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版權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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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版權公約》(英語:Universal Copyright Convention;西班牙語:Convención Universal sobre Derecho de Autor)1947年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主持準備,在1952年9月6日於瑞士日內瓦簽訂,1955年生效,再在1971年7月24日於法國巴黎修訂[1][2]。它和《伯爾尼公約》是國際上保護著作權最主要的兩條公約,該公約的主要內容為提出對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給予充分有效的保護。它共有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三種文字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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