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
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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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編輯]「香港警察公安化」不是中立的條目名稱,並未有足夠多的「各方觀點」認為香港警察已經變成中國內地公安。舉例,創建「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滅絕」條目,一定可以找到許多來自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國家的資料來源,指控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進行種族滅絕,但是這並非西方國家普遍認同的觀點。 --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4:27 (UTC)
- 「香港警察公安化」不是單一人士或團體的觀點,當然每個觀點都會有正方及反方,這並不影響條目的命名及建立。--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1日 (三) 10:03 (UTC)
將篇幅這麼長的負面批評併到香港警務處並不合適,並很有可能會發生編輯戰。 --116.49.42.203(留言) 2014年10月8日 (三) 11:21 (UTC)
- 同意,香港警務處條目現時似乎是一面倒的自吹自擂,而且任何負面的資訊很快便會被擁護者移除或淡化。這名擁護者視所有香港警察相關條目為己出,根本是不可理喻。--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8日 (三) 12:20 (UTC)
這麼不中立的名字,整個都是占中的角度。為何不寫寫你們占中的同學有多麼不講理跟暴力?--Chinyen (留言) 2014年10月17日 (五) 07:51 (UTC)
- 因為最近警方處理佔中有問題,才會有這麼多素材。再者,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閣下真的需要翻舊帳?--116.49.43.2(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17:11 (UTC)
未通過的新條目推薦討論
- 香港警察自回歸以來發生了什麼與中國接軌的轉變?
- (-)反對。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並提出立場。--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05:04 (UTC)
- (:)回應:非總結,有大量第三方的文章對這題目作詳細介紹。--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6日 (一) 05:57 (UTC)
- (+)支持--內容豐富,語句順暢,參考資料充足齊全。--Jackac(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06:49 (UTC)
- (-)反對,內容不中立,參考資料多是飯民的毒果報等--Dragoon17cc(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17:31 (UTC)
- (:)回應:閣下的評語果然非常中立!XD--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7日 (二) 02:26 (UTC)
- (+)支持:蛇鼠一窩。(回樓上:大紀元,東方日報,太陽報……)2014年10月8日 (三) 9:36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acklamf1d14(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8日 (三) 9:36 (UTC)加入。
- (+)支持:值得推薦,不少第一身所見都能在第三方資料印證,符合事實論述。--Foamposite(留言) 2014年10月10日 (五) 17:13 (UTC)
- (+)支持:Wetrace(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17:44 (UTC)
- (+)支持:香港加油--Sn1(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11:18 (UTC)
- (-)反對。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並提出立場。--Mewaqua(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05:04 (UTC)
建議改名:「香港警察公安化」→「1997年後對香港警察的批評」
[編輯]「香港警察公安化」 → 「1997年後對香港警察的批評」:現有標題有欠中立--Billytanghh Flow討論 歡迎參與WP:NRC 2016年2月12日 (五) 10:42 (UTC)
- (+)贊成,參考[1],改名為「對香港警察的批評」--Gakmo(留言) 2016年2月12日 (五) 16:12 (UTC)
- (+)支持,中立命名--太刻薄(留言) 2016年2月17日 (三) 03:46 (UTC)
*(-)反對 「香港警察公安化」有媒體引用,「對香港警察的批評」則為原創。--218.250.197.96(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06:28 (UTC)
- (※)注意SiuMai 已被永久封禁--太刻薄(留言) 2016年2月20日 (六) 11:13 (UTC)
- 完成--Kuailong™ 2016年2月25日 (四) 05:23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對香港警察的批評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41225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06102003/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41225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7月8日 (日) 16:02 (UTC)
條目名稱
[編輯]把條目改為香港警察濫權爭議會是一個較好的條目名稱嗎?--Tim0909(留言) 2019年6月22日 (六) 16:31 (UTC)
- 可是此條目除了濫權還有其他的爭議喔。--No1lovesu(留言) 2019年6月22日 (六) 16:45 (UTC)
建議改名:「香港警察相關爭議 」→「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
[編輯]- 本條目在今年,2019年,內容已經與幾年前條目建立之初完全不同。包含的內容除了一般輕微的爭議,還有警黑合作、性罪行、濫暴、非人化等等違反人權及反人類罪行的指控。因此舊條目名稱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已不能準確反映條目現況。我建議改名為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才能把各種相關的內容含括在內。--香蕉糖(留言) 2019年10月4日 (五) 02:52 (UTC)
- (+)支持:認同。--No1lovesu(留言) 2019年10月4日 (五) 02:54 (UTC)
- (+)支持:同意。--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10月4日 (五) 04:11 (UTC)
- (!)意見:其實可以拆分成「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香港警察相關犯罪指控」兩篇條目。--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9年10月5日 (六) 04:54 (UTC)
- 短期內難以清晰界定哪些是爭議,哪些是犯罪指控。分開條目並非簡單事宜,可以將來再討論再做。香蕉糖(留言) 2019年10月5日 (六) 0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