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永濟
外观
姚永济(1563年—1659年),字汝楫,號通所,南直隶松江府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上海县学选貢,南監中式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乡试举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进士[1],吏部觀政,授浙江東陽知縣,二十九年調繁永嘉知縣,三十一年任本省鄉試同考官,三十三年升刑部主事,三十五年养病。三十八年考选,四十年改授禮科给事中,巡视京营。时楚藩被诬,禁锢子女一百二十余人,永济上疏言其冤,上感悟,即诏归国。在谏垣,章数十上,直声大振。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六月出為湖廣荆岳道副使[2]。
崇祯二年(1629年),起復擢山西按察司副使,备兵太原,三年二月升浙江布政司温处道右参政,四年春升本省驿传道按察使,其冬升本省按察使[3]。六年官至浙江右布政使,七年转左布政,十年京察降调,十三年因贪污被追责[4],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九月初九日卒,年九十七[5]。
家族
[编辑]祖父姚一祥,号筠石公,由太学生授江西临江府、九江府知事;父姚继禄,号思筠公,俱赠浙江参政。姚氏世为御医世家,姚永济之兄姚永丰在太医院担任御医。姪孫姚廷遴。
參考文獻
[编辑]-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姚永济,通所,易五房,庚午十二月二十二生。上海人,丁酉三十二,会百四十六,三甲五十七。吏部政,授浙江东阳知县,辛丑调繁永加县,癸卯本省同考,乙巳升刑部主事,丁未养病,庚戌考选,壬子授禮科給事中,癸丑巡京营,丁巳升湖广付使,己巳起山西付使,庚午升浙江参政。曾祖煦,庠生。祖一祥,知事。父继录。
- ^ 《明神宗實錄》:万历四十五年六月,升谕德龚三益湖广参政,吏部郎中魏时应福建参政,江西道御史孙居相江西参政,兵部郎中高桂贵州副使,江西道御史朱万春江西参政,吏科给事中姚永济湖广副使,山东道御史李邦华山西参议,兵科给事中熊明遇福建佥事,山东道御史金汝谐湖广佥事。
- ^ 《崇祯实录》
- ^ 《崇祯朝野记》:十三年庚辰正月,考察天下官员,东厂缉获贿册进览,命掌科阮震亨、掌道周堪赓回奏。吏部尚书谢陞疏参震亨通贿败类有据,命下,震亨死杖下。又逮劣处贪官浙宁布政姚永济等三十七人,下刑部狱究问。先是,丁丑外计,永济以钱银积欠,部覆为民,浙省在京诸绅温体仁、姜逢元等五十馀人,合词保留,称永济居身廉慎,核弊严明,为从来方伯之冠,乃准降级管事。至是,又以贪处,若追问前此保举之罪,不知何以解也!
- ^ 姚廷遴《歷年记》:四亲娘便把绵被垫高,放老爷睡下去,竟气绝矣,时年九十七岁。呜呼痛哉!吁嗟叔祖兮维岳降神,功名政绩兮四海知闻。运逢鼎革兮明哲保身,两朝贵重兮百岁名臣。荣封三代兮荫及家门,抚我育我兮情意弥殷。胡天不憗兮泰山其倾,自今以后兮无复仪型,瞻仰吴天兮奠慰我心。
- 《明实录》
官衔 | ||
---|---|---|
前任: 林應翔 |
明朝永嘉县知县 萬曆二十九年-三十三年年 |
繼任: 陸問禮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