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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投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命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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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請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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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延後投票開始時間,讓更多維基為各投票重點補充。--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8:35 2006年6月24日 (UTC)

三種方案的投票結果基本持平,不能說達成共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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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方案的投票結果基本持平,不能說達成共識吧。建議不要繼續進行投票,否則就沒有意義了。--用心閣(對話頁) 07:27 2006年7月24日 (UTC)

問題是爭議已持續了超過5個月,必須積極去解決,不能再無了期地延續僵局。舉行這個投票,我早已預料到不能令所有人滿意。 -- Kevinhksouth (Talk) 09:33 2006年7月24日 (UTC)

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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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票時須檢查有否重票或一人兩投。發現中華文化五千年投了兩個方案! -- 02:34 2006年7月26日 (UTC)

移動自Wikipedia:投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命名方式

現時在Category:香港政府部門的條目,很多都在名稱之前加上「香港」一詞,但亦有一些沒有。2006年2月,有屬於加上「香港」一詞的香港政府部門被刪除,開始了『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的激烈討論。討論已經進行超過4個月,至今仍未有一致的共識,暫時仍是不強制加或不加,導致條目名稱出現不統一的現象。關於這個爭議的討論可參見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香港政府部門需不需要加上「香港」

為此,是次投票的議題是:「您認為哪種命名方式最適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的條目?

由於這個爭議可以影響其他地區政府部門在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原則,因此所有地區而合乎基本投票資格的維基人均有權參與是此投票和討論。然而,是次投票結果只會強制執行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條目,並不會對香港以外的政府部門有任何約束性的影響。

投票時間為一星期,如任何一項方案的在所投的有效票中取得過半票數,該項方案即為通過。如無一方案獲取得過半票數,則─

  1. 得票最少的方案退出,之後須為其餘的方案進行另一輪的投票;
  2. 如有多於一個方案同得最少票數,則須另行為該等方案進行投票,而得票最少的方案須退出,之後須為其餘的方案進行另一輪的投票。

投票區設2大方案的16項選擇,請到屬於自己立場的部份進行投票,並提供理由。如果理由太長,可以在下面的討論區發表意見。是此投票不另設反對票及中立票

投票前,亦可先參考Wikipedia:命名常規Wikipedia:消歧義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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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超過4個月的討論,現歸納出以下2大方案,可再分為各8個選項,即是共有16個選項:

  • 1. 支持不論有關的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條目是否需要消岐義,一律規定以根據下列方法命名:
    • 1a.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
    • 1b.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
    • 1c.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政府」
    • 1d.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政府」
    • 1e.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
    • 1f.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
    • 1g.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1h.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2. 支持在當有關的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條目需要消岐義時,規定以根據下列方法命名:
    • 2a.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
    • 2b.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
    • 2c.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政府」
    • 2d.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政府」
    • 2e.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
    • 2f.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
    • 2g. 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2h. 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範例如下:

方案 一般名稱 (民政事務部門為例) 以「政府」開頭的名稱 (新聞發佈部門為例) 以「香港」開頭的名稱(氣象部門為例) 其他相關例子 優點 缺點
民政事務總署 政府新聞處 香港天文台
1a, 2a 香港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政府新聞處 香港天文台 美國農業部 簡單 容易令人誤以為部門官方名稱有「香港」二字在前
1b, 2b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 政府新聞處 (香港) 香港天文台 (香港) Fire Services Department (Hong Kong)
1c, 2c 香港政府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政府政府新聞處 香港政府香港天文台
1d, 2d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政府) 政府新聞處 (香港政府) 香港天文台 (香港政府)
1e, 2e 香港特別行政區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天文台
1f, 2f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新聞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天文台 (香港特別行政區)
1g, 2g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新聞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天文台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官方全稱 較累贅
1h, 2h 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新聞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天文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投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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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您認為哪種命名方式最適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的條目?

第一輪投票已結束,因沒有任何一項方案在所投的有效票中取得過半票數,所有只得一票或以下的方案退出,並再舉行第二輪投票。現剩下三個方案,每個方案在第一輪投票結束時各有10票支持。

第二輪投票已結束,因沒有任何一項方案在所投的有效票中取得過半票數,最少得票的方案退出,並再舉行第三輪投票。現剩下兩個方案,歡迎之前投了被剔除方案的維基人在以下兩個方案中重新投票。

第三輪投票開始時間:2006年7月24日UTC 12:00(UTC+8 20:00)

第三輪投票截止時間:2006年7月31日UTC 11:59(UTC+8 19:59)

請以# ~~~~進行投票。每人只能支持一項方案。

支持方案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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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律在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相關條目命名的開端加上「香港」

  1. JéRRy~雨雨 17:34 2006年7月8日 (UTC)
  2. 中華文化五千年 04:33 2006年7月9日 (UTC)
  3. Munford 19:43 2006年7月9日 (UTC)
  4. 翔風Syaoran有事找我*^-^* 10:18 2006年7月10日 (UTC)
  5. Nikopoley✪尼可波里 ✏Hablar! 16:04 2006年7月10日 (UTC)
  6. Archpei 20:54 2006年7月11日 (UTC)
  7. Hkrocket 07:56 2006年7月12日 (UTC)
  8. Kevinhksouth (Talk) 15:14 2006年7月12日 (UTC)
  9. Derek He 19:43 2006年7月12日 (UTC)
  10. 水水 08:02 2006年7月14日 (UTC)
  11. --Flame 02:05 2006年7月17日 (UTC)
  12. Hkrocket 09:27 2006年7月19日 (UTC)
  13. 沙田友 14:44 2006年7月22日 (UTC)
  14. 你殺了一個我還有千萬個我咪路Depon! 06:54 2006年7月24日 (UTC)
  15. Cheese 15:23 2006年7月24日 (UTC)
  16. 蜜蜂 (Talk) 13:19 2006年7月24日 (UTC)
  17. Mtrkwt 14:04 2006年7月24日 (UTC)
  18. Mungs 14:08 2006年7月24日 (UTC)
  19. Mac仔 17:14 2006年7月24日 (UTC)
  20. Sam Li 04:06 2006年7月25日 (UTC)
  21. ntk619 09:21 2006年8月3日 (UTC)
  22. 掛在後邊很醜。--刻意 12:16 2006年8月2日 (UTC)

投票已結束。

支持方案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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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當有關的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條目需要消岐義時,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在相關條目命名的末端加上「(香港)」

  1. khris 08:14 2006年7月3日 (UTC)
  2. 香港本拉登 15:14 2006年7月8日 (UTC)
  3. Instantnood 19:35, July 8, 2006 (UTC)

  4. --中華文化五千年 04:37 2006年7月9日 (UTC)
  5. 根據維基慣例,當需要消岐義時,會在原來名稱後面加入一對半形括弧,將一個消除歧義詞放在括弧中。如果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不妥當,那麼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亦請移動到地鐵九龍塘站東鐵九龍塘站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06 2006年7月11日 (UTC)
  6. (+)支持抱抱熊熊 11:32 2006年7月12日 (UTC)
  7. --無墓孤魂 04:28 2006年7月13日 (UTC)
  8. --lck 06:47 2006年7月13日 (UTC)
  9. 遵從維基先例。--Kerrex 18:46 2006年7月14日 (UTC)
  10. --Leeyc0 13:48 2006年7月16日 (UTC)
  11. (+)支持Laikayiu 05:06 2006年7月17日 (UTC)
  12. (+)支持TThk 21:08 2006年7月17日 (UTC)
  13. (+)支持 這個比較合理 SS-Panzerdivision Hitlerjugend 16:16 2006年7月19日 (UTC)
  14. (+)支持,遵從維基慣例。(突然死亡票?呵呵)——Nutcracker胡桃夾子^.^留言 19:23 2006年7月23日 (UTC)
  15. (+)支持iammanchi 21:50 2006年7月24日
  16. (+)支持,可以簡約的話就簡約,不必強加上香港作為開首。--minghong 13:59 2006年7月24日 (UTC)
  17. -Hello World! 15:13 2006年7月24日 (UTC)
  18. (+)支持,當需要消岐義--Phantomkid 03:36 2006年7月25日 (UTC)
  19. Shinjiman 07:25 2006年7月25日 (UTC)
  20. (+)支持,但如部門名稱顯然已不需消岐義時,如香港天文台香港電台等,則不需加插「(香港)」,可如是設條(be titled as it is)。Carlsmith 13:38 2006年7月25日 (UTC)
  21. (+)支持當需要消歧義時,依照Wiki的習慣,這樣可以方便非香港的使用者 --- HKFumi 14:59 2006年7月25日 (UTC)
  22. (+)支持 既可分辨香港政府的部門,又可減少以「香港」起首的誤會。當然,香港警務處等原稱不須另加消歧義。 -- 02:29 2006年7月26日 (UTC)
  23. (+)支持--小為 16:17 2006年7月30日 (UTC)
  24. (+)支持--Adveditor 11:44 2006年7月31日 (UTC)
  25. (+)支持--Tszkin 17:16 2006年7月31日 (UTC)
  26. (+)支持--Sparking Spirit(給我留言) 19:55 2006年7月31日 (UTC)

投票已結束。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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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次投票好像不太多人關注,而且亦十分複雜,其實也不急在一時,建議延遲投票或將投票期延長,可能吸引更多人。--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1:31 2006年7月2日 (UTC)
  • 只要把有關部門放在香港政府部門的分類中便可以了,不用每個部門也加上「香港」二字。khris 08:11 2006年7月3日 (UTC)08:10 2006年7月3日 (UTC)
  • 唉... 可能宣傳不足,沒有甚麼人投票,惟有順延一星期吧。 -- Kevinhksouth (Talk) 15:18 2006年7月8日 (UTC)
  • 其實是兩個投票來的...第一個投票是不需要消岐義時是否要統一命名,答案是現在的1/2,第二投票是要命名時用什麼方法...就是a-h。--Onsf 16:28 2006年7月9日 (UTC)
    • 事實上是有點不同的。舉個例說,有人支持1a,但可能強烈反對2a,覺得在2的情況下2b較好。假如分拆投票,最後又假如第一個投票是2勝出,那麼那個人於第二個投票投的a便曲解了他的意見了。因此,這兩個投票應視為一個整體。 -- Kevinhksouth (Talk) 02:45 2006年7月10日 (UTC)
  • To those who support options 1a or 2a: For bureaus, departments or any other organisations (hereafter "departments") which names do not have the words "香港", the words "香港" should not form part of the titles of their articles, no matter disambiguation is necessary or not. Or else the capability of the title to tell readers promptly the exact official names of these departments is lost. One wouldn't be able to know whether the name is simply "Observatory" or "Hong Kong Observatory", for instance. Disambiguation should always be done with round bracket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names. — Instantnood 19:34, July 10, 2006 (UTC)

    • (:)回應我認同你的意見。是次投票,起於香港特區政府部門名稱不統一,有些加「香港」二字在名稱,有些又不加。如你所言,當有關的條目命名時,如加「香港」二字在部門名稱前,的確會有令人混淆的可能性。可是,大家也好像不太在意。沒辦法了喔。--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7 2006年7月12日 (UTC)
      • }} would automatically be expanded into {{運輸署 (香港)|運輸署}}. — Instantnood 16:17, July 15, 2006 (UTC)

  • 同一個名投了兩個方案,應如何處理。khris 09:19 2006年7月11日 (UTC)

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所有部門的名稱要一概而論?例如香港天文台,如果真的叫做香港政府香港天文台或者香港天文台 (香港),各位不覺得滑稽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59 2006年7月13日 (UTC)

    • 有意見認為這樣才能統一,減少日後的爭拗。--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40 2006年7月13日 (UTC)
      • IMHO it's really ridiculous to standardise in this way. Options 1a to h are all funny. — Instantnood 16:17, July 15, 2006 (UTC)

  • 2b最好,因為這個方案方便把不同國家/地區的同名機構歸類,可參考民主黨khris 09:22 2006年7月16日 (UTC)

我希望投票結果不是在鬥人多。香港天文台 (香港)這個名字完全不合理。另外,如有個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天文台,是否應另建一個叫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香港殖民地政府皇家香港天文台?I agree with User:Instanthood that options 1a to h are all fancy. 謝謝。--Hello World! 10:34 2006年7月16日 (UTC)

  • (!)意見來到投票這地步,就是代表少數服從多數,如果不是在鬥人多,那是在鬥甚麼(笑)?我也不支持香港天文台 (香港),亦不太認同不論有關的香港特區政府部門的條目是否需要消岐義,一律規定以根據下上列方法命名的做法,因此投了b項。--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2:08 2006年7月17日 (UTC)
  • (!)意見投票只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手段,但是這不表明這次投票中一定有一個完全今後不用改進的方案……如果說立場,我和書生和SI比較接近,作為條目題目應當簡短明了,並且能經得起時間的推敲,太硬的一刀切,會使投票所提的方案損失很多建設性。--邊緣 04:52 2006年7月17日 (UTC)
  • (!)意見有以下的意見:
  1. 作為一個維基人,就應該按照維基的命名原則來編輯維基。「統一」的不應是名稱,而是原則,使所有維基人也能進來編輯呀!若果為了統一,而使得該條目的名稱並非常用的名稱,則是在劃蛇添足呢!
  2. 若從閱讀條目的觀點看,我是絕對的想不到你會在人家的名字上加上了一些你認為要統一的東西麻……
  3. 若條目本身不需要消歧義,本身的名字就已經足夠的話,為何還要另建一個「香港XXXXX署」的條目,把原有名稱的條目重定向,這是在浪費資源呀!Laikayiu 05:19 2006年7月17日 (UTC)
  • (!)意見統一名稱之概念實為庸人自擾,一來如Laikayiu所說,不合維基命名原則;二來根本不理解社會習慣。世間普遍事物命名,係隨當時習慣而定名,無一定規律。維基百科亦選用民間習用名稱作標題。如今中文維基百科竟替人改新名,實為古怪,亦有違維基百科不原創之原則。況且,此處統一原意,係將知識作有系統歸納,之不過,此點亦屬多餘。維基百科早已設有類別作此用途,亦有人作表一覽。何必作此無謂之舉。HenryLi 00:14 2006年7月29日 (UTC)

剩下的三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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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需要消岐義時,會在原來名稱後面加入一對半形括弧,將一個消除歧義詞放在括弧中的做方,是一貫的維基習慣。如果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不妥當,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才妥當的話,那麼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亦請移動到地鐵九龍塘站東鐵九龍塘站。--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9:38 2006年7月17日 (UTC)

在政府部門上,中文維基百科不見得完全跟隨日常消岐義的做法。看看美國國防部美國農業部等條目的命名,也不是使用國防部 (美國)農業部 (美國)。因此,香港民政事務總署也未必不是不合理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10:42 2006年7月17日 (UTC)

It's because "United States" is part of the names of these departments. That's not the case for those of Hong Kong. — Instantnood 14:59, July 22, 2006 (UTC)

Just the same. 其實上述部門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之類,只是香港人及政府部門略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而稱作民政事務總署一樣,根本與美國人說的Defense Department代表美國國防部無異。--Mtrkwt 15:29 2006年7月22日 (UTC)

Obviously not. Their official and legal names are simply Something Bureau or Something Department. See how the names of the departments (or ministries or equivalence) of the UK, Australia, Canada, New Zealand, etc., are disambiguated in English Wikipedia. — Instantnood 20:38, July 22, 2006 (UTC)

條目名字出現香港一次是合理,出現香港兩次是完全不可接受--Hello World! 15:19 2006年7月17日 (UTC)

其實在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中,「我們應把名稱重新編排以避免使用括弧」及「利用一般性總稱或所屬範疇來消除歧義,我們應該用較簡單的一個」,因此消除歧義詞並非一定要加入一對半形括弧,香港天文台 (香港)更是不符合較簡單的命名方式。而在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問題上,由於有人說地鐵九龍塘站,有人說九龍塘地鐵站;有人說九龍塘車站,有人說九龍塘火車站。有關條目根本沒有一個公式名稱,因此加入括弧可消除命名不同的問題。--Mtrkwt 08:13 2006年7月18日 (UTC)

  • (:)回應Mtrkwt認為:由於有人說地鐵九龍塘站,有人說九龍塘地鐵站;有人說九龍塘車站,有人說九龍塘火車站。有關條目根本沒有一個公式名稱,因此加入括弧可消除命名不同的問題,這等同有人說民政事務總署,有人說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有人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有關條目根本沒有一個公式名稱,因此加入括弧可消除命名不同的問題。--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26 2006年7月18日 (UTC)

(:)回應,小弟所指的公式名稱,是指一個公眾認同而常用的名稱,明顯「民政事務總署」是一個公眾認同的名稱(只是在部門前加上香港政府全名之分),正如社會上甚少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這才是官方全稱),按「利用一般性總稱或所屬範疇來消除歧義,我們應該用較簡單的一個」原則,名稱可簡化為「民政事務總署 (香港)」及「香港民政事務總署」;再以「如果那些定義是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及「我們應把名稱重新編排以避免使用括弧」原則,「香港民政事務總署」為最佳選擇。 相反地,九龍塘地鐵站、地鐵九龍塘站、地下鐵路九龍塘站、九龍塘站同是指九龍塘站 (地鐵),四者名稱均是一般性總稱,又因九龍塘站容易與九龍塘站 (東鐵)混淆;地下鐵路九龍塘站可被簡化;九龍塘地鐵站、地鐵九龍塘站兩者同是一樣性質,無法簡化,因此不符合「如果那些定義是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唯有使用括弧。 而且,香港天文台 (香港)更是不符合上述較簡單原則,因此這個命名方式早已有定義,b至h違反了上述Wikipedia:消歧義原則的,投票只是局限於1a還是2a。--Mtrkwt 17:52 2006年7月18日 (UTC)

同意。[1]--水水 04:20 2006年7月24日 (UTC)
其實根據該命名常規。第 2 類選項全部都不能成立,因部門名稱應預先包括地方名稱,而非有需要才消歧義。--水水 04:25 2006年7月24日 (UTC)

(!)意見:第2輪投票應該重新投票,而不是接着上次的投票繼續投票。應該把投票區的投票清空後再投。--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49 2006年7月19日 (UTC)

英文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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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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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明白此事情拖延至無法容忍地步,但現時除了一人多投不小心問題外,大家又有否留意中華文化五千年的投票時間?明顯這張是廢票,即是第二輪投票的結果並不成立,否則這是不公平。--Mtrkwt 11:12 2006年7月26日 (UTC) :補充:根據舊有資料及突然死亡制,方案1a只有13票、方案2a有14票、方案2b有14票,即是方案2a及2b重新投票,方案1a退出。--Mtrkwt 11:24 2006年7月26日 (UTC)

對不起,小弟再次查核,在突然死亡制前,方案1a共有13票;方案2a共有13票;方案2b共有12票,相信方案2b明顯在投票完結前較其餘兩個落後,理應為方案1a及方案2a再投票。現時的第三輪投票根本對第二輪投票的方案2a支持者不公平。--Mtrkwt 16:34 2006年7月30日 (UTC)

What can we do then? — Instantnood 22:03, July 28, 2006 (UTC)

現時又有人把2b方案投票刪去...如此荒謬及不公平的投票,現時理應中止,並重投第三輪投票。--Mtrkwt 07:45 2006年7月29日 (UTC)
[2] 我的投票被刪去了! 發生什麼事? -- HKFumi 04:19 2006年7月30日 (UTC)

真混亂,不僅僅是計票問題。如果一些方案確如以上討論所說違反維基指引,就應當直接剔除,而非成為投票候選項。如果對這些方案是否違反維基指引議而不決,就應先行投票決定是否合法,而後將合法方案匯總再次投票。--Whw·Talk 15:24 2006年7月30日 (UTC)

小弟只是知道,如果方案2b真得勝出,此投票將會成為維基的大笑話。現時不但沒有管理員理會,還衍生了不少次生問題。--Mtrkwt 16:34 2006年7月30日 (UTC)
我也預計不到投票會出現如此枝節。最節衷的解決方法,是由零票開始重新舉行第二輪投票,因為如果現在只將1a和2a重新投票,現時佔有優勢的2b支持者肯定會強烈反對。我這個星期將會十分忙碌,請有心人接力處理這個問題吧。 -- Kevinhksouth (Talk) 05:54 2006年7月31日 (UTC)
應該重新投票,而不是累計投票數。因為很可能許多人改變了主意,但是卻沒有改變自己的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01 2006年7月31日 (UTC)
看到上面的爭論,我認為這次投票非常混亂,即使達成了某個結果,恐怕也很難有說服力。不如重新設計方案,或者重新討論。(至少我覺得第1輪投票結束的時候,應該讓大家有一個討論階段,再舉行第2次投票)。否則,目前這樣的局面,似乎是在迫使大家同意某個選項--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13 2006年7月31日 (UTC)
書生所言甚是。或者這樣吧!8月1日至7日,再就1a、2a及2b進行討論。如無共識,8月8日至14日重新進行第二輪投票。如無選項過半數,則在8月15日至21日再就最高得票2項進行討論。如仍無共識,8月22日至28日進行第三輪投票。大家接受這個安排嗎? -- Kevinhksouth (Talk) 06:37 2006年7月31日 (UTC)
或許每次投票的時間再延長一些比較好。而且每次投票不應該保留原來的投票數,而是應該重投。至少這樣才比較公平。如果第三輪投票的票數非常接近,或者仍然持平怎麼辦?是否應該暫時擱置,維持現狀?--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4 2006年7月31日 (UTC)
也可以考慮將投票延長至兩星期,而且我也贊成改用重投的方式。至於假如第三輪投票票數接近,也應該要執行票數較多的方案,寧願過了半年後便再按需要檢討。現在的「現狀」是按自己的意願隨意命名,這無論對編輯者還是閱讀者均構成一定的不便和混亂,這也是需要進行投票以解決爭議的主因。 -- Kevinhksouth (Talk) 06:51 2006年7月31日 (UTC)
小弟贊成Shizhao及Kevinhksouth的方案。總括而言,重新進行投票是必要的,小弟亦希望大家是按自已意願投票。因為方案2b勝出,將會對原來較有優勢的方案1a、2a的支持者不公平。--Mtrkwt 15:45 2006年7月31日 (UTC)
  • 書生:我認為投票先繼續,至31日完結後再定奪。因現實生活的投票中,如途中發現問題,亦是先繼續,後判決。--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12 2006年7月31日 (UTC)

處置辦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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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trkwt認為方案1a、2a原來較有優勢,請問從何推斷?當初若且唯若方案1a、2a勝出,也只是一票險勝,反觀現在投票結果,不計重票的話,方案2b以4領先。可見民意鮮明。

當第2輪投票結束後,書生已建議每次投票不應該保留原來的投票數,而是應該重投。我對此沒有意見,因此沒有回應。可是到了現在結果出來後,』。

我起初是不支持以投票方式解決,因為我預感到投票的話,必定不能盡如人意(詳情參考這裏),但既然大家同意以投票方式解決,我亦尊重大家意願。可是,既然決定以投票方式解決,大家亦要尊重投票結果。

事實上,在維基頁面上作這種記名投票,是最最最公正及公開的。是次投票,並不是閉門造車,而是每位維基人都是監票者。為甚麼在第1及第2輪投票時,沒有人發現重投,偏偏在最後一輪投票時才有人發現?假使最後一輪中亦都無人發現重投,但在若干年後,某人a無意間發現:「若干年前的某投票中,在第1及第2輪投票時有人重投,可是一直也無人異議。」請問到了那時,某人a是否有理由,要求重新投票呢?然而,那時我們大家身在哪處也不可知曉了。

我想問:中華文化五千年的一張重覆投票,是否真的對投票大局及民意,佔很重成份?如果是的話,那為何直至今天,仍未有人給他留言,要求他作出解釋?對他來說,這是否又是不公平呢?假使五千年的投票沒有出錯,當投票結果出來後,不滿意的人又可申訴,指Kevinhksouth第2輪投票引入突然死亡制荒謬及不公平,完全是他的個人喜好,並未經過投票決定,不但沒有管理員理會,現時理應中止,維基的大笑話,無法容忍…………(從略)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總結而言,如果說投票結果對方案1a、2a的支持者不公平的話,那麼重新投票,又是否對每位監票的維基人及方案2b的支持者公平。為部門命名方式的爭議,維基人己投放了差不多半年以來的注意力及時間。是否仍值得我們大家繼續無休止地投放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02 2006年7月31日 (UTC)

    • 在這樣沒有共識下的問題進行投票,我早也預計到不能令所有人滿意最後結果。意料之外的是,竟然出現「重覆投票卻無人發現」的事件,使問題更複雜化。現在單在是否重新投票方面,已有分歧的聲音。只可惜維基並沒有獨立的仲裁組織就今次投票的合法性作出裁決。難道真是要犧牲編輯者和閱讀者的利益,任由命名混亂的情況繼續出現? -- Kevinhksouth (Talk) 03:39 2006年8月1日 (UTC)
    • 其實我在09:19 2006年7月11日 (UTC)已經提出有人重覆投票。但可能我說得不清楚,致使沒有人理會。--khris 06:42 2006年8月1日 (UTC)
      • 我是理會了的。當時經你提醒後,我發現用心閣同時投了1a和2a,因此我在他的對話頁提醒,最後他改投2a。但當時我睇漏眼,沒有發現中華文化五千年也有重覆投票。 -- Kevinhksouth (Talk) 07:23 2006年8月1日 (UTC)
        • 哦!khris 07:34 2006年8月2日 (UTC)

請問Encyclopedist有否留意,請時投方案2b的用戶,有部份是由方案2a轉過來的。大家試想想,如果方案2b取消,方案1a及方案2a同樣地方機會勝出,可是現在投方案2a的用戶不但無辜地被落後方案2b推翻,更被方案2b勝出是次投票,其一原因是方案2a被人刪去,相信對方案2a用戶一直沒有明確的交代,這樣不是更不公平嗎?

而且,小弟以經濟學角度而言,有不少用戶因為少了方案2a的選擇,而改投意願較次等的方案1a、方案2b,用戶只能無辜、被迫地由方案1a、2b中選擇其一方案。因此Encyclopedist所謂民意鮮明,根本完全不成立。(正如之前有人說方案1b、2b符合維基常例的所謂優點一樣,同樣是不成立的個人意見,不應在介紹中詳列(因為有爭議性存在的))

加上,是有管理員發現重票問題,按閣下所言,處理了一個又不處理另一個,這是不公平的現象。記着,有部份用戶方案2a的用戶是被迫轉投的,為何我們要尊重方案2b勝出,這不是對方案1a與方案2a的用戶不公平嗎?這同樣不尊重他們的意見。

小弟只是深信,投票必須公平,正如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出現問題,只要有一票在投票過程證實有問題,同樣是以重新投票解決一樣,以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則。--Mtrkwt 12:05 2006年8月2日 (UTC)

  • 請問從何得知「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只要有一票在投票過程證實有問題,同樣是以重新投票解決一樣」?請提供證據。可是,在維基百科上的投票,畢竟與現實的有所不同。難道維基百科上的投票是記名投票,因此就可以說是不公平嗎?所以維基百科上的投票,始終要顧及實際情況。

對於Mtrkwt所指的:「不少用戶因為少了方案2a的選擇,而改投意願較次等的方案1a、方案2b,用戶只能無辜、被迫地由方案1a、2b中選擇其一方案。」的言論,甚表不滿。因為他將別人投票的意向,以他個人的觀點及主權意識,曲解成別人是因為少了方案2a的選擇,才改投意願較次等的方案1a、方案2b。難道別人開頭覺得方案2a好,後來覺得方案1a或方案2b較好而改變投票意向嗎?

另外,此次投票開始之前,已對投票規則及各項細節展開了很長時間的咨詢期。因此,如果到了現在才對投票規則表示不滿,是會為維基社群帶來很大困擾的。--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06 2006年8月2日 (UTC)

首先,小弟先作出澄清及表示不滿:

  1. 我們不是不滿投票規則,而是不滿投票過程出現毛病,小弟不滿encyclopedist說「為維基社群帶來很大困擾」;
  2. 小弟是以經濟學的「選擇」及「機會成本」概念分析投票問題,並在文中註明以經濟學角度而言有不少用戶(即大部份用戶,不是全部投方案2a用戶),小弟不滿encyclopedist斷章取義,更不滿被指曲解
  3. 小弟不滿為何「當初若且唯若方案1a、2a勝出,也只是一票險勝,反觀現在投票結果,不計重票的話,方案2b以4領先。可見民意鮮明。」,如果以現時第二輪投票結果,方案2b也只是一票險勝
  4. 小弟並無完全贊成或反對書生的清空投票,只是認該應該重新進行投票及原則上同意書生所言(小弟在文中有註明重新進行投票是必要的),小弟不滿encyclopedist說「本來沒有表態支持的,突然間又紛紛轉口支持書生」之言,難道有人表態反對嗎?;
  5. 請問encyclopedist曾言「指Kevinhksouth第2輪投票引入突然死亡制荒謬及不公平,完全是他的個人喜好,並未經過投票決定,不但沒有管理員理會,現時理應中止,維基的大笑話,無法容忍」是指另一位呢?如是小弟,請不要斷章取義,謝謝:
    1. 荒謬及不公平是指有人把2b方案投票刪去,並不是指Kevinhksouth第2輪投票引入突然死亡制
    2. 不但沒有管理員理會,是指直至2006年7月30日 (UTC)並無管理員作出合理回應及行動(就中華文化五千年重票)
    3. 維基的大笑話是指如果方案2b勝出的不公平現象
    4. 現時理應中止,是指暫停現時不合理投票,解決有題問題
    5. 無法容忍,是指有關部門命名問題拖延至無法容忍地步

相信encyclopedist以他個人的觀點及主權意識完全曲解小弟所言,因此小弟在此表示非常不滿。 --Mtrkwt 16:36 2006年8月2日 (UTC)

我本來是投2a的,之後投了2b。但現在回想,2b才是比較合乎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啦!而且根據現在的投票結果,亦是2b勝出,希望大家能夠同意以2b作為共識吧。決定了的話我就可以幫手把條目移回本名了。--minghong 16:52 2006年8月2日 (UTC)

不要花時間爭論其他用戶選擇方案的理由了(你怎知別人心裏想些甚麼呢?)!現在最重要的是點清楚有效票的票數,然後落實執行勝出的方案吧!khris 08:28 2006年8月3日 (UTC)

如果真的是要處理,其實有不少問題需要處理。首先,中華文化三千年的票數如何處理?將會成為本投票的關鍵。其次,其實有其他常已存在的問題亦需注意,例如方案b、d、f、h所謂以維基百科上一般消歧義的方法,小弟亦都已提出此句中立性有爭議(我們應把名稱重新編排以避免使用括弧早已推翻此定論),不過此問題不大,只需將文句修改即可。--Mtrkwt 13:32 2006年8月3日 (UTC)

補充,如果此投票過程沒有問題,小弟其實不太介意另一個方案勝出。不過只要有任何的問題存在,現在說以共識解決,這樣是次投票作用不大,以投票作解決方案將失去公信力,難以信服他人日後以投票作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是原則的問題。(如果當日能作出共識,相信今日投票不會出現)--Mtrkwt 13:39 2006年8月3日 (UTC)

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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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束。不計中華文化五千年那一票的話,方案1a獲得19票,方案2b獲得23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