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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接引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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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接引塔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时代明代
编号220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蓬安接引塔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蓬安接引塔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骑龙乡补疤桥村西洋山东南面山腰,建于明万历甲寅年(1614),是原当地瓦庵寺僧人建造,作焚烧字纸之用。六角三重檐楼阁式石塔结构,呈西北一一东南向,通高6.7米,出塔基、塔身和;塔刹三个部分组成。塔基边长1.17米,高1.5米,四周浮雕瑞兽图案;塔身第底层空心,供焚烧字纸之用,高1.3米,边长1.05米,其东南面开龛,龛内浮雕佛像一尊,结跏趺坐,双手结印,身着袈裟。塔身刻有“南天宝胜佛、僬布口口、甘露王佛”等文字。二层高1.2米,边长0.95米,雕有双扇石门,呈半开启状,塔身六面依次刻有“皇图巩固,帝道遐昌,佛日增辉,法轮常转”等字。背面题刻“大明万历甲寅本寺众沙门立”。顶层高1.1米,边长0.8米,塔眉刻“接引塔”三字。塔刹为覆钵形,顶部残。1988年,蓬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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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