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吉可久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吉可久
大明雲南景東府通判
籍貫山西平陽府曲沃縣
出生嘉靖二十一年壬寅正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盧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吉可久(1542年—?),字以德,號恆山,山西平陽府曲沃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山西鄉試第十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十八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鎮江府推官,萬曆二年(1574年)調任敘州府,五年升景東府通判,八年致仕。

家族

[編輯]

曾祖吉鏜,監生;祖父吉滋;父吉信,母仇氏。慈侍下。弟可大、可繼[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