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万历十六年戊子科顺天乡试举人
外观
- 乡试录已佚。
中式举人
[编辑]- 第1名,王衡
- 第3名,董其昌
- 第4名,郑国望[1]
- 第5名,李袠[2]
- 第15名,李鸿[1][3]
- 第21名,屠大壮[1]
- 第22名,潘之惺[1]
- 第25名,冯嘉会[4]
- 第28名,任家相[1]
- 第32名,李鼎[1]
- 第43名,陈廷谟
- 第40名,李养正[5]
- 第70名,张毓塘[1]
- 第114名,徐云逵[4]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明神宗实录》:万历十七年正月,礼部主客司郎中高桂言万历十六年顺天乡试,蒙旨以右庶子黄洪宪等往,其中式举人第四名郑国望藁止五篇;第十五名李鸿股中有一囡字,询之吴人土音以生女为囡,孟义书经结尾文义难通;第二十三名屠大壮大率不通;他若二十一名茅一桂、二十二名潘之惺、二十八名任家相、三十二名李鼎、七十名张毓塘,即字句之疵不必过求,然亦啧有烦言。且朱卷遗匿,辨验无自,不知本房作何评论,主考曾否商订。主事于孔兼业已批送,该科科臣竟无言以摘发之,职业云何。方今会试之期,多士云集,若不大加惩创,何以新观听。伏乞敕下九卿,会同科道官将顺天府取中试卷逐一简阅,要见原卷见在多少,有无情弊,据实上请,以候处分。其有迹涉可疑,及文理纰缪者,通行议处,明著为例,以严将来之防。自故相之子先后并进,一时大臣之子遂无有见信于天下者。今辅臣王锡爵之子素号多才,岂其不能致身青云之上,而人之疑信相半,亦乞并将榜首王衡与茅一桂等一同覆试,庶大臣之心迹益明矣。得旨:草藁不全,事在外帘,朱卷混失,事在场后。字句讹疵,或一时造次,有无弊端,该部科一并查明来说,不必覆试。自后科场照旧规严加防范,毋滋纷纷议论,有伤国体。
- ^ 明万历十六年刻本《新修南昌府志·十七卷》:李袠,伸之子。顺天中第五名,俱南昌人。
-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作第11名。
- ^ 4.0 4.1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