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诈骗集团
外观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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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生基
[编辑]有人用“种生基”为名诈骗不代表“种生基”是诈欺行为吧??--Nivekin※请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03:28 (UTC)
条目回归
[编辑]老千和神棍转移到此。比较合理高安力 2011年7月25日 (一) 10:35 (UTC)
Koonleg 报称本条目为其创建,特此指正
[编辑]Koonleg 于其用户页面上报称本条目为其创建,根据维基百科纪录:
- 此条目的创建日期:二○○六年五月一日
- 此条目的创建用户:无神论狂徒
- Koonleg 于本条目编辑历史的出现日期:在经过多位维基人编辑后,Koonleg 方才于二○○九年三月卅一日〈即条目创建后三年左右〉出现。
- Koonleg 于本条目编辑的次数:多次,总共计算为高位数负字节。
经过本人根据维基百科上的一切纪录,在多番小心查证后,发现本条目根本并非由 Koonleg 所创建,纯粹属于虚假陈述。为免造成对有份贡献于本条目的维基人做成不公平及抺煞的情况,特此挺身指正其非。香港制造 (留言) 2011年10月23日 (日) 12:23 (UTC)
Koonleg回应
[编辑]- 本人从来没有报称本条目为我创建。
- 本人报称的条目是老千和神棍。高安力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0:55 (UTC)
严正以证据反驳高安力狡辩
[编辑]根据用户:Koonleg用户讨论页,页内高安力本人清楚地写到“我创立但被人改换名称条目有:”题目下,包括“诈骗集团”,绝非高安力于本页中狡辩及否认的“本人 (高安力) 从来没有报称本条目为我 (他) 创建”。证据证明,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上述用户亦会试图狡辩,以及混淆视听,并且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此,本人感谢高安力的“自我证明”,协助维基人了解其编辑作风、手法。CVS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1:02 (UTC)
老千或千门可以成为独立条目
[编辑]老千或千门可以成为独立条目高安力(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08:52 (UTC)
条目命名与内容不符
[编辑]请问条目内容那一段谈及诈骗集团?看来看去都只见描述不同种类的诈骗手法。--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26日 (一) 08:58 (UTC)
- 只有导言部分简介,本人提议将其他部分都移动至诈骗处。CVS(留言) 2012年11月26日 (一) 10:51 (UTC)
两岸用语
[编辑]诈骗集团 = 诈骗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