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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Alltonight/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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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Alltonight(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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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再申請
  • 原因:長時間不活動(最後一次編輯為2006年8月31日:用戶貢獻),應該發email詢問,並考慮其離任。-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5日22:57留言

支持

  • (+)支持。-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7日00:03留言
  • (+)支持。--Eno TALK 00:34 2007年2月27日 (UTC)
  • (+)支持--Kevin wong 14:17 2007年2月27日 (UTC)
  • (+)支持。無電子郵件地址。--Jusjih 11:47 2007年3月1日 (UTC)

反對

  1. (-)反對,請先通知這個用戶,1個月後沒有反應再提請撤銷--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37 2007年2月28日 (UTC)
  2. (-)反對:依現行離任辦法執行即可。--Jasonzhuocn 20:27 2007年2月28日 (UTC)
  3. (-)反對すぐる@武蔵 02:27 2007年3月1日 (UTC)
  4. (-)反對:通知後無回應的時間長度似乎還沒到離任規則中提到的下限(。--泅水大象 訐譙☎ 12:04 2007年3月1日 (UTC)
  5. (-)反對:既然都說了「應該發email詢問」,那就應該問一問啊,沒有問怎麼能隨便罷免人家呢?--氫氧化鈉 NaOH 13:42 2007年3月1日 (UTC)

中立

意見

  • 我沒有找到他的email地址,或者其他什麼聯繫方式,所以在討論頁留了言。如果有人知道阿儒的其他聯繫方式,可以告訴我,或者發email給他,詢問離任事項。謝謝!-下一次登錄 2007年03月1日23:50留言
(!)意見阿儒兄在Ptt提請辭職了。雖然我參加的時間較晚,但是我也知道他是個很有貢獻的維基人。在此深深地感謝他的貢獻。--Jnlin討論) 02:38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從來沒有用過ptt(慚愧),能不能把他辭職的留言轉貼到維基,這不會有什麼侵權問題吧?另外,這種情況下(管理員主動辭職)處理離任的程序是什麼?立即生效?還是等待一個月?-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11日23:40留言
(!)意見理解Jnlin、同意Jnlin。zzz....很睏 找我 04:15 2007年3月11日 (UTC)
該留言在此。--Jasonzhuocn 00:33 2007年3月13日 (UTC)
(!)意見這是不是表示,如果有人通過PTT的身份查核,並以此PTT的身份表明他就是維基百科的某某某,那麼維基百科就相信他真的是某某某?並且這個PTT上的身份在PTT的發言之效力及於維基百科?除了PTT以外,還有什麼網站的身份之發言及於維基百科?就我理解,改變在維基百科的身份應當在維基百科內進行,比如一個學生的某一門課修不下去了,他該做的是去教務處退課;除此之外,跟同學、朋友、輔導老師、乃至校長說他唸不下去了並不能改變他正在修某一門課的狀態,在此狀態未改變下不去上課,並不代表他不修這門課了,而是代表他連續曠課。而對該生連續曠課的處理,並不因該生主觀上不想修某一門課而有所不同。我並不是反對管理員在維基百科以外提請辭去維基職務,但是要與方針配合。在這個特殊事例上就算修改方針去配合他的作法也無不可,但該明確的地方要明確,例如在什麼網站提請是有效的,在什麼網站又是無效的?最重要的是,要防堵一個漏洞:假如今天我上某個網站冒維基某人之名註冊,並『自請辭職』呢?維基百科是否受理?假如我熟識這個我要假冒的人,並通過該站的身份查核,維基百科是否相信我就是我所冒充的那個人?67.103.245.50 01:22 2007年3月13日 (UTC)
看了留言,感覺很悲涼。67.103.245.50的留言有道理,這個只能作為參考,除非有可信的證據(比如同時參與維基和PTT的朋友認識阿儒,證明兩個帳號是一個人)。當然,如果有人故意這麼做,也不容易得逞,只要當事維基人在維基說句話,陰謀立即被拆穿。我們還是等足1個月在處理吧。-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14日00:53留言
在維基上辭職比起留言在其他地方較好。不過認識阿儒的人應該都知道,那確實是他本人在PTT的帳號,而且是他本人持有持續使用的。-- Jasonzhuocn 02:04 2007年3月14日 (UTC)
所以您認為,只要有認識的人作證,維基百科就可以相信PTT的身份查核,並且這個PTT上的身份在PTT的發言之效力及於維基百科?67.103.245.50 21:14 2007年3月14日 (UTC)
請User:67.103.245.50不要延伸我的意思,我的意見是在維基上辭職比起留言在其他地方較好,另外那確實是阿儒的留言。--Jasonzhuocn 10:44 2007年3月16日 (UTC)
反正Ptt的留言也僅供參考,等一個月再拿掉sysop也不會有甚麼損失。--Jnlin討論) 01:21 2007年3月15日 (UTC)
即使我們知道PTT上的那個信息是阿儒發的,也不應當他已經提請辭職,這樣是繞過維基的辭職機制,會開很不健康的先例。早前有管理員在IRC頻道上討論維基事務,也引起透明度的爭議,更何況PTT呢?阿儒不上維基回應,我們只好當他失蹤了,等4月1日按程序申請罷免他。雖然,我也對他的離開感到十分可惜。--Computor 01:27 2007年3月15日 (UTC)
他應當慶幸PTT上的發言不及於維基百科,否則他還想當管理員的話可就得重新選舉了。67.103.245.50 21:58 2007年3月26日 (UTC)
  • 轉自User talk:下一次登錄:「我是否值得繼續作一名管理員,就讓社群來決定吧!這樣對大家而言,會是更公平的作法。我的管理員權限是大家投票賦予的,我沒理由去要求什麼,希望你能替我轉達這點意見,謝謝。阿儒 | 這裡泡茶 01:23 2007年3月27日 (UTC)」-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27日02:35留言
這是開了很不健康的先例。67.103.245.50 04:27 2007年3月27日 (UTC)
  • 我提議阿儒離任的理由是「超過6個月沒有編輯」,然後按照離任規則,一個月通知。在一個月未到的時候阿儒又進行了編輯,所以按照規則,這次離任提議已經不成立了,應該提前以失敗而告終。不過阿儒希望是否留任聽從他人的意見,我也不清楚現在應該怎麼辦,不如大家發表一下看法吧。-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27日12:49留言
我個人覺得,阿儒得自已表個態,而不是一副」大家愛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他要辭,不會有人攔他;他要"復行視事",也不會有人擋他。現在的情形是:『他要怎麼辦?』或『他要社群拿他怎麼辦?』,而不是「社群該拿他怎麼辦」。當然動員社群為此事求取共識也可以,不過會不會殺雞用牛刀了?還是阿儒自己表態最簡潔。67.103.245.50 21:34 2007年3月27日 (UTC)

--- 未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48 2007年3月29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