48 (UTC)
- 有效介紹要求的是來源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而不是條目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59 (UTC)
- 《世說新語》及《世說新語》劉孝標註即是,我已用在此條目的來源中,謝謝。——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2:15 (UTC)
- 《世說新語》說的只有某某娶了某某的女兒一句而已,如何算「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4:27 (UTC)
- 「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這是維基百科:關注度的內容,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就沒這一條,要按這一條,比如西漢前少帝、孝穆趙皇后、王少姬,西漢前少帝和孝穆趙皇后在正史中都沒記名字,事情也幾乎沒有,王少姬史料記載就那麼一條,不比世說新語和劉孝標註所說的王僧首多,談得上「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嗎?請問這些中國皇帝皇后是不是要提刪?在兩個維基百科指引矛盾的時候,適用度更窄的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就被無視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01:06 (UTC)
- (:)回應 若其他條目有問題可以掛模版提出討論;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已故的人:「基本測試為:他在自己工作的範疇內是否作出了相當的貢獻,足以名留青史?」,這位女士除了婚姻及出生外有甚麼可證之貢獻?--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02:14 (UTC)
- 僅補充一句︰茲應以《人物收錄準則》評定其關注度。兩位,請繼續。--J.Wong 2013年3月25日 (一) 14:49 (UTC)
- 「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這是維基百科:關注度的內容,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就沒這一條,要按這一條,比如西漢前少帝、孝穆趙皇后、王少姬,西漢前少帝和孝穆趙皇后在正史中都沒記名字,事情也幾乎沒有,王少姬史料記載就那麼一條,不比世說新語和劉孝標註所說的王僧首多,談得上「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嗎?請問這些中國皇帝皇后是不是要提刪?在兩個維基百科指引矛盾的時候,適用度更窄的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就被無視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01:06 (UTC)
- 《世說新語》說的只有某某娶了某某的女兒一句而已,如何算「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4:27 (UTC)
- 《世說新語》及《世說新語》劉孝標註即是,我已用在此條目的來源中,謝謝。——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2:15 (UTC)
- 有效介紹要求的是來源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而不是條目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59 (UTC)
- 沒錯啊,這條目哪一點不符合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48 (UTC)
- 維基百科: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2:30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應,告曰無效。--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6:59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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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已有日語條目,應無先前所認定的關注度不足的問題,希望能改回條目頁。—Changnick(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16:05 (UTC)
- 同樣,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3年3月23日 (六) 07:50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應,告曰無效。--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8:2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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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第一,提刪沒有通知創建者,第二「缺乏關注度。史書中只有一句話介紹而已,不知名人物」都不是刪除理由,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沒有一條提到了史書只有一句話介紹就是缺乏關注度,且此人被多種琅邪王氏研究書籍記載。——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1:03 (UTC)—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1:03 (UTC)
- 《人物收錄準則》明言已故者立傳,須有所成就,甚至名留青史,請援來源以證明之。另外,《頁面存廢討論》雖有此程序,建議提刪者通知作者,但顯然並非必須。故此,恕難僅僅因此而發還,唯值予斟酌。--J.Wong 2013年3月23日 (六) 09:14 (UTC)
- 請告訴我被收錄在二十四史的《宋書》、《南史》不叫「名留青史」那叫什麼?或者說維基百科打算不承認二十四史為青史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12:14 (UTC)
- 請羅列其成就。--J.Wong 2013年3月25日 (一) 14:51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應,告曰無效。--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8: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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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新加坡SM2獎學金留學生在南洋理工大學預科期間的一個知名學生社團。廣為SM2預科學生及家長關注。—Liutongl 5(留言) 2013年4月3日 (三) 16:02 (UTC)
- 此文為網站內容,而非百科,有違《收錄準則》,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8:56 (UTC)
- 已縮進行
- (:)(回應)原百科只是引用其官方網站上的內容進行引用,並介紹該組織所舉辦的活動。而且對於原始資料已經加以修改。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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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詞條已由原創者趙克勤發授權信,允許維基使用。—集對分析(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3:29 (UTC)
- 嘗尋於義工回覆系統,並未見有任何授權信。--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9: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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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現任電視及電台節目主持人及演員—24.114.25.80(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9:48 (UTC)
- 未符《人物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9: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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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注度滿足,而且參考同類條目,認為不符合重定向要求。(重定向也歸入存廢覆核,還真長姿勢了)—Sakamotosan 2013年4月6日 (六) 07:02 (UTC)
- (!)意見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05因關注度不足而合併;同類條目也應檢測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3年4月7日 (日) 07:48 (UTC)
- 顯然未符《收錄準則》非雜訊收集處一段末項,建議統整該文資料,撰入「寵物小精靈地區」。--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9:44 (UTC)
- 都直接重定向了,都沒有統整過- -#,參考對應ja,能給出2個+出處(一個[1]已使用,一個是書本出處,另外兩個,一個是blog,一個是官網)——Sakamotosan 2013年4月8日 (一) 00:32 (UTC)
- 該等來源都不符關注度要求,均非獨立……合併者未有統整資料,寫入主條目,的確欠妥,閣下就不如助其一把,統整該文資料,撰入主條目。--J.Wong 2013年4月8日 (一) 01: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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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請問想介紹汽車旅館,是因為違反了廣告這項條例嗎?還是我應該由什麼方向寫這項條目?謝謝—Ohyamotel80390070(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5:06 (UTC)
- 駁,廣告及宣傳內容,不予收入。--廣雅 范★ 2013年4月9日 (二) 08: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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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國際律師協會重命名為國際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請求准予更改!謝謝!—Fldus246(留言) 2013年4月9日 (二) 05:35 (UTC)
- 非存廢覆核之請求。請移步至Wikipedia:移動請求。--廣雅 范★ 2013年4月9日 (二) 08:4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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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記得之前全是中文的,後來被加入的大段非中文內容,完全可以回退,怎麼就給刪除了。關注度也符合要求。—Fanglongzong ( ♪) 2013年4月9日 (二) 09:08 (UTC)
- 相關版本已恢復。--廣雅 范★ 2013年4月9日 (二) 09: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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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廣告宣傳,此乃聯盟成立的歷史及經過,聯盟已成立達四年之久,何解被分類為廣告?—NetPolice2013(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0:04 (UTC)
- 頁面內有明顯的宣傳詞語,已刪除版本不適合恢復。閣下可嘗試修改語調重新編輯。 --廣雅 范★ 2013年4月10日 (三) 23:48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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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不知道用戶頁子頁面是否能於起草詞條的草稿,一個草稿只有完成之後才能說明有什麼問題,在未完成之前一切都在修改之中,當然如果用戶子頁面不能用於起草草稿,我無異議。「平均律場(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50 (UTC)」—平均律場(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2:50 (UTC)
- 找不到相關刪除記錄。請在此重新標明標題或另開新請求。--廣雅 范★ 2013年4月11日 (四) 00:24 (UTC)
- 閣下當然可以使用子頁起草,然而《收錄準則》及《版權方針》乃適用於全維基,包括用戶頁,故亦不可含有廣告連結,更遑論侵權。鑒之,連結及相關內容始遭移去。折衷而為,閣下不如先完成全篇文章,再上傳及加入連結以作參考來源,以防誤會及便於社群判斷是否廣告。敬望見納。附,誠然此請無關於存廢決定,恕無可受理。--J.Wong 2013年4月11日 (四) 01: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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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百度百科,搜搜百科,360百科都可以審核通過,本公司也是知名品牌公司,請問為什麼審核不通過。—Powerworld2013(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09:55 (UTC)
- 廣告內容,不予收錄。--廣雅 范★ 2013年4月11日 (四) 10:04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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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授權頁面已經按照規定修改完畢。請複查,謝謝。—風水設計 2013年4月12日 (五) 04:40 (UTC)
- 非存廢覆核之請求。--廣雅 范★ 2013年4月12日 (五) 07:2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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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日語條目,應無先前所認定的關注度不足的問題,希望能改回條目頁。—Changnick(留言) 2013年3月19日 (二) 16:05 (UTC)
- (!)意見 有否日語條目不是考慮重點。請提供關注度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0日 (三) 02:44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3年3月23日 (六) 07:49 (UTC)
- 條目目前要有第二手來源的條件是允許的,應沒有太大問題。—Changnick(留言) 2013年3月28日 (四) 12:07 (UTC)
- 未知可否列舉來源至此以資判斷「若月佑美」是否合符《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3年3月29日 (五) 03:52 (UTC)
- 可以從日記加以翻譯整理或其他出處12、日語維基等文章作為參考用。—Changnick(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12:36 (UTC)
- 來源二合《關注度指引》要求,理應許其獨立成文,惜原文內容匱乏,誠未見拆分母文之需。--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8:25 (UTC)
- 請問所以結果是?內容個人認為再找的話,絕對足夠。另外「能條愛未」條目也是相同情形,不小心漏掉了。—Changnick(留言) 2013年4月9日 (一) 16:33 (UTC)
- 就是關注度足而內容不足以獨立成文。「能條愛未」亦然,內容不足以獨立成文。當然,君亦可以提交來源,評核關注度,以便他日擴展條目而不受早前存廢共識影響。--J.Wong 2013年4月9日 (二) 09:31 (UTC)
- 因為現在日語維基中已多人擁有條目,只翻譯的話也肯定內容大於小作品。—Changnick(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0:29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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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再次修改「本作品採用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未本地化版本許可協議進行許可」,請複查。謝謝。—風水設計 2013年4月12日 (五) 07:55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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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關版權內容再次修改,請複查老師再次複查。如果仍未通過,請指示具體原因。謝謝—風水設計 2013年4月13日 (六) 03:24 (UTC)
- 廣告內容,不予收錄。--石(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7: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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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該條目沒有侵權,編輯誤刪了。特在此申明!—Rocketzhu(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0:02 (UTC)
- 等待第三者檢查是否屬於廣告。--廣雅 范★ 2013年4月13日 (六) 07:46 (UTC)
- 內容乃襲於此,有犯版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13日 (六) 08: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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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回應早次的存廢討論, 此人的微電影在網上點擊率超過45萬次, 亦有多份報章, 新聞短片曾報道過他, 廢除的原因若為關注度不足, 實有商榷的餘地.
存廢討論: 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3/19#.E5.91.A8.E5.AD.90.E9.BE.8D 微電影《溝女?唔駛用劍0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ZqkwOUoN80 微電影《預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IfRu9ILiro 有關報道: 微電影獲殊榮 周子龍雀躍萬分 http://hk.news.yahoo.com/video/%E5%BE%AE%E9%9B%BB%E5%BD%B1%E7%8D%B2%E6%AE%8A%E6%A6%AE-%E5%91%A8%E5%AD%90%E9%BE%8D%E9%9B%80%E8%BA%8D%E8%90%AC%E5%88%86-143800405.html 楊汀叮唔介意同周子龍親熱 http://www.56.com/u92/v_NzU2NDc1MjE.html 香港文匯報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1/15/EN1301150036.htm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http://news.on.cc/cnt/entertainment/20130114/bkn-20130114154108672-0114_00862_001.html
感謝垂注!—Tszlung617(留言) 2013年4月1日 (一) 01:40 (UTC)
- 閱畢上述連結及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存廢討論,可知連結均未合《關注度指引》要求而存廢討論之中,雙方所爭持不下為《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或電影之製片、導演、編劇、以及主要演員或聲優,或多部影視作品的重要配角*。作品必須曾經以商業發佈,觀眾不少於5,000人 」——「商業發佈」一詞。本人質疑︰何為之「商業發佈」,其定義不免過於含糊,是否僅在牟利與否。是否必須經傳統媒介如電視或戲院發佈方可?網上發佈不可?「溝女?唔駛用劍嘅」及「預見」,見其嗚謝及相關報導,可悉均可能出資於娛樂公司。如此,又合否乎?「預見」一戲播放時,網頁載有廣告,此則網站會按瀏覽量分紅予片主,此則牟利,又算否商業發佈?就算不合商業發佈,但其觀眾遠多於五千,達九十倍之多,「是否商業發佈」似乎已非重點。見之,本人考慮暫復之並發還存廢議。雙方意下如何?--J.Wong 2013年4月1日 (一) 04:39 (UTC)
- 若以此說, 則YOUTUBE上所有自貼之片點擊超過5000, 其男女主角均可收入維基--Nivekin※請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15:20 (UTC)
- 抱歉,重點錯放。參考英文版《人物收錄準則》,上述條文「電影」所指應為劇情片,片長至少須達四十分鐘,微電影顯然不在此列。即《人物收錄準則》茲未克成效。而參閱呈請所援來源,亦未見有符《關注度指引》,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7日 (日) 08:44 (UTC)
- 各位好, 若僅由於曾發放的微電影片長未達40分鐘而被駁回, 請容許我們對此判決感到失望. 試問微電影《預見》片長達30分鐘, 倘若製作單位刻意加長至40分鐘, 又是否另當別論? 那10分鐘的差別是否來得那麼重要? 周姓所有微電影的長度總和, 絕對超出此一準則, 本人懇請各位, 就此呈請細心考慮! 現附上周姓的最新微電影《水果殺人狂》(觀看次數>32,000)供各位參考! (http://www.tudou.com/listplay/i67lCgQt5nQ/tQmbRy0WIsc.html) 謝謝! Tszlung617(留言) 2013年4月8日 (一) 16:03 (UTC)
- 的確,此乃現行關注度指引所遺漏之處。君或可動議於互助客棧,修改關注度指引。--J.Wong 2013年4月9日 (二) 09:46 (UTC)
- 感謝你的回覆! 抱歉我乃wiki新手, 請問互助客棧修改關注度指引的程序為何? 謝謝! Tszlung617(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4:05 (UTC)
- 閣下移步此處,開新段落,並陳明何需修改及其原因,即可。--J.Wong 2013年4月14日 (日) 03:3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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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故障已解決。—風雨同舟(留言) 2013年4月14日 (日) 06:02 (UTC)
- 完成。--廣雅 范★ 2013年4月14日 (日) 14:09 (UTC)
- User:ZH979433/UserBox/ContactInfo
- User:ZH979433/Templates/Template:User Gmail Enterprise
- User:ZH979433/Scripts/MySandbox zh.js
- User:ZH979433/Templates/Template:User sandbox zh/doc
- User:ZH979433/Templates/Template:User sandbox zh/preload
- User:ZH979433/Languages
- User:ZH979433/Scripts/Sogou input cloud.js
- User:ZH979433/足跡
- User:ZH979433/編輯中/Template:中國大陸維基人聚會
- User:ZH979433/編輯中
- User:ZH979433/我反對中文維基百科設立用戶核查員的原因
- User:ZH979433/vector.js
- User:ZH979433/sougou cloud.js
- User:ZH979433/UserBox/ContactInfo/Gmail Enterprise
- User:ZH979433/用戶模板/User Gmail Enterprise
- User:ZH979433/用戶模板
- User:ZH979433/沙盒
- User:ZH979433/WikiActivities/Scripts
- User:ZH979433/BasicInfo
- User:ZH979433/common.js
- 按解封郵件列表用戶要求,復還上述頁面。--J.Wong 2013年4月15日 (一) 09:54 (UTC)
還有
可能還有其他頁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yfserag(對話|貢獻)於 2013年4月15日 (一) 11:48加入。
- JimmyXu君已復還其餘。--J.Wong 2013年4月16日 (二) 00: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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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經文內容有益大眾,不應刪除—Kevin Ku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1:55 (UTC)
- 廣告內容,不宜收錄。--廣雅 范★ 2013年4月16日 (二) 02: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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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知道內容有何不妥?為什麼其他產品可以建立?—Migvale(留言) 2013年4月17日 (三) 07:57 (UTC)
- 廣告或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4月17日 (三) 09:3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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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ot CSD F6—L!tt|e+ung?\2o/3=] 2013年4月17日 (三) 18:2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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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ot CSD F6—L!tt|e+ung?\2o/3=] 2013年4月17日 (三) 18:2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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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ot CSD F6—L!tt|e+ung?\2o/3=] 2013年4月17日 (三) 18:29 (UTC)
- 狀態: 發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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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一八七二遊花園的頁面存廢討論中四票保留票都是基於對方針錯誤的理解。—Risk留言 2013年4月17日 (三) 15:38 (UTC)
- 已發還至存廢討論。--廣雅 范★ 2013年4月18日 (四) 00: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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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企業簡介,並未做廣告宣傳。—Xun3960(留言) 2013年4月20日 (六) 09:04 (UTC)
- 明顯的宣傳語調。--廣雅 范★ 2013年4月20日 (六) 09:07 (UTC)
- 狀態: 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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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缺乏關注度,頁面存廢討論的支持票不合理。—Risk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13:05 (UTC)
- 雖未符現行關注度各項要求,然而此人為雜誌黑紙創辦人,亦曾主持多個電台節目,指其毫無關注度,則未免過於勉強。遂發還存廢議,望雙方細議。--J.Wong 2013年4月23日 (二) 13: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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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文中重點還是公司介紹,這和維基百科中的知名公司介紹沒有什麼不同,這是第二次提交,第一次已經說了有廣告成分,所以重新按照危機百科中已經提交成功的公司介紹模式進行修改,我請求覆核。我的理由是:如果是維基百科規定了大公司可以上,小公司不行,那我也無話可說,可維基百科是這樣的嗎?其實我認為對小公司的內容審核應該適當放寬,這樣才體現了維基百科的「開放、對等」理念。原因很簡單,小公司哪裏來那麽多國際知名產品、品牌、輝煌的歷史、家喻戶曉的人物,大公司寫了不算廣告,因為大家都知道,小公司就不能寫,寫了就是廣告,這樣的邏輯是不是有問題。請教一下,小公司如果想藉助維基百科,要怎麼辦呢?—Lvhero(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3:3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23日 (二) 13:52 (UTC)
- 記錄顯示為「關注度過期」。如閣下仍然認為此條目有關注度請在此列明來源。--廣雅 范★ 2013年4月14日 (日) 23:5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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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維基網站從未出現有關"鳳溪廖萬石堂中學"的版面,不明白為何被刪除...?—Allypoon(留言) 2013年4月25日 (四) 12:58 (UTC)
- (:)回應:關注道,例如大事意外。--白菜 聯絡農場 有機證明 2013年4月25日 (四) 13:39 (UTC)
- 侵權刪除。--廣雅 范★ 2013年4月26日 (五) 06: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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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百科新手,不太了解文字違規顏色提示,望恢復,我會重新做相關修改--隨緣隨喜,品悟佛禪人生!(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09:00 (UTC)
- 廣告內容,駁。--廣雅 范★ 2013年4月26日 (五) 09:3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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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電視劇人物被大量惡搞,並不缺乏關注度。—某人的移動城堡|歡迎調♂教 2013年4月26日 (五) 10:35 (UTC)
- 刪除理由為R3。確定目標條目沒弄錯?--廣雅 范★ 2013年4月26日 (五) 10:37 (UTC)
- 沒有錯,就是這個名字。(雪姨)--某人的移動城堡|歡迎調♂教 2013年4月26日 (五) 10:39 (UTC)
- 刪除理由為R3。確定目標條目沒弄錯?--廣雅 范★ 2013年4月26日 (五) 10: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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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的內容基本上屬實,是根據公司現在的發展所寫。—Tomhorse2013(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02:42 (UTC)
- 廣告內容。--廣雅 范★ 2013年4月28日 (日) 03:4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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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掛的快速刪除是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條目中有寫「網站上高清電影和電視劇,這些電影電視劇資源通常是有版權的,因此被認為是盜版的。」這難道是思路網的廣告宣傳?另外,此網站目前看來已被查封,被查封的網站需要宣傳?—Gqqnb(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07:42 (UTC)
- 我等待覆核結果期間暫停編輯。--Gqqnb(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09:57 (UTC)
- 非廣告,不符《快速刪除守則》G11款,復還。--J.Wong 2013年4月28日 (日) 06: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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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快速刪除,但是事實上並不屬於侵權,對於保留下來的原文字均屬於事實部分,而且進行了大量的改編。—Chihao93(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10:32 (UTC)
- 導語和第一章直抄侵權網址,事實可以以另一種表達方式表現而是不是直抄。(因為是我處理的,所以我知道你寫了些什麼)——Sakamotosan 2013年4月27日 (六) 01:37 (UTC)
- 吐個槽,不是wing提報侵權的麼……--廣雅 范★ 2013年4月27日 (六) 01:41 (UTC)
- 內容仍相同於其官方網站,侵犯版權,符《CSD》,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28日 (日) 06:29 (UTC)
- 導語和第一章直抄侵權網址,事實可以以另一種表達方式表現而是不是直抄。(因為是我處理的,所以我知道你寫了些什麼)——Sakamotosan 2013年4月27日 (六) 01: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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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只是客觀的描述了一個景區,沒有做廣告,我是新手,望指教,我改正。—方特團56668929(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09:48 (UTC)
- 雖尚算客觀,皆其侵權,內容皆襲自百度百科,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4月23日 (二) 13:50 (UTC)
- 為什麼不說是我和百度百科摘自同一個地方的內容呢?。—方特團56668929(留言) 2013年4月25日 (二) 19:41(UTC)
- 那即是說你和百度都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4月24日 (三) 12:43 (UTC)
- 如果說我和百度摘抄的內容是我們自己網站上的呢?—方特團56668929(留言) 2013年4月27日 (二) 13:48 (UTC)
- 察百度百科相關頁面之編史,可悉該頁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已載有相同內容,難道過去抄襲末來?--J.Wong 2013年4月28日 (日) 06:22 (UTC)
- 維基百科: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是原作者,為什麼不能把文章發表在維基百科?--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4月29日 (一) 01: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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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國家批准的保健食品,請求恢復—Mbccj(留言) 2013年4月29日 (一) 09:55 (UTC)
- 內有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4月29日 (一) 10:48 (UTC)
不存在侵權問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4月29日 (一) 14:45 (UTC)之前加入的。
相關條目: http://wiki.zwnes.eu.org/wiki/郁彬
管理人質疑:此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版權要求,原文本疑似來自: http://www.atlanta168.com/cache/use/article/2013-04/22776.html
事實: 所引 http://www.atlanta168.com/cache/use/article/2013-04/22776.html 其實不是原作,但沒註明出處,也沒註明「轉載」。
http://www.atlanta168.com/cache/use/article/2013-04/22776.html 頁上的相關段落內容是從 http://www.yufamily.org/src/Yufamilyorg_DrBinYuIsElectedMember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php (「郁彬博士被推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 抄來的,但既沒註明出處,也沒註明「轉載」。
我知道如上事實,因為我 (Wiki user: LinYu_007, email: [email protected]) 是受託編寫 http://www.yufamily.org/src/Yufamilyorg_DrBinYuIsElectedMember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php (「郁彬博士被推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 頁的作者。因此在創建新條目 「http://wiki.zwnes.eu.org/wiki/郁彬”上,不存在任何侵权问题。
因維基百科嚴格要求核對事實,我在新條目 「http://wiki.zwnes.eu.org/wiki/郁彬”中加了“参考”部分注明出处。这是原文 http://www.yufamily.org/src/Yufamilyorg_DrBinYuIsElectedMember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php (「郁彬博士被推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 里沒有的。
如果說有侵權問題,質疑中所引 http://www.atlanta168.com/cache/use/article/2013-04/22776.html 頁倒是應該被質疑的。但我對此不感興趣。
我對維基百科嚴格保護作者權益的制度與努力深為感謝!
祝好。
LinYu_007
- 非存廢覆核請求。--廣雅 范★ 2013年4月29日 (一) 15:5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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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有多次被刪除,該演員為演出電影女朋友男朋友,以及電視劇演員,登錄資料為正確,請求申請回覆或保護。—陳玉珊(留言) 2013年4月23日 (二) 15:12 (UTC)
- 煩請列出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4月24日 (三) 09:35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1日 (三) 13:1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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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公司無侵權行為,請恢復連結。謝謝,—59.126.218.170(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01:58 (UTC)
- 內容複製於其它網站.--廣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04:0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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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條目應該是我很早創建的,而且經過修改後是一個消歧義頁面,因為有周安 (清朝)和周安 (明朝)兩個我創建的條目。後來應該是某編輯直接在上面篡改成一個垃圾條目後,有巡查員提請快速刪除,然後被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未經審查最原始編輯,直接刪除。請求恢復,因為我認為似乎還有其他同名條目。—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5月4日 (六) 11:08 (UTC)
- 恢復兩個歷史版本。--廣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6:1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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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用戶討論頁不應被快速刪除—GZWDer(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07:25 (UTC)
- 近期沒有速刪記錄。--廣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09:42 (UTC)
- 現在是要把之前已刪除的版本恢復麼?--廣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0:20 (UTC)
- 是,快速刪除沒有規定可以刪除這些頁面。--GZWDer(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10:59 (UTC)
- 現在是要把之前已刪除的版本恢復麼?--廣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0:20 (UTC)
此事上,仍有爭議,社群正然商討應如何處置方針相矛盾之處,而此頁更是爭議之始,火熱之處,如是者,既無急切之需,則待共識得成,始再覆核。--J.Wong 2013年5月4日 (六) 16:1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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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恢復並建立條木以供查詢—和春技術學院學生會 2013年5月5日 (日) 17:17 (UTC)
- 只有四個字的條目恢復有何用……閣下可以再次重建頁面。--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1:20 (UTC)
同一理由不能提刪兩次。如閣下有更好的理由可直接提刪。--廣雅 范★ 2013年5月2日 (四) 14:53 (UTC)
- 最後一次發還重審。--廣雅 范★ 2013年5月3日 (五) 01:40 (UTC)
- 希望真的是最後一次。--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7:1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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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 1. 2013年4月28日 (日) 07:55 新版本有改善
- 2. 仲夏的Sounds good! 選拔組名義 主唱之一 在日本得到金唱片
- 3.1830m 名義:TEAM 4 主唱之一 在日本得到金唱片
—Stevenhksar(留言) 2013年4月29日 (一) 01:38 (UTC)
- 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8:04 (UTC)
- 關注度? AKB48關注度?
維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 音樂家與音樂團體 維基百科中有許多樂團、歌手與其他音樂家、音樂團體的條目。(參見Category:音樂家)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其中之一,一位音樂家或音樂團體(包含樂團、歌手、饒舌歌手、樂隊、嘻哈樂團、DJ、音樂劇團等)被視為具有關注度:
在至少一個國家得到金唱片或更高的獎項。—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tevenhksar(對話|貢獻)於2013年5月7日 (二) 18:26加入。
李東生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3/7280052.shtml
王石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10200258
曹德旺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10600964
寧高寧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10300405
南存輝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01000160
季克良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00300183
宗慶後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00900204
王微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v1……/content.aspx?a=W20101100112—Linchenyi(留言) 2013年4月27日 (六) 18:43 (UTC)
- 《人物收錄準則》︰「畫家、雕塑家、書法家、工程師等,必須是在所屬行業內取得特殊成就,將名入行業歷史的人物。」
- 《關注度》︰須要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而來源應為可靠、獨立且有詳細介紹此人。
- 閣下請提交來源以證明條目合符上述其中一項關注度指引。--J.Wong 2013年4月28日 (日) 06:42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8:0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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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台灣重要的機車發展史,就算缺乏關注,也應該保留—59.124.212.162(留言) 2013年5月5日 (日) 17:20 (UTC)
- 建議先閱讀Wikipedia:關注度。在下認為在下的個人歷史也很重要,但顯然不能寫入及保留。--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8:1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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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於本年3月因為侵權被刪,提刪者Wolfch稱條目內容與上海救恩堂相似,並於當時通知是由我加入侵權內容的。其實我不太記得自己有沒有寫過救恩堂,如果有的話當中的內容必然是香港救恩堂,因為我向來只編寫香港事物,故不可能與上海救恩堂的文字雷同。請協助檢查是次刪除是否有任何地方出錯或誤會。謝謝!—Radiance(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07:09 (UTC)
- 查此條目發現,原本指代香港救恩堂,後第二版本被新用戶加入侵權內容並加入上海救恩堂連結。後被誤提報。恢復第一版本。--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8:02 (UTC)
- 原來是重定向來的,謝謝協助。希望負責刪除侵權條目的人員以後在刪除之前能夠先檢查一下條目歷史,避免同類的誤會再出現。--Radiance(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10:02 (UTC)
- 查此條目發現,原本指代香港救恩堂,後第二版本被新用戶加入侵權內容並加入上海救恩堂連結。後被誤提報。恢復第一版本。--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8:0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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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不是孤立頁面—GZWDer(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06:04 (UTC)
- 2013年5月6日 (一) 10:0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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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GZWDer(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06:04 (UTC)
- 以上5個請求均已恢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10:04 (UTC)
http://www.csdn.net/article/a/2013-04-26/15814998 CSDN網站 http://news.chinaunix.net/industry/2013/0425/2738112.shtml it業界 http://news.163.com/13/0426/16/8TDBM3Q700014JB5.html 網易新聞—王子貓兒(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02:05 (UTC)
- 廣告內容。用戶多次繞過封禁發言。--廣雅 范★ 2013年5月7日 (二) 02:1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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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孤立頁面—Juk(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05:20 (UTC)
- 非孤立頁面,不過依據G5已被快速刪除。--廣雅 范★ 2013年5月7日 (二) 10:15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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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無提到任何販售資訊,只針對該公司的品牌精神描述,為何被當作是商業廣告?那麥當勞的頁面是否也該刪除?—Stanly0329(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02:14 (UTC)
- 非有效格式,請重開段落並嚴格按指引填寫。--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02: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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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廣告宣傳,是一家教育機構的簡介,為何類似於華爾街之類的可以存在?我們就不行?能否告知內容不應存在哪些?—14.153.21.122(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03:49 (UTC)
- 過多有利於自己的簡介就是廣告。此頁不適宜恢復,但仍可以重寫。重寫時請注意在第三者角度以中立語調編輯,理念什麼的請不要放在這裏。--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03:5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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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本人就是「chip1stop」條目來源的版權所有者,我已在我 的來源頁上(文字出處)完 成了我的授權,根據授權流程在來源頁 (http://baike.baidu.com/view/8139144.htm) 添加了以下聲明: 【本頁面的文字允許在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 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請知悉並重新發表此詞條。謝謝您。
我在Wing提出說我侵權之後,便馬上在他的User Talk頁面上留言,可是過了一個星期也沒有回覆,然後此詞條就被刪除了。 請相關人士確認信息並負責對應我的要求,謝謝。 Wing的討論頁面→→https://wiki.zwnes.eu.org/wiki/User_talk:Wing—Zhoujin.c1s(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00:37 (UTC)
- 雖然百度百科頁面已有授權文字,但頁面屬於廣告,不適宜復還。但閣下仍可以以非廣告形式重寫頁面。--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02:52 (UTC)
- TO 廣雅 范:謝謝您的迅速確認與建議,我已經以非廣告形式的方式重新寫好頁面並發表,請您確認是否可以。網址為https://wiki.zwnes.eu.org/wiki/Chip1stop 謝謝您。—Zhoujin.c1s(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5:26 (JST)
- 目測沒多大問題。--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06:54 (UTC)
- TO 廣雅 范:謝謝您的協助。祝愉快。Zhoujin.c1s(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6:13 (JST)
- 目測沒多大問題。--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06:54 (UTC)
- 狀態: 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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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年並非缺乏關注度,惟因年代久遠一時未能整理有關文獻。現暫時列舉如下:—leeyc0(找我) 2013年5月8日 (三) 11:32 (UTC)
- 其實在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8月27日#四百呎的存廢討論之內容,已已經可以看到本條目具備關注度。雖然本條目的提刪者User:nivekin聲稱2007年的提刪理由是廣告,認為不能與是次提刪相比,但2007年的提刪被駁回,是經過確切的討論,發言者說了甚麼理由去證明四百呎有其關注度,是客觀可證的。
- 相反,是次的提刪,根本沒有經過合理的「存廢討論」——只有User:nivekin一人,無視條目裏已列出第三方報道,也不具備任何說明地,單方面私自聲稱條目有「關注度」問題,就連同其他條目批量性地提刪。在提刪過程中,從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4/26可見,四百呎是在完全零討論、零投票(連一個「(×)刪除」票都未曾出現,即是連和議者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已遭刪除。即是是次刪除,根本沒有經過合理的存廢討論,不像2007年那次般!這次沒經過合理的存廢討論之刪除,當然應該檢討、推翻。
- 這次無理刪除後,管理員User:Ws227撥亂反正。留意他在2007年時是投「(×)刪除」票的,可見他對條目本身沒有偏幫。但之後遭唯一提刪者User:nivekin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聲討。就我所見,User:nivekin在那兒向我作人身攻擊!看到其攻擊後,本人實在不相信User:nivekin處理本條目時,是客觀的、令人可以信服的。我對其攻擊表示深切遺憾。--Tvb45(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2:31 (UTC)
- 管理員不能在沒有覆核的情況下不經程序回復條目,尤其是在維基上沒有任何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中我並沒有任何人身攻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3:02 (UTC)
- 其實為什麼當時討論的時候閣下沒有去投保留票?Nivekin君對於關注度過期的條目是列出來並在最後統一表明一個刪除投票的。也就是說閣下未去討論就等於無人提出異議。現在能做的只有發回重審。等待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13:19 (UTC)
- 總不可能每天特意留意哪個條目被提刪吧……我也是剛巧被發現而已--leeyc0(找我) 2013年5月8日 (三) 13:49 (UTC)
- 請主流維基人注意,不要想像其他人有義務或有責任為維基服務,維基不是大家的學校或公司,以香港人來說大家平日生活閒暇都沒有,遑論有時間像管理業務般每天每時每刻看着維基有什麼事發生,有什麼條目要挽救、要投保留票。我很驚訝有人竟然問「為什麼」沒有投票,說成別人有責任去拯救個別維基人做出不合理、荒謬的事。
- 至於說「無人提出異議」就等於大家同意刪除,這更是猶如吳克儉聲稱沒出來遊行反國教等於撐國教般強姦民意!這歪理說得通的話,誰都可以開個『投票』,說要瓜分某某人身家,限時內沒有人反對於大家都同意。好,通過,那就去某某人家人搶錢。這時,某某人無端被搶錢,才得知有如此荒謬的『動議』,他反對大家搶他的錢,狂徒就說:「閣下未去討論就等於無人提出異議。現在只能先把錢瓜分了,你慢慢申請重審,等待回覆。」有誰會覺得這樣的事不荒謬?偏偏現在維基人就是走過來,說這樣的事不荒謬!
- 另外,Nivekin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中顯然是對我人身攻擊和惡意假定,以攻擊我個人在維基上『貢獻』少(攻擊我的地位、階級或處境)對支持本條目的一方進行反駁,但『貢獻』多少,與本提刪是否合理,根本無關!在我表明遺憾後,Nivekin仍繼續這種人身攻擊及居心論,已明顯毫不中立、客觀、可信,不配作為處理此條目的管理員!他繼續處理本條目的話,我無可能不質疑條目有否獲公平的處理!
- 最後補充:至於為什麼有人在條目刪除後走出來關注?四為四百呎本身就是一項具關注度的資料,它在香港動漫發展裏佔了重要的位置,不時會有人查詢其資料,而維基百科已成不少人依賴的工具。於是有人搜尋資料時,發現這麼重要的條目竟然被河蟹,就在網上說這事。我看到這種荒謬的事,雖然不是什麼管理員,但路見不平,總有資格指責謬言謬事吧!--Tvb45(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4:08 (UTC)
- 總不可能每天特意留意哪個條目被提刪吧……我也是剛巧被發現而已--leeyc0(找我) 2013年5月8日 (三) 13:49 (UTC)
- 其實為什麼當時討論的時候閣下沒有去投保留票?Nivekin君對於關注度過期的條目是列出來並在最後統一表明一個刪除投票的。也就是說閣下未去討論就等於無人提出異議。現在能做的只有發回重審。等待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13:19 (UTC)
- 管理員不能在沒有覆核的情況下不經程序回復條目,尤其是在維基上沒有任何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中我並沒有任何人身攻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3:02 (UTC)
- (!)意見-以目前提供的來源關注度應沒問題。至於某管理員為何能不經程序回復條目,並懷疑運用權力掩蓋條目曾被掛關注度及提交存廢討論的真相的問題,請在客棧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7:24 (UTC)
- 提刪這條目、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對我人生攻擊堅拒道歉、並且更進一步以陰謀論居心論中傷我的User:nivekin,閣下這句說話不荒謬嗎?你自己去看一下被你提刪的條目內容吧!leeyc0所列的來源中,除了「100毛」的是新增的外,其餘都是在被你提刪的條目中出現的!!!若「以目前提供的來源」來說沒有關注度問題,那麼「以被你提刪時條目列出的來源」來說,又有什麼關注度問題!?!?!?!?這個重中之重的問題癥結所在,身為唯一提刪者的你,User:nivekin,卻是一直左閃右避,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推諉他人、惡人先告狀、攻訐撥亂反正的人,但仍堅定地賴死不答!!!!!是不是有了「100毛」這來源就沒有關注度問題了?!那麼維基的關注度方針,為何不改寫成「本百科以《100毛》雜誌有報道過的事,作為有關注度。凡《100毛》雜誌未報道過的,都不符關注度,要被提刪」!?!?!?!?!?!?
- 如果《100毛》雜誌不是決定因素,那很明顯一切事情都是閣下犯錯,是你無知又不自知,更不肯求知,自己覺得條目關注度不符,毫無任何憑據,連條目內容、條目已列出的第三方報道都不看,就肆意濫刪!!對啊,香港網絡大典:刪除派維基人]正好有閣下大名!自己有錯在先不檢討自己,反而以無憑無據、血口噴人的居心論,企圖抹黑路見不平於是不約而同走出來撥亂反正的人們。這就是維基管理員的作風嗎?!維基的管理員就是把方針、守則、指引都當成為方便自己隨意選擇性運用的工具,律人以嚴,律己以寬,明明針對了我作人身攻擊的是你,閣下卻至今不道歉;明明毫無根據作居心論陰謀論,置「善意推定」於不顧,抹黑我和撥亂反正的管理員是傀儡的是你,現在更惡人先告狀地企圖對他人動干戈!除了推翻無理刪除之結果、恢復條目外,閣下在此事上的所作所為,難道不用負回責任嗎?!請你馬上公開向我、向User:Ws227、向User:leeyc0、向四百呎的全體人士、向香港關注動漫資訊的人道歉,並承諾從今不再在無憑無據、自己無知並且懶於查證下,就胡亂認為條目不符關注度,胡亂提刪!!並且,因閣下這次如此違反維基綱紀,引咎辭職,從今不再當管理員!!!--Tvb45(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9:19 (UTC)
- 討論到此為止,暫時恢復頁面以此處關注度來源發還重審。--廣雅 范★ 2013年5月8日 (三) 23: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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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內容來源皆為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所有,內容不足部份需補強此一條目不作為廣告用途。—211.22.234.229(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00:49 (UTC)
- 雖然不知道怎麼回事但貌似條目已被自行重建。--廣雅 范★ 2013年5月9日 (四) 04: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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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企業簡介,不涉及廣告宣傳,若有廣告宣傳,也請著名一下,以供修改和改善謝謝—Leesapple(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4:21 (UTC)
- 含有大量褒義詞語,例如「緊密高效」等。屬於廣告範疇。--耶葉爺♥VC XC 2013年5月10日 (五) 04: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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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刪討論見此(處理結果為合併); 相關編寫者未參與討論;提刪創建2年多的專業條目(質疑其關注度),未能邀請該領域活躍用戶參與討論;Google學術搜索結果超過10萬條,可證明關注度足夠;但條目內容仍需擴充,以體現其關注度———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5月7日 (二) 10:50 (UTC)
- (!)意見:個人也相信「Resistance is futile」具有足夠的關注度(雖然我也提不出合格的佐證資料),先前的處理是參考en:Resistance is futile而做的處理;此外,但如果恢復條目,建議條目考慮使用中文名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5月9日 (四) 23:33 (UTC)
- 雖則有兩位用戶認為此應具有關注度,然而觀其合併前最後一版,則未能察悉其關注度所在。而就算學術搜尋有結果逾十萬,亦僅可參考,況多為提及,而非以此為主題,深入探討,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除非有新來源提交以證其關注度,否則恕維持原決。--J.Wong 2013年5月10日 (五) 16:35 (UTC)
- 狀態: 發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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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電台主持黃冠斌知名度不比其他已設有條目的主持低,主持多個節目,出版書籍,有未播出之劇集等。最近明報更有黃冠斌專訪,連結如下 黃冠斌推介《雲圖》 專訪電台DJ黃冠斌 ,開咪做節目 聆聽最重要 專訪電台DJ黃冠斌 —Jacky0620(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5:43 (UTC)
- 鑒有新來源可證其關注度,決發還存廢議,供社群重新評估其關注度。--J.Wong 2013年5月10日 (五) 17:0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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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有貼參考來源,而且也是透過編輯而成的,我第一次被刪掉還不知道原因,字數、來源,我都符合,怎會一直被取消。—─═★ 步本命*耀司~♪ 2013年5月3日 (五) 01:15 (UTC)
- 關注度過期。如閣下有異議可貼關注度來源在此。--廣雅 范★ 2013年5月3日 (五) 01:37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11日 (六) 04: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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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黨治國的詞條被刪除,請求恢復。只是給去世者留個記錄。—Ydht(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6:53 (UTC)
- 已自行重建。--廣雅 范★ 2013年5月11日 (六) 04:19 (UTC)
- 已刪版本內容乃襲於數網,侵犯版權,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12日 (日) 02:57 (UTC)
[[:]]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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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5.82.27.39(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8:59 (UTC)
- 無題,無效--J.Wong 2013年5月12日 (日) 02:5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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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警告項是存在廣告頁的嫌疑,但是「我愛微我」詞條是並無什麼外部連結、聯繫方式等,只是很客觀的闡述性、說明性的文章,網站簡介、操作流程及公司歷程等。請管理員再次審核一下,是否存在系統判斷的廣告語或者敏感關鍵詞。—Blandontsai(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06:30 (UTC)
- 非有效格式,請重開段落。--廣雅 范★ 2013年5月6日 (一) 07:55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12日 (日) 08:2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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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於版權問題的說明 1 在詞條所述黨治國的博客中,已做授權聲明。詞條內容是由該文抽取改寫的。請檢查。連結在右:http://dangzhiguo2.blog.163.com/blog/static/115311766200931823719624/?COLLCC=2174414130&
關於版權問題的說明 2 版權檢查所提到的360doc.com上發佈的類似文章,屬於違規發佈,未經原博客授權。證據是該站發佈時間是 2012年3月26日,黨先生博客上文章發表時間是 2009年4月28日。請核實。連結如右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326/10/4250371_197762773.shtml 初次使用 wiki ,不夠熟悉程序。請諒解。—Ydht(留言) 2013年5月13日 (一) 03:39 (UTC)
- 內容疑似廣告。--廣雅 范★ 2013年5月13日 (一) 09:56 (UTC)
- 狀態: 拒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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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於公司產品、經營範圍、發展歷程的介紹。因之前編輯的版本有廣告嫌疑,故調整編輯內容。因為總是出現廣告嫌疑,所以此次編輯沒有加任何形容詞,只是用數據陳述事實,希望能予以通過。如果還有問題,請告之是出現在哪方面,以修正。
之前版本:http://wiki.zwnes.eu.org/wiki/%E9%9D%92%E9%9D%92%E5%AD%90%E6%9C%A8%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5%85%AC%E5%8F%B8_%E6%9C%AC%E8%AF%8D%E6%9D%A1%E4%BE%9DCC-BY-SA_3.0%E5%8F%91%E5%B8%83 之後版本:http://wiki.zwnes.eu.org/wiki/%E9%9D%92%E9%9D%92%E5%AD%90%E6%9C%A8%E7%A7%91%E6%8A%80%E6%9C%89%E9%99%90%E5%85%AC%E5%8F%B8_%E6%9C%AC%E8%AF%8D%E6%9D%A1%E4%BE%9DCC-BY-SA_3.0%E5%8F%91%E5%B8%83—Lxyzmmcu(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08:16 (UTC)
- 請參見WP:SOAP。維基百科不會收錄小公司,當公司滿足維基百科的關注度收錄標準時,會有其他人創建條目的。--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4日 (二) 12: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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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太原基督教」條目確實為歷史事實敘述,如果認為其中存在的地址,聯繫方式有廣告嫌疑,那可以重新進行修改,編輯。請求恢復該條目。—Lhx230(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1:47 (UTC)
- 格式無效。--廣雅 范★ 2013年5月16日 (四) 03:27 (UTC)
- 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4: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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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廣告,請求覆核。—Whhongtoo(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3:46 (UTC)
- 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4:2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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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MONDAY 訪問》,有關注度。—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5月12日 (日) 17:35 (UTC)
- (!)意見 這算不算置入性行銷/廣告?參考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2年10月#媒體操守:報導還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2日 (日) 17:42 (UTC)
- (:)回應:不清楚,放到存廢討論談談?-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5月12日 (日) 17:56 (UTC)
- 林溢欣上過新聞透視,[17]。--Risk留言 2013年5月12日 (日) 17:47 (UTC)
- (!)意見:這集《新聞透視》主題並非林溢欣,亦無對林溢欣本人的深入介紹。-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5月12日 (日) 17:56 (UTC)
- 既有來源,而無據證之為置入式廣告,乃還。--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4:09 (UTC)
- (!)意見 這算不算置入性行銷/廣告?參考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2年10月#媒體操守:報導還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2日 (日) 17:42 (UTC)
- 請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林溢欣來源是報導還是廣告?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04: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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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老外」一詞最早出自簡體字普通話區域,很可能產生於北京民間。該詞彙已在新聞上多次出現,具體詞義值得進一步探討。—Geeklotus(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04:56 (UTC)
- 相關內容已移往維基詞典。按收錄準則,本站不收詞目,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5: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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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柯社動漫是一個平台。我們所寫的詞條,僅僅是簡述柯社與其發展史,並未有任何廣告、宣傳成分。對於此次刪除,我們感到十分不解。我們希望維基百科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平台。感謝。如果認為其中存在的地址,聯繫方式有廣告嫌疑,那可以重新進行修改,編輯。請求恢復該條目。!2013年5月18日 (六) 03:54 (UTC)
- 明顯的宣傳內容,且全文抄襲自百度百科。--廣雅 范★ 2013年5月18日 (六) 06: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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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042600760 + http://www.jrlm81.com/bbs/TopicOther.asp?t=5&BoardID=21&id=89422 是抄 http://www.zhlzw.com/Copyright.asp 而中所說
一、《中華勵志網》網頁內的資料提供者擁有此網頁內所有資料的版權,不得轉作任何商業用途。未經《中華勵志網》的明確許可,不得從事《中華勵志網》網站的鏡像。轉載本站文章,請註明出處及作者。 只要註明出處及作者,就沒有侵權,是前兩者轉貼後者 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db8dff0100djgj.html 的轉載必須註明轉自 當然新浪博客,只要註明新浪博客,沒有侵權 你們真的亂來yahoo明顯是抄人的 Amysze123(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04:23 (UTC)—Amysze123(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04:23 (UTC)
- 維基百科不能接受有版權的資料。請先弄懂CC-BY-SA 3.0的意思。--廣雅 范★ 2013年5月19日 (日) 04:28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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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初來維基,未熟悉規則。—求知 2013年5月19日 (日) 14:29 (UTC)
- Fhttian無刪除記錄,且根據貢獻記錄無法推定閣下請求恢復的為何條目。--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9日 (日) 14: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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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一個去世的人,曾經在反右中遭到迫害,此人的生平是大歷史的一個生動細節。范先生認為疑似廣告,對於一個死者,廣告二字不知從何談起?—Ydht(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00:36 (UTC)
- 嘛「疑似」廣告……可以等其他管理員處理。--廣雅 范★ 2013年5月14日 (二) 00:47 (UTC)
- 覆核理由:非常不理解維基對於該詞條的態度與做法。敬請參考以下關於黨治國先生的信息
1 黨治國博客 http://dangzhiguo.blogchina.com/
2 光明網《理論狂人黨治國》 http://www.gmw.cn/02sz/2009-09/01/content_1027017.htm
3 《黨治國:在體制內,他遇到一個解不開的死結》共識網摘自《清華大學:王者之校》 袁小怡 著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0071113069.html—Ydht(留言) 2013年5月14日 (二) 03:36 (UTC)
- 既刪內容相類於現送交版權驗證之內容,遂擱置此案,直至有所結果為止。--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2:40 (UTC)
- To J.Wong :授權已經完成,請核實一下啦。
關於版權問題的說明 1 在詞條所述黨治國的博客中,已做授權聲明。詞條內容是由該文節取改寫的。請檢查。連結在右:http://dangzhiguo2.blog.163.com/blog/static/115311766200931823719624/?COLLCC=2174414130&
關於版權問題的說明 2 版權檢查所提到的360doc.com上發佈的類似文章,屬於違規發佈,未經原博客授權。證據是該站發佈時間是 2012年3月26日,黨先生博客上文章發表時間是 2009年4月28日。請核實。連結如右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326/10/4250371_197762773.shtml Ydht(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03:04 (UTC)
- 已轉錄以上留言至版權驗證,請待其他管理員判斷。--J.Wong 2013年5月17日 (五) 05:18 (UTC)
- 版權驗證判定侵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21日 (二) 03: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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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24羅孔柔的刪除原因是缺乏關注度,在目前羅孔柔以為海賊戰隊的女主角之一Ahim de Famille配音。而作品於無綫電視的myTV中單集觀看人次以過5000人,符合人物收錄準則。—369aio(留言) 2013年5月18日 (六) 07:50 (UTC)
- 請給予可靠來源以證明羅孔柔有參演上述節目。--J.Wong 2013年5月19日 (日) 11:05 (UTC)
- 目前本人無可直接證明羅孔柔有參演上述節目,但請問可否間接證明,Ani-wave動漫狂熱可證明羅孔柔為魔奇少年中一個不重要角色配音,而此角色的聲線和Ahim de Famille一樣,如果不能間接證明,我只好主動放棄本次覆核。369aio(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2:30 (UTC)
- 如此間接,則恕未可採納。不過若然ANI-WAVE稍後會報導此節目並有提及羅孔柔參演海賊戰隊,則可再此申請。--J.Wong 2013年5月21日 (二) 03:2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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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頁面有任何違反維基百科規定? 模版格式是參照張學友,且此專輯為台灣歌手林慧萍出道之代表作品,更在 1983 年台灣唱片銷售冠軍,具有一定影響力,鑑請復原!—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0:08 (UTC)
- 維基百科不能接受有抄襲的資料。Amysze123(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0:47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抄襲之指切。--J.Wong 2013年5月19日 (日) 11:16 (UTC)
- 內容為本人一字一句所寫,並且加以來源,何來抄襲.--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5:08 (UTC)
- 維基百科不能接受有抄襲的資料。Amysze123(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0:47 (UTC)
- (!)意見:稍微查了一下,創下30萬張的銷售紀錄的是收錄「倩影」這首歌曲的專輯「往昔」,要佐證「倩影」此單一曲目的關注度可能會比較不容易,或許改建立「往昔」的條目會更為適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5月19日 (日) 12:14 (UTC)
- 不重點是「關注度過期」……回到正題,請列明可靠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5月19日 (日) 12:39 (UTC)
- 下方佐證來源可靠度,原被刪除條目亦在說明「倩影」之所以更勝於「往昔」(主打歌曲)。
- 來源在此: 台灣文化部附屬資料網站; 綜藝100「流行歌曲暢銷排行榜」 指出林慧萍首張專輯重要性,並佐證第一引用內文之可靠性。1983年台灣流行唱片頒獎影音: 民國72年度唱片冠軍 為此證明,林慧萍在當時頒獎典禮唱「倩影」而非「往昔」更意指此首歌的重要性與影響性。請核查.--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5:08 (UTC)
- 此條目是在補注台灣歌手林慧萍其第一首登上流行排榜:「往昔」,但其後「倩影」後來居上且紅過當時主打歌「往昔」, 意在補強原主條目之強度與深入性, 尤其年代至今已30年, 相關性的報導與資料皆在舊報章雜誌, 取得有其困難性, 但也因此有其必要在維基百科裏補強, 方便後人參考.--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5:09 (UTC)
- 的確,單曲要佐證其關注度絕非易事,須全然按《關注度通用指引》提出來源,即來源須可靠而獨立,並有深入講解主題。然而,君提交之首兩項來源均出於博客或類博客,按《可靠來源指引》判斷,則均非可靠來源。而該影片則僅可用於證明專輯「往昔」之關注度。按目前所提來源,恕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21日 (二) 04:12 (UTC)
- 單曲要佐證其關注度絕非易事 <-- 看人吧,張學友遙遠的她無來源指引,也列入條目!--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6:26 (UTC)
- 第一來源指引為台灣文化部之台灣大百科,台灣文化部為政府官方單位,請查關於它,非博客或類博客,應屬來源可靠。--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1:12 (UTC)
- 第二來源指引重點於當年剪報資料。
- 且按《可靠來源指引》,單曲應屬流行文化,按其內容指引,附上來源皆無違反要旨: 應該找到最可靠的來源,當然不能像其他類別一樣要求有非常嚴格的標準。
- 來源在此: 倩影榮獲建國百年經典單曲、民視採訪報導,你駁回太快了吧,請一定要點進去看,且仔細看,這樣的來源夠充份可靠了吧,也符合《關注度通用指引》,一一佐證一切。--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6:25 (UTC)
- 處理中。--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2:58 (UTC)
無奈之極,各項來源均未能完全符合本地指引要求。鑒於本地音樂關注度制度並未完善,而本條目存廢討論亦參與者寡,致所得共識建基不穩,再者,上述各項來源均證明此曲理應有其關注度,尤以台灣文化部台灣大百科收錄之文章堪證之為台灣經典流行曲,乃援《五大支柱.不墨守成規》及《規則忽略方針》,並參考英文維基百科《關注度(音樂)指引》及《唱片榜指引》且有慮及以下︰
- 英文《關注度(音樂)指引》規定單曲須有足夠內容方可獨立成文,應至少超越小作品長度,而既有內容已遠超此標準;
- 同例亦規定單曲曾於國家或重要歌曲榜上有名,或奪得重大獎項或榮譽均可視為有關注度,而參考上列來源,此曲則曾榜上有名,更入選為百年經典;及
- 此曲曾經數個著名歌手或組合翻唱並出版,據此指引亦可視為有關注度;
決予復還。--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7:3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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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詞條內容為普及信息,類似對Kugou等等軟件的介紹,非廣告或宣傳,互動百科已有該條目「競價易」http://www.baike.com/wiki/%E7%AB%9E%E4%BB%B7%E6%98%93&prd=button_doc_jinru,劳请复核。—Wuchao650(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39 (UTC)
- 內容不止介紹,更為吹噓,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7:4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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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頁的情況和File:I Now Pronounce You Chuck And Larry-tw.jpg一樣,就不再重複了—Gonbo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9:50 (UTC)
- --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3:4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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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應不算G11。建議交存廢討論,以便修改—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0:44 (UTC)
- 確未符《快速刪除守則》G11款,乃還,並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3:46 (UTC)
- 狀態: 轉介存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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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懷疑刪除有誤,惟無法於見到已刪內容前道明理由」: 本用戶未能對刪除理由(明顯廣告宣傳)予以充分理解。—Fenhm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2:43 (UTC)
- 既閣下援引此條,而該文又未見明顯違禁之處,遂暫且復還,閣下請盡快補充覆核理由,否則該文不日復刪。--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6:09 (UTC)
謝謝您給以機會。該文已是對原文警告的修訂本,也許對「廣告宣傳」的拿捏尺度的理解,仍缺乏經驗,不當之處,敬請指正,以繼續修改。再次感謝!Fenhm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7:43 (UTC)
該文內容過份着重於張永和成就,有失平衡,見君願為改善,決轉介存廢議,給予七日時間改進此文。--J.Wong 2013年5月23日 (四) 02:2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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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刪除理由為「CSD F6: 孤立而沒有被條目使用的非自由版權圖片」,但實際上原條目原本在不同地區的轉換之下會出現不同的海報,這個應該當初試一試就曉得了。如果只因為在「大陸簡體」模式下看不到就認為它「沒有被條目使用」,恐有大陸地域中心的嫌疑。--Gonbo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0:03 (UTC)
- 台灣、香港和大陸的海報被編輯替換成一張外文原版海報,所以這裏會顯示圖片沒有被利用。--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2日 (三) 10:52 (UTC)
- --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13:39 (UTC)
- 經查該條目在5月20日由Shizhao編輯,該次編輯即是將台港海報移除,且未留下任何訊息說明為何移除,此種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還請管理員查一下是否為蓄意破壞。--Gonbo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6:55 (UTC)
- 另外造成檔案「孤立而未被條目使用」的是他,「提請快速刪除」的也是他,顯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Gonbom(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7:03 (UTC)
- 一、此等情況應予溝通,即打算移除時,應留言於討論頁;二、終究責任應在刪除者,而非提刪者。刪除者應仔細審核。附︰本頁為存廢覆核,乃評審存廢之處,而非管理員行為之處。如有需要,請移步互助客棧。--J.Wong 2013年5月23日 (四) 02: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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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編輯的條目沒有任何宣傳廣告的目的,只是為了介紹公司,我已經把產品的優勢特點這些主觀介紹都刪除了,麻煩幫我恢復詞條—Zxf410325(留言) 2013年5月23日 (四) 07:25 (UTC)
- 明顯的宣傳內容,恕駁回請求。--廣雅 范★ 2013年5月23日 (四) 07:31 (UTC)
- 狀態: 推翻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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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知這篇訪問可不可以證明條目主題具關注度呢?—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5月23日 (四) 09:04 (UTC)
- 可也,翻原決,允其獨立成文。--J.Wong 2013年5月23日 (四) 10:22 (UTC)
- 程序上不用重新提交討論嗎?-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5月23日 (四) 18:16 (UTC)
- 若然存廢議合符程序而所立共識又穩固、明顯及有理,或預料結果易受爭議,則會考慮發還。顯然此案不然,對吧?--J.Wo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1:42 (UTC)
- 狀態: 拒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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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Zhangxuewen(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3:00 (UTC)
諾和銳50為什麼被刪除
- 無題。--廣雅 范★ 2013年5月24日 (五) 03:10 (UTC)
- 刪除條目的原因是您創建的內容被視作宣傳內容,如條目中存在宣傳性「產品優勢」介紹,請參見WP:SOAP;另外維基百科不收錄說明書內容(WP:NOT#INFO)。是故拒絕為閣下恢復條目。--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4日 (五) 04:0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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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完成授權,請恢復—1986yjh(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04:41 (UTC)
- 當前頁面未被刪除,所以請求無效。對於版權驗證,您應該到疑似侵權驗證頁面留言。PS:根據百度百科的編輯歷史,這個頁面事實上是由另外兩位賬戶編輯的,所以其他用戶即使加入的授權文字一般也是無效的。PS2:即使版權問題得以解決,頁面還是會因為宣傳被刪除。--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4日 (五) 04:5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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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文引用內容以標明來源,另外惡意舉報者已被認定為濫用傀儡。希望恢復此頁面。—Zhwang(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3:10 (UTC)
- 抄襲。-Mys 721tx(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7:21 (UTC)
- 不是抄襲,是一個標準的表述。--Zhwang(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8:23 (UTC)
- 另外,這個頁面是在還沒有繼續編輯完成的情況下被刪除的,完全可以通過眾維基人的努力將他維基化;許多經濟學頁面都連結了這個頁面,例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頁面。此頁面是十分重要的。--Zhwang(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8:30 (UTC)
- 完成,頁面已恢復。--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5日 (六) 08:4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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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一直在用,模板參數被人改掉了。—Ben.mq 2013年5月27日 (一) 04:18 (UTC)
- 在世人物圖片可能不能合理使用。--GZWDer(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05:23 (UTC)
- 除了提報F6的版本其它均已恢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27日 (一) 07:05 (UTC)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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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創建的這個條目來自 en:Comparison of Hokkien writing systems,需要 {{POJtable}} 顯示內容,可沒等 {{POJtable}} 創建完(來自 en:Template:POJtable)就被╳╳了— ──★── 2013年5月27日 (一) 07:45 (UTC)
- 現在 {{POJtable}} 做完了,館裏猿冒個泡吧。-- ──★── 2013年5月27日 (一) 08:07 (UTC)
- 原建條目沒有實際內容。現在直接重建就可以了,存廢覆核沒有意義。烏拉跨氪 2013年5月27日 (一) 08: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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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彭小龍內容參考資料為百度以及soso百科內容,該內容中不存在任何個人商業推廣或者信息,如電話、地址等。其內容具有真實性以及可考察性、客觀性。如內容有不完善處,我將進一步完善填充,請管理員能給與通過審核。thank you。—上官品品(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9:46 (UTC)
- 明顯的宣傳語調及內容。--廣雅 范★ 2013年5月29日 (三) 09:49 (UTC)
- 「缺乏資料」和「重新建立」的關係是?--廣雅 范★ 2013年5月22日 (三) 00:01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5月29日 (三) 11: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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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詞條被快速刪除的原因是有廣告嫌疑,但通讀該文,未有涉及廣告的內容,改了三次還是沒有通過,實在不知該如何再修改才能通過。且本詞條發佈的初衷也不是廣告,而是客觀的陳述這個機構的存在和職能,望覆核,如有不妥之處,還望指出。—Lucia Chen(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3:08 (UTC)
- 過多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5月30日 (四) 08:4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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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重新覆核頁面存廢討論,已經加入新資料,謝謝。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5/29#.E5.AE.B6.E6.96.B0—家庭更新協會(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25 (UTC)
- 條目尚未被刪除。烏拉跨氪 2013年5月30日 (四) 08:54 (UTC)
已按上次存廢討論作了修改,請覆核。謝謝!Fenhmm(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46 (UTC)
每次刪了又建,建了又刪,6比0通過刪除案你還在嘴硬。雖然保持禮儀是維基基本的要求,但請原諒我還是要送你一句:見過自我宣傳的,沒見過如此不要臉的。--DeBit(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7:29 (UTC)
- 存廢討論通過刪除,未見新的保留理由。烏拉跨氪 2013年5月30日 (四) 08:5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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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相關廣告內容已經刪除。—Jinmingfood123456(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52 (UTC)
- 條目尚未刪除,請至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處解決侵犯版權的問題。烏拉跨氪 2013年5月30日 (四) 08:58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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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大家好,我是一名學生,編輯維基百科是我們老師佈置的作業,有什麼不好的地方,請大家幫忙改正,但希望不要刪除。謝謝!(留言)2013年5月30日(四)15:14
- 未見該條目的建立及刪除歷史,請檢查是否條目名錯誤。烏拉跨氪 2013年5月30日 (四) 09:00 (UTC)
但是審批一直不能通過,管理員說主要問題是由於我提供的reference未達到標準。 我提供的reference有很多大的媒體的報道,如太陽報,Umagazine,TVB,還有Veron 的詳細展覽和獲獎紀錄,她的展覽都是非牟利的,所以應該不屬於廣告。—Vanessa201314(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10:18 (UTC)
- 過多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5月30日 (四) 10: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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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僅僅是社區介紹,未提及開發商及具體商業內容,已查閱其他存在的社區條目,商業廣告嫌疑更重。所以,提請保留本條目。—G.S.John(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11:32 (UTC)
- 確實包含宣傳內容。如閣下認為其它條目包含廣告,可自行刪除。--廣雅 范★ 2013年5月30日 (四) 13: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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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去除網址連結,重新建立條目—Hygdfast(留言) 2013年5月26日 (日) 16:21 (UTC)
- 明顯的廣告頁面及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5月27日 (一) 03:26 (UTC)
- 因為沒有很好掌握維基百科的操作,導致上傳了不必要的連結,現在想申請重新編輯,不再犯類似的錯誤。望批示。謝謝。--Hyfast(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10: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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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內容是真實的,還希望覆核。—Paul wen(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08:38 (UTC)
- 刪除時並未說其是虛假的。--廣雅 范★ 2013年5月31日 (五) 10: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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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勁150"這台光陽機車的百科,在google的搜尋中,wiki的結果是在第一項,可見非常多人使用。請保留吧~—122.146.57.192(留言) 2013年5月6日 (一) 15:09 (UTC)
- 請列出可靠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5月7日 (二) 00:02 (UTC)
- 十六年老車勁 150 重生!!! (真男人就是適合美式機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7&t=2325441&p=1
- 我的老爺國產嘻皮車.光陽-勁150.整理好了http://tw.myblog.yahoo.com/myblog-willy500605/article?mid=20
- 被鏽鐵吃光的打檔車勁150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75978-1-1.html
- 東吳機研站http://scumotor.com.tw:8080/gemmore/Hippie&F12L4C6V&1
- 業餘Old school全手工改裝分享(勁150)圖多- 雲豹基地http://bbs.saycoo.com/viewthread.php?tid=280607
- 光陽 勁150 大哉問,懇請各路好手解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7&t=297498&p=1
- 國產檔車...勁150入手! - 安達立爾的隨想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firen3000/11703785
- 關於勁150前後齒?http://odobiker.bdcweb.org/phpBB3/viewtopic.php?f=4&t=8570
- http://www.zclub.com.tw/30/%E5%85%89%E9%99%BD%22%E5%8B%81%22150-7408.html
- 因為當時大型重機還沒開放國內販售.因此該車在當時可是旗艦機種.風光一時http://tw.myblog.yahoo.com/body-studio/article?mid=1240&prev=-2&next=-2&page=1&sc=1
- 舊愛的回憶(勁)Zing-150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dino62321&b=5&f=1923024879&p=15
-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hl=zh-TW&source=hp&q=%E5%8B%81150&btnG=Google+%E6%90%9C%E5%B0%8B&aq=f&aqi=g10&aql=&oq=&gs_rfai=
- 英國http://www.kymco.co.uk/zing_125_motorbike—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176.60.7(對話|貢獻)於2013年5月7日 (二) 17:49加入。
- 看上去基本都是blog和bbs,沒有可靠來源。理由不足。--YFdyh000(留言) 2013年5月8日 (三) 19:30 (UTC)
- 請列出可靠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5月7日 (二) 00:02 (UTC)
上面英國的官方網站及mobile01這個重量級的論壇提供的介紹,已經是非常靠的來源,下面另一個英國公司的介紹,也是另一個可靠來源 http://www.supamotokawasaki.co.uk/kawasaki-locator.aspx?itemid=383449&savestate=no—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176.60.7(對話|貢獻)於2013年5月9日 (四) 13:06加入。
- 恕我插一句,論壇基本上不能算作可靠來源。--廣雅 范★ 2013年5月9日 (四) 08:23 (UTC)
How about supamoto http://www.supamoto.co.uk/supamoto-locator.aspx?itemid=383449 and MotorcycleSpecs? http://www.motorcyclespecs.co.za/model/Kymco/kymco_zing_125.htm—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176.60.7(對話)加入。
- 前一個是商品CATALOG, 後一個未知性質,但明顯不是公眾媒體,應該都不屬可靠的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0日 (五) 05:56 (UTC)
-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公司和組織的網站之所述,並不排斥,只要求不引述「爭議」之公司或組織。--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7:33 (UTC)
- 怎麼樣才能算是一個可靠來源? http://en.kymco-club.com/model/kymco-zing-37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46.57.199(對話)加入。
- 請參照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之民國 83 年段描述,此協會成立於 1975 可靠來源。--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7:10 (UTC)
- 請參照 摩托車雜誌 119 期封面,勁150 為台灣首輛「類嬉皮摩托車」具指標性。--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7:40 (UTC)
- 首來源似乎無關於「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J.Wong 2013年5月21日 (二) 03:13 (UTC)
- 他指的是這裏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176.60.7(對話|貢獻)於2013年5月21日 (二) 22:33加入。
- 樓上謝謝,重點是: 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協會 之 台灣機車史,勁150 名列其一。--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7:02 (UTC)
- 請參照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歷久不衰的機車王國—台灣機車科技系統研究、榮獲台灣經濟部台灣精品第三屆--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17:02 (UTC)
- 茲援用《關注度通用指引》,即須有可靠及獨立來源深入介紹該主題,方可證明其關注度。
- 來源一及來源四,獎項及榮譽,未符上述指引。
- 來源二,雜誌封面,無其內容,難以判斷。
- 來源三,主題並非勁150,不符所定。--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8:25 (UTC)
- 來源四,獲奬為其佐證其關注度,且來源為台灣政府經濟部所頒發,能獲奬為其不易,代表 MIT 精品,政府會將其產品推銷全球,應其有關注度,請參照: 台灣精品沿革--Binkley(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6:04 (UTC)。
- 原主題中提到的型號在公路總局網站中都查的到 勁150一代RT30AU平把、勁150二代RA30AB平把、勁150二代RA30AH高把、
勁150三代RA30AP高把勁150三代RA30BD高把 消光黑排氣管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則有勁150的噪音值資料噪音管制資料項次第24
- 同樣環保署2001年國產機車清冊則也有勁150的排放質資料分頁"三期A1國機"項次第50—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24.212.162(對話|貢獻)於 2013年5月22日 (三) 23:23加入。
- 關於來源四,明白奪得榮譽,殊非易事,唯目前本地以至其他語言版本均無相關尺度,可藉以衡量,最終可用者亦唯有通用準則。見諒。
- 匿名者所提來源均僅為提及而非詳細介紹主題,恕難採納。--J.Wong 2013年5月23日 (四) 03:13 (UTC)
- 請參閱德文維基Kymo ZingII 這是勁150的外銷版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46.57.199(對話|貢獻)於 2013年5月23日 (四) 19:25加入。
- 所以?--J.Wo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9:56 (UTC)
- 德文維基也是使用原廠網站作為可靠來源。另外間接來說這個德文維基主題,可不可以成為對應中文勁150的來源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2.146.57.199(對話|貢獻)於2013年5月27日 (一) 13:40加入。
- 恕未符通用指引。駁回。--J.Wong 2013年5月31日 (五) 20: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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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3.145.92.202(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0:48 (UTC)
我們正編寫有關「北斗基金」的資料,「北斗基金」是非牟利註冊的擔保公司,主力提供社會服務,我們認為刪除資料不合理,並要求覆核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5月31日 (五) 20: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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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廣告頁面 是公辦學校的百科信息—Yapo87(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14:48 (UTC)
- 明顯的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6月1日 (六) 14:55 (UTC)
請問怎樣才不算宣傳?我們只是要做一個學院介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apo87(對話|貢獻)於2013年6月1日 (六) 23:16加入。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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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怎麼就是宣傳了?正常的學院介紹 也沒有任何的招生信息或者是什麼別的也算廣告和宣傳麼?那什麼才不叫宣傳?—Yapo87(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15:13 (UTC)
- 中立性語調不叫宣傳。--廣雅 范★ 2013年6月1日 (六) 17:0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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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希望能夠恢復這頁面—220.160.175.42(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1:24 (UTC)
沒什麼理由,我也不懂這些東西,我只是單純的喜歡這個百科 我也對世界很多學校很有興趣,因為這個頁面讓我了解對國外學校的認識 所以我希望能恢復這個頁面 求你
- 無正當理由。--廣雅 范★ 2013年5月29日 (三) 23:02 (UTC)
好吧 對不起,但能告訴我為甚麼這頁面要刪掉的原因嗎?這樣我會好過點 因為我覺得很可惜—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ao m(對話|貢獻)於2013年6月2日 (日) 23:38加入。
- 話說這頁面當初以CSD G15為由刪除的?要說的話這刪除理由也不符合吧?
- 但維基百科的條目並不是主題關係鬆散的數據庫或列表。……維基百科也會為了方便讀者翻查,而創建適當的參考列表或表格。但請謹記維基百科已經有自動生成的頁面分類([[Category:]]),請儘量利用此功能。
--C933103(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7:5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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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喇叭人是生活在貴州西部的一個族群,有多種地方誌記載,並非惡作劇,我創建的條目關於喇叭人的歷史和語言都引自蔡鴻的《喇叭話聲母紀略》(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2期),請予以恢復。—沙坪火柴廠(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8:52 (UTC)
- Google按「喇叭人」搜索無法得到任何結果。條目以「湖廣人」建立並刪除關於「喇叭人」的內容或許會好一些。要這樣操作麼?--廣雅 范★ 2013年6月4日 (二) 09:43 (UTC)
- Google「喇叭苗人」會得到很多結果。當初我沒有以「喇叭苗人」建立是因為考慮到這是1985年官方將這一族群認定為「苗族」後流行開來的稱呼,實際上「喇叭人」具有不同於苗族的很大的獨立性,「喇叭人」是其在1985年以前申報的族稱。如果wiki實在是認為「喇叭人」這樣的名字是我的惡作劇,那麼我可以採用「喇叭苗人」建立。因為目前使用較廣的「湖廣人」一般指四川的「湖廣人」,指所有祖籍湖南且使用湘語的族群,和喇叭人族屬差別較大。—沙坪火柴廠(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10:22 (UTC)
- 頁面已恢復並移動。可以的話記得把裏面的文字替換掉。--廣雅 范★ 2013年6月4日 (二) 12:01 (UTC)
您好,我創建的名叫《彈性記憶》的條目,已經在臨時頁面按照維基百科的要求將侵權的部分重新用自己的話改寫,但是未審核通過。這是我們學校的作業,並沒有什麼可怕的行為或是有廣告推銷的目的,還麻煩管理員幫忙恢復,謝謝。—HQU1014121036(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14:01 (UTC)
- 未完成:抄襲。-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15: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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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使用是合理的—Notnamed 2013年6月2日 (日) 00:29 (UTC)
- 合理使用圖像僅應用於條目,此圖不然,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6月2日 (日) 04:13 (UTC)
- 那為啥「用戶框/教育程度」里有那麼多可以--Notnamed 2013年6月5日 (三) 04:52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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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以文字法舟一詞簡淺意賅表示,希望眾生從生活禪修中去親身體驗其箇中禪滋味,並藉由文字的分享善信大德,進而引起心靈共鳴,形成法舟,進而共進大同淨土之意。—114.26.69.70(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3:30 (UTC)
- 無覆核理由。--廣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14: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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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洲農林研究院為浙江農林大學(ZA&FU)與國際竹藤組織(Inbar)於2012年12月16號聯手組建,目前維基上缺乏相關條目和介紹,以前由用戶「非洲農林研究院」建立的相同條目由於涉嫌廣告宣傳,已被快速刪除。本人希望建立條目。望批准!—Nanafeng(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 未完成:請自行創建新條目,無需覆核。-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5日 (三) 03:38 (UTC)
- 廣告。--廣雅 范★ 2013年6月6日 (四) 05:28 (UTC)
- 請給出條目是廣告的原因,不明白閣下為什麼覺得它就是廣告??!!!--Nanafeng(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3:02 (UTC)nanafeng
- 非洲農林研究院在臨安成立 程渭山出席成立儀式研究院為學術研究性質,雖然剛成立,但正在努力發展中,為什麼是廣告???--Nanafeng(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3:07 (UTC)nanafeng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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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及時疑似侵權文章的創建者,現已經把http://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軍科PPH微創術"&source=web&cd=2&cad=rja&ved=0CC4QFjAB&url=http%3A%2F%2Fyyk.qqyy.com%2Fh27757%2Fzixun%2F212832.html&ei=pN6vUdWVOoeClAWIloGIDQ&usg=AFQjCNHnj4OJXaDte9ETSUypej82I5_NgQ&bvm=bv.47534661,d.dGI 此地址的文章,刪除,希望審查覆核!—01200gc(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0:57 (UTC)
- 頁面現時未被刪除,無須覆核。--廣雅 范★ 2013年6月7日 (五) 04:29 (UTC)
- 狀態: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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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於疑似被侵權之來源頁面加入【授權信息】,連結在此:http://www.wretch.cc/blog/o174364537/5855882 。且上周就已提交,為何還是被刪除?—Angelak765(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7:18 (UTC)
- 且無侵權之虞,唯當中真偽,仍須社群及熟識之士加以辨別,遂暫且復還,並此交付討論,為期兩週,六月五日止。--J.Wo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7:58 (UTC)
- 若保留,內容則需要大改。烏拉跨氪 2013年5月24日 (五) 06:54 (UTC)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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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取得委員授權—Dreambearcafe(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4:10 (UTC)
- 證明?--廣雅 范★ 2013年5月29日 (三) 23:19 (UTC)
- OTRS並無發現。--J.Wong 2013年5月31日 (五) 20:25 (UTC)
問:有關坐井會的條目
本人已獲得該會委員授權,請恢復條目。 --Dreambearcafe(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14:02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6月7日 (五) 05:5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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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Linkofvolunteers(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14:33 (UTC)
- 覆核理由?--廣雅 范★ 2013年6月1日 (六) 14:36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音,結。--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6: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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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廣告頁面,是一間非牟利基督教機構,我寫這個頁面是用突破機構做藍本的。http://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E9%A0%81%E9%9D%A2%E5%AD%98%E5%BB%A2%E8%A8%8E%E8%AB%96/%E8%A8%98%E9%8C%84/2013/05/29#.E5.AE.B6.E6.96.B0,請保留,謝謝--家庭更新協會(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4:06 (UTC)—家庭更新協會(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4:06 (UTC)
- 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6: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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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條目內容均為真實的,艾未未所拍紀錄片及相關報道均可證實。另:關於使用代理的問題,因為平時訪問facebook需要翻牆,一直都是開着代理的,編輯本條目時因不知道不能使用代理,所以未關閉—解密極權(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0:09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7: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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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要恢復這個頁面,當初在被放關注度不足模板後有擴充過該頁面內容,但因為當初還初入維基不知道可以自己刪除模板,以為要讓放模板的人看過才能刪除模板,所以懇求恢復該頁面。
雖然Big Hit Entertainment一開始被歸類為Jyp Entertainment的子公司,但事實並不是,所以希望獨立頁面,因為目前該公司也有推出新人,我很喜歡這個公司所推出的藝人,所以也希望讓更多人了解這個公司不是Jyp Entertainment的子公司。—Bluelove28(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15:26 (UTC)
- 當初討論時沒有人為此條目辯護。如現在覆核請列出可靠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5月31日 (五) 15:50 (UTC)
- 不好意思,當初不知道該如何辯護,這幾天也是摸索了很久才找到這頁面來,盼望可以經過這次的事件學到更多維基百科的功能,並且為該頁面擴充更多內容,並進行維護。
- Big Hit Entertainment旗下目前有2AM、GLAM、林貞熙、吳世勳等藝人組合,他們的組合及團員都有維基百科頁面,內容介紹都會連到Big Hit Entertainment,可以在Big Hit Entertainment頁面中介紹他們同公司的關係
- 不好意思,因為其實極少關於Big Hit Entertainment的中文介紹,所以當初該頁面許多資料是我直接從該公司官方網站上翻譯而來的,像是公司地址、成立日期、業務內容等,所以也是因此希望可以恢復該頁面的維基百科讓其可以成為該公司中文介紹的開放性指標。
- 這裏有一則韓翻中的新聞-2AM-JYP公司-方時赫的三角關係,從內容可以明確的知道Jyp Entertainment與Big Hit Entertainment屬於合作關係,但網絡上大多數非歌迷的人,仍然會因為2AM和2PM是兄弟團體,而認為兩者屬於母子公司之關係,所以希望藉由將兩者分開介紹,更可以釐清這件事情。
- 以上不知是否有符合關注度的需求,如需要更多資料,我會努力去找的,格式不知道是否正確,也請多指教,謝謝—Bluelove28(留言) 2013年5月31日 (五) 17:16 (UTC)
- 不好意思,當初不知道該如何辯護,這幾天也是摸索了很久才找到這頁面來,盼望可以經過這次的事件學到更多維基百科的功能,並且為該頁面擴充更多內容,並進行維護。
- 請君嘗按《關注度指引》第二段所列要求尋找所需來源。--J.Wong 2013年5月31日 (五) 20:42 (UTC)
- 上面貼的Big Hit Entertainment韓文官方網站不知是否能夠算是《關注度指引》第二段所列要求的「有效介紹」
- 新聞2013年2月26日《2AM從JYP去了BigHit的真正原因》:來源,原文韓網新聞來源,這樣不知是否算對於區別Jyp Entertainment與Big Hit Entertainment非子母公司關係的可靠來源。—Bluelove28(留言) 2013年6月1日 (六) 16:55 (UTC)
- 兩者皆未符指引,官網未為獨立,新聞未為深入。--J.Wong 2013年6月2日 (日) 04:25 (UTC)
- 不好意思因為對於這個條目的中文介紹真的太少了,容我用韓文的資料做來源
- 這裏有一個韓國的人力資源網站有對Big Hit Entertainment公司的介紹:請見 ,該頁記載的資本額、盈餘等是在該公司的官網中皆未提及的內容,不知這樣的一個公司介紹來源是否獨立。再者該頁面內也有附註盈餘虧損是來自韓國信用評鑑機構所公開的資料,詳見Big Hit Entertainment KISreport頁面。
- 我認為對於國外的公司要找到豐富的二手介紹本就是一件難事,因為公司的知名度是成就在他們的藝人,藝人很有知名度,連帶的公司知名度也會提昇關注度也會自然的提升,而Big Hit Entertainment在韓國當地雖不算一個大型的娛樂公司,也沒有上巿,所以許多的資料都是在提及他們所屬的藝人時順帶題及的,但我認為因為大多數的人認為2AM和2PM是兄弟團體,所以自然的忽略了2AM還有其他關聯的師兄弟姐妹,所以希望藉有這一個條目可以讓大家更加了解其中的關聯,成為一個中文二手的指標。
- 大多數的韓國娛樂公司,去網絡上搜尋也幾乎都是在他們的藝人的新聞或是各相關資料順帶題及的,而搜尋後維基百科的條目大多都是在第一個查詢到的結果,可見若恢復了這個條目,當中文地區的人們在搜尋Big Hit Entertainment的時候也會優先選擇進入條目來觀看Big Hit Entertainment的中文二手介紹,自然也會有關注度。
- 我只是一個fans,不是該公司的關係人物,自然不是為了該公司的自我宣傳,只是對於這個條目有濃厚的興趣,所以真心的希望維護這個條目。—Bluelove28(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08:05 (UTC)
- 韓文可以,但也要有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C933103(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0:42 (UTC)
- 各個與JYPE有關聯之娛樂公司的關聯之處(韓文)這裏面提到Big Hit Entertainment是由JYP娛樂的作曲人方時赫(音譯)所創立。
- 這裏有個類似維基百科的介紹頁面,但它是不可隨意編輯的,詳見
- [偉大的誕生] Big Hit Entertainment 方時赫 bornstar vocel到目標學校試鏡認證(韓文)-這篇內容是Big Hit Entertainment的公司介紹
- 謝謝各位前輩耐心的提醒與指教,不知這些資料是否有符合 —Bluelove28(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15:59 (UTC)
- 既有獨立來源深入介紹,遂翻前決,予以復還。--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6:09 (UTC)
- (!)意見 最後3個來源都是BLOG或FORUM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7:39 (UTC)
- 此來源可取。--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4 (UTC)
- 那是數據庫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2:11 (UTC)
- 此來源可取。--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4 (UTC)
- (!)意見 最後3個來源都是BLOG或FORUM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7: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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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按照一個客觀中肯的角度去描述一個香港著名的反基督網站,由其如何開始 (包括日期)、發展經過及至今天對社會及至世界的影響,這是一個相當學術性的條目,亦是很值得社會學者去了解此番資料,內容絕對與廣告無關。以下是一些證明 (第三方) 有關於本人寫出反基督帝國條目內容的證明:
1) 反基督帝國其官方網站: http://antichristendom.com/ 2) 其它網站對反基督帝國的論述: http://truthbible.net/bloodybible/activities/biblecomplaint/ 3) 論壇討論區 (Uwants)對反基督帝國的論述: http://www.uwants.com/redirect.php?tid=11917075&goto=lastpost 4) 論壇討論區 (Yahoo 知識)對反基督帝國的論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12902312 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12202819 5) 論壇討論區 (百度)對反基督帝國的論述: http://hi.baidu.com/rwrkeekwkpfjsye/item/1c9576ca9ec35825a1b50a56 6) 一般網絡使用者的 Xanga : http://galaxy201223.xanga.com/599533218/item/ 7) 星島日報有關於對反基督帝國網主理智再臨者的報導 :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1119&Pid=12&Version=0&Cid=220&Charset=big5_hkscs—Caozhetao(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6:17 (UTC)
- 內容確為廣告,上列諸項來源亦非可靠來源,駁回。--J.Wong 2013年6月9日 (日) 03:15 (UTC)
- 狀態: 翻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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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難得找到中文資料。—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6月8日 (六) 19:34 (UTC)
- 鑒有新來源而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遂翻原決,准予獨立,唯其內容稀疏,請備妥內容,再獨立其文。--J.Wong 2013年6月9日 (日) 03:24 (UTC)
東方美寶沒有提及廣告宣傳頁面,為什麼審核不了,請恢復
- 內容片面,字句吹噓,豈非廣告,駁回。--J.Wong 2013年6月9日 (日) 03:30 (UTC)
- 狀態: 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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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17討論保留方未有提出任何來源,最多是無共識保留,不宜直接作討論後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7:23 (UTC)
- 一、存廢討論並無任何理據及來源可以證明其關注度,並該角色於現實中何等重要,又何如影響現實眾人。再者,有用戶閱覽作品後亦同意毋須獨立其文,其見可取。
- 二、《收錄準則》規定本百科不收虛構作品之情節介紹。而條目正有違此規。
- 綜上,翻原決,合併條目至角色列表。--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1 (UTC)
- (?)疑問:為什麼討論結果可以如此簡單地推翻?就算是推翻或有新的理據,為什麼不是發還再議,而是直接改判刪除?如果準則是非黑即白、如此絕對的,那投票來幹什麼?直接送交管理員處決好了。-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6:03 (UTC)
- 狀態: 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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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17討論保留方未有提出任何來源,最多是無共識保留,不宜直接作討論後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7:24 (UTC)
- 一、存廢討論並無任何理據及來源可以證明其關注度,並該角色於現實中何等重要,又何如影響現實眾人。再者,有用戶閱覽作品後亦同意毋須獨立其文,其見可取。
- 二、《收錄準則》規定本百科不收虛構作品之情節介紹。而條目正有違此規。
- 綜上,翻原決,合併條目至角色列表。--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2 (UTC)
- (?)疑問:為什麼討論結果可以如此簡單地推翻?就算是推翻或有新的理據,為什麼不是發還再議,而是直接改判刪除?如果準則是非黑即白、如此絕對的,那投票來幹什麼?直接送交管理員處決好了。-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6:0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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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先前他維基人曾被提起「宣傳問題」存在而被刪除,但本人已使用第三人稱他述法,撰寫本頁面。問刪除原因與標準?—不樂雨 2013年6月10日 (一) 15:58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memurakumahiko (對話|貢獻)加入。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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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既然 wiki 反對封網,那就別跟她做一樣的事吧。—220.136.199.106(留言) 2013年6月2日 (日) 02:36 (UTC)
- 君所欲覆核之為?--J.Wong 2013年6月2日 (日) 04:17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6月11日 (二) 22:56 (UTC)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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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潘多拉移動有關於台灣手機品牌的歷史,並且為一項重要與真實的參考文獻,應該留於wiki提供後人查詢討論。—Borgchen(留言) 2013年6月3日 (一) 07:48 (UTC)
- 請列出可靠來源?--廣雅 范★ 2013年6月3日 (一) 10:03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6月11日 (二) 22:5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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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已經重打了一次詹浮雲的頁面,雖然內容講的東西都大同小異, 不過全部都是用我個人的語法和用字打出來的.我當初跟wiki人電話上講過時, 他說我只要用我自己的口吻重新打一次即可, 加上我有詹浮雲老師的授權書(那時候也給台灣維基負責人看過了)所以就算我貼原本的網頁也沒有侵犯到著作權,是很好的頁面,很值得被分享在維基百科. 他內容就是這樣,我真的不知道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改,維基才不會一直把他刪除 : (
謝謝!
(我原本貼出原文跟改的後來發現兩篇貼的都是我改的 sorry)
- 原文是自傳口吻,根本不宜收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06:47 (UTC)
為什麼我發的介紹公司情況的正規條目會被當成廣告頁面刪除!本人是該公司的員工,負責公司的網站和網絡建設,所以絕對保證該信息就是公司的真實信息,並且在頁面中,還附上了公司網站的地址,介紹的信息完全真實可靠,信息沒有任何虛假的成分,都是實話實說的,為什麼被當成廣告頁面刪除,請管理員Zhangjintao 給出一個解釋!—武漢同力機電(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04:18 (UTC)—武漢同力機電(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04:18 (UTC)
- 真實信息與廣告之間絲毫沒有邏輯聯繫。--廣雅 范★ 2013年6月13日 (四) 04:2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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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我們是冰島的Videntifier technologies,我們參照維基標準在Wikipedia發佈了一個公司介紹,但卻以廣告原因刪除。參照G11條目「[1]」,因此請核實後恢復原貼。如有不當內容,請予編輯。如需授權,請告知發送授權證明的聯繫方式。
—FAW CA10(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05:55 (UTC)
- 頁面只做宣傳之用。--廣雅 范★ 2013年6月12日 (三) 00:10 (UTC)
- 覆核理由:您好,如果您認為頁面只做宣傳之用,麻煩請刪掉你們認為涉及宣傳的部分,在頁面上保留客觀的描述。另外涉及電腦、軟件、法證類的信息在中文Wikipedia還存在很多不足,也請避免因為你們了解程度不夠,就做這種武斷的決定。像這樣草率的通篇刪除,只會令人質疑中文Wikipedia的管理准則。—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6月12日 (三)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 您之前給出的方針指出,G11適用於必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和百科全書要求。--廣雅 范★ 2013年6月13日 (四) 00:37 (UTC)
- 覆核理由:關於「G11適用於必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和百科全書要求」——可以重寫,但是規則都是你們說了才算,所以請先給一個符合要求的頁面作參照,以免這樣反復刪改和申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AW CA10(對話|貢獻)於2013年6月13日 (四) 06:33 (UTC)加入。
- 覆核理由:如果您給不出實例,而只是反復引用WP:SOAP,這無異於「踢皮球」或「打太極」。請問Wikipedia的管理者,如果你們只具有這種不符合Wikipedia精神的「官僚特色」管理水平,難道自己不覺得慚愧嗎?這對於中文Wikipedia的發展也沒有好處,不是嗎?——FAW CA10(留言)
- 狀態: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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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 我們是芬蘭liana technologies, 我代表公司在wikipedai發佈一個簡單的公司介紹, 但卻以侵權原因刪除, 請核實後恢復原貼。 謝謝。 或聯繫我[email protected]—85.23.206.28(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5:54 (UTC)
- 授權證明?--廣雅 范★ 2013年6月7日 (五) 05:57 (UTC)
- 一周內無回復。--廣雅 范★ 2013年6月14日 (五) 00: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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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詞條客觀徐庶企業信息,無廣告嫌疑—樹下蘑菇(留言) 2013年6月14日 (五) 07:17 (UTC)
- 確為宣傳,駁回。--廣雅 范★ 2013年6月14日 (五) 09:14 (UTC)
- 狀態: 合併至「角色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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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5/17討論保留方未有提出任何來源,最多是無共識保留,不宜直接作討論後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7:23 (UTC)
- 一、存廢討論並無任何理據及來源可以證明其關注度,並該角色於現實中何等重要,又何如影響現實眾人。再者,有用戶閱覽作品後亦同意毋須獨立其文,其見可取。
- 二、《收錄準則》規定本百科不收虛構作品之情節介紹。而條目正有違此規。
- 綜上,翻原決,合併條目至角色列表。--J.Wong 2013年6月8日 (六) 08:20 (UTC)
- 謝,有人負責執行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19:34 (UTC)
- 近來事忙,月內當可辦妥。期間,若蒙相助,不勝感激。--J.Wong 2013年6月9日 (日) 03:05 (UTC)
- (?)疑問:為什麼討論結果可以如此簡單地推翻?就算是推翻,為什麼不是發還再議,而是直接改判刪除?如果準則是非黑即白、如此絕對的,那投票來幹什麼?直接送交管理員處決好了。-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06:03 (UTC)
- 不反對作無共識保留,過一兩個月再交討論。不過管理員決定一條目存廢看的應是理據而不是票數--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04:34 (UTC)
- (?)疑問:以上的問題究竟在討論中有否已經達成共識?如果仍有爭議為什麼要現在繞過討論直接讓管理員判為「合併」?理據一提問「該角色於現實中何等重要,又何如影響現實眾人」,這條目的編寫過程中有不同用戶的合作和討論,主題顯然並不是原創觀點,而Google的搜尋結果和頁面的瀏覽統計亦反映這主題關心者眾;「有用戶閱覽作品後亦同意毋須獨立其文」可取,為什麼其他用戶的意見就不可取?而理據二引述的收錄準則,當中亦說明了「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至於簡潔的定義個人認為仍可斟酌。退一萬步,如管理員認為理據一、二皆成立,那合併至「角色列表」根本是錯誤的舉措,因「角色列表」也「違反」理據一、二,將「違反」理據的條目併至另一個「違反」理據的條目,誠然浪費編者的時間。維基百科現存的「角色列表」不在少數,我想這討論或許需要更進一步進行。-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6:07 (UTC)
- 存廢討論並非投票,並非論人多與少,而在理據強與弱。另外,存廢討論所得共識以及當中理據不應有違於方針及指引。而討論結束者理應考慮雙方理據,平衡雙方意見及過往慣常做法而作出決定。而當保留方無辦法就該角色提交來源至存廢討論以至本頁,即上述點一及二,又或者提出理據證明該頁理應例外,當作別論,就表明該頁屬於過份擴展,未應保留,此點無庸置疑,亦毋須討論。要翻,請提交來源,或者修訂《關注度(虛構事物)》並移步互助客棧動議通過。合併而成之角色列表,無疑並不一定符合《關注度通用指引》,但社群一般不會就此提交存廢討論,另作別論。正於早前所言,考慮雙方理據及慣常做法,當然亦及編者努力,以及《刪除守則》表明刪除應為最後手段,故處以合併。順帶一提,特言某意見可取,並不等於其他意見不可取或受忽視。另外,閣下亦可至互助客棧,喚醒社群去關注諸個角色列表。GOOGLE理據已為反駁,不贅。《收錄準則》重點不在簡潔與否,而在是否僅僅包含情節介紹而非講述角色何如受歡迎及其意義安在,明顯全篇皆然。--J.Wong 2013年6月12日 (三) 06:28 (UTC)
- 我只是盡力而為去挽留條目罷了,在細閱現行的「方針與指引」後,就會知道這是緣木求魚。目前在中文百科之中,這類型條目不在少數,但十居其九的內容重點也不在介紹題目的「關注度」,而是對作品的細節的描寫;就編者與讀者的角度,這是合理不過的事,會找這篇章來看來寫的都不是想知道前者,知道前者幾乎沒有任何意義。我想這情況不只出現在虛擬人物,在其他的條目來說,「有用」的資訊都會比介紹「關注度」更為吸引。由於從一開始就向與不合「關注度」方針發展,經歷一段長時間後,大堆同類型的條目誕生,條目漸見規模的同時,社群亦已形成相當的文化和規範,多如星數的條目外加一系列的投票,獎勵,專題,就像是鼓勵這些條目繼續發展下去,野火燒不盡。既然有這麼一個如此絕對的管理員議決機制,不用怕相關社群投票阻撓的話,何不一氣呵成把所有不合方針與指引的條目提刪,去除習非成是的誤解,不致浪費條目編者,提刪者和管理員的光陰和唇舌;各持己見的熱心用戶長期在這方面上角力,也蠻傷害感情的。--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09:58 (UTC)
- 閣下未免本末倒置。正如早前所言,閣下認為規矩不切實際,乃應移步互助客棧要求修訂以至廢除相關方針或指引條文。切記此則乃應用之有道,否則後果堪虞。--J.Wong 2013年6月15日 (六) 03:15 (UTC)
- 我只是盡力而為去挽留條目罷了,在細閱現行的「方針與指引」後,就會知道這是緣木求魚。目前在中文百科之中,這類型條目不在少數,但十居其九的內容重點也不在介紹題目的「關注度」,而是對作品的細節的描寫;就編者與讀者的角度,這是合理不過的事,會找這篇章來看來寫的都不是想知道前者,知道前者幾乎沒有任何意義。我想這情況不只出現在虛擬人物,在其他的條目來說,「有用」的資訊都會比介紹「關注度」更為吸引。由於從一開始就向與不合「關注度」方針發展,經歷一段長時間後,大堆同類型的條目誕生,條目漸見規模的同時,社群亦已形成相當的文化和規範,多如星數的條目外加一系列的投票,獎勵,專題,就像是鼓勵這些條目繼續發展下去,野火燒不盡。既然有這麼一個如此絕對的管理員議決機制,不用怕相關社群投票阻撓的話,何不一氣呵成把所有不合方針與指引的條目提刪,去除習非成是的誤解,不致浪費條目編者,提刪者和管理員的光陰和唇舌;各持己見的熱心用戶長期在這方面上角力,也蠻傷害感情的。--Wongpong(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09:58 (UTC)
- 不反對作無共識保留,過一兩個月再交討論。不過管理員決定一條目存廢看的應是理據而不是票數--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04:34 (UTC)
我的甘谷在線哪裏違法了??????????????????
- 並未說其違法。--廣雅 范★ 2013年6月13日 (四) 14:36 (UTC)
- 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3年6月15日 (六) 03:18 (UTC)
- 狀態: 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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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期間條目修改極多, 甚至曾被完全清空, 各人提出的理由也是在說不同的版本, 建議發回存廢討論重新討論, 另外基於頁面被重建, 如要恢復請只恢復由2008年開始到第一次刪除之間的紀錄。—Beterc(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8:30 (UTC)
- 覆核理由:提出存廢討論的幾個人,理由空洞,然後就一走了之,討論期間也沒有任何人投票表決,有關管理員的刪除決定判斷錯誤 --香港無神論貓姐(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8:37 (UTC)
- 我不是叫你不要來的嗎? 連維基方針指引都未讀清楚就不要來亂了, 而且明明有人投票嘛, 只是投票明顯出現了問題--Beterc(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8:44 (UTC)
- 目測刪除投票理由沒問題。但是如果您堅持的話……針對頁面被疑似破壞性編輯要進行半保護麼?--廣雅 范★ 2013年6月15日 (六) 22:27 (UTC)
- 半保護沒用,上面某人已經是自動確認用戶。要回復就全保護吧--Altt31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05:09 (UTC)
- 目測刪除投票理由沒問題。但是如果您堅持的話……針對頁面被疑似破壞性編輯要進行半保護麼?--廣雅 范★ 2013年6月15日 (六) 22:27 (UTC)
- 我不是叫你不要來的嗎? 連維基方針指引都未讀清楚就不要來亂了, 而且明明有人投票嘛, 只是投票明顯出現了問題--Beterc(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8:44 (UTC)
- (!)意見:首先是說Beterc您辛苦了,不論是存廢討論還是這些跟進……其實最重要的是有人清理條目內容。在作出提刪這個決定的時候,除了存廢討論中提到的條目內容問題,還考慮到參考資料及其格式也大有問題(就算不說參考資料的適合程度,竟然有以英文版條目為參考來源,即為自我參照),以及主編的因素。
回到回復這個正題,個人認為在發還存廢討論前,應先全面整理條目,然後才回復你提議的自條目創建到第一次刪除之間的編輯紀錄。如果沒人整理的話,就建議按存廢討論中的建議,在發還存廢討論前回復自條目創建到被加入那些內容前的編輯吧。--Altt31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
- 全保護完全沒有意義。畢竟AFD也算是討論,而且討論時更改條目內容後條目達標以至於出現「理由消失」的結果也不少見。全保護再AFD有點違背初衷。--廣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06:23 (UTC)
- 發還重審,條目半保護。如有破壞封禁破壞者。--廣雅 范★ 2013年6月16日 (日) 06:23 (UTC)
- 狀態: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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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Requesting original data, see below.—Calimo(留言) 2013年6月17日 (一) 09:18 (UTC)
Sorry for posting here in English, I hope you can help me with this request. This file was transferred to Commons and deleted from zh.wiki. However the "Source" and "Author" information were lost during the migration (source was replaced by "Transferred from zh.wikipedia" which is not the original source, and author was replaced with "Original uploader was Gazagoal at zh.wikipedia" which isn't an author information). Can you please tell me what were the original source and author of this file so I can put them back on Commons? Thanks. Calimo(留言) 2013年6月17日 (一) 09:18 (UTC)
- See also the discussion on Commons. Calimo(留言) 2013年6月17日 (一) 09:25 (UTC)
- Two deleted versions neither provided "source" nor "author" information. The source code with uploaded (May 5, 2006 10:21) is "伊扎克·帕尔曼 {{GFDL}}", and the next/last version (July 2, 2009 15:38) also only contains "伊扎克·帕尔曼 {{GFDL|migration=relicense}}".--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6月17日 (一) 09:29 (UTC)
- Thanks! Calimo(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0:00 (UTC)
- Two deleted versions neither provided "source" nor "author" information. The source code with uploaded (May 5, 2006 10:21) is "伊扎克·帕尔曼 {{GFDL}}", and the next/last version (July 2, 2009 15:38) also only contains "伊扎克·帕尔曼 {{GFDL|migration=relicense}}".--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6月17日 (一) 09: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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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需求被重新創建,希望修改編輯原版內容。此詞條並非商業廣告,需討論。—左青岸(留言) 2013年6月19日 (三) 02:45 (UTC)
- 確為宣傳內容。--廣雅 范★ 2013年6月19日 (三) 03:2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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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剛入維基,對相關規則了解不是太深刻。請求重新建立詞條。內容確定屬實,無虛假—☆經歷※珍惜☆ 2013年6月19日 (三) 07:21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agic01631(對話|貢獻)加入。
- 那麼請將方針了解深刻後再申請。--廣雅 范★ ill 2013年6月19日 (三) 07: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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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Jjqa(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15:05 (UTC)陸浩鵬是人物詞條,不是廣告,人物貢獻不等於廣告。
- 廣告或宣傳。--廣雅 范★ [illness] 2013年6月22日 (六) 03:10 (UTC)
金屬異型材已經被廣泛運用到金屬加工中。由於核心技術一直被台灣、日本所壟斷,國內多為代理商,網頁中基本都是銷售廣告。 國內製造廠只有3家,由於其利潤遠高於國內工業製造行業,加之日本、台灣實業的辦事風格,宣傳甚少。 國內金屬加工行業把互聯網基本上是作為廣告渠道在使用,很少有人能發起一個標準推動工作。 我對這個行業有一定的了解,但很多人問我的時候我只能通過口述向他們解釋,何為異型材。 望各位能先上網查詢是否有金屬異型材的解釋,如果有,或者比我的註解更為清晰再刪除。 謝謝!
- 無新的覆核理由。--廣雅 范★ [illness] 2013年6月22日 (六) 03:14 (UTC)
[[:]]
請問:我提交的信息是原創的、沒有廣告,為何被刪除?是創建的人名的知名度不夠嗎?謝謝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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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人物介紹不包含廣告—時光慧眼(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03:17 (UTC)
- 廣告或宣傳。--廣雅 范★ [illness] 2013年6月22日 (六) 03: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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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為本人添加和收錄,請不要刪除。連結:http://blog.sian.com.cn/fuwenlinblog—付文林(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06:49 (UTC)
- 無正當理由。--廣雅 范★ 2013年6月22日 (六) 07:22 (UTC)
- 狀態: 發還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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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特定行業軟件,不符合速刪。—120.36.43.217(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15:01 (UTC)
- 軟件是否為特定行業而設,無關乎證明其關注度。請提交來源。--J.Wong 2013年6月15日 (六) 03:30 (UTC)
- 獨立可靠來源:小學生Pascal程序設計競賽輔導初探 Softonic Editorial Team 評測 --27.156.106.22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12:04 (UTC)
- 提及和其他來源:Microsoft Compatibility Center 有提及Intel Partners 頁面上有提及開發組織,但該組織網站上沒有自我介紹--27.156.106.221(留言) 2013年6月16日 (日) 12:40 (UTC)
- 已經符合要求,不知何時可以恢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7.156.106.221(對話)於2013年6月18日 (二) 12:04 (UTC)加入。
- 自己在用,支持恢復!感覺這個軟件主要是教學用吧。 另外百度了一下 Pascal教程 第十七頁,還有一些青少年奧賽書上有 —218.108.170.166(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2:32 (UTC)
- 已經三天了,不知何時可以答覆?我是申請者。--27.156.106.221(留言) 2013年6月19日 (三) 12:38 (UTC)
- 建議發還重審--27.156.106.221(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03:43 (UTC)
- 編者提出新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該來源尚且符合其他要求,唯可能並非「可靠來源」,乃發還再議,交以再審。--J.Wong 2013年6月22日 (六) 07: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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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討論理由為「純列表」,且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6/13具體表述為違反維基百科: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寫明「列表不應僅單純的列出各項名稱,而應提供各項名稱簡介或各項之間可比較的信息等其他資訊,即該列表不應該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而維基百科:列表的第一句指出「在維基百科中,列表是一種用來歸納和列舉一類相關主題的頁面,位於主名字空間(條目名字空間)……」 因此列表相關指引不適用於此頁面。—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17:49 (UTC)
- 《名字空間》及《英文版維基百科名字空間指引》表明「維基百科」頁面理應用以收納維基百科資訊,如方針指引、程序、討論、通告、計劃、論述,以及紀錄。就此頁而言,未見該等資訊有多關乎維基百科本身,且可謂遠離前述用途。而《維基百科釋義.非官僚》表明未應照本宣科,而應重其精神所在。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6月22日 (六) 08:0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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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考Wikipedia:關注度_(音樂),他是香港歌手(現轉職至幕後),已解散組合V成員,曾經獲得2008年度叱咤樂壇生力軍男歌手大獎銅獎,歌曲也曾上榜,符合關注度中的「曾經獲得主要的音樂獎項」、「在任一國家的音樂排行榜中曾經出現」2點。—Tom Tsang...........(留言) 2013年6月19日 (三) 02:08 (UTC)
- 另有來源報導:徐浩改名樂壇單飛、徐浩成新寵師兄姐爭住錫、徐浩上香供奉V舊作、徐浩跪地求婚抱得美人歸--Tom Tsang...........(留言) 2013年6月19日 (三) 02:15 (UTC)
- 鑒有獨立、可靠來源,符《關注度通用指引》要求,現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3年6月23日 (日) 09:0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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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不是機器翻譯,只是有些名詞在中文並沒有很好的翻譯,才有部分翻得不是很好並保留原文—Luhan0012002(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13:55 (UTC)
- 非機械翻譯,乃還,唯文筆有欠暢順,語句亦過於累贅,請多加改善。切忌逐字逐句直譯。另,按指引,該文改名為「影像變形」,刪去括號及其英譯。--J.Wong 2013年6月23日 (日) 09: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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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並不存在廣告和外部連結,只是為了信息共享,麻煩重新審核一下,求恢復頁面,謝謝。—Gaillee(留言) 2013年6月24日 (一) 05:36 (UTC)
- 明顯的廣告及宣傳頁面。--廣雅 范★ 2013年6月24日 (一) 05:57 (UTC)
[[:]]
管理員你好! 我編輯的閆西群詞條為何發表不了,我是版權人啊。請恢復詞條,謝謝!
- 未完成 廣告。-Mys 721tx(留言) 2013年6月24日 (一) 13: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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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讓民眾了解什麼是 IPQMI 美國國際專案暨品質管理協會 了解它的成立歷史 如有觸犯維基百科中的條款部分,會修正內容—林佳勳(留言) 2013年6月25日 (二) 02:57 (UTC)
- 鑒既刪版本確為廣告,不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現存版本應續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3年6月29日 (六) 04: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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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藝人確實為台灣藝人~以下為相關連結
- http://www.taiwancinema.com/ct_57679_39
- http://tw.news.yahoo.com/黃曉明送吻-胖妹韓琳萌發好運-213000466.html
-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34244
—119.77.168.183(留言) 2013年6月25日 (二) 14:23 (UTC)
- 鑒上列諸個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6月29日 (六) 04:4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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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學術性文章,music emotion recognition(音樂情緒辨識)已有大量論文,編輯就現有辨識方法做介紹,不知為何被歸類為G11: 廣告或宣傳 (TW)?—Jello sunshine(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8:17 (UTC)
- 非廣告,未符《快速刪除守則》款G11,乃還。--J.Wong 2013年6月29日 (六) 05: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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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lai 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Malaysian town. For the Indian ward, see Kulai (Suratkal).
This article does not cite any references or sources. Please help improve this article by adding citations to reliable sources. Unsourced material may be challenged and removed. (February 2011) Kulai 古來 کولاي
Flag
Seal
Nickname(s): Kulai, the turtle town.
Motto: 'Cemerlang, Sejahtera'
(English: Excellence, Peaceful')
Kulai
Coordinates: 1°40′00″N 103°36′00″ECoordinates: 1°40′00″N 103°36′00″E
Country Malaysia
State Johor
Local Authorities Majlis Perbandaran Kulai (MPKu, Kulai Municipal Council)
Establishment 1890
Sub-urban status 2004
Government
• Yang diPertua Majlis Ismail Karim
Population
• Total 159,427(within MPKu Control Area) (4th)
Time zone MST (UTC+8)
• Summer (DST) Not observed (UTC)
Website http://www.mpkulai.gov.my Kulai (simplified Chinese: 古來; traditional Chinese: 古來; pinyin: gulái), is a town in the Kulaijaya district of Johor, Malaysia. The town is 29 km from Johor Bahru city and 8 km from Skudai. Contents [hide] 1 Administration 2 Economy 3 Geography 4 Demography 5 Transport 6 Culture 7 Notable residents Administration[edit]
Kulai Municipal Council Building Kulai is administered by the Kulai Municipal Council (Majlis Perbandaran Kulai) which was earlier known as the Kulai District Council. Kulai sub-district was upgraded to a full-fledged district on 1 January 2008 and has been renamed Kulaijaya District. The administrative centre of Kulaijaya District was proposed to be constructed in Indahpura. Economy[edit]
The locals are mostly involved in the agriculture sector, particularly in the oil palm and rubber estates surrounding the town. Many of the people work in small retail shops, which are located along the trunk road. Kulai has the first settlement of FELDA's (Federal Land Development Agency) oil palm plantation in the country - FELDA Taib Andak, which was launched by the second Prime Minister of Malaysia, Tun Abdul Razak. Kulai is still one of the main producers of palm oil in the country due to its numerous oil palm plantations. Kulai also exports fresh vegetables to Singapore on a daily basis. The economy of Kulai has improved with numerous factories being set up in both Kulai and Senai. There are some public listed companies which have their offices in Kulai. Kulai is also within the Iskandar Development Region (IDR). Geography[edit]
The town is located along the old trunk road linking Kuala Lumpur and Johor Bahru. The main road is lined with many retail shops. There are also many housing estates within the township. The town is surrounded by rubber and oil palm estates. Demography[edit]
The Chinese are concentrated in Kulai and Senai Town while the Malay are mostly in the Felda Scheme settlements. The Indians are mostly working in factories or running businesses. Transport[edit]
Kulai was an important stopover on the Johor Bahru-Kuala Lumpur trunk road in the 1970s and 1980s until the North-South Expressway opened in 1994, which bypassed the town. The trunk road is now identified as Road One. The town also has a small railway station run by the Malayan Railway and is also one of the access points to the Gunung Pulai nature reserve. Senai Airport, the international airport which serves Johor is within the municipality. The town is accessible by road through the North-South Expressway and the old trunk road, by rail operated by the Malayan Railway (KTM) and by air through the Senai International Airport. Culture[edit]
Kulai Old Town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 Kulai are mainly of the Hakka dialect group. There are a few Chinese temples and churches serving the needs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Chinese Taoist temples include the "Thousand Fairies" Temple along the old trunk road, the "Seven Sisters" temple and other smaller temples. Churches in Kulai include the Presbyterian Church(SYNOD), Christ the King Catholic Church, Baptist Church, Methodist Church and churches of other denominations. The Masjid Jamek is located within Kulai town and serve the needs of the Muslim townfolks. Notable residents[edit]
Mawi - the winner of the 2005 Akademi Fantasia singing competition and now becomes among the most popular Malaysian singer, from FELDA Taib Andak. Penny Tai - popular female singer and the winner of Best Composer (愛瘋了) at Taiwanese Golden Melody Awards 2006 (金曲獎). 古來 從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篇文章是關於馬來西亞的小鎮。對於印度的病房,看到古來(Suratkal)。
本文不引用任何參考或來源。請幫助改善這篇文章加入引用可靠消息。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材料可能受到挑戰和刪除。 (2011年2月)
古來
古來کولاي
旗
密封
綽號:古來,龜鎮。
座右銘:'Cemerlang,SEJAHTERA「
(英語:優等品,和平「)
古來
坐標:1°40'00「N 103°36'00」ECoordinates:1°40'00「N 103°36'00」E
馬來西亞國家
柔佛州
地方政府議會Perbandaran的古來(MPKu,古來市議會)
設立1890
2004年小城市的地位
政府
司馬義·卡里姆•楊diPertua議會
人口
•總159,427(內管制區MPKu),(4日)
時區MST(UTC +8)
•夏天(DST)未觀察到(UTC)
網站http://www.mpkulai.gov.my
古來(簡體中文:古來;中國傳統:古來;拼音:谷來),是在的Kulaijaya區,馬來西亞柔佛州的一個小鎮。這個鎮有29公里,從柔佛州新山市士古來8公里。
目錄[隱藏]
1管理
2經濟
3地理
4人口
5交通運輸
6文化
7著名的居民
管理[編輯]
古來市議會大廈 古來由古來市議會(議會Perbandaran古來)古來區會是較早被稱為管理。 古來子區升格為一個成熟的地區,於2008年1月1日,,並已更名為Kulaijaya區。行政中心Kulaijaya區提出將建造Indahpura。 經濟[編輯]
當地人大多涉及農業部門,特別是在油棕和橡膠園小鎮周圍。許多人工作在小型零售店,分別位於沿主幹道。古來有FELDA(聯邦土地發展局)的油棕櫚種植園在全國 - FELDA Andak泰益,這是由第二馬來西亞總理拉扎克推出的第一個定居點。古來仍然是主要的棕櫚油生產商之一,在國內由於其眾多的油棕櫚種植園。古來還出口到新加坡每天新鮮蔬菜。 許多工廠設立在古來士乃古來經濟改善。有一些上市公司在古來有自己的辦公室。 古來也是在依斯干達發展區(IDR)。 地理[編輯]
該鎮位於沿着古老的主幹道路,連接吉隆坡和柔佛州新山。主路兩旁有許多零售商店。在全鄉範圍內也有許多屋村。這個鎮是由橡膠和油棕園包圍。 人口[編輯]
古來和士乃鎮都集中在中國,而馬來人大多是在的的Felda計劃的定居點。印度人大多是在工廠工作或運行業務。 交通運輸[編輯]
古來柔佛吉隆坡主幹道路上的重要驛站,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直到南北高速公路開通於1994年,繞過鎮。現在確定為主幹路路一。 這個鎮也有一個小火車站,由馬來亞鐵路運行也是一個接入點到姆魯普萊德自然保護區。供應柔佛士乃機場,國際機場內的直轄市。 這個鎮是通過南北高速公路和老乾線公路路訪問,通過鐵路經營馬來亞鐵路公司(KTM)和Senai國際機場空氣通過。 文化[編輯]
古來舊城區 古來中國社會主要是客家方言組。有幾個中國的寺廟和教堂,為中國社會的需求。 中國道教宮觀包括「千仙女」老廟沿主幹道路,「七姐妹」的寺廟和其他較小的寺廟。 古來教會長老教會(區會),基督天主教國王,浸信會教堂,衛理公會教堂和其他教派的教堂。 佳密清真寺位於古來鎮服務的需求穆斯林townfolks的。 著名的居民[編輯]
瑪威 - 2005年學術大學幻想曲歌唱比賽冠軍,現在變成了時下最流行的馬來西亞歌手,從FELDA泰益Andak的。 戴佩妮 - 流行女歌手和最佳作曲(優勝者愛瘋了)2006年在台灣金曲獎(金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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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黃曉明送吻-胖妹韓琳萌發好運-213000466.html
- http://news.msn.com.tw/gallery3117591.aspx
-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34244
- http://www.taiwancinema.com/ct_57679_39
- http://wiki.zwnes.eu.org/wiki/%E7%94%B0%E5%BA%84%E8%8B%B1%E9%9B%84
- http://wiki.zwnes.eu.org/zh-tw/%E7%AC%AC8%E8%99%9F%E7%95%B6%E8%88%96#.E4.BA.BA.E7.89.A9.E4.BB.8B.E7.B4.B9.2F.E6.BC.94.E5.93.A1.E8.A1.A8
- http://wiki.zwnes.eu.org/wiki/%E7%BE%8E%E5%91%B3%E7%9A%84%E6%83%B3%E5%BF%B5#.E5.AE.A2.E4.B8.B2.E6.BC.94.E5.93.A1
- http://www.udn.com/2013/6/17/NEWS/ENTERTAINMENT/ENT2/7967656.shtml?ch=rss_starsfocus
- http://tw.news.yahoo.com/大愛台8點檔大戲-手心外的天空-台首大校園取景-121947065.html
—119.77.168.18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2:57 (UTC)
- 鑒上列諸個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遂駁回所請。--J.Wong 2013年6月29日 (六) 05: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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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靠關注度來源?--廣雅 范★ 2013年6月22日 (六) 14: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