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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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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屬於這種情形。故雙方涉及編輯戰(!)警告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要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回退行動。--Antigng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14:25 (UTC)

* 王岐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已發出最後警告。移除內容,移除參考來源,清空章節。 * 發現人:O1lI0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3:08 (UTC)

  • 處理:
提報後替換IP,113.105.138.20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請求作廢,無意義。--O1lI0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3:33 (UTC)
{{vandal}}IP段,參考WP:PRECOCIOUS不能封鎖IP段,IP數量大,可能已更換,只能WP:PT。--O1lI0留言2017年6月4日 (日) 16:15 (UTC)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來源請求]--O1lI0留言2017年6月4日 (日) 12:43 (UTC)

無端被謾罵如何舉報?Yume149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5:38 (UTC)

請準確定義破壞。君等刪除記述即為破壞。Yume149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5:39 (UTC)

No1lovesu無端辱罵文章作者為智障。請求封禁此人以肅正風氣。Yume149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5:41 (UTC)

無端被謾罵如何舉報?Yume149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5:38 (UTC)

自問並無無效來源。請求準確定義何謂無效。此等皆維基之地頭蛇也,吾等自由學術不必搖尾乞憐。Yume149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5:44 (UTC)

  • 持續出沒的破壞者 Linyunpang = 58.177.47.31 = 183.178.145.149 = 138.19.168.53 = 1.64.156.132 = 124.217.189.192 = 14.0.152.183 are the same person.

長期惡意破壞, 屢次增加不實資料. 傑志體育會、南華足球隊、東方足球隊、港菁、香港超級聯賽 頁面.

持續出沒的破壞者Linyunpang. 請ban the account forever.

持續擾亂性編輯:包括持續在條目加入個人觀點、持續加入無法查證的資料、經常在編輯摘要書寫無關內容。另外該用戶經常對他人尤其是簡體字用戶有無禮的行為(見討論頁編輯記錄和最近編輯的編輯摘要)。此用戶先前已獲多次警告,在中文維基曾因為相同原因遭到兩次封禁,並且因為「持續進行異常編輯」而在日文維基永久封禁,在英文維基也因「擾亂性編輯」讓管理員封禁了一週。

  • 將帳戶讓渡給他人使用,違反WP:NOSHARE。該用戶長期編輯條目王鴻薇,被我發生回退過不少次,所以該用戶寄了封電子郵件給我,根據郵件內容,我得知現在使用該帳戶的是臺北市議員王鴻薇辦公室的楊姓助理,並得知該帳戶是已離職的同仁提供給該議員的辦公室使用,因此違反上述的方針。我在回信中已經將此訊息告知楊姓助理,助理表示不會再使用該帳戶。
  • 發現人:-KRF留言2017年6月14日 (三) 10:05 (UTC)
  • 處理:(!)意見,我個人認為無法處理。因為該信件屬您們的私隱,內容無法考證,難以證明是否屬實。另一方面,那祗是User:崔奕心告訴您有兩人(或以上)操作,祗是他的說法,也是無法對證的。電子郵件往還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應作為證據。若是該用戶公開於維基百科頁面陳述自己帳戶是共用,方能採取後續行動。--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14日 (三) 13:44 (UTC)

此用戶,「針對性」提出存廢討論,並且刻意侵犯編輯者權力!

該演員為本團簽約藝人,經被編輯本人授權,刪除不願公開之隱私內容(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E5%A7%AC%E5%A4%A9%E8%AA%9E&diff=44771556&oldid=44771515 ),及便引用新聞等資訊,依據中華民國法律亦當保護並尊重其隱私權力!故再次編輯並刪除本名、學歷等資訊(https://wiki.zwnes.eu.org/wiki/%E5%A7%AC%E5%A4%A9%E8%AA%9E ),以防止對其本人、母校等造成不必要之騷擾! 該用戶多次檢舉本團,實未尊重法律及被編輯者本身!

  • 濫用多重帳戶。
  • 發現人:B dash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9:45 (UTC)
  • 處理:
    • (!)意見:並沒有到「濫用」的地步,因沒有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濫用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的制度、掩蓋惡行等行為。看Wu kang yu、吳康瑜、May Hsu取名是屬於分身帳號,也就是名稱近似主帳號的帳號,也沒有編輯過同條目,在用戶頁須加上doppelganger就好。--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14:15 (UTC)
File:Wanna One 惡意編輯戰攻擊該頁面.png
中文維基百科Wanna One條目受到破壞的截屏
@Manchiu:他修改的收視率是破壞的,原本的收視率是1.24(新聞也有講[17]),他卻故意改成1.59--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20日 (二) 10:29 (UTC)
已由Manchiu執行 封禁3天--Z750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31 (UTC)

[25][26][27][28]......還有更多頁面,建議請用戶查核員查核IP以及主帳號

除了青島公交條目,此人也對香港及台灣交通條目大幅破壞,未經事前討論,拒絕溝通,固執已見,錯誤解讀方針,假傳社群共識,蓄意誤導編者,破壞維基百科協作精神,也令讀者查不到所需資料。「公交條目不保留全部線路內容是社羣慣例」,並未有此慣例;WP:NOT也從來沒有說不可以收錄上述資料。基於破壞範圍大,時間長,請根據Siumai的案例對其永久封禁。@Li Chao泉州柒巴士Su ZheDavid 75610@ShwangtianyuanDicky0615Erquanmen金牌雄鷹ATR50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17日 (六) 10:35 (UTC)

補充,此人在6月16日被Istcol提醒[37]後,仍繼續破壞青島公交217路線[38]九龍巴士203C、203S線[39],並刪除其他人對其編輯戰行為的警告[40]。足證此人拒絕溝通,堅持已見破壞大家的勞動成果。—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18日 (日) 16:45 (UTC)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6月20日 (二) 13:40 (UTC)

@T.A Shirakawa,請查看Zetifree的用戶貢獻,此人現在所做的行為與當年Siumai有何分別?對大量條目掛關注度模板,有些條目更已經存在近十年,自己卻不去嘗試找那些來源,也不與相關編者溝通。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Li Chao泉州柒巴士Su ZheDavid 75610Shwangtianyuan、@TYCDicky0615Erquanmen金牌雄鷹ATR50、@HR1377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20日 (二) 15:07 (UTC)

  • (:)回應,由於近期現實生活非常忙碌(連續加班十幾天),因此耽擱了一段時間敬請見諒,首先就以這次的事件來看,雖然對方的做法跟幾年前的SiuMai提交關注度的行為類似,但是現階段還沒有達到需要封禁的地步,我認為這是雙方認知上的差異所導致,畢竟在維基百科每位用戶擅長的領域都不同,因此我認為與對方溝通清楚才是當務之急,正所謂條條大路通羅馬,欲速則不達,在參與各種討論的時候之前,先理解「問題的癥結點究竟在哪裡」,過於莽撞去指責並不是一件好事,正確理解對方的話之後再來進行討論才是重點,必要的時候在互助客棧將問題提出來,我認為這樣才是妥善的做法,如果任何一方將對話管道關閉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到時候我還是會執行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6月20日 (二) 19:10 (UTC)
  • 今日又一新證據:基督教聯合醫院的編輯紀錄User:ATR50:香港,並非只有中環仲有其他地方值得關注的歡迎找我談談 2017年6月21日 (三) 16:29 (UTC)


  • 「自己卻不去嘗試找那些來源」[惡意推定?]。你何以知道我並沒有?何況加注模板的編者沒有義務去維護條目(沒有人有此義務),例如添加{{unreferenced}}並導致編者有義務去補全所有腳註,提報關注度也並沒有義務使我搜遍網際網路尋找「有效介紹、獨立、可靠的二手來源」。--Zetifree (Talk) 2017年6月20日 (二) 22:12 (UTC)

維基百科的條目人人皆可編輯,條目內容萬世不易,沒有這回事,條目內容不是加了以後不允許他人移除。祗要編輯對某一條目不滿意,他有充分理據,自然可以修正,對內容的刪除並不能視作破壞,我們假設是有益維基百科。Zetifree君已指出,因百科全書並非蕪雜資訊收集處,一些公共網站能提供的內容,維基百科未必需要收錄。他不認為公共汽車系列條目需要收集公交車路線圖,路線與簡介該公交車、公交車歷史,例如WP:NOT有例子指出:「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不應收錄。我想Zetifree君會據此認為公交車路線並非百科全書內容,故刪去條目所載的路線內容。這種編輯不能指責是破壞。破壞是指蓄意損害百科全書提供內容的正確、穩定性。然而Zetifree的編輯,他明言是確保一些不合適的資訊不會全部收錄於維基百科。當社群未有就公交車條目應收錄什麼東西作出指引,「未有明令禁止即是允許」,因此他的刪除操作,沒有違規,因此我不認同對Zetifree的指責是破壞、錯誤解讀社群方針,只是編輯爭議。當然他的行徑是有否合符其他編輯的普遍願望,此處不能判定。請交由社群討論。

社群上對保留派及刪除派有不同評價。我認為兩者都是為百科優質編輯環境作出努力的人,不應互相指責。保留派維基人協助修改應可保留但不符關注度指引、維基化相關規定的條目,為之添加來源免遭刪除。而刪除派維基人則挑選不及符標準的條目提刪,保持百科全書內容合規而非容許濫建條目。職是之故,我不會認為Zetifree的編輯是破壞,反之亦然。

我判定編輯戰是由於Zetifree於多個條目的修改,不少維基人不同意,進而回退。如此而已。然而,雙方沒有為編輯的衝突嘗試交流(條目討論頁及用戶討論頁),祗是在編輯摘要回說明何回退。實際上是編輯戰方針所不鼓勵的,「當發現存在爭論時,避免僅通過編輯摘要交流,而應當前往條目的討論頁進行協商。」。此並非應對編輯爭議的良好態度。難以單方面指責Zetifree君是始作俑者,反而是雙方應細思為何不增加交流,畀使爭論解決。

此外,就對Zetifree君的指責,如假傳社群共識、甚或是類比已封禁破壞用戶,我認為違反了維基文明及善意推定原則。既然WP:NOT是有列明維基百科非資訊收集處,他作出上述的解讀,自然是無可厚非,維基人不是法律專家、學者,所有方針、指引並非一定要由社群解釋,用戶亦能有個人解讀,以使自己在編輯時不會違反五大支柱。社群共識,如討論是多不勝數,用戶不可能全部知悉,既然WP:NOT有相關規定,我認為這是Zetifree君提出社群有共識的原因。退一步而言,即使社群沒有就上述問題作出討論,Zetifree君亦不是違規,以善意推定看,只是說了無意的謊言,總不能以此認為他是蓄意假傳社群共識。而把正常用戶的對條目的維護,推定為已封禁用戶的破壞編輯,顯然不恰當。只怕是違反文明、禮儀的規定。日常生活,對方有不同意見,總也不能打對方指責為犯罪者吧?

另外,因編輯爭議而號召其他用戶對抵制某一用戶是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其他與編輯戰無涉的維基人應協助調解糾紛,而非參與抵制。請自重。—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21日 (三) 00:32 (UTC)

1.溝通的問題。維基百科:關注度對於關注度不明了的條目,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詢問條目的作者或這一方面的專家,獲取尋找這類來源的建議。,請問提刪者有沒有貫徹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有沒有與有關編者溝通?以香港巴士路線為例,坊間已經有專門書籍介紹路線,Zetifree你真的嘗試找過嗎?你自己不去嘗試找來源,只貼上模板,又不與編者溝通,這樣的行為比一般破壞者更為惡劣。請記住巡查條目不是隨便貼幾個模板(更甚者有些條目被一次過貼上多個模板),也是需要與條目作者溝通,而溝通的責任落在掛模板的人身上,不是條目作者。

2.增加內容與移除。相信大家都同意建設維基百科主要是通過增加內容而不是移除內容達致。對於增加的內容,應採較寬鬆標準,移除則標準較嚴,這才可鼓勵其他人貢獻更多內容,也是尊重貢獻者的表現。

3.WP:NOT。經常有人曲解WP:NOT,今次自然也不例外。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也許不適合收錄,但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歷史價錢則非常適合收錄,因為可以反映一個地方的經濟,當然需要有可靠來源支持。旅遊指南,一個公交的條目怎麼可以沒有公交車路線圖,路線與簡介該公交車、公交車歷史呢?情況就如一個化合物條目,可不可以沒有反應圖、製作方法呢?這根本就是活生生的歧視條目行為,蓄意損害百科全書提供內容的正確、穩定性,也因此是破壞。

4.保留派及刪除派。似乎有些人仍然對這方面一知半解,保留派也可提刪明顯不達標條目,例如廣告,也可在刪除討論中對任何不達標條目投刪除,反之亦然。不過刪除派以過份嚴格標準對待他們不希望看到的條目,對希望看到的條目則處處包庇,這已經超越刪除派應有的行為,已經是破壞者的行為。

5.AGF,提報破壞也需要AGF的話,上面的其他提報應該都不是破壞了。呵呵。如果這樣都不叫破壞,我真的很對不起需要查資料的讀者了。—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21日 (三) 06:32 (UTC)

「另外,編輯戰也不算破壞。您須仔細考慮,方能區分到底哪些改動有益,哪些是好心辦了壞事,而哪些是破壞。如果把善意改動指認為破壞,反倒不妙。」這一句--Z7504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09:20 (UTC)
  • 其實掛上維護模板當然是好的,可以提醒讀者/編者條目有什麼問題,也可能有人會改進,而Zetifree也不一定在掛模板後有時間改進條目,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Zetifree可能還要替更多條目掛模板,為何不推定他掛維護模板是善意地想提醒他人條目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掛模板並不代表有絕對的責任要改進條目,雖然先來改進條目會比較好。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2日 (四) 10:29 (UTC)
  • 本人甚是難以理解,那位Z君所稱一手及二手來源,是基於什麼樣的判斷?難道給出條目內的語句、資料的來源也要被算是一手來源?那誰來講清楚二手來源到底是什麼?搞什麼,隨隨便便就蓋上提刪的帽子,刪了還硬給回退回去,給人造成相當大的麻煩和困擾,也是這位Z君犯眾怒的根源所在。--泉州柒巴士留言2017年6月22日 (三) 14:52 (UTC)

掛模板者當然有絕對的責任要改進條目,除非他自己嘗試過不成功。任何一個條目,那管是特色條目,都一定會有改善的空間。掛模板的作用是通知其他人此條目有某方面的問題,期望會有專人來處理,從好的方面看就是方便編者查看以加快改善條目效率。但是當你對每一個條目都掛模板,超過那些專人處理的速度,或者某方面的問題根本沒人有興趣處理,這個模板就不起作用,也隨時會出現越掛越多和模板掛多年都沒人理會,這樣對改善條目就沒有好處。有些模板比較不容易理解,又或者掛的人只為掛而掛,沒有給出解釋,那麼只會對其他編者造成困惑。在沒有溝通下,掛模板的人就好比一位只打分數不給評語的老師,學生無從改進,「師生關係」也會由互助變成冰冷的考試官考生關係。就如上面泉州柒巴士完全不知道被Zetifree掛模板的原因和要求,最後條目被刪也不知道死因。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多年來已經把很多潛在編者趕走掉,從結果來看,這也是一種長期破壞。所以說掛模板者除了有絕對責任要改進條目,更加有絕對責任與條目編者保持溝通關係。這些年來我都沒有看到任何一位巡查者做到這點。@Li Chao泉州柒巴士Su ZheDavid 75610@ShwangtianyuanDicky0615Erquanmen金牌雄鷹ATR50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22日 (四) 15:34 (UTC)


1、「掛模板者當然有絕對的責任要改進條目」,完全錯誤,與方針有著根本性的矛盾。

2、「從結果來看,這也是一種長期破壞。」跟我念,在維基百科上,破壞的定義是,「通過增刪或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的完整性和正確性」,不是「在客觀上危害到了維基百科的完整正確性」,所以論證什麼是破壞決不可只看結果,一定要論證動機是惡意的才行。--Antigng留言2017年6月22日 (四) 17:08 (UTC)

由此可見Antigng要麼不是真正有心寫百科的人,要麼是破壞維基百科協作精神的幫兇。—Baycrest (作客) 2017年6月23日 (五) 16:21 (UTC)


Antigng是引用現有的方針指明他人的意見的矛盾性,和無心寫維基百科或破壞協作精神無關係。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4日 (六) 08:21 (UTC)

  • (!)意見:不能隨便說別人破壞。如果一個帳號拒絕溝通,對方一定是破壞嗎?不見得吧。

如果一個帳號才寫幾個不涉及政治條目、創建分類。就被管理員以爛翻譯而封禁。這符合維基百科海納百川的原則嗎。 --185.89.219.225留言2017年6月24日 (六) 09:47 (UTC)

(:)回應:加入瑣碎內容以及沒意義的內容被刪掉是正常的,維基百科又不是愛好者的地方,還有你自己態度先不好還說我,而且你加得本來就是瑣碎內容,是你自己堅持,還有《只為你停留》已經是前幾個禮拜事情,我看到網友的截圖,我也沒再回退了,你竟然拿舊事來講,還有你根本濫用傀儡,你是YENHAO,你不要否認,因為很明顯這個SGHC帳號你是剛辦的,說話方式一模一樣,既然你要提報我,為何不用YENHAO的帳號,還要開個新帳號?(YENHAO已經承認SGHC是他本人[46],說他確實用那個帳號舉報我)。--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24日 (六) 09:31 (UTC)
(:)回應:那個帳號並非我的,我只拿那帳號舉報你好嗎...我從頭到尾沒有否認是我舉報你的...這些編輯戰還不是你先引起的,還叫某用戶刪除極品絕配的瑣碎內容,瞎掰一堆理由,不會自己刪嗎?要刪瑣碎內容怎麼不把全維基百科的刪一刪,我不信沒人回退,還跟另外某用戶說我怎樣怎樣的,很明顯針對我,我很早就想舉報你,但一舉抱你也會舉報我,既然你舉報我,我當然不會客氣。--YENHAO留言2017年6月24日 (六) 12:53 (UTC)
(:)回應@YENHAO:我看不只我吧,只要有人不符合你的意思你就回退吧(例如昨天的Kerolf666,還有之前回退你顏色的用戶[47][48][49][50]),你只是沒看到所以沒舉報而已,誰知道哪一天你會拿他們其中一個人開刀--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08:05 (UTC)
(:)回應@Z7504:我並沒有濫用傀儡啊--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08:55 (UTC)
(:)回應我當然知道傀儡是什麼,就是為了不讓人察覺再開新的帳號破壞,而且這是舉報我的帳號,我怎麼可能自己害自己,反正以後只要有他編輯的電視劇我都不會碰(YENHAO這樣你滿意了吧,我跟你從昨天到今天的事情到此結束,我不會再回應了)屆時如果有其他用戶不滿他的編輯,請他自己去跟其他用戶溝通--Naturenice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09:20 (UTC)
(:)回應顏色被回退的事我當然知道啊,顏色那沒什麼,不會影響電視劇,你回退的都是資料,這當然不一樣,還有那個傀儡,那時候我是請別人註冊帳號借用,剛好沒帶手機/電腦,我也不記得密碼,密碼都在電腦資料夾裡,以後你看到那帳號不會是我編輯的,甚至那個人也不會用這帳號,我也不知密碼,Kerolf666就是你派來的啊,從你紀錄就看的到,請他刪除極品絕配的瑣碎內容,幹嘛請他人刪,不會自己刪嗎?還有怎麼不刪全維基百科的瑣碎內容呢?例如:國家介紹、電影、其他...等,只刪極品絕配。--YENHAO留言2017年6月25日 (日) 09:58 (UTC)
(:)回應:那個帳號並非我的,我只拿那帳號舉報你好嗎...我從頭到尾沒有否認是我舉報你的...這些編輯戰還不是你先引起的,還叫某用戶刪除極品絕配的瑣碎內容,瞎掰一堆理由,不會自己刪嗎?要刪瑣碎內容怎麼不把全維基百科的刪一刪,我不信沒人回退,還跟另外某用戶說我怎樣怎樣的,很明顯針對我,如果一個用戶拒絕溝通,他一定是破壞嗎?--YENHAO留言2017年6月24日 (六) 12:58 (UTC)
  • (?)疑問:請@YENHAO:說明為什麼您換新的帳號對Naturenice舉報可以嗎?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在新帳號的用戶頁里申明該帳號與主帳號的關係,以及主帳號與新帳號的關係。如果您使用了其他人的帳號,這是被嚴格禁止的,因為編者之間不可以共享帳號。--燃⁠燈 談笑風生 2017年6月24日 (六) 15: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