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荷兰王国
荷兰王国属于维基百科地理主题国家及行政区划类的基础条目第五级。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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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中文环境下(zh-cn),这个国家的译名是“荷兰王国”,而“尼德兰”这个名词通常只用于指示近代的“低地七省联合共和国”(de Republiek der Zeven Verenigde Nederlanden)或更早哈布斯堡氏奥地利和西班牙的领地。自1815年的“荷兰联合王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起,“尼德兰”这个译名就没有再用上了。台港澳的用语习惯我不清楚,但就大陆用语习惯而言,“尼德兰王国”应当合并到“荷兰王国 (联合王国)”下才对。另:如条目中所述,1830年“荷兰联合王国”分裂后的“荷兰帝国”(因当时实行帝国主义殖民制度)的正式国名也是“荷兰王国”,但因“荷兰帝国”是这个阶段(直至二战后实行殖民地自治化)的历史特殊,与同时期的帝国扩张主义政权相似,可以用“荷兰帝国”这个通称另建条目,来详细描述1830年至1954年的荷兰与其殖民地。而本条目留着专门来介绍1954年后的荷兰王国。—Shibo77 2009年1月30日 (五) 04:15 (UTC)
- 我刚把尼德兰王国的内容合并到荷兰王国 (联合王国)。—Shibo77 2009年4月1日 (三) 02:29 (UTC)
- 月前实际走访欧洲,在荷兰住了几周,发现所谓的‘荷兰’(Hollandes)其实只有以Amsterdam为中心的上下荷兰省两个省分的范围,而不是整个我们所说的荷兰这国家。因此对于居住在如林堡等较内陆地区的荷兰人而言,他们非常讨厌人家称呼他们的国家为“Holland”,而是应该称呼为Neatherlands或至少如法文中一般称呼他们为Pay-Bas(低地国),虽然这样的状况并不能改变在中文语境中早已习以为常的‘荷兰’这译名,但是在实务上多了解一点实际状况还是不坏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4月1日 (三) 06:03 (UTC)
- 同意以上,中文习惯称呼为荷兰,虽然有其历史因素,但基于尊重,应以他们正式国名为主。--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08:51 (UTC)
- 希望读者能了解现况是一回事,但我并不认适合用这理由去推翻中文维基以最广为使用名称为条目名的命名原则。--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4日 (五) 01:56 (UTC)
- 至少要能够区分出Holland与Nederland之间的差异。举例而言,中华民国与台湾就是两个独立条目,虽然经常用台湾来称呼这个国家,但是至少现在,正式国号不称为台湾。--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8:15 (UTC)
- 那是因为在中文中中华民国与台湾都是广为人知的常用词汇,但是本处讨论的两个名字中,“尼德兰王国”并非广为人知,所以无法作为类比。--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5日 (六) 08:28 (UTC)
本处所指之“荷兰王国”为重定向至荷兰条目前之荷兰王国重定向页。本条目之内容,以及其他语言版本(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和英语: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说明“荷兰王国”包括“荷兰(The Netherlands)”、“阿鲁巴(Aruba)”、“库拉索(Curaçao)”和“荷属马丁尼(Sint Maarten)”等四个构成国,因此荷兰王国不应重定向至荷兰。建议将目前名为“荷兰王国 (联合王国)”的本条目重命名(移动)为荷兰王国,再以Template:Otheruses等消歧义模板说明“荷兰王国”与“荷兰”之差异。 Chaokang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1:36 (UTC)
- (+)赞成,对应其他语言版本的做法。可以在此处请求移动:Wikipedia:移动请求。--Shibo77 2011年10月7日 (五) 11:50 (UTC)
- (+)赞成,“荷兰”和“荷兰王国”就好,无需“(联合王国)”,以免与英国混淆。HkCaGu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7:48 (UTC)
建议改名:“荷兰王国”→“尼德兰王国”
[编辑]“荷兰王国” → “尼德兰王国”:为表示尊重,应使用其国家正式名称,而非俗称--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5:39 (UTC)
- (-)反对:维基百科的命名原则是要以“最广为使用”的称呼为主,而不是用来考究最正统或准确的命名,当然“表示尊重”这理由就更不在优先考虑的顺位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4日 (五) 01:52 (UTC)
- (+)支持:早该如此,荷兰一般指的是本土。——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7月6日 (日) 04:45 (UTC)
- (-)反对:荷兰政府对外以中文自认荷兰,外交自称荷兰,非外交的中文媒体也自称荷兰。Nederland在其他语种有什么权威性无疑,但“尼德兰”这个译名(和选择)有什么权威性呢?其实我们甚至还没有到达需要提出“最广为使用”原则的地步。(再来一例:有个国家自简叫United States,那我们为何不“表示尊重”叫“合众国”呢?)HkCaGu(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5:52 (UTC)
- (:)回应:在他们国内,的确是对荷兰(Holland)这种称呼是有点反感的,这部分请参阅我提供的连结。就像苏格兰人不喜欢听到英国(England),所以在他们国内会使用不列颠(British)或联合王国(UK)。英文口语仍然是常使用荷兰(Holland),但是在正式文件上,就会称尼德兰(Nederland),因为这是他们对自己的称呼。中文使用者通常不太在意别人怎么称呼自己,而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叫他们,就像是称雅美族,而不称达悟族,这是一种霸权心态。--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2:00 (UTC)
- (:)回应:那只是一些南部省分的居民会有意见而已。但是荷兰连国家旅游局都是对外用“Holland”的名称替自己的国家打广告,根本没有您说的那种反感状况,更不用牵扯到啥霸权心态。--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11日 (五) 03:35 (UTC)
- (:)回应:在他们国内,的确是对荷兰(Holland)这种称呼是有点反感的,这部分请参阅我提供的连结。就像苏格兰人不喜欢听到英国(England),所以在他们国内会使用不列颠(British)或联合王国(UK)。英文口语仍然是常使用荷兰(Holland),但是在正式文件上,就会称尼德兰(Nederland),因为这是他们对自己的称呼。中文使用者通常不太在意别人怎么称呼自己,而是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叫他们,就像是称雅美族,而不称达悟族,这是一种霸权心态。--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2:00 (UTC)
- (:)回应,在下曾在以往收到的Ubuntu liveCD上见到使用Nederland的情况,唯此不可作为来源以辅助条目内容,一味排除一方说法已经有违维基精神,至于条目名,在下不建议进行主从区分,重定向至现有条目即可。--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2:06 (UTC)
- 未完成--Kuailong™ 2014年8月12日 (二) 04:06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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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修改了荷兰王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sweden.nlembassy.org/you-and-netherlands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1027142541/http://sweden.nlembassy.org/you-and-nether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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