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国公民权领域重要判例列表
外观
备注
[编辑]本条目有内容译自英语维基百科页面“List of landmark court deci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原作者列于其历史记录页)。2022年翻译自英文维基,补充了参考来源、图片及表格样式。 |
--Hamham(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2:24 (UTC)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美国哪些重要判例对美国公民权的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翻译自英维,美国里程碑案例列表第一弹,比英维增加了参考文献、缩略图及表格形式。 --Hamham(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2:16 (UTC)
- 我理解首段的“里程碑”是为了定义“重要”这一个概念,但是好像没有来源。Ghren🐦🕛 2022年6月28日 (二) 04:04 (UTC)
- 您好,这个里程碑就是landmark的直译,英文世界就是用landmark case/desicion来表示重要判例的。我认为这不需要参考来源吧?--Hamham(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49 (UTC)
- 我觉得单纯的翻译不需要来源,但是定义什么是“里程碑”、“重要”案件需要来源。Ghren🐦🕑 2022年6月29日 (三) 06:37 (UTC)
- 好的,我参照英文维基对leading case和landmark case的说明,添加了一个说明。其实哪个算landmark case,法院是没有官方权威界定的。谢谢意见。--Hamham(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0:57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列表#列表的概述:“在概述中应该有对列举主题的简要的介绍,须说明合理的列表收录准则,即内容的选择标准或收录范围。存在争议时,须依照可供查证的要求提供来源。”,法律上没有定义什么是landmark case,这样又怎样证明“合理的列表收录准则”呢?Ghren🐦🕚 2022年6月30日 (四) 15:39 (UTC)
- 收录标准就是第一段所写的里程碑判例的四种类型。但我承认,本列表是一种学理上的整理,可能各人心中有不同重要案例列表。要证明其合理性,只有参看每个判例后面的参考文献以及条目本身。何况条目名称是“重要案例”,并非排名,我认为看了参考文献和条目的人自然会对列表的合理性做出判断。谢谢!--Hamham(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23:15 (UTC)
- 电视节目、美国最高法院官网、美国律协ABA官网对landmark cases都列举出了不同的案例,说明这就是缺乏明确标准的。类似于“民国著名政治人物列表”、“20世纪重大政治事件”等,确实难以界定。--Hamham(留言) 2022年7月1日 (五) 02:22 (UTC)
- 好的,我参照英文维基对leading case和landmark case的说明,添加了一个说明。其实哪个算landmark case,法院是没有官方权威界定的。谢谢意见。--Hamham(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0:57 (UTC)
- (+)支持--肥羊翻译机~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11:46 (UTC)
- (+)支持--TakeuchiYui.AutoConfirmed (讨论) 2022年6月29日 (三) 14:35 (UTC)
- (+)支持: 符合标准,感谢贡献。 --JimGrassroot(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00:05 (UTC)
- (-)反对,
两党更安全社区法没有收录,说到底是收录标准不明确的问题。--百战天虫(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4:15 (UTC)- 您这个反对票。。。这是判例列表,为什么要收入法律?请详察。感谢。--Hamham(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4: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