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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鉞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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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鉞鋒(1958年7月),男,漢族,籍貫台灣桃園中壢,出生於重慶渝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現任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常務副主席。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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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鉞鋒於1976年6月參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歷任台盟中央委員、重慶市工委主委、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等職。2008年,代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當選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分入第十三組[1],擔任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專委[2]

2024年3月23日,李鉞鋒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3],成為中共二十大後首個被查的民主黨派領導人。5月29日,其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被罷免[4]。6月28日,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撤銷[5],10月被開除公職[6]。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其實施逮捕[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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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協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9月28日). 
  2. ^ 全国政协信息-李钺锋. 全國政協委員會. [2013-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5). 
  3. ^ 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央視網. [2024-03-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24). 
  4.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中國人大網. 
  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中國人大網. [2024-10-11]. 
  6. ^ 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4-10-11]. 
  7.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4-12-20].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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