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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3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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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管理员Jimmy xu wrk执行封禁半日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日 (二) 14:58 (UTC)
他又跑到日文版英文版破坏了,能提请全域封锁吗?还是说要先个别提报?--Bhenry1990留言2013年1月1日 (二) 17:27 (UTC)

hanteng从来没想到会要提出Userblock的方式来使任何维基人改变编修言行,因为个人相信沟通和共识,但今天User:Edouardlicn邓小平南巡讨论页对hanteng的不文明言行,使hanteng 回去做相关的搜证记录, 发现其疑已作出破坏并嘲笑其他用户愿意在讨论页讨论的苦心。

针对邓小平南巡一文hanteng对此条目的第一个贡献,遇到以下的状况 (2012年12月31日 (一) 17:13 (UTC)) hanteng 请User:Edouardlicn勿再任意删除可靠第三方二手来源的内容, 然而User:Edouardlicn未于讨论页讨论而一共回退三次, 无视恶意回退的警告:

为求公平/评请见, 我当时在讨论页记录这些动作, 并且在编辑摘要上, 企图请User:Edouardlicn注意, 然而User:Edouardlicn未加理会, 一共回退三次本人提交的新内容编修。

以上, 就编辑程序使用编辑模版、讨论页、用户页的轻重, 来说明此编辑争议的相关言行证据。 在此hanteng 要在此浪费管理员们的精力处理此事感到很遗憾, 至今hanteng 参与的编辑讨论(例子), 多在各别条目页面就可以解决, 今天情况变成如此, 还请各位按证据做出您的独立判断。 PS. 若您需要hanteng整理出来邓小平南巡此条目页及讨论页的半试算表格式档来帮助您的判断, 请您跟我说一声。

  • 多次在林辉条目进行破坏,发动编辑战,而非建基于事实及来源,并于管理员讨论页面进行滋扰,以及于多个维基计划页面诬蔑、恶意攻击编辑者。并无视警告进一步发表因人废言之言论。
  • 恳请管理员留意,在林辉条目User:Littleguy一直企图将条目扶持为一个只有个人宣传贴金味浓的爱好者网站,但此人从来无交代他不断回退本条目的理据,并笼统指本条目被ip用户发动编辑战,误导管理员和维基人,并以无根据的罪名对本人作出恶意诬蔑和人身攻击,此人一直蒙闭网民知的权利并已受过警告,此条目也被管理员半保护为一个内文陈述较为中立的版本,但此人却依然顾我,口说“相信维基志工(管理员)的判断”,但事后却是跑去管理员的页面留言滋扰,不断鼓励管理员和维基人因人废言,令人烦厌!其疯狂程度已经达至扰民,为了维基的长远着想,恳请管理员对此人作出封禁。
  • 发现人:124.244.210.156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8:44 (UTC)
  • 处理:请举例其在林辉条目进行的破坏、诬蔑、恶意攻击编辑者的编辑。乌拉跨氪 2012年12月30日 (日) 08:26 (UTC)
有人要在当前破坏页面对任何人作出诬告,被诬告者有权利作出辩解,这并非讨论,这点也为其他维基人所认同,阁下将之移除只会助纣为虐。被移除的辩解如下:[2]
举报者声称别人“编辑战”,实情是此人不断杆卫一些“贴金味浓”的章节出现于本条目,面对争议点只口口声声别人对条目主角“恶意攻击”,但就从未有对有关条目的争议之处作出讨论,反而被投诉者早在相关页面讨论页、互动客栈、当前的破坏举报页面早已作出回应,而管理员亦已对条目作出保护为一个相对中肯的编辑版本,但此举报者仍不满意为此不断“回带”,并向不同的维基人管理员作出滋扰性的拉布缠扰行为,做法令人烦厌。而此人恶意推定编辑者,并将其他网民的意见借故全盘抹掉,用意无非是为其偶像在条目贴金洗太平地,只在乎其偶像的喜乐而置维基网民知的权利于不顾。事实上本人只属网民其中之一而且只属我的个人意见,但同时亦有其他网民质疑林辉的撰文及言行有争议之处,将编辑者的身份妖化大造文章,强指属于什么利益冲突,但同时却在抹刹为数不少的其他网民意见,因人废言更企图一刀切的将所有他们所看不下的负面评论都删除,但有关林的争议点完全是有来源证明的,即使剔除网民对林的评价情感,林辉确实有做出各种争议言行在先,这就不容任何粉丝在维基胡作非为!别人的编辑不如你意就诬蔑别人“一定有私怨”,如果如此脑残的逻辑是成立的,那大家也应该质疑阁下是否和林先生存在着一种“私情”关系。另外,此人于本人讨论页留下问题,本人到其讨论页回应反被此人抹黑为“不礼貌的留言”并将本人留言删除,企图制造“别人死、无对证”,还可证明此人无法面对自己的恶行被人声讨[3][4][5],其居心实在不良可耻,此人理应需要时间冷静反省,望管理员能对此用户作出封禁处分。124.244.210.156留言2013年1月6日 (日) 09:22 (UTC)
111.243.0.0段封禁1月。乌拉跨氪 2013年1月8日 (二) 11:10 (UTC)
可是方才又用111.243.19.207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路寒袖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破坏。--2013年1月8日 (二) 11:22 (UTC)
这是封禁前的编辑。乌拉跨氪 2013年1月8日 (二) 11:30 (UTC)

违反3RR回退不过三原则。

  1. Edouardlicn对于其他用户 (1)具合理理由之“移动段落至适当处”编辑行为(2) 删除“原创研究内容”(条目被加注“本条目是发正念的‘普世含义’”),并一再撤销,以回复其坚持的内容。
  2. 经警告[7]仍继续回退,至少四次撤销其他用户的编辑。
  1. 管理员以编辑战理由保护此条目,却回退到User:Edouardlicn的版本---该版本包括 不适当之“原创研究”--敬请管理员再行考虑 保护之决定及版本--否则可能形成 变相保护 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之版本?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10 (UTC)
User:Edouardlicn的版本的编辑争议前的版本,保护不代表认可。此外,请指明所谓原创研究在哪。乌拉跨氪 2013年1月9日 (三) 09:16 (UTC)
  • (:)回应--向管理员说明,对这次编辑战的状况观察:
  1. 条目加注“此条目是发正念的‘普世含义’”已涉自我定义之“原创研究”;且连结“恶搞页”亦非适当。...此为 该次编辑战 最后存在的主要争点。
  2. 外国观察家观点,在逻辑及事实上,确实不能当然代表“ 发正念‘产生’ 之 背景”,在目前条目架构下,诗琳童 因此移至“对发正面其他看法(或评论)”。
    1. 后来User:Edouardlicn最后的版本,也已将“对发正念的负面批评”改为“对发正念的评论”,该外国观察家之观点,也已放到“对发正念的评论”。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35 (UTC)
  • (!)意见--回退已四次,不知我的计算基准方式是否正确。
  1. 第四次(当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9:09‎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3,338字节) (+240)‎ . . (请勿滥用回退功能,目前是编辑争议,请先往客栈讨论,再行移动。)
  2. 第三次(当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8:22‎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3,338字节) (+240)‎ . . (请不要擅自移除有第三方来源的内容,有编辑争议请到客栈条目探讨版讨论。)
  3. 第二次(当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1:10‎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3,338字节) (+145)‎ . . (取消由诗琳童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441134)
  4. 第一次(当前 | 先前) 2013年1月9日 (三) 01:09‎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3,193字节) (+444)‎ . . (取消由诗琳童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24441000 再次提醒,不要移除有第三方来源的信息。)Wetrac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09:35 (UTC)

戴露汉娜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韩国酒文化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用户不是管理员,但似乎拥有‘巡查豁免权’,为何?如果用户真是有此权利,似乎有历次滥用的行为。此用户近期作出以下破坏行为:
  1. 补品:无聊破坏、破坏性重定向,牵强地把“补品” 重定向至膳食补充剂
  2. 戴露汉娜:鬼祟破坏/破坏性重定向。用户在把‘补品’重定向后再查看本人的其他创作。原有页面创于‘戴露汉娜’下;用户把页面移动至‘戴露·汉娜
  3. 韩国酒文化:无聊破坏,用户加入无聊的“粪酒”题目后,再将此两页面连贯
1.原补品条目只得两句,属小小作品,个人觉得重定向到膳食补充剂无不妥。
2.姓与名之间加一点属处理外国人条目命名时的惯例。
3.粪酒近日被传媒广泛报道,是韩国酒的一种,不明为什么坚持一定要从韩国酒文化里移除。--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5:54 (UTC)

该用户滥用巡查豁免权,本人会再向管理员投诉。

补品:补品不等于dietary supplement,尤其东方人使用补品的历史远比美国国会与FDA存在之历史悠久。对此物或传统中国食疗概念完全无认识及经验的美国人或西方人或许会说补品就等于维他命丸之类的营养补充品,一般情况下有文化的东方人一般都不会有如此想法。

戴露汉娜:东方日报及其他香港报章都译为“戴露汉娜”http://orientaldaily.on.cc/cnt/entertainment/20110901/00288_004.html ,页面上亦有其他译法,包括有用点的格式。在“戴露”及“汉娜”之间加点倒是该用户自创(本人写题目时查过各个已有译法。)除了向新手或没有特权的人展示,用户根本没有移动到新的页面的动机。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6:57 (UTC)

如果你觉得命名或重定向有问题,改成正确的即可嘛。外文人名翻译时在姓名等单词之间加点是标准做法。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0日 (四) 07:01 (UTC)
‘滥用’一词似乎是相当严重的指控。‘巡查豁免权’是成功申请了便有,不是本人可以选择今次使用或下次不用的东西。请详细说明阁下所指的‘滥用巡查豁免权’究竟是什么。--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7:05 (UTC)
补品的重定向被撤回之后,我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于破坏的指控,真是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什么鬼祟破坏戴露·汉娜,更加是莫名其妙!何来鬼祟?破坏了什么?说你是新手不熟维基规则,但你又知道来这里投诉。奇哉!奇哉!--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7:16 (UTC)

用户及撑腰的管理员两人回答神速,看来有可能是sockpuppet。“鬼祟破坏”等词汇是维基本身的用语,我是在查看后使用;阁下不明白的话可以到Wikipedia:破坏页面查看。我是中文维基新手,外语的维基我用过不少,见过的小白无数,阁下就是其一。阁下看来用了不少时间扩张在中文维基上的势力,此时应该有人提议将阁下封禁。有你这样行为的用户横行,怪不得中文维基这么少人用。强词夺理,封杀知识,于心何忍?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7:49 (UTC)

好男不与女斗,你爱怎说便怎说。通话完毕!!!--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10日 (四) 08:45 (UTC)

指出本人为‘女人’作出攻击属于人身攻击,此行为在维基是绝不容许的。用户怎么连这么基本的规矩也不遵守却拥有特权?这明显是有管理阶级的用户里应外合而给予之。而且在本人指出可能是sock puppet后,明显表现害怕而收敛。由此可见,真是sock puppet的可能性极高。管理员必须跟进!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9:41 (UTC)

“达丽尔·汉纳”的译法合规范,在原本文章已有列出,且写了各方多个译法,为何不改为‘达丽尔·汉纳’,却要移动页面至不多用的字面、格式组合页面。之前已说明,向外连结时,改篇后的格式及用字关连的文章极少,且内容明显不丰富。移动不是无缘无故,是用户没有读内容先乱改。我已直接说改篇的用户作出报复行为。现此用户更明显作出人身攻击,作出性别歧视言论,却有多人前来助之及支持其破坏行为

这样下去也没有管理员跟进就是明显包庇,以及反映此维基社区的风气:排他、性别歧视的风气。我会进一步投诉此处各个出手的普通用户及管理员。

这么费力跟我讨论,为何不立刻封掉我,反正根本已无法无天。你们这样无非是要‘新人’向之低头。我绝对不会。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4:40 (UTC)

  1. 戴露汉娜页面上的译名,已有懂得用适当noteTA功能的用户建设为大陆简体及繁体各使用当地的译名,并保留原来建立的文章位置。本人有不懂之处,已发问,而熟识功能的用户已花时间作出解释。维基上的格式本人无意不配合,只要对之有解释及教育当然欢迎建设及赐教。维基是越多人用越好的。
    反看本文所投诉的用户,改内容不使用外连支持,对原文内容莫视、不专重,无礼。作为新手绝不代表要接受无礼的对待。再者,用户破坏性地迁移文章位置。
    一再说明:用户明显是在把本人建立的主题‘补品’破坏性地重定向后,再查看本人的其他贡献,把原来建立于‘戴露汉娜’位置的页面移动。此属恶意破坏,所以遭到投诉。
  2. 用户受到投诉后,在此页意图恐吓新手退缩而不成功,更表现对维基用语缺乏认识,对规则也不遵守、漠视继而发表人身攻击的歧视言论。本人对此追究到底。

Ellesmelle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1:43 (UTC)

我想为Ellesmelle说些话。我是觉得RiceRice先生的言行是会伤到人,这样不太妥当。--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13:11 (UTC)
几乎天天都有这种无聊事,见一个封一个(尤其对是这位手法可辨认的常客),并提供常遭破坏条目较长期半保护应该更周全。希望还有其他防范方式。--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5:42 (UTC)
现在又用114.137.63.188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继续破坏。--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4:20 (UTC)
WP:LHLS仍持续以不同IP破坏中,并自称“破坏半天没人管,一提到李煌就被封禁?”依IP与手法,应属同一人。近数月已出没无数次。--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4:22 (UTC)
现用114.136.197.83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继续破坏。--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15:54 (UTC)
手法非常明显,都是偷换式(年代、名字等)的破坏。-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10日 (四) 16:25 (UTC)
现用223.138.193.215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继续破坏。--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4:29 (UTC)
请考虑保护页面。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1日 (五) 05:56 (UTC)
现用Awawaw11112‎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Afiersong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Yawongimuzugakou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118.166.193.129‎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190.211.106.190‎‎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继续破坏。--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06:34 (UTC)
真要保护不知道能不能完全阻挡?破坏针对的不只是几个条目而已。而且也太多傀儡了吧…-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11日 (五) 06:52 (UTC)
现用Rapjohn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拉肚子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少年拍的奇幻漂流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118.167.248.27‎‎‎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继续破坏多项条目。--Outlookxp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3:40 (UTC)--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3:45 (UTC)
现用1.164.136.153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塞内加尔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继续破坏,请管理员禁封以上破坏用户。--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8:09 (UTC)
开始破坏我的用户页和讨论页。唉。-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12日 (六) 08:37 (UTC)
如果只能用保护条目,那我看维基迟早有一天全部条目都要保护。--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8:39 (UTC)
疑为WP:LHLS的新分身:九儒十丐‎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186.94.139.59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218.188.33.152‎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223.139.224.63‎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223.139.219.94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19:14 (UTC)
再加63.147.124.76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5:01 (UTC)
已由管理员Liangent执行永久封禁--一个正常人 误会禁止 寄住禁止 误会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3日 (日) 05:21 (UTC)
Celina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3:52 (UTC)
现在Hwojojoj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109.87.114.119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破坏。--Outlookxp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5:36 (UTC)
  • 诬称其他作者“破坏”,但其实是他“看不懂语法”,如“英语:”字眼的编辑。此外,长期任意回溯其他用户的编辑(诬称“破坏”),但除了乱改(中文文笔、文法俱差)之外毫无建树。此外在国立台湾大学编辑纪录声称“他校学生无权编辑台大条目”,明显抵触百科方针。其他劣迹,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 发现人:Se-asi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4:48 (UTC)
  • 处理: 编辑并非破坏乌拉跨氪 2013年1月14日 (一) 14:40 (UTC)
再封一次,好像没能封成?——Sakamotosan 2013年1月15日 (二) 08:57 (UTC)

封禁

也许是无人在线或没被看到吧。。。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直接给出现在最近更改里的管理员留言,或者上irc求助--Kegns 2013年1月15日 (二) 09:29 (UTC)

你们这些中华民国公民都被中共洗脑了!--Brantpaddy留言2013年1月22日 (二) 07:47 (UTC)

还有更多尚在破坏中。主要是在页底加入广告网页。

  1. 04:21-04:37 (H)->(E)这是User:Edouardlicn最早下的反对票
  2. 04:38-05:10 (E)->(IP)这是IP用户113.254.177.229随加的意见
  3. 06:28-06:53 (S)->(E)Edouardlicn 吞并IP用户发言
  4. 06:53-06:54 (E)->(E)Edouardlicn 还用IP用户发言留下错误格式,并重复IP用户发言下其反对票,并移动其反对票于后面,破坏原有讨论串中对他发言的回应
  5. 08:34-08:38 (W)->(H)hanteng以符合方针修复格式错误/破坏的方式,不删内容但修正格式方式更动讨论页,理据见上述
该用户仍继续重复该用户及IP用户的发言,并对本人进行无依据的指控,虽该用户主张要对其check user,然而上面的编修证据足以证明是他破坏讨论页面在先(合并他人IP用户发言成自己发言,再重复两者发言,再移动原发言顺序,并继续扰乱指控本人删除IP用户用论的人身攻击。)
PS. 在近日,该用户也是针对本人贡献条目的部分大量提删,也疑似用香港ISP的113.254.177.* IP用户针对本人参与贡献及该用户的留言做回应,详见个人讨论页、互助客栈/其他、DYK及存废讨论页面。
(~)补充:为求自保免于他人无端反破坏的指控,hanteng已还原由该用户并吞(删除变成自己的)IP用户发言、再利用还原IP用户发原的借口来恶意指控本人的所有有时间stamp的发言记录,并修复该用户恶意移动以扰乱发言顺序的问题,修复以不删除,全保留,只排版的方式行之,得此版本结果备查。--(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05:53 (UTC)
此为恶人先告状,大家可以不予理会。--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7日 (日) 04:21 (UTC)
处理: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3年1月27日 (日) 18:07 (UTC)
永久封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日 (六) 04:22 (UTC)
  • 发正念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理据:3RR
  • 发现人:-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诗琳童公主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6:18 (UTC)
  • 处理:
    • (!)意见:情况说明。User:Marvin2009首先大量删除有来源的条目内容,User:Edouardlicn发现后回退,并对条目进行编辑。User:Marvin2009直接将User:Edouardlicn之后的编辑抹去,替换为自己删除后的版本,并再次大量删除内容,User:Edouardlicn发现后第二次回退,并对条目进行编辑。User:Marvin2009直接将User:Edouardlicn之后的编辑抹去,并不断删除内容,User:Edouardlicn发现后回退,User:诗琳童介入并将条目回退至User:Marvin2009的版本,之后User:Edouardlicn再次回退,之后User:诗琳童提报破坏。—Snorri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6:46 (UTC)
    • (!)意见:User:Snorri以上所言非实。我今天最初是看到User:Edouardlicn所挂西人文献,但并未给出相关内容,故一一去查到这些文献的内容,翻译到条目中。过程中,见E删除了一则明慧网内容,称非中立,我考虑因对于该条目而言,明慧网属于维基方针要求回避的第一手来源,故认为其删除也属有理。随之,我考虑到,条目中E所依赖的KAIFENG更属第一手来源,且英文维基有过裁决,认为是不可靠来源。故也删除了凯风网来源,但E立即回退我的操作。这是此次事件的开始。望管理员一一仔细检查历史记录,查证事实。至于User:诗琳童,我从记录可看到其与User:Edouardlicn,两名编辑在这个条目的编辑上长期在争论,并非这个条目新出现的用户,也请管理员查证。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日 (六) 07:11 (UTC)
问题,未发现3RR。请指明。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07:59 (UTC)
(:)回应:我去仔细点点,User:Edouardlicn的回退情况向管理员先生汇报如下:
  1.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96&oldid=24828091 User:Edouardlicn从这一次开始删除我的编辑操作,如前所述在其首先删除明慧来源后,我因凯风网同属于第一手来源且是不可靠来源,我跟着他删除凯风网来源的消息。但被次操作所撤消。
  2.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201&oldid=24828164第二次回退我的操作
  3.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410&oldid=24828377第三次回退我的操作
  4.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658&oldid=24832328第四回,这次是一次性回退我的N次操作(其中我被这次回退N次中的每一次,我均在摘要中给出了理由)
  5.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907&oldid=24832863第五回,是回退了User:诗琳童的操作。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3:59 (UTC)
    • 补充两点资讯:1 目前条目状态[即“对发正念的评论”一栏的第二段],"作为信息战的一部分...” 这几句,E君称是来源于文献5,即Haiqing Yu的[New Living-Room War: Media Campaigns and ]但查阅全文后,并找不到E君此说。事实上,我正是看到条目中多处称来源于外文的翻译,我根本找不到对应原文,才出手试图认真查阅所给文献,对照翻译。2, 同样,目前条目状态中与发正念相关的宗教信息一栏,E君所说“类似法轮功发正念的同名学说,可见于佛学典籍31、32。中国及日本的大藏经资料中均有“发正念”的说法,其出现时间比法轮功所指的发正念要早。33、34“ 但查阅这些文献后,只看到文献31出现过“令发正念”一词,不知何意,没有证据证明E君所说发正念在佛学中是一种学说;其他三则佛学文献,看到有“正念”一词,未能找到有“发正念”一词,有一处“发,,正念”这样的提法,跟本条目的名字是完全不同。故不宜牵强附会成同名学说、或佛学中有“发正念”的说法。我已经多次指出这一点。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3:59 (UTC)
未完成,首先,上述数次编辑中,除了添加了相同的段落外,还具有其他大量内容改动,并非回退操作。其次,E某的对方多次删除具来源内容,我也没有找到合理的理由。最后,维基百科不对内容的正确性作出保证,对于内容正确性的争议。对于这些典籍都已存在“令发正念”,我个人认为条目内“与发正念相关的宗教信息”段落内容并非属于“错误”,只是你们在措辞上存在争议。所以请讨论解决。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14:34 (UTC)
回应:E君每次添加内容是发生在其先作了回退操作之后,望管理员审查。关于我删除有来源内容,如前所述,是发生在E删除明慧网来源信息(被称作非中立)之后;我清除明慧网和凯风网第一手来源,替换成西方学者的严谨论述。另外,如前所述,事实上,只有一佛学书籍,在一处提到过“令发正念”,并非管理员所说的这些典籍都已存在“令发正念”。还有,E所引西人论著中根本没有谈及"作为信息战的一部分“那一段,把原创内容宣布成西人论述,不符合方针吧。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日 (六) 15:16 (UTC)
  • 发正念编辑 · 讨论 · 链入 · 历史 · 监视 · 日志
  • 理据:A. 2月1日 (五) 14:58开始违反3RR,24小时中在该条目五度回退。B.该编辑至今仍持续破坏(如一次性回退本编辑10回有理有据的编辑操作),却反而在编辑摘要指控本编辑是恶意破坏,在本编辑讨论页发出不实警告。
  • 资讯:我介绍一下我于2月1日后在该条目的操作过程及见闻,作为证据,请查证。首先,我看到E君对于第一段的一句话“号召信众使用超自然力量从现实抗议转向精神斗争。[3][4][5][6][7][8]”给出了五则文献。证据可见于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5069&oldid=24824956 (2月1日09:25的版本) 但我发现,文献6重复文献3,文献7打不开。故我于2月1日 (五) 14:01删除文献6、7: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5069&oldid=24824956 并且我试图寻找余下三则文献中对应的英文描述,开始引用原文到条目的文献参考栏,并对照翻译到条目中。2月1日 (五) 2月1日14:36 User:Edouardlicn以“移除非中立判断”删除明慧网信息。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57&oldid=24828000 我考虑明慧网属于维基要求回避的第一手来源,并无不同意见,也随之删除凯风网来源的信息(因为同样属于第一手来源,而且据英文维基相关仲裁,属于不可靠来源)。随之E君开始了24小时之内的五度回退,证据如下:
  1. 2月1日 (五) 14:45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096&oldid=24828091 Edouardlicn从这一次开始删除我的编辑操作,如前所述在其首先删除明慧网来源后,我因凯风网同属于第一手来源且是不可靠来源,我跟着他删除凯风网来源的消息。但我的操作被其撤消。这是当天第一次回退我的操作。
  2. 2月1日 (五) 14:58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201&oldid=24828164 第二次回退我的操作
  3. 2月1日 (五) 15:43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28410&oldid=24828377 第三次回退我的操作
  4. 2月2日 (六) 00:30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658&oldid=24832328 第四回,这次是一次性回退我的N次操作(其中我被这次回退N次中的每一次,我均在摘要或讨论页中给出了理由)
  5. 2月2日 (六) 00:55 http://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7%99%BC%E6%AD%A3%E5%BF%B5&diff=24832907&oldid=24832863第五回,是回退了User:诗琳童(该条目的一位活跃编辑)的操作
  • 资讯:对应于理据A,以上五点是该编辑在24小时五次回退操作的证据;对应于理据B,该编辑的操作发生在2月3日00:56‎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14,766字节) (+3,470)这次操作中一次性撤回我十次基于编辑方针、并给出充分理由的操作。在我指出并回退这种无理操作后,E指控我是恶意破坏,并且用户讨论页对我发出警告。我认为以上谈到E相关辑操作及其他无数相关操作(如失实翻译、如原创佛学学说)均属无理。希望管理员查处。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09 (UTC)
  • 发现人: 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09 (UTC)
  • 处理:未完成,重复提报。乌拉跨氪 2013年2月3日 (日) 17:37 (UTC)
回应:昨天是另一编辑在提报,今天是我举报,这并非重复提报。我认为,乌先生未能明察,致使E君在为所欲为违规,任意编辑。比如我昨天已经在讨论页和此举报页指出的,目前条目中“作为信息战的一部分,...欺骗信众的一种手段。[5] ” 这一段,这个文献5根本没有论及,纯属E君原创,却假托于文献5,我更正这种完全原创的内容,却被其多次回退。这只是一个小小例子,在该条目,E君其他种种极荒唐完全背离方针行为,不一而足。这是发生在其违规受举报之后。本编辑表示怀疑乌先生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了E君的违规行为,疑似于偏袒,已经在对管理员的意见页面提出我的意见。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3日 (日) 17:57 (UTC)
好,那我即刻起不再参与此次关于发正念的提报。乌拉跨氪 2013年2月3日 (日) 17:59 (UTC)
  1. 2013年2月4日 (一) 13:06‎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4,960字节) (+7,019)‎
  2. 2013年2月4日 (一) 11:09‎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4,960字节) (+7,019)
  3. 2013年2月4日 (一) 02:06‎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4,960字节) (+7,019)
  4. 2013年2月3日 (日) 23:13‎ Edouardlicn(讨论 | 贡献)‎ . . (14,960字节) (+7,019)
  1. 大纱布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2. 妈陪搞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3. 221.217.233.139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4. 219.143.206.232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5. 141.4.26.125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6. 田伟博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处理:IP封禁1周,其他永久封禁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1日 (一) 07:23 (UTC)
已由管理员Kegns执行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02:52 (UTC)
2013年2月14日 (四) 05:55的留言依旧诽谤jsjsjs1111投票拉票之事实,不做任何的道歉。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11:46 (UTC)

以后管理员对此之警告,是否都改用此聊天式对话,我看别人与我上次违规都收正式红单,无此优遇。此小莲庄处士对乌拉跨氪举报,作为管理员执法犯法违反WP:不要人身攻击,程序走完了吗?有无瑕疵?其他管理员是否复审?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2月18日 (一) 00:35(UTC)

最后警告后依旧继续spam。--Outlookxp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4:23 (UTC)
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8日 (一) 04:24 (UTC)

高山剧场修订:[25] 何文田修订;[26] Broadcast 留言2013年2月19日 (二) 05:13 (UTC)

近期编辑未足以用于判断是否封禁用户,但会关注此用户,这两次编辑分别为2012年7月和2013年1月,距今已有一段时间。若其近期再出现类似编辑请再提报。

鲁塔利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友鼠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诺卜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文学主子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124.244.81.243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邓子谦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法兰克斯洛斯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Unfairk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

在他人的讨论页面使用污言秽语,影响极坏,无视多次警告,且其用户页面上也有攻击管理员之词,故请求封禁。

受影响的页面:

Super Wang 2013年2月28日 (四) 10:54 (UTC)

处理:封禁1日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8日 (四) 14:49 (UTC)
已经由乌拉跨氪封禁1日--♥VC XC 2013年2月28日 (四) 19:25 (UTC)

近期不断以自己的见解对种族文化灭绝条目内容进行大幅度的删除。--黑雪姬留言2013年2月28日 (四) 01:42 (UTC)

编辑争议,考虑争论的解决。--Jimmy Xu  ·  · 2013年2月28日 (四) 02:00 (UTC)
(:)回应:黑雪姬的指控完全不是事实删除,此为两条目内容拆分的争议,并非本人删除内容,再者黑雪姬在文化灭绝的DYK也承认:
不,那70%是我移过去的,那些内容都是他写的。

黑雪姬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现在又进行昧于事实指控,被纠正事实的扭曲又不承认,若封禁本人则做出不当的示范。--(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日 (五) 12:43 (UTC)

多谢处理,另外特别通报一下,上述用户被封禁后,随即出现了118.97.67.186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再被封禁后,今日又出现了118.99.123.146 (讨论 | 贡献 | whois | (记录)),未被封禁,有请注意。CVS留言2013年3月8日 (五) 13:03 (UTC)
CU查出来的都永久封禁了,除了一个Bbtregervdfv因为基本是正常贡献先不封,待定。--♥VC XC 2013年3月9日 (六) 23:24 (UTC)
请勿被User:Cravix片面误导,全部过程如下:
全部过程: BlackLatux无顾原有三维基编辑已有的讨论和三来源
  1. hanteng-MtBell-Iokseng 按顺序先后编修,并无回退或编辑战之事(Iokseng的为最后版本,逐渐形成用短名做条目名的共识)[42],并在讨论页有文明交换意见,注意其中来源主要由hanteng提供,而hanteng并无回退其他二位编辑对短名的改进翻译,见讨论页[43]和编辑记录[44],可见下则userblock/hanteng请求为BlackLatux扭曲事实。
  2. BlackLotux:WP:NPA“有病!人家全名都要请求来源?”[45]
  3. BlackLotux移除其他三位编辑有共识的版本,并删除他人提供的三来源,置换成新的两个来源,坚持长名为开头[46]→1
  4. hanteng 回退至Iokseng的最后版本[47]
  5. BlackLotux不听警告,多次回退[48][49]→2,3
  6. hanteng 被迫整合五项来源后[50]
  7. hanteng查证BlackLotux提供的新来源内容,对原内容错误地方按其新内容更正全名,并请他按新法文全名做中文新译名,应该要比其原有的全名译名还来得长[51]
  8. BlackLotux不顾他自己提供来源的实际内容,也不顾其他三位编辑的讨论共识,删除他人有共识有来源内容[52]→4
因此删除他人可靠来源编辑无视共识的第一人是BlackLotux,照理说BlackLotux应补充来源而不是删除他人来源,然而就算hanteng在中间花心力纳入原有共识来源和BlackLatux的新增二个来源,还按BlackLaotux的新来源来更正全名的错误,以正确反应新来源内容,仍被回退,注意MtBell有提醒他用短名的好处,因此按其编修记录和在编辑摘要的证据,可知BlackLotux回退过多次,也不听警告。[53]。--(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5:39 (UTC)
(~)补充:最新的Gilgalad回应也是建议该用户接纳原本短名,全名的书写顺序,[54],此为hanteng-MtBell-Iokseng的版本的rough concensus[55] ,但仍被BlackLotux数次(违反3RR)回退改除之--(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5:56 (UTC)
(:)回应您说的:
我提删一个页面的权利都没有?给证据给来源保留嘛。我好像我直接删了一样。玩上纲上线有意思吗?用户:乌拉跨氪 2013年3月12日 (二) 05:06 (UTC)

适用吗?我做为一个普通维基人觉得某些模版没来源没证据可以保留,不能提删吗?需要两位管理员动手block我吗?难道提删不是我能做的?--(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8:19 (UTC)

关于先前的案例-处置是编辑争议[57]
请注意该用户黑雪姬所提的提删理据和对象,是按英文维基的合并历史,结果他弄错,我请他按interlanguage对映的条目贴对afd,并非删除,详情见Talk:文化灭绝,最后,此两条目都获保留,在中英文维基都是如此,而该条目也上DYK。--(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08:28 (UTC)
请注意,用户hanteng在并非新手的状况下,在认识提删流程的前提下,自行移除模板,是对维基百科讨论机制的严重破坏。--黑雪姬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1:52 (UTC)
(!)警告User:BlackLotux不要任意破坏讨论串的原有时序和分类[62]--(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3日 (三) 03:02 (UTC)
回归此User:Makecat提user block的理据

回归此User:Makecat提user block的理据有以下的关键事实错误及程序问题:

  1. User:Makecat指我最近是因本人条目遭删而扰乱性地提删其他条目Wetrace已澄清并非本人条目,User:nivekin也指出,有人和议我最近的提删,是不是扰乱性地提删,还是有正当性的提删?请考量,个人觉得远比不上某用户针对我的提删来的清楚:User:Hanteng/讨论页统计
  2. User:Makecat若觉得本人是用提删来进行破坏,按程序也应先至本人用户面提出警告,然而本人用户面的警告在过去24小时中,全为用户:乌拉跨氪User:BlackLotux所提

本着AGF,我只希望此userblock是User:Makecat的误会,而不是几个用户联合起来以封禁做为解决编辑争议的手段,在以上这些事情发生之前,我才发现上星期我已是所有维基人维基过量的第一人,想少点编修回去做正事并来去做一些草根扎根的工作,因此到台湾及香港社群页面分享想法并准备Wikimania 及IEG提案系列想法[63][64],来为WP:来源考量和新用户推广做一些努力。没想到早上一起来遇到Wetrace请我帮忙找来源资料,明明来源已经尽量按高标准提供了(见Template_talk:中国维权律师),还被不断刻意为难(见[65]),实在令人气馁。请管理员做出决定时,注意以上关键事项,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3月12日 (二) 17:10 (UTC)

有两名ip使用者持续破坏该条目,增加无意义信息 请管理员帮助我封禁已组织其破坏,并回退到 2013年3月14日的版本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3月24日 (日)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现在继续以该ip乱挂模版。--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9:08 (UTC)

Shucksunup讨论 | 贡献 | 封禁 (日志)同样是破坏的傀儡。--Outlookxp留言2013年3月24日 (日) 09:08 (UTC)
已由管理员Kegns执行封禁乌拉跨氪 2013年3月25日 (一) 03:04 (UTC)
感觉“红色的发卡”需要修正(繁体模式下变成“紅色的發卡”)。-哆啦A梦220284 2013年3月29日 (五) 0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