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北平市
外观
不建议合并—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ootingman(对话|贡献)于2014年1月16日 (四) 08:01 (UTC)加入。
- ( ✓ )同意。--Cartstyle(留言) 2014年2月15日 (六) 17:03 (UTC)
- ( ✓ )同意,不建议合并。--Fxqf(留言) 2014年2月24日 (一) 08:58 (UTC)
- (-)反对,应该合并为同一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明确表示“北平更名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首都”,所以北平是北京的一个历史阶段不应单独拆分。--2014年5月6日 (二) 22:09 (UTC)
- ( ✓ )同意,不建议合并。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平虽是北京的一个历史阶段,但“北平市”词条主要描述的是中华民国时的情况,这是北京的一个历史方面的词条,我认为应单独拆分。--lz1995(留言) 2014年6月6日 (一) 10:13 (UTC)
历史段落的语意漂变
[编辑]@Cinipone、日期20220626:本条目“西晋更名为北平郡的、战国时代燕国设置右北平郡,辖区在唐山地级市、蓟县及宁城县一带;北魏时期的北平郡及其郡治北平县,辖区在保定地级市一带”一句原是用于强调这些“北平”不属于北京的,在经历先后两次语意漂变后,则成了完全将属于保定、唐山、天津蓟州的历史当作北京(北平市)历史来看的叙述,这不仅可能对三市居民的文化感情构成潜在的冒犯,也会让北京人看到后感到尴尬。窃以为,北京无意与三市抢文化(也没有任何可靠来源表明北京曾将三市的历史归为北京历史的一部分),正如天津蓟州不会因为名称同为“蓟”就去在天津历史中写蓟城的历史,韩国人也不会因为清帝姓“爱新觉罗”字面上类似“爱新罗”就去在韩国历史中写满洲史一样。三市对“北平”一名的使用时长及连续性都远超北京,完全具有主张这一名称的权力。--173.68.165.114(留言) 2023年6月16日 (五) 00: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