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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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圈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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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牌啤酒赞助华教争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創建不當重定向,編輯禁制結束後仍繼續。
- 发现人:Billytanghh 討論 🇺🇦🇮🇱 2024年7月28日 (日) 22:52 (UTC)
- 然而这个重定向怎么算不当重定向?(部分媒体使用啤酒公司赞助华教作为新闻标题。(例如透视大马[1]、东方日报[2])--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8日 (日) 23:57 (UTC)
- @甜甜圈真好吃这个证据非法啤酒宣传广告已经编辑战WP:原创研究创建搞破坏,下一次更新MIUI 15和考瑞亚也是一样创建搞破坏。--Chew Yan Heng(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0:36 (UTC)
- 可能被创建虎牌啤酒赞助华教筹款演出争议也是非法啤酒宣传广告已经编辑战,如何证据版本差异是重定虎牌啤酒搞恶意破坏(编辑战被非法啤酒宣传广告和禁制无限期)。--Chew Yan Heng(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0:55 (UTC)
- 感觉您这个说话好像并不像是马来西亚华人的表达方式,更像是马来人或者是马来西亚印度人。(我不会跟不会说华文的人沟通,因为我不懂马来文。)--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31日 (三) 01:50 (UTC)
- 我认为@甜甜圈真好吃创建的该重定向是否需要存在可能有待商榷(可能并非固定短语,可存废讨论),但算不上是“不当重定向”(注意虎牌啤酒赞助华教争议目前红链是因为甜甜圈自删的,并非被快删或存废删除,他后来又创了虎牌啤酒赞助华教筹款演出争议);MIUI 15和考瑞亚更不是不当重定向、进一步地更非破坏或恶意破坏,创建重定向也不存在编辑战。还请@Chew Yan Heng保持善意推定,勿对他人作出轻率指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1:10 (UTC)
- @甜甜圈真好吃这个证据非法啤酒宣传广告已经编辑战WP:原创研究创建搞破坏,下一次更新MIUI 15和考瑞亚也是一样创建搞破坏。--Chew Yan Heng(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00:36 (UTC)
- 然而这个重定向怎么算不当重定向?(部分媒体使用啤酒公司赞助华教作为新闻标题。(例如透视大马[1]、东方日报[2])--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8日 (日) 23:57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虎牌啤酒赞助华教筹款演出争议重定向已获管理员Ericliu1912保留(编辑历史),并非不当重定向(但确实可能没必要,若有意见可交存废讨论)。@甜甜圈过去确实建了一些有争议的重定向,但最近已经有不少进步,还望继续保持。不过我认为甜甜圈在这里直接询问(评论?)他人身份是有点不太礼貌的,当然@Chew Yan Heng也应该尽量使用华语书面语沟通,以方便其他编者理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4:32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书接上回: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6月#Jason22。上次我把这人提报以后,已经有多名热心用户在其讨论页告知,其之前的行为涉嫌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真人傀儡。
- 被提报期间,其未回应,提报结束后,继续认为“我沒有拉票”(Special:Diff/83202439),继续认为“這對我真的是抹黑到家”(Special:Diff/83202518)。
- 此人在我对部分特色列表提出反对意见后,为了表达与我的不同意见,投下支持票,并表示,“不是拿雞毛當令箭,或是整天喊封殺。”而且说了4次(Special:Diff/83489589)。
- 此人在我被其他用户因为其他事情被提报至本页面之后,出来表示:“看來不是少數人對他很感冒呢”(Special:Diff/83544282)。
以上种种,说明其仍然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将上次处理时对他的宽容看做了放纵,甚至孳生了其将维基百科当作战场的行为。若放任此人继续编辑维基百科,会对其他正常编辑者造成困扰。我有理由认为,这次必须要封禁他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0:52 (UTC)
- (~)補充,此人仍然在其用户页挂着当时我说他是真人傀儡的截图,再次证明了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在维基百科是错误的,仍然认为其招揽真人傀儡行为是我对他的“抹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2:32 (UTC)
- 的確有些不太適宜的地方,尤其提報期間沒有針對於相關爭議做出反饋,而是待相關爭議關閉後才私下說明「我只是...並沒有...」這類的言辭,這樣的態度不是很妥當,有不同意見是可以提出,但是暗示或者嘲諷的態度,我覺得有違文明精神意旨,另外按照慣例,請@Jason22君,請移步至此處說明,我個人是不太希望當邀請您說明解釋的時候您選擇不理會,待事件落幕後您卻又自己跳出來自己喊冤,這樣子做可能對於相關爭議不利於釐清。--薏仁將🍀 2024年7月27日 (六) 08:04 (UTC)
- (~)補充,此人仍然在其用户页挂着当时我说他是真人傀儡的截图,再次证明了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在维基百科是错误的,仍然认为其招揽真人傀儡行为是我对他的“抹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12:32 (UTC)
另外知會曾經關注該案的@Ericliu1912君以及@ATannedBurger君,請就本次提案及前次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6月#Jason22的提案合併審酌該對應當事者的行為是否妥當予以衡量處理,謝謝。薏仁將🍀 2024年7月27日 (六) 08:41 (UTC)
- 我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找魁儡,就這樣而已。他沒有對我道歉前,我不會撤下。而且封禁這個字眼通常是管理員的權力,我不知道他憑什麼用這個恐嚇對方,我為了自保,必須要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進而被封禁--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27 (UTC)
- 首先,没有人会认为您诬赖红渡厨找傀儡,我也不理解您为何觉得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其次,用TW发模板提醒/警告是谁都可以做的,根本不需要管理员,也根本不是“恐吓”,而是善意提醒您停止不当行为。最后,维基百科所有的编辑本都会有记录,根本就不需要截图记录(截图的可靠性远不如diff链接,因为截图理论上是可以PS的);以及我同样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记录”就会有人认为你诬赖红渡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17 (UTC)
- 另外,如果他認為他做的事情是正確的,那幹嘛怕被記錄下來呢?紅渡廚指責一群編者為真人傀儡,這句話是否有錯,還是有什麼更客觀的事情。如果他做的事是對的,那我留下來記錄警惕自己也很好--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37 (UTC)
- 或是如果不中立的部分,可以說明,我再修改,因為如果是對的事情,我必須要警惕自己,保留一下。--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49 (UTC)
- 只是我個人建議,一個條目的存廢還是要請相關這個條目編寫者參與討論,如果邀請相關人等參與討論是真人魁儡,只能說我錯了,紅渡廚才是對的--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3 (UTC)
- 您当然可以邀请编写者参与讨论,但您错在用了强烈的情绪化的方式(“
要被砍掉了
”等等),以及曾经有多次类似的张贴行为。详见上一次提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9 (UTC)
- 您当然可以邀请编写者参与讨论,但您错在用了强烈的情绪化的方式(“
- 只是我個人建議,一個條目的存廢還是要請相關這個條目編寫者參與討論,如果邀請相關人等參與討論是真人魁儡,只能說我錯了,紅渡廚才是對的--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3 (UTC)
- 首先,红渡厨并不是“怕被记录下来”,而是说您直接将该截图挂在您的用户页,这意味着您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另外,您一直说他“
指责一群编者为真人傀儡
”,但实际上他说的重点是您拉票的行为违反了WP:真人傀儡政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5:25 (UTC)- 換個方式說好了
- 一個條目的存廢是一個人能決定還是要一群人決定?
- 這些當初寫條目的人是可以被我控制的魁儡嗎? 我有說:「麻煩大家支持我,保留條目」還是說「要被砍掉了」大家來決定。你說我在拉票,是不是也違反善意推定?
- 他說這些人是真人魁儡,他們是編者,有自己想法的,我沒辦法控制他們好嗎?
- 而且他是要砍條目,你看這些人最後討論優化條目,請問誰比較有建設性。
- --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2:44 (UTC)
- 換個方式說好了
- 我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找魁儡,就這樣而已。他沒有對我道歉前,我不會撤下。而且封禁這個字眼通常是管理員的權力,我不知道他憑什麼用這個恐嚇對方,我為了自保,必須要把我看到的東西記錄下來,以免有人認為我誣賴對方,進而被封禁--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7月31日 (三) 13:27 (UTC)
- 還有,為什麼我會這麼火,因為他說我寫的這篇是無意義、小眾的東西,可以砍掉。有沒有意義是他可以決定的嗎?所以我才會讓相關人等來決定,這個條目到底有沒有意義,到底要不要被砍掉-- Jason22 對話頁 貢獻 2024年8月1日 (四) 12:59 (UTC)
- 处理:已提醒相關用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15:46 (UTC)
自由雨日、Bagida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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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Bagida52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在出示合理的回退理由后(Special:Diff/83627489),理由当透明,再建议有何问题后(Special:Diff/83627988),对方继续无视理由,还态度恶劣地回应1。直到给出来源后,现在还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进行騷擾,如Special:Diff/83628885、Special:Diff/83628914&diffonly=1、Special:Diff/83629236。
- 发现人: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3:09 (UTC)
- 看了一下好像是有两件事情,一件是编辑争议, 另一件事用词是否得当。 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正确。--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5 (UTC)
- 同样联系,首先我给出了合理的回退理由(Special:Diff/83627489),问题是此人的态度不善(1),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好吧,我勉為其難给中文来源(尽管到对方给出理由之前我真的不明白挂板原因)。然后就被对方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来騷擾。
- --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30 (UTC)
- 看了一下两位阁下不同地方的发言, 包括两位在Wolfch讨论页的解释。感觉两位有善意有能力解决分歧。 如何解决这类分歧而不激化矛盾,也是我思考的问题, 也在学习其它人的意见, 如Wolfch的意见。 在下也在观察和学习两位的处理方式。多谢。--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5:41 (UTC)
- 你看下面所谓的反提报,丝毫没有善意来檢討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Bagida520(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6:26 (UTC)
- 看了一下两位阁下不同地方的发言, 包括两位在Wolfch讨论页的解释。感觉两位有善意有能力解决分歧。 如何解决这类分歧而不激化矛盾,也是我思考的问题, 也在学习其它人的意见, 如Wolfch的意见。 在下也在观察和学习两位的处理方式。多谢。--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5:41 (UTC)
- 看了一下好像是有两件事情,一件是编辑争议, 另一件事用词是否得当。 不知道我是否理解正确。--Gluo88(留言) 2024年7月31日 (三) 14:05 (UTC)
- 处理:
- Bagida520(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马来西亚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自由雨日(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反提报。理由可直接见上段提报者的陈述,由其他编者和管理员判断谁的行为不当。我认为对方已涉嫌:
- WP:原创研究(1、2)
- 不当移除维护性模板和诉诸编辑战倾向(1、2、3)
- 违反WP:CIV(1“
有问题就应该在讨论页提出解决,而不是挂个模板就走人
”、2“是你挂版不留理由,外国人
”、3“外国人🤦(搖頭)
”、4“幼稚到向本人的讨论页滥用
……”、5“丝毫没有善意来檢討下自己的幼稚行为,就如他一开始的恶劣态度
”,且3、4、5的继续攻击发生于我警告之后,4、5更发生于我第二次警告其不要人身攻击之后) - 不当警告(1不当宣称我破坏马来西亚条目,要求我停止所谓“破坏”)
- WP:轻率指控(1)
- 说谎(WP:不要说谎):“
在我站内外多次解释的情况下仍然装作没看见,还反复加入模板
”——首先我与其根本没有站外交流;其次对方并没有解决问题仅仅是直接移除模板,不存在我“装作没看见
” - 违反WP:假定善意:见上条
- 违反WP:OWN,从马来西亚编辑行为和多次“
外国人
”等言论可明显看出 - 在马来西亚条目的回退行为实际上造成WP:虚假引用,移除维护性模板后来源明显不佐证文本。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3:54 (UTC)
- 处理:
- (!)意見,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
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
”,主要是指那些顶部模板(模板下方会有写),我在马来西亚挂的这种谁都一眼可看出问题的虚假引用内容并不需要讨论。关于你剩下的言论,我不会在此回应违反善意推定的问题,也请你再三思。如果你不从条目本身的视角看待问题,非要无端指控我什么“怀疑捏造”,并且坚持不收回言论,那么我也会认为你的行为也已经在“不当行为”的边缘。我知道你说这些话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说你完全错了。其他维基人,也可以看看我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作出的这笔编辑,我相信人们自然会有判断,我在马来西亚条目的行为,是我“作为‘外国人’”“没有常识”、“不会搜索”,还是我希望建设一部更权威、更完美、更中立的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6:45 (UTC) - 另外虽然我已在我的讨论页说过,但我还是再在这里回应你,也相当于是告诉其他人,不要总是在本站诉诸情感,而忽略自己的编辑中存在的违反方针指引的问题,或是用情感来掩饰条目中明显存在的错漏,用情感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寻找借口。也不要诉诸身份,刻意将自己的某一群体身份拿出来和对方对立,来混淆视听。--—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9:57 (UTC)
- 首先,我并没有指责他破坏,请U:O-ring君停止对我的诽谤。针对“违反CIV”,我主要说的是2~5句,否则我早在他说第1句时就警告他了,一般来说我不会认为第1句内容违反CIV,但他将我对其第1句的回应称为“态度恶劣”,那么我就把他第1句也列出来,以供其他编者判断;另外“
- (!)意見,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自由君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不过没有特别在意,看到两位互相指责破坏,倒是令我有点啼笑皆非。针对指控“3.违反WP:CIV”说下我的个人看法:1、很多维护模板都有要求挂模板的人在讨论页说明问题,让大家可以讨论,所以520君这样讲其实也没有太大错误;2&3、马来西亚中文在中文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维基百科)一向处于边缘,我们在课本学习的常识、本地新闻用的名称,三不五时就被怀疑是捏造,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隔着荧幕我也感到520君说“外国人”时的表情是无奈,不像是嘲讽或辱骂的意思;4&5、说其他维基人“幼稚”确实有失礼仪,但还不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其他指控或许有些是重复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大家沟通有问题。--O-ring(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28 (UTC)
鉴于2天后本案还无人处理,我就简单评论一下好了。马来西亚条目“简称‘大马’”句是一个完全无关的英文来源一个个人blog来源,我发现以后,删了blog来源,并给该句挂上{{来源请求}}并给英文来源挂上{{无关引用}},如果这种行为是WP:破坏,那么请问我违反了该方针的哪一条?如果不是破坏,那么请问Bagida520发模板警告我“停止破坏”是不是滥用警告模板?Bagida520的“与印度尼西亚称印尼,美利坚合众国称美国同道理
”理由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是原创研究那么是不是不合理移除模板?——且移除模板的实际效果是不是造成WP:虚假引用?至于Bagida520和O-ring声称的“有问题不要挂板而是讨论”“挂板要给理由”,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至于所谓的“稍微用google搜寻‘大马 site:.my’就有多如牛毛的内容,却不知阁下是被“墙”还是不愿意主动搜查
”,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维基百科有维基百科的规则,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还有很多很多额外的限制,比如我从小学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的常识别说是被挂板,就连写都无法写入。如果您维能对Bagida520这种无视方针指引、人身攻击的行为视而不见,对O-ring这种诉诸情感、搞“外国人”“边缘人”身份政治的态度毫不遏制,那我也只能表示遗憾。——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0:12 (UTC)
- 我警告你的模板还包括你在本人讨论页滥用警告或封禁模板(我是在你第二次放模板后才回应的,而且只有一次)。你可以指我用错模板,因为短时间內我找不到适合的,但你连续3次滥用在我讨论页,在我眼里就是人身骚扰。“
我觉得如果连这种虚假引用都不能一眼看出,而要别人提醒或讨论的话,我觉得这种阅读能力并不适合在本站活动
”丶“可笑了,既然这么多来源,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甚至一个个人blog都能当这么多年的来源,并且现在那个无关的英文来源还原封不动地挂在条目里
”丶为什么这么多年来这句就没人去添加可靠来源呢?
”。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想你的意思,但给我感觉就好像是自称自己对维基有很大的贡献,所以就有资格来指指点点,就连基本的维基共识和礼貌都掉进垃圾桶,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态度恶劣的原因之一。你所谓[來源請求]和[无关引用]也仅仅是出自你的认知,不代表适用所有条目。这里集中了不同地区的用户,你的认知不代表绝对真理,「大马」一词就已经用上了来源和注备来加以解释,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我一开始就已经要求你解释清楚,然后你什么态度!?就是给人整个高人一等的态度来诉诸威胁(1丶2)。本人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让后者重新熟读WP:WQT指引。--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2:57 (UTC)-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
来源中的Malaysia就是‘大马’,这点即使是你国的百度翻译器,都显示出‘大马’即Malaysia
”这句来看,可以说此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如果管理员对这样的人都不施以不限期封禁,我觉得中文维基百科就不可能有发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3:05 (UTC)-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別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 这是我对你客观的描述,不是贬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14:45 (UTC)
- 你的大脑思维是属于你自己的,你非要想像我(或其它人)是根本没有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的能力的人,我(或其它人)也阻止不了。还有我劝你別一直表现道德高人的态度,免得产生bug,你几次以个人能力来进行贬低也是一种人身攻击。我本来只是要求给自由雨日一个小惩大诫来个冷静期,可惜后者毫无善意,在讨论无解下我改为要求管理员严惩对方。--Bagida520(留言) 2024年8月2日 (五) 14:19 (UTC)
- 原本我以为Bagida520只是当维基百科是自己家,但是从“
EnglishWashing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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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 talk:EnglishWashington(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经超出了我忍耐的极限([3]、[4]、[5]、[6]、[7])。建议剥夺讨论页功能。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12:44 (UTC)
- 处理: 撤回请求完成,发现数小时前Manchiu已经剥夺了其讨论页编辑权限 囧rz……——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13:08 (UTC)
- 不過,仍須注意該用戶可能會透過郵件持續闡述不當論述,我就已經收到他的郵件ORZ...--薏仁將🍀 2024年8月10日 (六) 20:15 (UTC)
- 惊恐.jpg……--—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0:16 (UTC)
- @自由雨日 本人早前到了metaSRG了他,不过不成功[1],看看你需要说些什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0日 (六) 23:01 (UTC)
- @阿南之人:您昨晚在AC群里发送消息时我便已经看到了(因为您用的Discord所以没看到我回复的表情()谢谢您的努力!再观察一下事态发展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3:04 (UTC)
- @自由雨日 我意思是看看需不需要对meta:User talk:EPIC说些什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0日 (六) 23:23 (UTC)
- 哦哦……我目前觉得暂时不用?已经在中维被不限期封禁(且无法编辑讨论页)的情况下,全域锁定应该已经没什么影响了吧?最多是能解决发送骚扰邮件的问题?这一点@薏仁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3:44 (UTC)
- 我覺得不理會的話他應該也會自覺無趣了...--薏仁將🍀 2024年8月10日 (六) 23:46 (UTC)
- 更新:已由管理员Manchiu 不限期封禁。--Sinsyuan✍️🌏🚀 2024年8月12日 (一) 07:04 (UTC)
- 不限期封禁是2020年7月20日就已由虫虫飞完成的……Manchiu只是进一步剥夺了讨论页功能(而且也在我提报之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2日 (一) 07:10 (UTC)
- 更新:已由管理员Manchiu 不限期封禁。--Sinsyuan✍️🌏🚀 2024年8月12日 (一) 07:04 (UTC)
- 我覺得不理會的話他應該也會自覺無趣了...--薏仁將🍀 2024年8月10日 (六) 23:46 (UTC)
- 哦哦……我目前觉得暂时不用?已经在中维被不限期封禁(且无法编辑讨论页)的情况下,全域锁定应该已经没什么影响了吧?最多是能解决发送骚扰邮件的问题?这一点@薏仁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3:44 (UTC)
- @自由雨日 我意思是看看需不需要对meta:User talk:EPIC说些什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0日 (六) 23:23 (UTC)
- @阿南之人:您昨晚在AC群里发送消息时我便已经看到了(因为您用的Discord所以没看到我回复的表情()谢谢您的努力!再观察一下事态发展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3:04 (UTC)
- @自由雨日 本人早前到了metaSRG了他,不过不成功[1],看看你需要说些什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0日 (六) 23:01 (UTC)
- 惊恐.jpg……--—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0日 (六) 20:16 (UTC)
- 不過,仍須注意該用戶可能會透過郵件持續闡述不當論述,我就已經收到他的郵件ORZ...--薏仁將🍀 2024年8月10日 (六) 20: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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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法律博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USCIS CN,於「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檢舉我Jksen的帳號於法律博士條目的編輯。並於本文違反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規定訴諸法律威脅,請管理員幫忙依其規定封鎖或其他處置帳號USCIS CN及其可能的多重帳號,謝謝。
- 发现人: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2:55 (UTC)
- 補充,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TS Zhang Yale(編輯 4 次),以及2024年8月3日創立的新帳號Kev123800(編輯 28 次),跟USCIS CN一樣都只編輯法律博士條目,三者可能是同一人使用的多重帳號。--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4:04 (UTC)
- 建議轉交傀儡調查求證--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5:51 (UTC)
- 謝謝,我找到條目了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我來研究一下是否符合。--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6:29 (UTC)
- 建議轉交傀儡調查求證--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5:51 (UTC)
- 補充,2024年8月7日創立的新帳號TS Zhang Yale(編輯 4 次),以及2024年8月3日創立的新帳號Kev123800(編輯 28 次),跟USCIS CN一樣都只編輯法律博士條目,三者可能是同一人使用的多重帳號。--Jksen(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4:04 (UTC)
- 处理:因用戶名稱有誤導的嫌疑被提報用戶已由管理员Manchiu 不限期封禁薏仁將🍀 2024年8月8日 (四) 09:08 (UTC)
一一四五一四
- 一一四五一四(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被警告后继续添加侵权内容[8][9][10]
- 发现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10:46 (UTC)
- @0xDeadbeef 如果有足够证据,就可以提交傀儡调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8日 (四) 07:37 (UTC)
- 这个还真没有。--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7:53 (UTC)
- @0xDeadbeef 如果有足够证据,就可以提交傀儡调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8日 (四) 07:37 (UTC)
- 处理:似屬陳舊報告了。已提醒後無相關行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08:32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今天播出第三集。第二集见下方对该人的提报。
- Special:Diff/83629780、Special:Diff/83629806、Special:Diff/83629871、Special:Diff/83629993、Special:Diff/83630039、Special:Diff/83630054、Special:Diff/83630221、Special:Diff/83642335、Special:Diff/83642358
- 此人仍然顽固不化,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据此,我有理由认为你们再不封禁此人,则是在放纵此人对维基百科造成更大的破坏。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14:02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经过我同被提报者几日的交流(见UT:自由雨日#關於百科針對條目的優化與廢存的政策),被提报者愿意撤下他在用户页挂的图,也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我认为可以关闭此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40 (UTC)
- (!)意見:似乎没太大问题。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
- “
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整句发言已经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甚至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WP: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只要遵守方针和指引,想做什么是每一位维基人的自由。如果被提删的内容都无问题,那么提删者马上就会因扰乱而被不限期封禁;如果被提删的内容确有问题,那么提删的行为难道不是贡献吗?如果提删的是争议内容,那么让大家一起探讨,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然也并不“弊多利少”。当然,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这是写在WP:删除方针里并加粗的,如果您认为提报者严重违反了这一精神,您当然也可以对他进行提报,但这和本案无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20:15 (UTC)- 当然,我虽认为Jason22有行为不当,但并不认为严重到需要封禁(“
再不封禁此人,则是
……”)的地步。只要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我想这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20:20 (UTC)
- 当然,我虽认为Jason22有行为不当,但并不认为严重到需要封禁(“
- “
- 你要看我不爽,就直接提报;你要不提报,就别天天在这当评论家了,没什么用。--———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日 (五) 01:35 (UTC)
- @自由雨日:,我没有从他说的任何一句话中读出
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
的意思。--———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9日 (五) 07:46 (UTC)- @红渡厨:对于我说他拉票不当的表示,他一开始还在反驳,但后面没有了。然后,他最近两天又遇到了主编的民众党条目有大量内容被删除的情形,他没有往任何用户讨论页拉票,而是直接在客栈提出,并且在征询其他人(我)的意见“
怎样处理最好
”。所以我认为他是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并在努力向Ericliu、ATannedBurger等管理员和0xDeadbeef、薏仁将等社群用户在第一次提报时就提出的建议做的。如果您觉得他“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可以画去我的“关闭此案”;不过我觉得这可能无助于事情的解决……目前他既已经撤下了用户页截图并且没有继续拉票行为,我觉得就算了吧?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9日 (五) 13:06 (UTC)- 我同意您的说法,也感谢您对本案的处理。此后若再有发现,我会继续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9日 (五) 13:10 (UTC)
- @红渡厨:对于我说他拉票不当的表示,他一开始还在反驳,但后面没有了。然后,他最近两天又遇到了主编的民众党条目有大量内容被删除的情形,他没有往任何用户讨论页拉票,而是直接在客栈提出,并且在征询其他人(我)的意见“
- (!)意見:似乎没太大问题。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
- 我真是搞不懂你们管理员了,之前好歹还给个提醒,现在提醒这么多次仍然提醒无效,你们当管理员的反而一言不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9日 (五) 07:36 (UTC)
- 我是覺得管理員自身也有很多站務要忙,所以在ANO與AN3這二個區域,管理員只會站在輔助與諮詢者角色而不會像VIP的區域般的主動介入,可能有些爭議與不當行為是有複雜起因需要時間瞭解,或者需要構思如何調解,也許不像我們想得那麼簡單吧…--薏仁將🍀 2024年8月12日 (一) 08:24 (UTC)
数理考高分
- 数理考高分(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火龙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红树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水芫花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植物大战僵尸3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烏羽玉屬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原創研究。
- 发现人:-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3:07 (UTC)
- 该使用者很早以前的编辑并非原创研究,可以了解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7日 (六) 13:16 (UTC)
- “主要作为滨海景观树种和防护树种进行栽培,广西北海一带也会食用其果实,俗称“榄钱”,食用前需要事先去涩。近年来也有一些人将其开发为家庭海水水族箱当中的观赏树种。” 來源? -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4:22 (UTC)
- 了解,希望@数理考高分:能够直接回应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8日 (日) 00:23 (UTC)
- 按方针,
不如把有疑问的段落移到讨论页,或是在有疑问的句子或是文字结尾处放入 fact模板
。 按照编辑方针,不要求完美, 即使条目质量不佳,只要能够改善,一样欢迎。 某用户对一项事物作出简单概述,另一位编者可能协助排版,另一人查证真伪及确保精准,并补上来源。--Gluo88(留言) 2024年8月1日 (四) 05:02 (UTC)
- 按方针,
- 了解,希望@数理考高分:能够直接回应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8日 (日) 00:23 (UTC)
- “主要作为滨海景观树种和防护树种进行栽培,广西北海一带也会食用其果实,俗称“榄钱”,食用前需要事先去涩。近年来也有一些人将其开发为家庭海水水族箱当中的观赏树种。” 來源? -Lemonaka 2024年7月27日 (六) 14:22 (UTC)
- 该使用者很早以前的编辑并非原创研究,可以了解一下。--Allervous初音ミクのセーラー服 2024年7月27日 (六) 13:16 (UTC)
嚴重離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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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暫無須後續行動。--(☎)dt 2024年8月13日 (二) 04:41 (UTC)
- @數理考高分:--(☎)dt 2024年8月5日 (一) 18:45 (UTC)
- 被提報用戶最後一筆編輯顯示時間為7/30日,後續無相關編輯行為,建議該提報可以先暫時關閉,倘若再出現相關不適當的編輯行為,再另行通報即可。--薏仁將🍀 2024年8月12日 (一) 22:39 (UTC)
Loveuu23
- Loveuu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金英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金昭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任時完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嚴泰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金宣虎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金南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李施昤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皆是以2022年11月的社群共識和WP:ENTVAR這兩點規則,大量的刪除之前使用者編輯的心血,明明這兩條規則的初心是因為怕頁面太冗長,並且作為嘉賓出鏡時長過短,所以沒必要特別寫上,但該使用者都不經過查證,直接刪除全部資料,然後丟兩條規則出來,又不允許別人恢復資料,請問這種行為是把之前的人的心血放在哪?而且我之前都是靠這樣了解資訊的,他這樣隨便的隨便刪除,以後怎麼找那個人出演過的主要綜藝?
我覺得可以刪除那種沒怎麼出面真的就是嘉賓沒鏡頭的綜藝,但大量出鏡的綜藝也一下全部刪除是什麼意思呢?編輯要花大量心思,他刪除只要全選刪除多輕鬆,我認為這樣很不妥
- 发现人:CTH.ti-kor-ja(留言) 2024年8月9日 (五) 23:31 (UTC)
- @CTH.ti-kor-ja:
- 首先,我想詢問下@LuciferianThomas與其他此案參與者,WP:ENTVAR的推行與「初心」真如此君所說如此嗎?
- 再者,閣下所說「該使用者都不經過查證,直接刪除全部資料」是非常不實且嚴重的指控!,在每項條目進行維護清理前我都有點進該節目確認為「非主持人或固定佳賓」以及完全沒有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才予以刪除,若有誤刪的請閣下提出證據!至於所謂的「大量出鏡」只要是成為固定班底皆可列入(該綜藝條目也會註明上去),反之就算集中出現在某單元的多集佳賓也不能認列。
- 閣下所謂「不允許別人恢復資料,請問這種行為是把之前的人的心血放在哪?」的依據是什麼?閣下所謂的心血完全都沒附上來源出處,請問又想懲罰我什麼?
- 「編輯要花大量心思,他刪除只要全選刪除多輕鬆」,那閣下又知道要把條目改善到能移除「沒有來源」、「大量愛好者內容」此等維護性模版的過程(尤其輕輕鬆鬆寫個幾句話就要後人找來源的行為)有多辛苦嗎?
- —陳述以上,還請管理員定奪。--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05:37 (UTC)
- 因為我認為你大量刪除以前資訊的地方太多了,你刪除的大量資料難道不是別人編輯的心血嗎?有些甚至一整集幾乎都出鏡的也給刪除,你認為推行的初心在哪呢?你去看他們當初討論,就是認為有些參與嘉賓只是因為沒怎麼出鏡,那麼我自己認為你要刪除前好好查證好,而不是看到就刪掉,我一個幾年前會查詢維基的人,在今年再次看到的時候,發現之前的一堆資訊都不見了,你做何感想,你要是刪除那些真的所謂嘉賓出演沒什麼鏡頭,我無所謂,說是怕沒有準確資訊去佐證有參與這些節目,但事實上人參加前是有通稿的,說懲罰是因為看到很多人的過去跟資訊被你刪掉了正在氣頭上,所以後來編輯後不是改變說法了嗎?那你非要拿上次編輯的問題來問我,我就是希望你能查詢好再刪除,也不是少數幾筆資料,幾千幾千的刪請問是在?--CTH.ti-kor-ja(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16:06 (UTC)
- 算了我放棄,你改你的吧,真的很令人傷心,人查找資訊就是為了找這些,反正改了你又會改回去,然後隨口一句你把維基的方針放哪?我說沒看了嗎?讓你自己佐證後刪除,而不是你刪除後才讓別人去佐證你原本刪除的正確檔案,我退帳號,你開心就好,之後也需要用維基找藝人了,反正有些必須的也被你刪光光--CTH.ti-kor-ja(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16:11 (UTC)
- @CTH.ti-kor-ja:
- 第一點,若您覺得現行社群共識不合理,大可去客棧提出討論,而不是找人出氣,我就應該被您莫名其妙的提報?
- 第二點,我已說過,若有誤刪歡迎指正!
- 第三點,您從一開始到現在就一直認為維基百科是您私慾的「搜尋引擎」,要我去佐證沒有來源的資料而不是寫資料時就該附上佐證的說法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您真看過方針指引了嗎?
- 閣下要退帳號是閣下自己的決定,不用把我塑造成迫害者,執行此項的編輯者也大有人在,更不用說您此種行為對其他多數遵循規則的編輯者而言有多不公平。也謝謝管理員與薏仁將前輩的處置,以上—--Loveuu23 (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7:06 (UTC)
- 您的確是有誤解演藝人員與綜藝節目這個章節輔助資訊說明(也於您的個人討論頁面發布正式的提醒通知,您可以仔細閱讀看看),其實維基百科沒有強迫用戶參與因為來此的你我他皆是志願性質,既然來之就請嘗試理解站內規範,並請遵守,有疑問的話歡迎至互助客棧提問,如果您有禮貌的提問,大多數維基人都會樂意幫助解答,如果您選擇離去,那麼祝福您現實生活一切安好:)--薏仁將🍀 2024年8月11日 (日) 08:20 (UTC)
- 算了我放棄,你改你的吧,真的很令人傷心,人查找資訊就是為了找這些,反正改了你又會改回去,然後隨口一句你把維基的方針放哪?我說沒看了嗎?讓你自己佐證後刪除,而不是你刪除後才讓別人去佐證你原本刪除的正確檔案,我退帳號,你開心就好,之後也需要用維基找藝人了,反正有些必須的也被你刪光光--CTH.ti-kor-ja(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16:11 (UTC)
- 因為我認為你大量刪除以前資訊的地方太多了,你刪除的大量資料難道不是別人編輯的心血嗎?有些甚至一整集幾乎都出鏡的也給刪除,你認為推行的初心在哪呢?你去看他們當初討論,就是認為有些參與嘉賓只是因為沒怎麼出鏡,那麼我自己認為你要刪除前好好查證好,而不是看到就刪掉,我一個幾年前會查詢維基的人,在今年再次看到的時候,發現之前的一堆資訊都不見了,你做何感想,你要是刪除那些真的所謂嘉賓出演沒什麼鏡頭,我無所謂,說是怕沒有準確資訊去佐證有參與這些節目,但事實上人參加前是有通稿的,說懲罰是因為看到很多人的過去跟資訊被你刪掉了正在氣頭上,所以後來編輯後不是改變說法了嗎?那你非要拿上次編輯的問題來問我,我就是希望你能查詢好再刪除,也不是少數幾筆資料,幾千幾千的刪請問是在?--CTH.ti-kor-ja(留言) 2024年8月10日 (六) 16:06 (UTC)
- 处理:請看本處不是愛好者資訊收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1日 (日) 03:21 (UTC)
Jeff6741
- Jeff674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Jeff6741(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原创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被无限期半保护后,用户靠扰乱而刷编辑至50次,随后继续加入原创研究)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4:42 (UTC)
- 我没有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我添加的內容,有可供查證的來源!真心想为维基百科做出我自己的一份贡献!望知悉并理解,謝謝!--Jeff6741(留言) 2024年8月16日 (五) 04:46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Manchiu 不限期封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6日 (五) 04:58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四次提报。被提报人仍然固执己见,仍然认为“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而且这是故技重施,又搞提报结束后翻脸不认人这一套,已然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游戏维基规则,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拉票、维基百科:傀儡。你们对他一次又一次的宽容,一次又一次的不封禁,显然向他错误地传递了“我随便违规,随便拉票也没事”的信号。我再次要求你们封禁他。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4日 (三) 15:26 (UTC)
- 处理:若有明顯人身攻擊的狀況請再回報,用戶頁的內容一般會容許較高的自由度,惟當該頁面違反WP:UPNOT時須要求該使用者做出改善。拉票和傀儡等其他問題已在前幾次提報中由其他管理員做出處理,故我僅考量被提報人的“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Special:Diff/83745608)並做出對應處理。WP:翻舊帳。--(☎)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49 (UTC)
- 這個提報個人觀點,帳號已經停止活動4日以上才發出這個提報,沒有什麼價值,但如果不當行為繼續,且達成社群認為需要0容忍的程度,可以請一個相對活躍的管理員重新確認是否剝奪對象權限。可以考慮混用舊的卸任制度處理這個議題。重申,僅以這個提報,個人認為處理已經停止4日活動的對象過於勉強,有新的事實發生再另外處理。--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8月14日 (三) 16:23 (UTC)
- 这人我都提报4次了,次次都是这件事,显属“不当行为继续”。--———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2:44 (UTC)
- @红渡厨:任何維基百科討論都經常有人邀請他人進場評理。我認為真人傀儡不是這樣用的。
- 根據那個方針,我相信跟您的指控最接近的條文是「
邀請其朋友建立帳號或以匿名方式參與討論
」。我認為這指控要成立至少有以下條件:- 受邀的人未曾有維基帳號、且建立維基帳號是以參與有關討論為主要目的
- 確實有新增IP留言單純以幫助被告為目的
- 就此事而論,我想請教一下:近期有新帳號是為了幫助Jason22而建立、或者有IP僅為幫助Jason22而留言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1 (UTC)
- 就目前來看,被提報用戶已經趨於非活躍狀態(連續數日已無最新編輯行為),若僅是因為其用戶頁面的已移除的截圖而做出敏感性的提報行為(而且所提報的行為屬於陳舊性質)可能就符合ATB君所言有WP:翻舊帳性質存在,拉票的事情我個人認為也相信對方應當已經知道可能會被認為有被誤解為真人傀儡的風險存在,所以在第二次提報的時候已經使用制式的通知知會提醒過對方,第三次則用戶自由雨日君來回的說明勸導,他應該是有聽進去,唯一不太確定的在於提報者堅持對於一個屬於陳舊性質的行為做出提報用意是在於?還是只是因為對方用戶那個截圖在用戶頁面短暫的出現而令您感到不悅,刺激到您而讓您做出這則提報內容?我覺得您可以冷靜思考一下。--薏仁將🍀 2024年8月16日 (五) 06:22 (UTC)
- 这人我都提报4次了,次次都是这件事,显属“不当行为继续”。--———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5日 (四) 02:44 (UTC)
- 另外,若有需要管理員覆核先前其他管理員的處理結果,請參考WP:AARV。--(☎)dt 2024年8月15日 (四) 20:52 (UTC)
188.213.202.50
- 188.213.202.50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 User talk:Jksen(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法律博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對方因為我在法律博士條目的編輯,在我的討論頁面違反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規定訴諸法律威脅。另外法律博士的條目今日的編輯者:45.8.19.196、45.8.19.226、6.37.148.128以及對我訴諸法律威脅的188.213.202.50,可能都是之前被封禁的@USCIS CN的四組跳板美國IP,其幾天前也有對我訴諸法律威脅,我亦有在本版申訴。另外他之前也違反維基百科:傀儡規定,其三帳號被封禁,可詳見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Kev123800。
- 发现人:Jksen(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14:22 (UTC)
- 处理:已保護頁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14:43 (UTC)
188.213.202.104
- 188.213.202.104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 Talk:法律博士(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法律博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接續剛剛我提報的188.213.202.50事件,在法律博士條目半保護後,疑似@USCIS CN分身的匿名編輯者繼續利用Express VPN匿名美國IP在法律博士的討論頁違反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規定,對我訴諸法律威脅。
- 发现人:Jksen(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18:27 (UTC)
- 处理:完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2日 (一) 23:11 (UTC)
Rastinition
- 唄姬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好口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普通女子孫女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被惡意改條目名稱轉移至 孫女 (網路人物))
- 露天小劇場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被惡意改條目名稱轉移至 明君 (網路人物)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7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我Hardcore2024是個新手使用者,過去只是中文維基百科閱讀者,因為看了YouTube上的節目,搜尋相關條目發現都沒有人創建,所以我花了好幾個小時撰寫唄姬、好口貝、普通女子孫女、露天小劇場4個全新條目,但是遭到這位Rastinition惡意破壞頁面,我只能眼睜睜看著我撰寫的內容一點一滴消失,我現在UTC+8半夜凌晨4點非常氣憤,已經打算把所有我編寫頁面全數提報快速刪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17,未來我也不打算花時間編寫條目,中文維基百科有Rastinition他這種破壞狂,我認為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悲哀。Hardcore2024(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20:12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 编辑争议。請考慮解決爭議,或提報至此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5 (UTC)
Rastinition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02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哈密瓜油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 talk:高風險主題/法輪功(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ikipedia talk:高風險主題(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ikipedia:傀儡#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編輯計畫頁面:未公開的多重帳號不應編輯計畫頁面。此外,任何多重帳號皆不應在容易使人混淆身分的專案頁面進行編輯,如修改方針和指引、參與存廢討論、申請成為管理員投票等。,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8月17日 (六) 14: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处理:任何傀儡指控都應慎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4:47 (UTC)
- 原始內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7日 (六) 23:06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
- 我知道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18日 (日) 00:10 (UTC)
- 請@Manchiu君自行參閱Special:Diff/83850063編輯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8日 (日) 00:08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按时间顺序:一、Chinuan12623在这笔编辑中的文字直接使用Tisscherry的签名,显而易见地造成他人误以为是User:Tisscherry的留言的效果,冒用签名;二、我用{{deltalk}}将Tisscherry的签名移除,以防止其他读者误解是Tisscherry做出的留言;三、Chinuan12623莫名提及我,引用我从未说过的话;四、见下,持续复读,称“
你自由雨日插花变署名成你
”“自由雨日遮羞删改他人之贴文
”“做贼喊抓贼很有趣吗
”云云。此外,Chinuan12623的中文理解水平与表达能力已经显而易见地符合WP:CIR可封禁的标准。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59 (UTC)
- Tisscherry曾对管理员说:“
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
”,当然,这句话理论上其实是不太妥当的,因为Tisscherry无法代表所有“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因此,本人作为曾“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之一,在此替Tisscherry补充声明:如果管理员不封禁Chinuan12623,就请把Tisscherry和我封禁吧。Chinuan12623也在本提报页不断复读“提斯切里气魄点自禁吧
”(已经至少复读5次,1、2、3、4、5),是自认为已经得到管理员支持,要逼迫Tisscherry“自裁”了,那么我就在此呼告,如果要封禁Tisscherry,也请一并封禁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16 (UTC)- (~)補充:3日以来,Chinuan12623的讨论页已收到WilliamSkyWalk、Tisscherry、Kenny023与本人的共17条警告(不包括误发警告)。但其行为显然并未得到任何改善,而是变本加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21 (UTC)
- @自由雨日君,感謝您不介意我的代為發言,我又想找您乾杯了,也很願意和您同進退。我昨天想試著讓大家都有台階下,但顯然此人把別人的善意視為理所當然得寸進尺,所以我轉為希望得到Ericliu管理員的承諾,也謝謝Ericliu管理員允諾讓大家知道後面該怎麼辦。我有刻意忽略他的胡扯鬼話,為的是擔憂他若因此要發起個甚麼玩意,沒人和他對到底。他這麼知道鑽漏洞自以為正確,我想一個人的結局是自己定的,我們可以沈住氣。我信任並交給管理員們裁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1:23 (UTC)
- (!)意見當事人@Chinuan12623:持續在本提報頁面反復張貼「
提斯切里气魄点自禁吧
」(見上方自由雨日君列出的版本差異),很明顯在宣洩自身的不滿,這已經嚴重超出不要人身攻擊裡的底線了,「自禁」很讓人聯想到另一個負面同音詞,這給@User:Tisscherry君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很難想象這是一個編輯數近兩萬筆,註冊時間達12年的用戶所為。Chinuan12623閣下您應該為你的所作所為向Tisscherry君鄭重道歉。--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20 (UTC)- “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编辑数近两万笔,注册时间达12年的用户所为。
”看看其封禁日志,就“好想象”多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8:27 (UTC)- 大多人是只看粗略表象,但我追求的是真,#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往歷多少錯判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8:47 (UTC)
- 你常犯擅修他人留言的慣性。同理,我也無權也不會去刪復改你的留言,這叫尊重。真要將你等常擅刪條目討論頁與舉報頁他人留言,我都若你等都喜舉訟亂發警告模板,那這頁面跟你等頁面就滿天花絮了,控制情緒不要同溫層,在維基條目就是求真求實而已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59 (UTC)
- 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是该指引鼓励的,不是“
擅修他人留言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5:12 (UTC) - @Chinuan12623請看WP:TPG,很多人提醒您此方針,請您務必詳讀,這是很嚴重的事。不要曲解自由雨日君,移除並隱藏無關改善討論頁留言的編輯是合乎方針的,而您刪改他人留言是違規。重申:自由雨日君的隱藏留言行為合乎方針指引,但您的行為實屬違規,請不要再犯。希望有管理員就這點對他提出警告,提醒他不可以再挪動或刪改他人留言。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0 (UTC)
- 他主要是删除自己的留言(没有改其他人留言),但完全删除留言之后他人的回复关系错位、颠倒,其实效果也跟“挪动他人留言”一样。他也一直在编辑摘要中声称我回退他删留言是违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4 (UTC)
- 每個人的貼言後都有-回復-欄,不是只能回復最後一則,同様或不同時序也可同回多人,或移除重覆或改移至適當之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4 (UTC)
- (※)注意不要亂解讀指引,亂發警告
- 摘指引:
-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
- 什麼是不正當或人攻言論可移除,見仁見智不是用戶說了算可逕刪或畫線,正確做法應保留原文來提請管理員處理,才不會違規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08 (UTC)
- 闭嘴好吗,别扰乱了。断章取义,四处张贴,当别人像你一样没有阅读能力?--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9 (UTC)
@Chinuan12623,您好,使用者可以將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違反本指引而可能導致被剝奪有關的編輯權限。所以管理員已經合理能夠剝奪您討論頁的權限。建議您考慮道歉,社群還在假定善意您,今天容許您再犯這一個錯誤。您不道歉,繼續WP:POINT,不要認為屢踩社群底線沒問題。--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49 (UTC)- 由於方才引成個人討論頁相關,故劃去。不過個人認為,屢次違反討論頁方針指引的行為,還是要由管理員提出警告較為有效。另外,若被提報人真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我想很快會有下一次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1 (UTC)
- 连用户页都不能“移除一个讨论中的个别留言”(会构成歪曲讨论),普通讨论更是,布告板更是啊。他已经4次移除留言导致其他人“回复空气”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3 (UTC)
- 他主要是删除自己的留言(没有改其他人留言),但完全删除留言之后他人的回复关系错位、颠倒,其实效果也跟“挪动他人留言”一样。他也一直在编辑摘要中声称我回退他删留言是违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54 (UTC)
- 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是该指引鼓励的,不是“
- 你常犯擅修他人留言的慣性。同理,我也無權也不會去刪復改你的留言,這叫尊重。真要將你等常擅刪條目討論頁與舉報頁他人留言,我都若你等都喜舉訟亂發警告模板,那這頁面跟你等頁面就滿天花絮了,控制情緒不要同溫層,在維基條目就是求真求實而已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59 (UTC)
- 大多人是只看粗略表象,但我追求的是真,#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往歷多少錯判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8:47 (UTC)
- “
- (:)回應自由雨日在被本人找出其自導自演還誣告本人,當我找出原因並回應其惡行後貼文如下(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我原文指提斯切里,你自由雨日插花變署名成你,再來誣我毀謗-我从未说过的话,也不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他還誤導一些人來誤解我,惱羞成怒竟刪我或遮改我貼文[11]有六次之多,連此頁我回應之話他也敢刪遮,此舉報頁可刪遮他人之留言嗎,就如他刪空王必勝討論頁不給人討論膽大妄為行為,我現不喜興訟,但希管理員制止此惡象,並懲自由雨日此誣告行為,特別是刪遮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2 (UTC)
- 已有其他管理員說「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請保持冷靜。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7 (UTC)
- 只要合於"事實"之修編,不粉飭犯行,王的條目誰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9:20 (UTC)
- 你所谓的“见链接 做贼喊抓贼很有趣吗”这一链接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证明你冒用Tisscherry签名然后被我{{deltalk}}掉的事实,以及不断展示你“
贼喊抓贼
”语句等人身攻击行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7 (UTC)-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Eric Liu-我覺得Manchiu寫的版本還行。建議各方折衷退讓一步以實現共識。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2 (UTC)
- 大家都應該有基礎閱讀能力,請不用幫這個忙,冗余內容對於管理員的判斷沒有幫助,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 已有其他管理員說「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請保持冷靜。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17 (UTC)
- Tisscherry曾对管理员说:“
- 处理:摘錄他人留言不屬於「冒用簽名」,當然我建議摘錄言論時直接去掉簽名、改為純文字或加引號註明,以免造成誤會。另外,Chinuan12623君或許有必要冷靜,避免指責他人「圍攻」,或叫別人自裁,這對討論並沒有幫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27 (UTC)
- @Ericliu1912:请看我没有移除Tisscherry签名前的文字效果,“2024年8月21日, 星期三 (3日前), 08:33 pm (UTC+8)”难道大部分读者不会以为这是Tisscherry的留言吗?!这还不构成冒用签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1 (UTC)
- 他有註明是「摘(錄)」,雖說不太明顯,但可見顯非惡意挪用。考慮文字效果確實有混淆之虞,我仍然建議他以後引用留言時避免連他人簽名一起抄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3 (UTC)
- 能力亦为必须,我不认为该用户的能力可以继续在中文维基百科活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5 (UTC)
- 他有註明是「摘(錄)」,雖說不太明顯,但可見顯非惡意挪用。考慮文字效果確實有混淆之虞,我仍然建議他以後引用留言時避免連他人簽名一起抄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3 (UTC)
- @Ericliu1912:请看我没有移除Tisscherry签名前的文字效果,“2024年8月21日, 星期三 (3日前), 08:33 pm (UTC+8)”难道大部分读者不会以为这是Tisscherry的留言吗?!这还不构成冒用签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4:41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王必勝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見討論頁,申請禁制此用戶編輯此條目,明顯為WP:POINT行為。
- 发现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0 (UTC)
- 请注意该用户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此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处理该案的管理员可以考虑施以更严重的禁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7 (UTC)
- 处理: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3 (UTC)
- (~)補充:該用戶僅移除特定警告制式訊息,如:Special:Diff/83873929以及Special:Diff/83875327編輯描述,似乎構成WP:TPG限制條件,顯然有意圖忽略警告內容並且意圖刪除以試圖躲避查核與混淆的意圖,尚請進一步覆核,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19日 (一) 10:08 (UTC)
- (!)意見,明顯違反WP:BLP,且不斷的為了加入內容在條目討論頁對條目主角進行人身攻擊。另發現有多次恐嚇合理移除內容之其他用戶。--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13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補充:已有提醒過WP:BLP內容提及,勿加入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之內容,然該用戶仍持續在討論頁多次加入相似內容,明顯WP:POINT,經提醒後另騷擾警告該用戶的兩位用戶。在王必勝其討論頁之行為亦有遊走在WP:1RR之嫌疑(藉由重新多次加入以規避刪除再回退之定義)。--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0:50 (UTC)
- 該使用者知道不能違反回退不過一,於是他改用「編輯方式」合理「不是回退」,明顯WP:GAME,行為其心可議,下方回應更印證其言行心態。只請求永久禁制編輯此條目,謹此。--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08 (UTC)
- 懇請@Ericliu1912閣下協助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41 (UTC)
- (※)注意上面串門蹭熱的,自重些:1.我是答應一年內回退不過一,現條目正文回退一次都沒有 2.另我應承編輯有異應至條目討論頁或客棧討論,現不正如此,但為何舉報等人不思規定而行,竟有 二人數次將條目討論頁之三人留言違規的膽大清空3.我不浪費此頁來舉報違規之人,渠等倒至我個人頁面恐嚇要禁編,我個人頁面是可移除此不當留言,因他會影響我情緒 4.另何謂無來源且內容負面,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你等視而不見,哪來對他人身攻擊 5.這是討論頁眾議,有結果再做條目修編,主角都自承外遇道歉了,你等緊張什 6.已將數次亂刪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之人提請管理員查處。靜候。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0:34 (UTC)
- (~)補充,WP:3RR規範空間並不限於條目,想當然1RR更是。警告並非不當留言,此為管理員參考的重要依據,如果警告不當管理員會處理。來源不是你說了算,有發現可靠來源就請加上腳註在內文中,而不是擾亂討論頁(且討論頁除加上王必勝內容之外另加上包括管理員解任案以及使用者移除留言等無關內容),我認為一個編輯次數接近2萬的人不應該不知道。--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1 (UTC)
- (~)補充@Manchiu|Ericliu1912@Manchiu 1.我一直是希望維基的內容是事實且有來源的,我被剛罷免的M永封,幸Ericliu1912解封,就是我寫了真,但有人反,來了車輪戰封我 2.這些天報導南檢起訴加重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圖利罪,我感慨良深。今天反覆刪條目討論頁的三人理據是違生傳主角人身攻擊,但一堆報導條目主角都自承外遇還道歉,條目本文都有來源,怪討論頁未付,刪的人怎不自檢討,大可在討論頁討論,還故意三人車輪要粉飾掩蓋事實 3.要給誰警告我尊重,但我不喜惡意挟三人來合理其行為,我知即可,我刪也是我權,亂訊擾我不必,故也請@Ericliu1912@Manchiu禁制 Kenny023、WilliamSkyWalk、自由雨日等輪流在我頁面做不當警告之留言,並恢復我在王必勝討論頁之討論,再據此作出條目之修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2:31 (UTC)
- 本人另行警告@Chinuan12623於條目之最新編輯不妥,請勿再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2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但仍需提醒被提案用戶,需謹慎的斟酌相關的編輯行為,以避免再度被提報,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0日 (二) 07:17 (UTC)
- (-)反对,被提報者違反回退不過一,巧妙遊戲維基規則行為未獲處理,目前在該討論區的言論已經涉及WP:NPOV及WP:POINT,故重新再提報。請其他管理員重新檢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06 (UTC)
- 另外個人意見,此使用者在此條目一再試探社群底線,且故意提及解任管理員,既然處理的管理員認為他在討論頁高談闊論合理,建議停止其編輯全局條目頁面權限,所有的編輯都要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由其他志願者代理,以降低社群時間成本,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2:21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還要觀察。我也在該條目討論頁提出自己的看法,望當事人明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8 (UTC)
- 他當然可以提及被除權管理員,但為何提?在這種時候?個人意見此為刻意為之,尤其對照此人的各種針對性編輯行為、在討論頁的各種言論及斷章取義。如此正義凌然之人,有話不用躲在維基百科自以為正義。他在試探社群底線,實在無法善意解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6 (UTC)
- 這裡請@Tisscherry君,請您保持冷靜後再思考審酌相關後續是否有必要對同一用戶再做提報以及需要考量善意推定,在做出決定,衝動行事未必是件好事,望您再思考思考。--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50 (UTC)
- (!)意見被提報人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沒有管理員要處理嗎?
- 我的意思是,既然@Ericliu1912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在討論頁發表論述很可以,但他的頁面編輯明顯很有事,那麼我的建議是,此用戶已經明顯違反回退不過ㄧ,也有遊戲維基規則的情形,停止他編輯全局頁面,被提報人若有任何想編輯的頁面,改在討論頁提出編輯請求,他想在討論頁怎麼論述都無所謂,只要由其他志願者審核是否代為放入條目內,這樣也不用浪費社群時間,檢查他是否有WP:POINT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1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被提報用戶貌似在涉事條目討論區仍是傾向自己的編輯行為是沒有太大問題(仍是認為是陳述事實)但在這等情況下,似乎也不太妥當,只會造成更僵持的局面。--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0 (UTC)
- @Ericliu1912閣下意思是,是否需要要提請傀儡調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0:25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您願意立即停止繼續到處發表WP:闖紅燈言論,在下將撤回請求管理員處置您此次違反回退不過一的行為。但若頁面保護解除後您用「編輯方式復原」閣下您的編輯,本人認為此舉已經是在遊戲維基規則規避您的回退不過一承諾,請閣下不要讓這樣的事件再發生,記住您的承諾,不要如同這些沒有守住承諾的人。更甚於,您可以去將相關頁面中立化,而不是到處發表論述為甚麼不行,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1:29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此不當提案,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清空條目討論屬不當,本人並無疏失。舉報人如上訴,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3 (UTC)
- 您和IP互相撤銷的行為就是違反了,若對方有意挑釁閣下也不應該回退,請不要持續WP:POINT行為。閣下目前為止的所有動作,在我看來和這些不守承諾的人無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我的承諾:一年內條目編輯回復不過一,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 維友是條目24小時內回退不過三,但我承諾一年內條目24小時內回復不過一,但並非-單一條目)一年內只能退一次。
- 管理員在編修意見較屬專業但非無誤不能改,因你也是用戶編者。閣下如認為維基條目是無-外遇婚外情- 形用詞(但我查了是有一堆條文述用),而堅持王必勝只能用- 親密男女關係-用詞,那就請你正式在條目討論頁之我疑問下,正式回覆:王必勝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用詞)留下紀錄讓後人檢視當否。
- 包含我任何人都可討論條目,解編後亦同,但我如在條目24小時內回退過一,你可禁編無妨。--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33 (UTC)
- 只要合於"事實"之修編,不粉飭犯行,王的條目誰修都可,不必在我。--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9:22 (UTC)
- @Chinuan12623:我建議你暫時不要編輯該條目正文,請在討論頁與其他人好好談。若有他人所述全保護到期即回退問題,那自然亦難以繼續容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0 (UTC)
- @Ericliu1912閣下,諸位志願者屢發警告是他根本無視警告,每個警告過後不久就換個方式遊戲維基規則繞過回退不過一的禁制。匿名使用者IP與此人的編輯戰,@自由雨日閣下直接提請全保護我想是懶得提醒。對於不想遵守承諾行文怪異自行合理自己編輯行為的人,這次若沒有管理員要處理那好,就問全保護到期後,他若違反承諾編輯該頁面,能否提請至VIP?另外您有發現每次他的言行都是在您出面後才稍微收束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47 (UTC)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這是正確的慣例:以前有幾位管理員處理說明:個人頁面內容由個人權責留整,管理員之警告我不會刪,那是尊重,要是其他用戶無理亂警告的,閱後已知也有編史,可自行刪除,而對屢次騷擾性之留言者,可報請管理員對該員禁制編輯其頁面。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7:58 (UTC)
- @Ericliu1912閣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2 (UTC)
- 僅提醒信用問題,當"回退不過一"被提起時,代表有至少2個操作人即將失去部分信用。
- A和B達成契約。雙方都毀約,雙方都失信時不會達成數學上的-1×-1=1
- 對我而言B失信不是很意外的事情,從封禁歷史本來就是這樣記載的,過去到現在都是相同的失信,但為了讓B有更多機會,A的失信,如果不能從其他層面補回損失,可能會產生其他議題,累積過多時,像是近期的投票可能會產生(如果用猜的,大概不會在近一年產生)--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 (※)注意不要錯解讀指引
- 摘指引:
-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删除其他人的留言)
- ---------
- 什麼是不正當或人攻言論可移除,見仁見智不是用戶說了算可逕刪或畫線,正確做法應保留原文來提請管理員處理,才不會違規遭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7:18 (UTC)
- 依據慣例,他清理使用者討論頁警告,代表「已知情」。故此後再犯,則將另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52 (UTC)
- 我本遵守。提報者說我回退過一,不用緊張,管理員可檢視了。我因有自承,故正文編輯均有編摘及理據與知曉管理員處理來控管。而管理員認為他先前綜合修編已可,希我認同不要再編輯,在條目解編後一日內不可回退過一之承諾,故你等不要誤解。倒是渠等毫無理由搞車輪式逕行回退,行為可議,請自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25 (UTC)
- 若他不能遵守,恐怕只能禁制編輯該條目,甚至主空間頁面。不過你們也不需要一直給他發警告,都是同一件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9 (UTC)
- @Ericliu1912閣下,被提報用戶不願意守住往後回退不過一的承諾,懇請您處理,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36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若不把自己的承諾當回事,那將維持原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2:25 (UTC)
- 可能要先確定那些IP編輯是什麼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1日 (三) 08:17 (UTC)
- 我倒認為是否故意提及已被解除權限的管理員這一點,應該只能說是當事者的描述的事實主張,不致於到有蓄意傾向,停止編輯全局頁面(您的意思是包含條目討論區嗎?)這可能要詢問@Ericliu1912君,您的看法/意思為何?--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02:46 (UTC)
- (~)補充:感謝EricLiu管理員知所來去,未被上多人誤導,說我亂搞回退搞編輯戰,此若他權限者未深究而初略表象,則我又被誣禁。此案管理員恢復我留言討論,也合理的續論完成編修是幸,祈維友多用討論解決編爭,莫擅除他人發言,或聚眾圍之假塑合理,乃維基之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7:46 (UTC)
- @Ericliu1912閣下誤解了最新編輯那正文不是我修的,是Tisscherry修的,那是我欲將它摘貼到討論頁討論的格式誤製,非正文之編修及破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9 (UTC)
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限於條目,不包含條目討論頁。另討論頁使用者內容尺度本應放寬,就此種發言可以批評,但不建議直接清空,否則即無從討論起,本人亦不認為條目與討論頁相同;但同時亦建議當事人在實際討論時,提供可靠來源(可引用註腳或轉述內文等)以為理據,切勿濫作指涉,尤不當據此加入相關內容於條目中。——
- 管理員有問我是否查報最後匿名回退者之IP 。我回:對於提斯切里渠等數度違規清空條目討論頁,我都懶正式舉報和發警告信,怎會做提查lip事,就只是提醒,(興訟)是血氣方剛之事,我不會再做,頂多留言提醒閣下處理,但顯然你尚未禁制渠等一再到我頁面給我濫發警告,我都刪的手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4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摘-提斯切里2024年8月21日-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包括在下我。)舉報人已自承願受禁封,氣魄點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04 (UTC)
- @Chinuan12623:閣下,請您做相關留言時謹慎些好不special:diff/83905168 ,明明是@User:Tisscherry君8月19日在條目討論頁中所做的留言special:diff/83877789,您怎麼指鹿為馬寫成了自由雨日君?連日期都寫錯了。相關錯誤個人已經劃掉,請您不要出現此類令人匪夷所思的錯誤了,拜託,謝謝。--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57 (UTC)
- “
摘-自由雨日2024年8月21日-
……”但整段均是我从未说过的话,也不知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26 (UTC)-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此鏈接之說明未及述,見後增文--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你直接冒用@Tisscherry的签名,我帮Tisscherry把他的签名删除了,怎么了?
-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將會被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20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https://wiki.zwnes.eu.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7%AE%A1%E7%90%86%E5%91%98%E5%B8%83%E5%91%8A%E6%9D%BF/%E5%85%B6%E4%BB%96%E4%B8%8D%E5%BD%93%E8%A1%8C%E4%B8%BA&diff=prev&oldid=83904186此鏈接之說明未及述,見後增文--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補充:上文的用户名已由Kenny023用删除线画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5 (UTC)
- 管理員已處提斯切里等人數次違規清空條目討論,本屬不當,已回復本人該條目討論頁。摘-提斯切里2024年8月21日-閣下若覺得他在提報頁面說的有理,請把參與其中的幾位志願者都封了吧,包括在下我。)舉報人已自承願受禁封,氣魄點請自請封處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4:04 (UTC)
- 管理員有問我是否查報最後匿名回退者之IP 。我回:對於提斯切里渠等數度違規清空條目討論頁,我都懶正式舉報和發警告信,怎會做提查lip事,就只是提醒,(興訟)是血氣方剛之事,我不會再做,頂多留言提醒閣下處理,但顯然你尚未禁制渠等一再到我頁面給我濫發警告,我都刪的手酸。--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3:14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3 (UTC) - 此乃對閣下擾亂性編輯之最後警告。
切勿再於討論頁作不當討論,違者可遭封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4 (UTC)- 大家冷靜一下好嗎,愛與和平--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21日 (三) 15:35 (UTC)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回應自由雨日是無格。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他還遮改我貼文[12]有六次之多,連此頁我回應之話他也敢刪遮,此舉報頁可刪遮他人之留言嗎,就如他刪空王必勝討論頁不給人討論膽大妄為行為,我現不喜興訟,但希管理員制止此惡象,並懲自由雨日此行為,特別是刪遮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7 (UTC)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 見鏈接 做賊喊抓賊很有趣嗎,已說是摘錄貼文,何來冒名。投名狀去哪呢,提斯切里氣魄點自禁吧。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Eric Liu-我覺得Manchiu寫的版本還行。建議各方折衷退讓一步以實現共識。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0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Special:Diff/83958256、Special:Diff/83958330、Special:Diff/83958465、Special:Diff/83958501
- 被提报人在明知他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仍旧拒绝收回不当指责,还扬言让我提报,既然如此只有满足你的要求。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1 (UTC)
- 感謝提報。我沒有甚麼要說的。請管理員定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0 (UTC)
- 麻烦管理员别跟我讲什么没有沟通之类的话了,该沟通已经沟通过了。这种人方针方针是不看的,指引指引是不管的,现在甚至还出现了被提报人这种,自己脑子里臆想出来一套规定,然后要求别人去遵守,他还觉得自己好有理的样子,简直是要翻了天了。我强烈要求管理员处理此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2:32 (UTC)
- 就個人意見來說吧…我個人會只是覺得派翠可夫君只是陳述個人意見與提出質疑,倘若因彼此觀點認知立場不同而上報至布告欄,那麼實屬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14 (UTC)
- 当我已然指出被提报人陈述的个人意见超出合理范围时,被提报人仍然拒不改正,那这就不是所谓“彼此观点认知立场不同”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2:31 (UTC)
- 看來要引用一下神聖的WP:BLOCK、WP:POINT和WP:BAN:
- 「
僅可用於阻止維基百科受到破壞或擾亂
」 - 「
而其他制裁措施無法阻止有關行為,則可採用禁制作為最後制裁措施
」 - 「
最好的的途徑是通過討論達成共識,而不是單方面行動
」
- 「
- 在鄙人看來,真的看不到有擾亂行為。他沒有單方面做什麼,既然沒有違反方針或者指引,為何又要提報到ANM?理據不充足,還有我不想複述薏仁將說過的話。--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03:24 (UTC)
- 感謝提報。我沒有甚麼要說的。請管理員定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0 (UTC)
- 处理:基本上同意BenHo的觀點。在此事上,如果用戶對方針有所曲解,應加以指正或教育為優先,而非動輒提請封禁手段處理。如爭議不能解決,建議提交客棧討論。@Patrickov:,勿言犧牲。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49 (UTC)
- (非管理員關閉)根據提報人提供的來源,被提報人或許與提報人有所衝突。惟討論之內容並沒有不當之處,沒有任何一方有擅自行動。由於此布告板僅用於提報明顯違反方針及指引的行為,可以合理推斷理由不充足、被提報人的行為也不至於擾亂,因上述緣由敝人現關閉此案。希望各位能善用《爭議解決指引》,先以討論解決紛爭、以德服人,並且謹記此布告板只可以作為「最終解決方案」、萬不得已方可使用。祝編安--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03:36 (UTC)
- (-)反对:請恕本人不接受此案非由管理員關閉。本人事實上已經兩次違抗提報者的警告(第一次,以及上面提到的第二次),也許已經符合「
其他制裁措施無法阻止有關行為
」的標準。以本人及提報者的作風,除非本人完全不再回應提報者所發表的留言或行動,否則本人也難以保證以後不會產生有關衝突。如果管理員決定封禁本人,本人亦會接受。 - 本人只是想管理員及其他維基人思考一下:提報者見到他人有疑似違規行為,頗有立刻動用警告或者提報的傾向,其中一個用戶甚至在兩個月內被他提報了五次(1、2、3、4,另外第5次好像就在下面)。因為他基本上是依據他所知的方針指引行事,我不敢說他不對,只是這種做法是否對維基百科社群有益?如果本人的犧牲可以引起大家的反思,那是本人喜聞樂見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4:03 (UTC)
- 所谓
颇有立刻动用警告或者提报的倾向
根本就是对我的抹黑,上方提到的Jason22案件,我已在当时的提报中指出,此人在我提报前,存在大量违规拉票行为,并以此为由要求我进行所谓道歉,我对他的警告也完全被无视,因此无奈提报至本页面。后续几次提报也是因为此人在多人对其指出行为不当的情况下,仍旧不知悔改。这些在提报时都已经讲的清清楚楚了,现在到你嘴里,就变成了颇有立刻动用警告或者提报的倾向
,你根本就是立场问题而已,别搞的自己是什么殉道者一样。--———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1 (UTC)
- 所谓
- (-)反对,我同样坚决反对所谓非管理员关闭的理由。--———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4:20 (UTC)
- @Manchiu:感謝指點。這裏的「犧牲」單指帳號封禁,別無他意。抱歉讓您擔心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4 (UTC)
- 我完全不能同意管理员的本次处理,被提报用户在曲解方针被我指出后,仍旧拒绝道歉,这是在我提报时就已经指出的,此种行为再讲什么
指正或教育
根本就是徒劳。--———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8:13 (UTC)
- 我想知道好像是,似乎掛了關注度模板,也可以要求用戶解釋掛的緣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1:18 (UTC)
- 貌似相關模板內容沒有此要求?--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48 (UTC)
- 抱歉,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請自行去看,Patrickov這種被提報其他不當行為的提案確實要(-)反对。講直接一點,都還沒有人說紅渡廚有不當行為,已經很好了。但如果紅渡廚要認為別人都是破壞,那就請便,您最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3 (UTC)
- 你这是跟我胡乱扣帽子,我并没有
认为别人都是破坏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3 (UTC)- 以您這種態度和說詞,您就算沒有認為別人都是破壞,但在別人看您的作法可能會跟您的想法是不同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25 (UTC)
- 你这很明显是善恶二元论的看法。跟你说了几句好话的人并不一定是好人,反之,跟你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人,是一种拥有非常复杂情感的生物。--———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2:57 (UTC)
- 行了行了,你們倆消停一下吧--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00 (UTC)
- 你这很明显是善恶二元论的看法。跟你说了几句好话的人并不一定是好人,反之,跟你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人,是一种拥有非常复杂情感的生物。--———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2:57 (UTC)
- 以您這種態度和說詞,您就算沒有認為別人都是破壞,但在別人看您的作法可能會跟您的想法是不同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25 (UTC)
- 你这是跟我胡乱扣帽子,我并没有
- 抱歉,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請自行去看,Patrickov這種被提報其他不當行為的提案確實要(-)反对。講直接一點,都還沒有人說紅渡廚有不當行為,已經很好了。但如果紅渡廚要認為別人都是破壞,那就請便,您最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3 (UTC)
- 貌似相關模板內容沒有此要求?--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1:48 (UTC)
甜甜圈真好吃
- 甜甜圈真好吃(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經過屢次警告及封禁後,仍持續創建不當重定向頁面([[13]])
- 发现人: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37 (UTC)
- 贴其讨论页链接的意思是?(其实很多提删通知都是我最近大批量检查甜甜圈过去创建的重定向而发送的,不是他最近创建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0 (UTC)
- 是助證,加上他本身有不聽勸告的情況。--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2 (UTC)
- 鉴于我与DarkWizardCody其在超级战队系列作品条目编辑方面存在冲突(例如删除官方中文名称坚持使用民间名称、声称对超级战队条目的所有权以及删除中国大陆配音资讯),所以我不会对DarkWizardCody的指控进行回应。----甜甜圈 2024年8月25日 (日) 09:59 (UTC)
- 是助證,加上他本身有不聽勸告的情況。--黑色怪物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2 (UTC)
- 贴其讨论页链接的意思是?(其实很多提删通知都是我最近大批量检查甜甜圈过去创建的重定向而发送的,不是他最近创建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09:40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最近未创建明显的不当重定向,不过有些重定向的必要性确实仍有待商榷或未提供相应的来源,望继续改进。并且我认为甜甜圈并非“不听劝告”的编者,而是确实在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会听取各编者的建议(尽管可能未做到完善),包括重定向方面,已经相比过去有不少进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20:18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CIR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0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3 (UTC)
- 根据WP:讨论页指引,将留言直接从前面移至后面(回复关系颠倒)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我作的回退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4 (UTC)
- 每個人的貼言後都有-回復-欄,不是只能回復最後一則,同様或不同時序也可同回多人,或移除重覆或改移至適當之人。
- 從你等敢清空條目討論不讓人討論,就足証你等有擅改他人留之陋性,還會給自已合理說詞。
- 對你欲認其不當內容,可請管理員評除,避免爭議,而不是違規來擅權移除,內容都不見了,何來討論。
- 我是求真不怕圍之人,若是他人面對你等一群早退卻,不是沒被封禁過就是編輯完人,有被封禁就真有錯,檢舉人管理員也會誤舉誤判。
- 我不會亂舉訟予人,有問題就請管理員處理,亂檢報亂發警告不代表就對,只是爭似認同有理自我感覺良好。
- 這幾天你等圍攻,不就在不讓-王必勝-條目修為絕多報導的-外遇婚外情-用詞,維基一票有此用詞之條目人,但你等是認為王較高貴而堅持只能用-親密男女關係,跌破普世認知,不要讓人間接懷疑你等和該條目之關係。
- 條目修編只要真實,不必在我,任何人均可,但看來是你等都採無由的--鍵回退,是可粉飭其犯行,希望爾後外遇婚外者,不要拿只是-親密男女關係來做-辯詞才好,或說只是-做了天下男人或女人都會做的事。道德很重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1 (UTC)
- WP:讨论页指引#自己的意見,你识不识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4 (UTC)
- 警告!你慣性修改他人留言。我移除是原貼未說明 後已補述再貼,你真不懂尊重。但我不會舉報 你要自重。編者甚管理員都會有修改自留言,但不失原意,也不鼓勵,但這是編者權利,如要對他原貼文找出,可鏈接出歷史編輯,但不宜,因那已是舊編不是他現文,現文才是編者終論,你要學會尊重,切不可違規來刪除 編修 移位他人之留言。編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都可從歷史編輯找紀錄,所以你不要再違規慣性擅修他人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4 (UTC)
- WP:讨论页指引#自己的意見,你识不识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34 (UTC)
- 根据WP:讨论页指引,将留言直接从前面移至后面(回复关系颠倒)是绝对不允许的,因此我作的回退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4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43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這個只是論述,麻煩給另外一個理由出來。--Benho7599 | Talk 2024年8月21日 (三) 15:50 (UTC)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6:45 (UTC)
- (※)注意有必要但不做鏈接,用(摘貼)條目討論頁此全段,利觀全貌,希望就此結案,但不要再給我說是冒簽名:
- 千村狐兔2024年8月22日—頁面保護將到期。為免生爭議/爭議再臨。現我提出如下版本修訂,不知諸位意見如何。@Chinuan12623、Kenny023、Tisscherry:
- 此查條目版本。似為雙方似能接受的。我查閱中央通訊社報道。都有報道此事,見引用網站。為折中計,倘不動條目其他內容。憑現有來源,於條目中,由「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士有過於親密的男女關係」改為[王必勝遭媒體揭露與小15歲的林姓護理師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可否?
- Chinuan12623— 認同。專業編輯-可靠來源,也是絕大多數報導內容。維基很多人引看,編修不在某人才行,但內容為實為真才重要。感謝完善編輯。
- Kenny023—意見 個人尊重千村君的折中方案。千村管理員您費心了,感謝您。@Tisscherry君對此認同嗎?請發表看法。謝謝您。
- Eric Liu-我覺得Manchiu寫的版本還行。建議各方折衷退讓一步以實現共識。
- 此頁後續會增錄他人對此之回覆,以求周延顯示。
- --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5:32 (UTC)
- 此處是有關「其他不良行為」的「管理員佈告版」,您在此增錄的回覆,不太容易讓人看出大家回覆的主題,建議不要在此進行,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1:58 (UTC)
Jason22
- Jason22(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第五次提报。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1日 (三) 14:46 (UTC)
- 处理:
提請人撤回。見此。在我看來是表達觀點,雖是不應鼓勵也不應縱容情事惡化。如確實有拉票行為會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04:40 (UTC)
- 观点不同,众口难调。请翻页。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15:14 (UTC)
- 你暗恋我?这么喜欢管我干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0:59 (UTC)
- 阁下不觉得这种反复提报一定程度上是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5 (UTC)
- 虽说你作为管理员撤不撤回我无所谓了,但我好像没说过撤回?你给的链接也不是我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55 (UTC)
- 不好意思。謝謝指出。已修正。-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7 (UTC)
- (!)意見:如同前一次提報者相似的訴求主張見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8月#Jason22,於用戶頁面與用戶討論頁相對於一般討論區議題使用條件與限制上是相對於寬鬆的,但仍是有基本限制,詳見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而提報者對於所提報的事項連結Special:Diff/83745608/83876989,一張截圖內容描述「 是非對錯就留給後人評論吧
2024年5月5日 (日) 04:43 (UTC) 某人說明顯然存在真人傀儡,但實際上只是一堆編者在討論如何優化條目。一個只會砍文的人跟一群討論如何優化條目的人,誰才有建設性,誰才是尊重編者。」個人是覺得可以視為「用戶的情緒抒發」,而關於情緒抒發在WP:UPNOT內並未有明文規定限制,我覺得提報用戶如果覺得不妥適,倒可以私下與另一造當事方協調請他撤下,但您們倆人的爭議我個人也覺的是否該好好展開協商,短時間之內提報同一人主張相同訴求,這點也要請提報者檢視是否適當,而非為了提報而提報反倒有礙協作計劃的溝通與協商並可能製造出其肅殺僵持的氣氛,倘若兩位當事者真的對於彼此間協作溝通如此這般反感,那麼可能也僅有走上互動禁制這一途徑了,知會雙方當事者@红渡厨君、@Jason22君以及曾處理此案的管理員@ATB君移步至此說明了,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1日 (三) 23:16 (UTC)
- 上次這件事好像有經過@自由雨日:溝通,由於個人不太清楚前幾次的細節,所以會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來說明一下。似乎當事人當時有承諾會撤下該圖,但不知為何現在又重新放上了。--(☎)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 可是反覆這樣子似乎也不是個好的辦法?搞到彼此陷入僵局...--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4 (UTC)
- 我同其的沟通均在我的讨论页(布告板页面点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8 (UTC)
- 但涉事方卻又把截圖掛上,他似乎有允諾會撤銷那個截圖...--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 那他的行为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以及看他的表态,其实也没有明显“允诺”,就像我之前也觉得他应该明白“拉票”是不妥的了,才关闭的那次提报,但他似乎“转而”又不觉得了,这其实是他也并没有明显“承认”拉票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8 (UTC)
- 但涉事方卻又把截圖掛上,他似乎有允諾會撤銷那個截圖...--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3 (UTC)
- 上次這件事好像有經過@自由雨日:溝通,由於個人不太清楚前幾次的細節,所以會希望自由雨日能先前來說明一下。似乎當事人當時有承諾會撤下該圖,但不知為何現在又重新放上了。--(☎)dt 2024年8月22日 (四) 01:48 (UTC)
-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我在提报什么,我提报他也根本不是出于什么私人恩怨。Jason22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我不认为邀请大家来讨论一个条目的存废是拉票”,这是摆明了拒绝遵守《维基百科:拉票》,摆明了会继续进行扰乱性的行为(
拉票留言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由于拉票损害正常共识决策、共识建立的过程,所以一般被认为是扰乱性行为。
《Wikipedia:拉票》)此种行为显然不是什么“用户的情绪抒发”。《维基百科:封禁方针》:封锁应具有阻吓作用,以防止维基百科受破坏及扰乱,阻止当前持续的破坏行为,并避免往后再出现同类情况。
为阻止其再行扰乱行为,不应该封禁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1:25 (UTC)- 問題在於您類似的主張訴求不也是在前一個提報當中提及過?那麼當時處理的管理員ATB君不是也說過,使用者頁面的規定限制較為寬鬆,ATB君他個人也認為你提報的那一則並無您所陳述的那種問題,所以既然如此,我是不太理解怎麼在短時間之內您又針對同一位用戶做出相同的提案主張訴求?是因為單純他那則截圖說明有毀謗侮辱您的情事?還是只是單純的只是您受不了而已呢?不然為什麼非得要請求管理員做出對應的措施反應呢?到底是有有甚麼話真的兩位當事人無法直接了當的說明而非弄得如此僵局不可?--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1:52 (UTC)
- 圖檔我暫時先給他撤下,並要求他遵守承諾,若再有疑義請他再找當時的調解用戶做說明,以上。--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2:01 (UTC)
-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 這頂多就是已經瀕臨構成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中的第12點: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撤銷是藉由提醒當事者不要忘記自己的允諾,倘若再放置閣下可以依照我的用户页不可以放什么内容?章節處理方式向管理員提出刪除申請(以快速刪除自訂理由的方式),解決方式有很多,但我不知道閣下是為什麼選擇以提報方式作為您的優先考慮?不過這是您自身的權益選擇,您可以選擇不用回覆也沒關係,只是我個人覺得,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的,就請私下協商解決,上布告欄,可能得面臨管理員不會主動介入而存檔但爭議仍舊存在的問題,您處於情緒之上,還是冷靜下來再談吧。--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06 (UTC)
- “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是什么话?“使用者页面的规定限制较为宽松”难道就可以一次次地表态不遵守《Wikipedia:拉票》,难道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表态扰乱维基?我把话都讲的这么明白了,你还去撤下图片?这是撤下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2:27 (UTC)
Lki5168
- Lki516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Draft:新寮(學甲)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反復地侵權,WP:VPO#请求CCI Lki5168共識形成後,調查中再次侵權,請臨時封禁該用戶。
- 发现人:-Lemonaka 2024年8月29日 (四) 02:03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 2024年8月29日 (四) 13:28 (UTC+8) Shizhao封禁了U:Lki5168对命名空间条目和Draft的编辑,到期时间为1个月 (多次加入侵犯版权的内容)--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5:33 (UTC)
- @Shizhao @ATannedBurger -Lemonaka 2024年8月29日 (四) 04:04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Chinuan12623(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在编辑摘要直接提及我:Special:Diff/83986429。交互禁制自01:28 (UTC+8)开始,该提及在这之后,且发言内容表明其显然已经得知其被进行禁制。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7:54 (UTC)
- 请做出禁制决定的管理员@Ericliu1912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8:10 (UTC)
- 【追加提报】:在已经违反双向交互禁制被提报的情况下,再一次于《UT:Ericliu1912》提及我(Special:Diff/83987036/83987097)。--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8:47 (UTC)
- 请求其他在线管理员处理:@Bluedeck、Jimmy Xu、Wcam。--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8:56 (UTC)
- (※)注意:我提报的这个动作本身并不违反双向交互禁制,这是社群共识。(除提报之外,自交互禁制至今我显然并未违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11 (UTC)
- 处理:這個我傾向屬於事實表述,不然他理由大概也不知道要怎麼寫。但我還是提醒Chinuan12623,希望沒有下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18 (UTC)
- @Chinuan12623:互動禁制禁止在站內提及對方。大不了你寄郵件給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16 (UTC)
- Chinuan12623你應該是沒看清楚他警告在我決定禁制以前吧?否則就違規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27 (UTC)
-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19 (UTC)
- 另外我認為詢問禁制本身事宜也屬於例外,否則就變成死循環了。其實相關方針如Tigerzeng當年所說頗多窒礙難行之處⋯⋯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24 (UTC)
- 由于禁制所限,我无法展开评论您的这句话,只能说您这句话说的明显不符合事实。--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30 (UTC)
- 這正好證明其不合理之處,我想也不符合禁制制度的本意,否則任何要跟管理員申訴或抗議禁制的人除非是「文字藝術師」,否則展開論述時八成都會違反禁制本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59 (UTC)
- 本人已調整相關禁制範圍,將此種情況明文劃為例外。至於是否修訂相關方針,有待社群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6:40 (UTC)
- 由于禁制所限,我无法展开评论您的这句话,只能说您这句话说的明显不符合事实。--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30 (UTC)
- 另外我認為詢問禁制本身事宜也屬於例外,否則就變成死循環了。其實相關方針如Tigerzeng當年所說頗多窒礙難行之處⋯⋯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24 (UTC)
- @Chinuan12623:互動禁制禁止在站內提及對方。大不了你寄郵件給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16 (UTC)
Etasemic
- Etasemic(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黄美菁 (排球运动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創建許多無內鏈,小條目規模的運動員條目(如叶卡捷琳娜·安特罗波娃、洛维思·奥莫鲁伊等, 昨天和今天已創建38個類似問題的條目),有維基人提醒修正後仍未改善。
- 发现人: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47 (UTC)
- 处理:宜以溝通為宜。似停止相關行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7 (UTC)
- @Etasemic:-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52 (UTC)
- 内链以后创建条目会补上,但小条目规模因为要写的运动员实在很多的缘故,会尽量确保字数50字以上。给大家添麻烦不好意思。--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5:56 (UTC)
- 建議您先補上wikidata的鏈結和分類。--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2 (UTC)
- 请问这个wikidata具体如何操作?--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9 (UTC)
- 條目左下角有「新增鏈結」。如英文維基則輸入En+英文維基百科條目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4 (UTC)
- 我没看到有“新增链接”这四个字。--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8 (UTC)
- 似乎是要用舊版介面才會有新增(或編輯)連結四字。--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新版界面先ctrl+f然后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如果没找到的话就点击右上角的“工具”二字,然后在下拉菜单中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分类嫌麻烦的话,可以在Special:MyPage/common.js里面添加“
importScript("MediaWiki:Gadget-link-ts.js");
”,以后写条目时复制粘贴英文版的分类然后在编辑界面中点“翻译链接”。--💊✖️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2:07 (UTC)- 顺便,有时间也麻烦处理下链入吧(例如创建雅辛·卢阿蒂条目后,将其他条目所有使用了Yacine Louati的内链都改成雅辛·卢阿蒂),我80%的工作量都是来自于这里的。--💊✖️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2:18 (UTC)
- 新版界面先ctrl+f然后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如果没找到的话就点击右上角的“工具”二字,然后在下拉菜单中找“添加跨语言链接”。分类嫌麻烦的话,可以在Special:MyPage/common.js里面添加“
- 似乎是要用舊版介面才會有新增(或編輯)連結四字。--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我没看到有“新增链接”这四个字。--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8 (UTC)
- 可以看看WP:wikidata。--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9 (UTC)
- 條目左下角有「新增鏈結」。如英文維基則輸入En+英文維基百科條目名。--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14 (UTC)
- 请问这个wikidata具体如何操作?--Etasemic(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9 (UTC)
- 建议阁下为来不及短时间内扩充的条目挂上T:小作品模板。Python6345(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9 (UTC)
- 建議您先補上wikidata的鏈結和分類。--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6:02 (UTC)
- 囧rz……這也算不當行為?這也要提報?📕📙📒📗📘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24日 (六) 17:02 (UTC)
- 不僅是這兩天的事,他為了搶快甚至連運動員連結都亂給,到底有多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9:05 (UTC)
- (!)意見,被提報僅有零星改善。在下方才協助改善部分,往前再看還是依舊。建議被提報人負責任未改善完成請不要再建立新條目。若還是繼續建立新條目,想建議暫時禁止建立條目權限。--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20:19 (UTC)
- 不僅是這兩天的事,他為了搶快甚至連運動員連結都亂給,到底有多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9:05 (UTC)
Zhenqinli
不文明言行:
- Special:Diff/83909971:恶意揣测他人言行为“无事生非,浪费社群资源”;
- Special:Diff/83848281:“凭自己主观臆想罗织罪状”;
- Special:Diff/83644812:恶意揣测他人动机“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
- Special:Diff/83591390: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对于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积极,则反映了对维基社群和用户的一种态度。如果中文维基被这种态度牵着走,感觉弊多利少。”;
- Special:Diff/82471104:“删除模板本身缺乏建设性”。
警告: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3:10 (UTC)
- 雖然感到遺憾,但麻煩請@Zhenqinli君移步至此處做個說明吧…--薏仁將🍀 2024年8月22日 (四) 03:21 (UTC)
-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 @Zhenqinli:不是語句中沒有髒話就等於文明喔,當然中維社群不重視這塊,所以請當我沒說。--~~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3 (UTC)
- 仅仅以文明方式对中维某些现象表达主观意见而已,对事不对人。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3:57 (UTC)
- 处理:提報內容無人身攻擊情事。故認為屬意見表達,不應予處分。Zhenqinli君注意一下會更好,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04:00 (UTC)
- 【补充说明】上方“第2项警告”中的删除线由U:Kenny023认为“与当事人无关”而画除。(由于并非是留言作者画除,下方也没有其他说明,怕其他读者不明白删除线的来源,故作此说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9 (UTC)
- (注:又由红渡厨撤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7:23 (UTC)
- 仅表达个人意见:我认为Zhenqinli的发言的确尚够不成处分条件,故认同管理员Manchiu的处理。但另一方面,Zhenqinli回应中说的“
以文明方式……表达主观意见
”“对事不对人
”显然也太过清淡。(画线的)Special:Diff/83645958中(二十天前)我已经表示Zhenqinli的言论抵触WP:文明,WP:善意推定。并且我也和Manchiu一样同样希望Zhenqinli君注意,虽然可能构不上人身攻击,但我认为您已经很明显在“对人”而非“仅对事”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38 (UTC)
- 【补充说明】上方“第2项警告”中的删除线由U:Kenny023认为“与当事人无关”而画除。(由于并非是留言作者画除,下方也没有其他说明,怕其他读者不明白删除线的来源,故作此说明。)--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6:29 (UTC)
-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及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
无事实根据
”“主观臆想
”是辩护啊?我原来认同管理员的处理,认为你言行不文明程度还不至于需要被处理,看来我可能需要改变看法了。现在我对你提出 警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4 (UTC)-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
似乎没太大问题
”,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但是你接下来完全没有论述,反而开始针对红渡厨进行了评论:“如果对删除别人的贡献比对自己创建条目和模板更为热衷,感觉于中文维基弊多利少。建议翻页。
”所以这当然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4:33 (UTC)-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 欢迎提报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9 (UTC)
- 阁下显然违反了WP:善意推定,将自己主观认为是否应该的事情(“那么你接下来应该论述为什么Jason22的拉票没太大问题”),等同于人身评论的事实。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9:57 (UTC)
- 不回复“我妈是我妈”类问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9:01 (UTC)
- 如何判定原意为针对红渡厨的人身评论,而这不仅是言者的主观联想?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46 (UTC)
- @红渡厨提报的是Jason22的拉票行为(准确地说,是红渡厨认为Jason22对拉票的不当没有认识,而需要处理),你在2024年8月1日 (四) 16:48 (UTC)的第一句是“
- 有劳阁下列出“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事实根据?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22 (UTC)
- 原来把别人说的话称为“
- 个人认为阁下Special:diff/83645958评论中“是与提报内容完全无关的针对提报者的离题人身评论”的判定为无事实根据、抵触WP:文明及WP:善意推定的主观臆想;只允许自己单方面给别人扣“离题人身评论”的帽子,不允许别人辩护(否则就是“人身攻击”),似乎没有道理?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05 (UTC)
@Kenny023:Kenny023君可否就加删除线的行为作进一步阐释。--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08:31 (UTC)
- 看得出来此人拒绝沟通。--———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0:47 (UTC)
- 沒有上線就拒絕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線就直接判定拒絕溝通似有不妥。若是誤會說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當作對方無心之舉,若是選擇先詢問溝通,最後才選擇舉報,會不會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 Kenny023似乎一直在线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3:08 (UTC)
- 噢我是指Kenny023,看似未上線就直接判定拒絕溝通似有不妥。若是誤會說清楚就好了。或也可以在假定善意下當作對方無心之舉,若是選擇先詢問溝通,最後才選擇舉報,會不會較為友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2:07 (UTC)
- 红渡厨应该是指Kenny023,Tisscherry以为他指Zhenqinli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7 (UTC)
- 阁下是指?--———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5 (UTC)
- 沒有上線就拒絕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3 (UTC)
怎麼會連刪除線都吵起來。。。。。~~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0:51 (UTC)
- 我不知道啊,莫名其妙把我的留言划删除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1:04 (UTC)
- 我是覺得這是雙方討論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前提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應該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懶得跟你溝通,當然這是我猜的實際情況我並不清楚,有誤會什麼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
Kenny023应该本身就不太信任您
”并非事实,“您招他惹他
”更是没有,纯粹就是大家误会而已。他已经跟您道歉了,我想这件事就过去了吧?还望你们之后好好相处。另外,不知道Kenny023君为什么要删除了用户页,还移除了自己的回退权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 我跟Kenny023本就没什么过节,我愿意相信其所作所为绝无恶意。
- 下面这段话是说给@自由雨日:阁下的:我觉得您有时候太过于善良了。正如同上方我提报Zhenqinli说的那样,他是恶意揣测他人动机;而您则是“善意揣测他人动机”。上次我提报Jason22的时候,阁下表示
认为他是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
(Special:Diff/83743538),我当时也表示认同,没多说什么,可事实呢?事实是User:Jason22在此之后两小时立刻再次表示我不認為邀請大家來討論一個條目的存廢是拉票
(Special:Diff/83745107),这是摆明了此人根本毫无善意可言,是摆明了往你脸上扇巴掌。对于这种人,阁下的善意根本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36 (UTC)-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6 (UTC)
- 反正管理员不会管,留着呗,等存档,撤回不撤回没什么区别。--———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8 (UTC)
- 谢谢您的认同,那对Jason22的这次提报您是否考虑撤回呢?思考...--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6 (UTC)
- 感谢您愿意考虑我的建议。关于Jason22的事情,我认同您的意见,我同意在他做出违反拉票指引时再进行提报,日后不会对他在用户页的表态进行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3日 (五) 04:31 (UTC)
- @红渡厨:感谢您对我的评价和建议,我今后会考虑并注意自己的对他人动机的判断模式是否合适的。不过我也想说一点,就是在提报方面,我觉得您或许可以稍许再宽容一点……就以Jason22为例来说,我当时认定其“意识到了拉票的不当”或许是过于“善意推定”而错判了,但是不是“一发现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必须马上再次提报呢?我在Special:Diff/83743538说的也是,“等下一次若再发现不当拉票,再予以提报”。目前他只是表态说“拉票没问题”,但还未实际作出违反WP:拉票指引的行为,这是不是必须得马上提报+封禁呢?我知道您提报基本上是由于其对“拉票”指引的漠视,而不是出于他“挂”您的私人恩怨,但其实等他下一次再违反该指引时再提报,也不迟吧?毕竟这并非是严重的破坏行为(即完全可以在作出之后再处理),并且由于其早已被多位管理员或资深编者警告过不要拉票,所以您一旦再度发现其拉票并提报,也肯定立即会受到关注与支持。但目前他只是表达观点而未违反指引,这种“处于规则灰色地带”的事情,我觉得或许第一选择沟通(或者直接不理睬)要好过选择提报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54 (UTC)
- 可能Kenny023君覺得現實生活以及在這裡所遇到的問題讓他的熱忱消磨殆盡,倦了也累的情況之下讓他選擇只當一個純粹的讀者與編者就好了...純粹個人的認為--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3:42 (UTC)
- @薏仁將君以及@自由雨日君,本來沒打算留言,我要澄清下紅渡廚君這裡所指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人,我前天已經親自在紅渡廚君討論頁表示歉意,紅渡廚君已經接受我的歉意,該事件已經結束。事發當日我情緒不好,以致觸發了這次不愉快的經歷。那個刪除線風波九成責任在我,本來通過溝通可以避免,我再重複一遍我並沒有任何惡意,不然我也不會在VIP留言,以致後來我連回退權都放棄了。以上簡單說明下。給您們添麻煩了。--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8:59 (UTC)
- 沒關係啦,純粹當個編者也好,那麼還是感謝您擔任回退員時所做出的貢獻,嗯,就當是個經驗也好,就再注意就行了,別給自己太多壓力。--薏仁將🍀 2024年8月25日 (日) 09:14 (UTC)
- 您说红渡厨的“这里”是指这则留言吗?应该不会有人误会那是在说您吧。虽然不知道您具体遇到了什么困难,但是大家都看得到您的贡献也从未怀疑过您的善意,在站内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也跟您的回退权限没有任何关系。若您之后再度申请,我们必将大力支持,当然还是看您自己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3:21 (UTC)
- @自由雨日君,我指的是前面薏仁將君誤以為是我。我就在這裡澄清,權限那個我不計較,我自願移除的,不後悔。假如我以後還繼續留在這裡,等過了一年半載後還可以再申請。--Kenny023(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15 (UTC)
- @红渡厨:我虽和@Kenny023不熟,但就我同其几次的相遇来往来说,他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所作所为也绝无恶意。我猜他画去您的留言,从他的编辑摘要看,应该就单纯是因为那既不是您也不是Zhenqinli的留言,可能是觉得您用错了diff链接,或者也可能是觉得那是我作出的警告而不应该用于您的提报(如果是这种“维护”我的心态,我在此表示非常感谢,也非常感动;不过其实红渡厨用在这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只是他用来“证明‘警告无效’”的论据,虽然我会认为红渡厨如果有所说明会更好)。就像昨晚他也因为Chinuan12623留言中错误提到了我的名字,怕其他人误会而用删除线画去了一样。我觉得“
- 噗,今天这事之前我都没跟这人打过交道,我都不知道是哪里招他惹他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2:28 (UTC)
- 我是覺得這是雙方討論一下就可以解決的事,前提是雙方都有一定的信任感,我猜Kenny023應該本身就不太信任您,所以就懶得跟你溝通,當然這是我猜的實際情況我並不清楚,有誤會什麼我先說聲抱歉。--~~Sid~~ 2024年8月22日 (四) 11:57 (UTC)
Z7504
- Z7504(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8/24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Z7504(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的情况下,自行规定出一套FL必须重审才能挂关注度或FL必须重审才能提删的规定,并以此为由认定我的行为不当,警告后仍然拒绝道歉,你维简直没有王法了。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4:18 (UTC)
-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
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首先红渡厨觉得Z7504在“指责”他,但我从字里行间没有看到任何内容有指责的意思,反而是Z7504第一次出来发言之后,红渡厨直接就说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
,这种话已经很容易激怒其他人了(我相信换做是红渡厨您本人听到这种话也会生气的),而Z7504阁下没有生气,还是用相当认真的态度去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换来的还是红渡厨较为激烈的反应。另外我认为,Z7504说红渡厨没有提交FL重审是“不妥”,而非严重到违反方针的“行为不当”,所以此提案我认为不成立。当然,我和Z7504持相同观点,而且我并不认为红渡厨这个行为“不当”,但确有不妥之处,建议红渡厨先冷静下来,再去思考这些问题,您如果一直处于激动的情绪下,做出来的事情只会让事态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7 (UTC)- (!)意見:意見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報:倒是希望當事雙方能理性溝通,而並非因立場、觀點、想法與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預期,而因此大動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報佈告欄而強烈要求管理員非得要有甚麼對應的反饋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導致被封鎖/禁制,那麼只能表達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 (!)意見: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當,實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而受到傷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但願只是如此--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9 (UTC)
- 我们的派翠可夫阁下似乎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補充:@Z7504:公道自在人心,您和其他人的仗義執言,本人感激不盡。但本人亦不敢妄言紅渡廚有心搗亂(見下面本人對Benho7599君的回應),其他事情就聽天由命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6 (UTC)
- (!)意見:此事皆因我而起,一人做事一人當,實在不希望有其他人因為我而受到傷害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2 (UTC)
- (!)意見:意見同FradonStar君,也同下方的派翠可夫君的提報:倒是希望當事雙方能理性溝通,而並非因立場、觀點、想法與自己不同或者不如預期,而因此大動肝火甚至因此不惜要上報佈告欄而強烈要求管理員非得要有甚麼對應的反饋措施施行,倘若因此導致被封鎖/禁制,那麼只能表達遺憾。--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6:11 (UTC)
- 我看了一下红渡厨提供的讨论串,
- 处理:已提醒該用戶。@Z7504:請留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27 (UTC)
- 沒關係,請便,大不了就因您的緣故氣到退休,而且理由已經講得很具體了,红渡厨不想知道也沒辦法。我看再不用多久,直接搞編輯戰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17 (UTC)
-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 建議您不用再來做所謂的無效溝通了,這叫做浪費時間。您這種做法,要不要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開個特權給您自由決定哪些要當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對的其實只有存廢而已,FL重審您又沒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講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 您怎麼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人家都做得到怎麼提FL重審,而您就做不到?還有,如果您連「提交新的評選提名」按鈕都沒看到的話,那憑您這種邏輯實在沒有繼續回覆您的必要,因為提名和重審的流程就是一樣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還是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5 (UTC)
-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 真的,換作是別人看到您如此的回覆,真的不想罵粗話才有鬼,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存檔程序」那邊的「特色列表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表格也寫的很清楚,不要說您只會提名新的FL,卻不會重審一個FL,那根本是在看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 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求我重审,我仍然还是问你,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8 (UTC)
- 您第一時間就不自行提報FL重審就是不妥,懶得再與您對話,麻煩這個(獨裁)社群先就這個存廢問題究竟是要保留還是刪除。如果仍舊要保留,而且紅渡廚仍舊不要提議重審FL的話,那這個列表就仍然是FL資格;反之,如果決議刪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互助客棧所述的「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議重審,因為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器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14 (UTC)
- 我从来没有讲过,或者认为
不要提议重审FL
,你这很明显是在胡乱解读我的意思。以及,你如果觉得要重审,你自己去提啊,你又不是没有权限,我也没有拦着你,搞的一副“红渡厨不提重审就谁都没有资格重审”的样子,我认为这很莫名其妙。--———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05 (UTC)- 行了行了,你們倆消停一下吧。冷靜一下,明天就忘記了--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0 (UTC)
- 他不会忘记的。与其自己在那里生闷气,不如把该讲的话都讲开。有什么事情多沟通,这也是维基百科及部分管理员所支持的,不是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8 (UTC)
- 行了行了,你們倆消停一下吧。冷靜一下,明天就忘記了--Benho7599 | Talk 擁護以李家超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10 (UTC)
- 我从来没有讲过,或者认为
- 您第一時間就不自行提報FL重審就是不妥,懶得再與您對話,麻煩這個(獨裁)社群先就這個存廢問題究竟是要保留還是刪除。如果仍舊要保留,而且紅渡廚仍舊不要提議重審FL的話,那這個列表就仍然是FL資格;反之,如果決議刪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互助客棧所述的「本來就不需要浪費社群時間重審」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議重審,因為港鐵車站藝術品列表的FL重審時,就有提出這個有關屆時可能不用存檔(存了也沒用,機器人會自動提刪)的問題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14 (UTC)
- 我仍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求我重审,我仍然还是问你,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8 (UTC)
- 真的,換作是別人看到您如此的回覆,真的不想罵粗話才有鬼,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存檔程序」那邊的「特色列表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表格也寫的很清楚,不要說您只會提名新的FL,卻不會重審一個FL,那根本是在看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 我再重复一遍,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8 (UTC)
- 您怎麼不先問問自己為什麼人家都做得到怎麼提FL重審,而您就做不到?還有,如果您連「提交新的評選提名」按鈕都沒看到的話,那憑您這種邏輯實在沒有繼續回覆您的必要,因為提名和重審的流程就是一樣的,只有差在提名人票是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還是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5 (UTC)
- 刚才和自由雨日在站外讨论了一下这件事,我再把整件事梳理了一下,我想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 首先,不得不说,双方在这次事件中都难以控制情绪,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自己也和红渡厨有过冲突,人都是有感情的,在自己认为受到对方的不当指责的情况下自然会愤怒、难以保持冷静,所以在这件事上,我还是希望两位都先冷静一下,不要急着指责对方的不是,先平复一下情绪,冷静一点思考问题;
- 其次,恕我收回前面所说的
我认为Z7504的行为没有任何问题
这句话。Z7504阁下在整件事中的初衷当然是好的,想法也完全没错,只是阁下在最开始说红渡厨没有“第一时间提出FLR”,这倒也确实不是红渡厨的问题,毕竟FL没有像中国大陆人大代表那样被起诉之前得先取消资格这种法律豁免权这样的“提删豁免权”,所以红渡厨的流程和他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妥,不妥的应该是维基百科确实并没有明确规定特色列表在被提删前应先取消其资格,所以您说红渡厨第一时间不重新提报FLR这个行为,并没有在程序上带来多大的麻烦,反而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到维基百科在特色/优良条目和存废讨论的规定上存在的漏洞,我反而认为应该对红渡厨的是次提报表达感谢,他是引起阁下发现bug的用户; - 当然,红渡厨对Z7504的回应也完全不值得提倡,在Z7504说完红渡厨的行为不妥后,哪怕Z7504确实有表达不妥的地方,但红渡厨第一句话的回应
一个两个都犯癔症了?
显然是对Z7504的不尊重,而且是很明显的假定恶意,在这种情况下常人是很难保持冷静的,更何况红渡厨在后面Z7504以平和的态度解释了自己的话语之后,哪怕Z7504确有表达不到位之处,红渡厨仍然以言辞激烈的态度回应且威胁要提报他,这已经显然是红渡厨的不对了。再加上Z7504也反复强调自己只是认为红渡厨行为“不妥”而非“不当”,但红渡厨似乎一直认为Z7504阁下认为他行为不当、违反了什么方针,这就背离了Z7504的本意,此后便是两人的矛盾升级,我个人认为,红渡厨在此次冲突中没有抱有冷静的态度对Z7504进行假定善意,而是在误会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让冲突更甚,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行为。 - 综上,我个人认为Z7504阁下没有违反任何方针,这次提报结束前后也不应该对Z7504阁下进行任何处理,但Z7504阁下确实存在把维基百科本身存在的规则漏洞嫁接到红渡厨身上的事实,Z7504确实应该收回“红渡厨行为不妥”这句话;但鉴于红渡厨在并没有保持假定善意的情况下存在人身攻击、诉诸威胁等激化矛盾的行为,导致了后续两个人的冲突,所以Z7504不必为后面的言论向红渡厨道歉,除非红渡厨先行为失当的言论道歉。我还是在这里建议两位把此次暴露出的维基百科存在的问题上报到互助客栈,让社群明确规定FA/FL/GA是否拥有所谓的“提删豁免权”,以此案例为未来的同类程序展现出相应的参考价值。
- ----FradonStar|DC22 2024年8月26日 (一) 14:01 (UTC)
- 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哪里规定要提交FL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30 (UTC)
- 建議您不用再來做所謂的無效溝通了,這叫做浪費時間。您這種做法,要不要叫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開個特權給您自由決定哪些要當FA/FL/GA算了?而且您唯一做對的其實只有存廢而已,FL重審您又沒有自己去提出,您也敢講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6 (UTC)
- 我正常依照方针指引做事,受到你们的无端指责,我还没说生气呢,你倒抱怨上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5:20 (UTC)
红渡厨
- 红渡厨(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下面用戶如Patrickov、Z7504以及其他人已多次遭此君不合理提報。從其態度看來有種高高在上、r「誰大誰惡誰正確」之觀感
- 发现人:45.64.241.47(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4:45 (UTC)
- 我倒建議IP用戶審慎評估提報的必要性,畢竟您的提報理據似乎有些悖離善意推定精神,這可能會使管理員直接做出駁回/不予處理,的決定,尚請您再加以衡量思考。--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05:42 (UTC)
- 我強烈認為,如果要提報任何人,應該蒐集足夠的證據、逐一列出,方有說服力。被提報者的行為作風是否值得認同是一回事,但是至少他在做提報這方面是一絲不苟。您的好意,本人心領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7日 (二) 06:21 (UTC)
- 处理:好熟悉的電影臺詞。請勿挑弄。-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5:49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alk:王必胜(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被提报用户在《Talk:王必胜》中对我进行严重的诽谤,“
制造了个做贼抓贼举报
”“违规擅删
”“致假象诬我,误导他人骂我,再反举报我
”“改
”。我从未“改”其留言,只是用{{deltalk}}删去了其冒用的@Tisscherry签名,并随后再用{{deltalk}}删去其其他诽谤或攻击留言。在我3次依据《WP:讨论页指引》删去这些诽谤、人身攻击留言之后,我受到了加入维基百科近10年来的首次封禁(部分封禁,目前在封禁申诉中,因为我认为并未违反3RR,且移除违反讨论页指引的留言也不适用于3RR)。我不会认为该用户无止境的诽谤复读行为可以得到允许,如果管理员不封禁此人,我会一直依据《讨论页指引》删去其不当留言,哪怕因编辑战而不限期封禁我。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05 (UTC)
- @Shizhao 回退明顯的破壞行為不适用于3RR,请解释对自由雨日之封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7日 (二) 11:09 (UTC)
- (!)意見:此事似乎比本人及Z7504君所受指控還要嚴重得多,竊以為不必費神移除,直接提取Diff後提報即可。
- 現附相關Diff如下: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0 (UTC)
- 已经提报3次了,均无人处理。并且曾经在其某一次直接将自己的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时,我都是在《AN3》提出呼吁,在@6名用户之后,仍均无人帮我(Tischerry)处理,我只好冒着3RR的风险回退其编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5 (UTC)
- 包括目前在本页的其诽谤留言也没有被移除,我会自行移除。--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7 (UTC)
- 認真不建議在本頁自己動手
刪改他人留言。這裏任何言論都可成為證供,不如立此存照,我也不相信管理員會長期任由不當言論充斥頁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32 (UTC)- 我不是“
动手删改他人留言
”,这是严重的不实指控,请阅读《WP:讨论页指引》,用{{deltalk}}删去诽谤、人身攻击等留言都是符合指引的做法,且我绝无“改”留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34 (UTC)- 已知悉,現刪去「
刪改他人留言
」六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42 (UTC)- 自由在亂解讀指引,亂發警告,你莫被誤導!
- 摘指引: 別人的意見 我們無須令討論頁內容的品質達至出版的標準和水平,所以您無須改正別人的別字、同音字或異體字和文法等,即使其表達可能有誤,因為此舉可能會引起該用戶的不悅。切記永遠不要透過編輯他人的留言以改變他們想帶出的意思。 編輯他人的留言總體上是不允許的,但亦有例外的情況:您已得到該用戶的准許。
- 曾有甲用戶將二名管理員已將乙用戶駡人之人攻留言刪除制警,該乙用戶日後又重貼該被刪人攻留言,甲有編輯說管理員前已刪,故劃刪了。但乙他舉報甲,管理員竟將甲封禁,原因是刪除他人留言,說甲不可自己刪,要提請管理員判定執行。
- 我舉這例,再看自由等人理由氣壯,想刪就刪,想改就改,指你是人攻就人攻,而不自省,像話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6 (UTC)
- 你识字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不影響本人原意。總之就是別動手。其他事情等管理員定奪。
- 正如本人被提報後,在管理員關閉事件之前亦盡量不就指控發言,僅對另一用戶關閉事件提出異議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9 (UTC)
- 再请你读一读《WP:讨论页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2 (UTC)
- 我不是不知道,只是我的提議能讓管理員更容易就事件本身作出判斷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9 (UTC)
- 再请你读一读《WP:讨论页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2 (UTC)
- 你识字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已知悉,現刪去「
- “
我也不相信管理员会长期任由不当言论充斥页面
”:事实就是Chinuan12623冒用Tisscherry签名没有人管、Chinuan12623将留言嫁接到Tisscherry签名上没有人管、Chinuan12623诽谤我没有人管,我管了,然后我被封禁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45 (UTC)- 他好像也被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5 (UTC)
- 这和我的提报有关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編輯戰方針下是對應的,兩邊都要。--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我当然知道他被封禁,这和我的提报没有关系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0 (UTC)
- 我是回應「
我管了,然後我被封鎖了
」這句。--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8 (UTC)
- 我是回應「
-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我当然知道他被封禁,这和我的提报没有关系呀。--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0 (UTC)
- 編輯戰方針下是對應的,兩邊都要。--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是剛好澄清
- 自由等前不是舉報我 誣我的回退限制尚未解除,而在王必勝讨论页中该用户已经违反了禁制。(但是我承諾的24小時條目回退不過一,是限嚴於規約的24小時不犯3RR),且管理員已告知他等,回退不過一在條目,不在討論頁,這很多人不知,可能書生也不知,而封了我。無妨,已知書生,尊重他處理,但一定要支持管理员處以自由的禁制,並再加重對自由雨日的處份-有多次擅改甚至清空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並在舉報頁至少有八次以上劃刪他人之留言。以茲警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6 (UTC)
- 这和我的提报有关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7 (UTC)
- @自由雨日謝謝您。對於您因此被封禁感到過意不去。不過即使未達3RR,在編輯戰方面但看管理員處置合理。另外對於Chinuan12623屢次曲解方針的行為,還是希望有管理員能處理一下,他見風頭似乎過了,持續剪接留言的行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8 (UTC)
- 謊話不會因為有搭唱來和,就塑成受害者,若不細看我陳述連結說明,絕易被受渠等誤導。請詳看我被他們指人攻之連結,原內我已有指述摘,沒冒名問題,自由改我指名者後署名變他,再誣說我指錯是他,引一票人留言跟風說我亂寫罵人。我起初以為我指錯人,但我是複貼沒有錯內容,進看連結才知其自導自演,引人誤導來駡我。作為惡劣,我連結說明自清都被他框隱,連他反舉報,都刪我留言。在那段想自清的對照留言少說被他們刪六次。
- 注意 管理員已表示我有說 摘貼,不算冒簽名,弄移花接木在誣人,好玩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31 (UTC)
- 本人昨晚也被提報,或者往下參考一下本人的反應若何?重申一次:公道自在人心。--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7:39 (UTC)
- @自由雨日:多信任一些RFA候選人讓管理員人數多起來總會有人願意管的願意處理的。--~~Sid~~ 2024年8月27日 (二) 14:13 (UTC)
- 他好像也被封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5 (UTC)
- 我不是“
- 認真不建議在本頁自己動手
- 指控有事實及非事實二種,我貼說的是事實,自由刪劃他人留言也事實,任何爭議可提請究處,而不是自判認把不利的給刪畫了,我下面有舉實例,大家都看得懂,特別是我不會去改他人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下次閣下添加誹謗性內容之時就是閣下遭到封禁之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8:03 (UTC)- ( π )题外话:我一看到就想搬,結果被搶先了 囧rz……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06 (UTC)
- 你跟自由是有問題,不知可在每個人的貼文 回復攔 下回覆,不是只能針對最後一貼文回。又該相對貼文回覆在存擋時 也時也會跳至最末條,而非相對回應
- 我在做此回位時,你等不要亂扯,反把錯誤對照回錯,回應得不對位 這跟回應時間無關
- 不要再做刪改他人編文之辯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20 (UTC)
- 沒說必須「只能針對最後一貼文回」,只是位置問題。正如之前您搬動位置我也大致明白您想幹甚麼,因為我有時回錯了也會搬自己的。無意改內容。請您理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23 (UTC)
- 你不要亂講,我從不去搬動及劃刪他人留言,這種行為只有自由等會做,再來誣人
- 留言 就是回復對應上個人
- 不是哪個人快回應了,下個人就不能再回應,都有編輯時間點可查,不必緊張--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4 (UTC)
- 我沒有這樣說過,可以引文說一下我哪裏有這樣亂講嗎?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0 (UTC)
- 沒說必須「只能針對最後一貼文回」,只是位置問題。正如之前您搬動位置我也大致明白您想幹甚麼,因為我有時回錯了也會搬自己的。無意改內容。請您理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23 (UTC)
- @Chinuan12623:按回應次序,假設是回應同一則留言,較早的在上,較遲的在下。希望您理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06 (UTC)
- 誰規定我要回應在最下
- 我的貼文就是針對上則來 否則就是雞同鴨講--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23 (UTC)
- 根據《WP:討論頁指引》:「
如果您將您的留言發佈在頁面的上方,這會使他人困惑並使其他人容易忽略您的留言。最新的討論主題應置在頁面的最下方,而接着的回應便能置於留言的下方,如此類推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26 (UTC)- 早知你會引此,但那是不同意論的 不要插在上
- 我指的是回應當則留言的 回復
- 我現大多的當則 回復,多被你們弄到最下,回復的雞同鴨講 像話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2 (UTC)
- 介面上是不好看,但是人家規則是這樣編排我也沒辦法,隨便改會被看成擾亂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7 (UTC)
- 被你兩改的亂七八遭,我回的話多變成不是對照方,我這次不計較也不告你倆亂改他人留言,也懶理來改,希望以後你等尊重他人,不要再犯像自由雨日等還亂告(我都沒告),派翠可夫你還酸來和他少被他誤導。--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32 (UTC)
- 我剛才把相關條文引錄給您看了,是不是還有甚麼不足的地方令您看不明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9 (UTC)
- 指引內容還請您有空的時候看一下吧…不然照您的說法,留言內容及該對應的留言會紊亂反而讓用戶產生疑惑...--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8:34 (UTC)
- ( π )题外话:不過如果有辦法方便大家伸縮討論串確是有助理解的,這幾天跟我有關的討論串都長得不得了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7 (UTC)
- 不同意論的 就不要插在上
- 我指的是回應當則留言的 回復
- 我現大多的當則 回復,多被你們弄到最下,回復的雞同鴨講 像話嗎
- 在維基十幾年,真就你等敢擅劃移他人留言,沒人說我回應當則話是不對的,--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6 (UTC)
- 我今年當維基人20週年了,不也被人提報?--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9 (UTC)
- 沒被提報不代表都對,多是圓滑妥協,政治不就是妥協,社會國際就有正義?#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請去爬梳往歷 多少錯判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9:23 (UTC)
- 忍不住說兩句。看了這篇,再觀先生其他語句,誠恐先生年事已高,思路有所窒礙,所言未必及於所想矣。與其繼續加深誤會,不如急流勇退如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8 (UTC)
- 沒被提報不代表都對,多是圓滑妥協,政治不就是妥協,社會國際就有正義?#看似編輯戰多 實則不然 不要以為有人常和我編輯戰 就是我錯 請去爬梳往歷 多少錯判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9:23 (UTC)
- 我今年當維基人20週年了,不也被人提報?--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59 (UTC)
- 根據《WP:討論頁指引》:「
- ( π )题外话:我一看到就想搬,結果被搶先了 囧rz……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6日 (一) 08:06 (UTC)
- 这是对您的最後警告。
- (:)回應1.唾棄這者顛倒是非之誣告,浪費資源 ,請管理員處以擾亂之封禁。2.我昨已述請將自由雨日三次刪劃我在王必勝討論頁討之留言[14] ,處禁制編輯該討論頁面31小時 3.現則請管理員再加重對自由雨日的處份-有多次擅改甚至清空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他人留言,並在舉報頁至少有八次以上劃刪他人之留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6:28 (UTC)
- 條目討論區乃供討論條目協作之議題,而並非在指責立場不同的用戶(如某幾位用戶施以警告於己,但管理員勸我相忍,未見管理員積極處理...)之類的離題說明,另外依照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不能接受的行為」相關條件,已對閣下那則討論做正式的屏蔽措施,倘若有疑義,歡迎至互助客棧提問,也尚請編者就條目頁面的問題做討論說明,而非做出不適當指責,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6 (UTC)
- 依己初心。誰說我最後王必勝討論頁留言跟條目無關,我對王必勝求真實被封,後二管理員都認同把-男女親密關係 改成-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也有再折中為-七年外遇的婚外情關係,就因遷就一二人說詞,再簡為-婚外情關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討論頁來看清--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9:43 (UTC)
- (!)意見:請閣下謹記,條目討論頁面主要是供討論條目的協作議題,不是做出與條目協作無相關性的訴求與主張,依照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的「不能接受的行為」與「編輯意見」還有整理討論操作指南,首段介紹的作用與定義皆有明確定義:任何的不文明、毀謗、脫離與條目協作無關的議題,用戶是可以以相關程序與以屏蔽的,這點還請明白,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10:57 (UTC)
- 與條目協作有無相關性的訴求與主張),不是任何用戶說了算。你等去查我在眾多條目討論裡,是只你等敢自以為是的去擅刪劃屏,我了解到的都是提由管理員處理的,有無違反討論指引真不是你說了算,顯然我上面說的擅改留言封禁實例,你等沒聽進去。那我再舉一例:
- 某位管理員明確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這話被用戶劃除,社群甚行政員都認為罵詞不當,但未懲處,且該管理員-不认为存在什么过失,僅是调侃話,該管理員甚至將該罵詞回復至今。什麼是正 什麼是偏,誰說了算,更何況是一般用戶。管理員的言行判斷都不一定準,你等又有何權利去刪屏他人留言,雖說如此,爭議還是應提請管理員處理為宜
- 下次不要再去亂刪屏他人留言,否則我會請管理員糾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50 (UTC)
- 維基人是可以刪除條目討論頁中,不文明、毀謗、脫離與條目協作無關的議題的。(需加上模版說明以避免其他人誤解),這是維基百科允許的,不是亂刪,也不是亂屏蔽他人留言。希望您可以理解,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1:58 (UTC)
- 您是否要提報,選擇權在於您本身,要提報要訴諸管理員權限施加壓力威脅,那麼你就是恰好符合討論頁指引中心的觀點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內容中的條件(不要威脅他人),你那則回覆我不會屏蔽,交給社群與管理員去評斷,您要提報,不阻攔您,請便。--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12:02 (UTC)
- 若您認為上述作法是亂刪/亂屏蔽他人留言,也請提出維基百科方針的方針/指引,支持您的論點,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2:03 (UTC)
- 我不會違指引去亂刪屏他人留言,這事我沒做過,不認同他人的話就討論,若是人攻或違反討論指引的,就提由管理員處份。因此去亂刪屏他人留言而封禁的案例,我這裡很多,依慣例處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2:37 (UTC)
- (!)意見:請閣下謹記,條目討論頁面主要是供討論條目的協作議題,不是做出與條目協作無相關性的訴求與主張,依照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的「不能接受的行為」與「編輯意見」還有整理討論操作指南,首段介紹的作用與定義皆有明確定義:任何的不文明、毀謗、脫離與條目協作無關的議題,用戶是可以以相關程序與以屏蔽的,這點還請明白,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10:57 (UTC)
- 依己初心。誰說我最後王必勝討論頁留言跟條目無關,我對王必勝求真實被封,後二管理員都認同把-男女親密關係 改成-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也有再折中為-七年外遇的婚外情關係,就因遷就一二人說詞,再簡為-婚外情關係,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討論頁來看清--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09:43 (UTC)
- 【补充】被提报用户8月20日在条目《王必胜》的编辑明显违反1RR,我已在WP:AN3提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13:42 (UTC)
- (:)回應自由雨日這種浪費資源之誣告已六次,自由雨日為維護原版王必勝之-親密的男女關係 ,阻改成-婚外情之關係 之事實用詞,違規多次,請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處以自由雨日擾亂與擅改他人留言之封禁,懲由見WP:AN3提报如下。
- 條目討論區乃供討論條目協作之議題,而並非在指責立場不同的用戶(如某幾位用戶施以警告於己,但管理員勸我相忍,未見管理員積極處理...)之類的離題說明,另外依照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當中「不能接受的行為」相關條件,已對閣下那則討論做正式的屏蔽措施,倘若有疑義,歡迎至互助客棧提問,也尚請編者就條目頁面的問題做討論說明,而非做出不適當指責,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6日 (一) 07:06 (UTC)
- 1.摘管理員Eric Liu解編條件,早已2024年8月19日再次表示 當事人相關編輯禁制是承諾限於條目1RR,不包含條目討論頁。)本人當初也表示,現在的我只想解封回復帳戶,證明我非破壞者,而是貢獻者,我應允會嚴於24小時內條目编修不3RR之常規,限縮為回復不過一,此執行一年。會用編輯摘要、討論頁、客棧論述為之。
- 2.Eric Liu表示自由雨日等不應將王必勝討論頁清空,但他等清空他人討論有四次,無從討論,本應處份。又在五次舉報頁中刪劃不下八次的本人留言。上管理員已寬待未懲,自由雨日又於昨日三次刪劃我在王必勝討論頁討之留言[15]。
- 3.本人在王必勝條目編修正當也述理據說明,未做無故回退過1RR,在討論頁討論也未有過3RR,更未刪改條目、舉報頁他人之留言。犯者均為自由雨日多為無理由的逕行回退。
- 4.又王必勝條目二管理員勸我暫息,由其調處,管理員Manchiu-將親密的男女關係」改成-發展不倫戀的婚外情關係」,Eric Liu管理員和我也都認同,但渠等又鑽,迫使改為-有發展婚外情關係」的用詞,雖無奈的簡版,但也合宜,真不知自由雨日等四五人從頭到尾在反哪,還找碴誣告我六次,濫發警告十餘次,請待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處理懲予自由雨日擾亂之封禁。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6日 (一) 16:24 (UTC)
- @Chinuan12623,Special:Diff/83976600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请勿随意添加处理栏,请自行修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16 (UTC)
- 你眼偏了 不連警-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的-薏仁將
- 摘下 不要說我冒簽
- 处理:
- 处理:......薏仁將
- 都不看說明-薏仁將請注意 1.处理 欄是管理員非用戶使用,你應用一般留言回應 2.我不刪劃你此不當留言處位,請自處,想若此作為我,恐我又要遭人告 3.將 处理 欄標出,待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處理。
- 去叫薏仁將自行修正,錯連結也要修,莫讓人無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32 (UTC)
- @Chinuan12623:我已在Special:Diff/83972736调整,但您随后在Special:Diff/83976600添加。--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2 (UTC)
- 你又改的連結編史,不更代表我將-處理㯗-標回復是正確位置,否則管理員去那回復
- 而你最上連結我-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你已知是蕙仁將所為,但仍不修,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這會壞了我名,你也而偏私了蕙,太明顯了,請省修--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4:38 (UTC)
- 请您看清楚再做回应,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 麻瓜說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覺得話很怪還是查了,這多出來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編用的。[16] ,但仍不修錯誤連結,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為(回應),這次自作的編輯還賴給我。此提請@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揪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 (~)補充,被提報人現又欲於陳宗彥條目加入爭議性內容,讓人高度懷疑該人有高度政治傾向並僅針對非支持政黨進行不當內容之添加。
- --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3 (UTC)
- @WilliamSkyWalk:建议减少缩进单开一节,不然讨论串太混乱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4 (UTC)
- @Chinuan12623:我已在Special:Diff/83972736调整,但您随后在Special:Diff/83976600添加。--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42 (UTC)
- @Chinuan12623,Special:Diff/83976600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请勿随意添加处理栏,请自行修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3:16 (UTC)
- 若我沒有看錯,此處原來是自由雨日提出,對Chinuan12623對他诽谤行為的提報(後面也加上了其他人提出的行為)。目前還不確定管理員會如何處理。針對此一事件,Chinuan12623可以澄清及反駁,不過在此討論中,Chinuan12623在沒有提報的情形下,反倒請管理員封禁自由雨日(還特別指定管理員處理),我認為是不合適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8:52 (UTC)
- (:)回應:被提報方反倒是要訴諸管理員施以權限施加壓力威脅的舉措,恰好符合討論頁指引中心觀點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內容中的條件不要威脅他人這一項,非常不恰當。--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09:48 (UTC)
- 你沒見過舉報的因誣告反被禁嗎?我見過幾件--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45 (UTC)
- 我看過提報他人破壞的維基人被封禁,也不只一次。不過多半是管理員主動處理,再不然就是被提報者認為提報者也有不當,因此在提報的同一章節加上對提報者的提報,之後再由管理員封禁原始提報者。
- 我比較沒有看到被提報者在這類討論中,用對管理員留言的方式,希望管理員封禁提報者的。--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08 (UTC)
- 另外,這裡不是法律訴訟,我不太確定在此用「誣告」是否合適。--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6:11 (UTC)
- 另外,此一討論目前已出現兩處的「处理:」,請管理員在填寫時留意,或是只保留一個「处理:」,也請大家不要再增加「处理:」文字了,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09:03 (UTC)
- 麻瓜說不要在此事上浪费时间,但我覺得話很怪還是查了,這多出來的「处理:」不就是他自編用的。[17] ,而你在上連結指我-指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已告知麻瓜他也已知在處理項:非管理員僅可標記已執行的封禁)是蕙仁將所為,但仍不修錯誤連結,也不指正蕙仁將來修正為(回應),這次自作的編輯還賴給我,前自由改我編輯已誤導會壞了我名,維基可以這樣亂搞嗎?請@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揪處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03 (UTC)
- @Chinuan12623:我查到從一個「處理:」變成二個「處理:」的編輯記錄如下,Special:Diff/83976600,若您認為不該更動「處理:」的位置,請您和原修改者溝通,請他修正。像這樣在原來位置再加一個「處理:」,我覺得只讓事件變複雜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14 (UTC)
- 真要找事,總有說詞,不戒錯的 倒說讓事件變複雜,是麻瓜讓一個「處理:」變成二個「處理:」
- Wolfch你是資深維基人?當你發現此頁面之管理員處置欄被消失 1.要嘛查誰刪的要嗎,這是你希望,還可告之,那你為何不去做?2.不必查,可能是誤刪,是不該更動「處理:」的位置,我也不想查,就予補上(並編摘-回復不知被誰刪的-處理欄 請對此來去已知的@Ericliu1912@Manchiu管理員妥處),你如都不做我也沒意見,但我採取後述做法,有做總比沒做好,將-處理㯗-標回復是正確位置,否則管理員去那回復
- 你在替麻瓜說項嗎,你應請他向我道歉,並請他修正錯誤連結改為蕙仁將,也請正蕙仁將(處理)項修正為(回應)才對,那是管理員回覆之處,用戶不必聽他裁示。就算提案當事人要撤案,也僅能劃線說明理由,不能清空該頁面。--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1:01 (UTC)
- 不好意思,看您寫了這麼多,我仍然不覺得我應該幫您作些什麼(包括請他人向您道歉,或是請他人修改連結之類的),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3:22 (UTC)
- 正常,意料之中。
- 不同層的,會了解。--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3:27 (UTC)
- @Chinuan12623閣下您好,抱歉文長,但請求您稍微耐心看完,我相信您有這樣的氣度的。我這兩天想試著從您的角度看事情,我想您可能覺得很委屈,認為自己沒有錯,更不能理解為什麼大家都無法敬您,不過我也沒辦法對您說明白,因為您使用的非現代漢語,讓參與使用者更感到距離遙遠。我第一次提報您的時候,自己想開了,於是試圖想給雙方都好退,俗稱台階下,可惜的是,閣下馬上擺出更高的姿態。當下感想是,閣下真的完全忘記了,維基百科是共構之地,我想閣下應該知道到哪找,這裡就不連了。我想請您對自由雨日君道歉,他出於熱心卻因為我的緣故承擔不該遭遇的責難,但思及您會做出同樣的要求於是不奢求。這邊主要想跟您另外協調,直白的說,我又來試圖讓大家都能退一步,想請求閣下的有三點:您往後有什麼委屈要連,要在哪個討論頁高談闊論,請不要提到其他人,包括被解任管理員,即便您的角度不認為他們都沒錯,事實上這些被您提及的使用者確實甚麼都沒做錯,他們正確地遵循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試圖做正確的事也都做得很好,總之若您沒有說教對象過不去的話,僅只提我就好,我不在意您說什麼也不會因此提報您,此為其一;其二,請閣下往後若不小心又被誤會提報,請不要到處騷擾有管理權限的人員,不要動不動就要求懲處嚴懲、題外話我不明白為什麼您擺出的態度是沒有管理員敢動我,總之到處留言的行為、白話文來說這是小學生告狀,維基百科方針指引可以參見騷擾和拉票,不要這樣了對您而言很危險;其三,我們沒有辦法要求您中立的觀點,只能拜託您不要再糾結婚外情了,您要不要去看看優良條目及典範條目評選,看看優良條目及典範條目怎麼誕生的,然後用更好標準寫婚外情條目,這樣能有上首頁機會得到更多關注,豈不更佳。以上三點,希望能得到您的回應,只要給予好或不好即可,您看完後有什麼要說的,直接到我的討論頁說,要批評指責請儘量也歡迎,但不要在這裡繼續,我想您能理解也期望您能。讓有什麼誤會和紛擾在這裡都是最後一次,往後都是明白地遵循方針與指引。最後想跟您說,請珍惜。謝謝您。祝福您往後不會再被提報。--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03 (UTC)
- 你等說跟做似乎是二回事。我在十餘年維基沒碰過你等,你我個性互不知,但可確定的是,以往和我論述的,沒人敢自以為是來自解指引,凡是有擅刪劃屏他人留言者,多遭眾人抨擊與封禁,這是我們那時討論的底線,都刪劃屏他人留言,那怎看怎論,有爭議就提管理員裁處。可能因你等未碰過類此被舉被封情事,而認為正當。就此次爭論,若以我往前個性,也是正式舉報你等而滿天飛,但我改了,就只請管理員處理。該致歉的是改他人留言,並致他人誤解我的人,你們同而圍之,我不意外,我以前論述,也多有各個認同者,但我現也不會,要永封我維基的當然有人,做對的事而已,這次爭論,我已整理幾點,我錯我會改,無則嘉勉,你等自問初心。沒錯 在人數上我不可能改過你等,故我述理在頁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維基人自會看,只問是非。你等在自由頁上贈星留言人攻,就是你們真話,那就取暖吧,剛直不需和稀,不被傷才怪,但也無妨,和你們論述超累煩,就當健腦吧。
- 重申-不是沒被封少封就是完編,被封就有錯,我被錯舉錯封幾次了,有空去我討論頁看,留下紀錄 也是有趣。--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41 (UTC)
- 若閣下不願意退一步,那麼此提報將永遠無法關閉,閣下若覺得可以沒問題,那我自不再提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52 (UTC)
- 提報何需自關,理在就不必怕眾人看論,讓維友心心評很好啊,這都可成歷史檢索,待管理員評處後,自然就關閉。--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59 (UTC)
- 您誤會了、沒有管理員關閉不會存檔將會永遠置底。閣下將會得到更多關注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1 (UTC)
- 沒有關閉,持續討論,不會存檔。--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 懇請閣下在WP:共識之下重做考量,在本地能跟您論述的可能五位以內,不過他們都在忙正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56 (UTC)
- 多少人論都無妨,維基在述理、事實,不在粉飭,各人留的言不在辯輸贏,只求對的起初心,普世道德良知而已。--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 了解,既然閣下不在意,我想持續討論對社群而言也不是難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4 (UTC)
- 閣下若有個不小心,我想討論也能更加即時,謝謝閣下對社群的體貼。--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9 (UTC)
- 多少人論都無妨,維基在述理、事實,不在粉飭,各人留的言不在辯輸贏,只求對的起初心,普世道德良知而已。--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5:03 (UTC)
- 若閣下不願意退一步,那麼此提報將永遠無法關閉,閣下若覺得可以沒問題,那我自不再提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4:52 (UTC)
- 不好意思,看您寫了這麼多,我仍然不覺得我應該幫您作些什麼(包括請他人向您道歉,或是請他人修改連結之類的),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3:22 (UTC)
- @Chinuan12623:我查到從一個「處理:」變成二個「處理:」的編輯記錄如下,Special:Diff/83976600,若您認為不該更動「處理:」的位置,請您和原修改者溝通,請他修正。像這樣在原來位置再加一個「處理:」,我覺得只讓事件變複雜了。--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7日 (二) 10:14 (UTC)
- 处理:
- 一、前者本人已有解釋在案,又當事人(Chinuan12623)已否認有冒用簽名之行為意圖,故暫且不認為有必要再行追究;若無新證據顯示再有惡意冒用,不建議繼續重複提報(另該條目之回退限制問題亦然),俾管理員及社群疲於多端奔走。與此同時,「討論頁指引」亦指出:「引用他人的言論時要準確無誤」。是以本人不避言辭冗贅,仍再度提醒當事人(Chinuan12623)往後引用他人發言時,請「明確區別」引文與自身發言,尤應避免直接抄錄簽名樣式或完整時間戳等易招致他人誤會之內容;
- 二、至於後者,觀諸「王必勝」條目討論頁之相關話題——
- (一)當事人(Chinuan12623)相關發言感想,乃各方就條目內容達成共識後所發;當事人本可純就條目內容之修訂發表忠實看法(如「俟陳宗彥接受性招待案若三審定讞,條目也應移除爭議項而改為確定用詞」等語即在正常限度內),惟相關發言若干內容,固然勉強可稱客觀事實之敘述(如「刪改了至少六次本人在舉報頁之回覆內容」、「管理員未其制警,還勸我相忍」等語)或一般評論(本人認為「渠等違規擅刪他人留言還自認合理」等語得屬此類情況)云,卻執意繼續評論「再次見到維基濫舉濫警的亂象」,稱「獵喜者可再冠我很會編輯戰」、「製造了個做賊抓賊舉報」等顯然無助於討論之觀點。又此前各方已就條目內容本身儘可能自由發表看法(如「做了道德淪喪之事,不可列爭議項 ,事實就是 婚外情」、「編修理據」等話題),乃至於容許尺度較大之個人評論,迨爾後當事人作相關發言時,繼續加油添醋描述其他編者,實已毫無必要而徒增衝突爾。權衡討論公益,本人認為薏仁將之處置及自由雨日隨後之回退操作均屬合理,請當事人勿再予直接回退,乃至於在他處「復讀」,重複相關言論等。另自由雨日先前處置與之類似,不過與其連續使用模板,致於相關發言趨於破碎,不如參照薏仁將之處置,直接將整條發言節刪較為妥善,也得避免誤會為多次之針對,而加深當事人怨恨(當然效果多寡是另一回事,但至少有做比沒做好吧);
- (二)「討論頁指引」指出,移除所謂「非常明顯的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的留言」之操作向來具有爭議,「有些使用者會不接受這樣的移除行為」,已揭示此舉並非一向暢然無阻;本人認為,當事人相關發言為社群編者之固執己見,尚不屬於明顯破壞。無論如何,若就此類議題若出現性質認定或執行爭端(某些人認為是人身攻擊、另些人認為不是者),仍宜移交社群相關討論,避免繼續直接操作而加劇衝突;又封鎖並非懲罰,Shizhao部分封鎖自由雨日於相關討論頁編輯之操作,既僅為阻絕編輯戰擴大,且對方(Chinuan12623)亦同時遭封鎖,管理員顯無偏袒特定方面之意,故本人認為其亦屬彼時情況下之合理處置(注意,此不代表「承認」當事人或何人之觀點較為正確);
- (三)討論後期迄今,顯然雙方已陷入「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為什麼他要回退我?」「管理員為什麼不趕快封鎖對方?」)、變本加厲反擊」之向下螺旋,討論情勢持續惡化。無論雙方具體堆積對錯之份量,本人認為現有必要強行中止此一循環,俾便社群回歸正常討論氛圍,或至少有機會較冷靜審視自身態度。故在此決定先行以此案直接涉事諸方(Chinuan12623及自由雨日、Chinuan12623及Tisscherry)為對象,實施為期一週之雙向互動禁制,其範圍全同相關方針所述(尤應注意「編輯另一方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討論頁」、「於討論中回應另一方」、「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及「於任何頁面回退另一方編輯,無論使用撤回功能或其他任何方法」等行為,均屬禁制範圍,違反者將逕予取締)。另本人不擬給予Patrickov、薏仁將等其他涉事較少方面任何禁制,但仍以個人身份誠摯希望諸位暫時遠離相關衝突;又因各方就「王必勝」條目相關內容已達成相對穩定共識,相關操作僅在於阻絕無謂之事後爭執,故不特別保護條目,但請各方約束自身行為,並切實遵守相關禁制措施。與此同時,基於「討論頁指引」總體精神,本人以個人身份望諸位往後儘可能減少更動他人發言,以大幅改動語句或排版,恐偏移評論原旨。縱使若干言論可能涉及人身攻擊或不文明,亦請考慮以直接反駁為優先,蓋社群眼睛雪亮,自能明察秋毫,直接刪除相關討論內容而攔截他人回應機會,應屬應對之最終手段;
- 三、鑑於上方部分討論內容,本人認為有必要特別提醒當事人(Chinuan12623),不要屢次對管理員施壓而主張為極激烈之制裁;此實因彼於相關討論多有先入為主之跡象,無論自認理據如何堅實,亦顯然已不能全然客觀判斷情勢之對錯。尤以管理員行使權限,無能為任何人「實現正義」,僅能執行社群經健康友善之討論所得共識;若總是急於促請處分對方,其態度過於高昂或偏執,管理員可能擔憂負面影響而反不敢有所動作,結果恐仍將一事無成。故建議當事人往後參與討論,請儘量不要如此做;
- 四、其餘瑣碎議題全部擱置。
- 以上。本人深切明瞭相關決定並非最佳解方,亦理解此或將招致各方不滿,惟審視現有局勢,若無全面之消極處分,則難以遏止持續惡化之討論情勢,還望諸位見諒。若有任何問題,仍可在下方直接向本人提出,本人近日雖忙於俗事,仍將盡所能回覆(有必要時並得微調處置);但無論如何,還請不要繼續反駁對方!真要的話改罵我也行,拜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7:28 (UTC)
- 因近期若干討論,調整禁制範圍,明確認定有關此禁制「本身」之討論屬例外,效力溯及既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6:39 (UTC)
- Comment withdraw模板收回特定一條全部發言,不必連同縮排一同刪除,以致若干誤解擴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3:41 (UTC) 另外亦已善告當事人,往後可利用
雖然不知道為何鬧到此地步,不幸討論屢經刪改已然亂如麻,但我還是想嘗試處理一下。希望這得以成為「王必勝」條目一連串相關問題之最終處置。就不當行為發現人(自由雨日)之提報內容而言,此案可以分為「冒用簽名」及「誹謗」兩部分處理。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 talk:Ericliu1912(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03:52 (UTC+8)再度违反双向互动禁制(见版本差异),且已在03:43 (UTC+8)被管理员Ericliu1912警告过(见版本差异)。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0:22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管理員嗣後於後續留言已鄭重提醒告知對方當事者,見:Special:Diff/83987551內容描述,請提報用戶不宜針對該議題管理員已告知/提醒/警告對方的情形之下仍選擇做提報,請適時的保持冷靜,倘若後續該用戶仍有違處理管理員的措施允諾時,再請另行提報,本則提報先行關閉,並知會@自由雨日君以及管理員@Ericliu1912君,以上。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1:50 (UTC)
- “
倘若后续该用户仍有违处理管理员的措施允诺时,再请另行提报
”:请见《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hinuan12623_2》,请问要几次“后续”才会做出处理?(另见《WP:互助客栈/其他#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对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的行为进行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1:53 (UTC)- 管理員也並不是沒警告提醒對方,以最新最後一次解釋為主Special:Diff/83987551說明,倘若他方在其他公開頁面涉及違反互動禁制,那麼您自然可以提報對方用戶的不適當,請問您還有疑義嗎?--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1:57 (UTC)
- 已经3次违反双向交互禁制,仍然不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01 (UTC)
- 补充:发现其实有4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05 (UTC)
- 其實那則版本差異裡面管理員也說的很清楚,目前在管理員討論區所做的討論「就當成是與管理員直接申訴而在其他頁面當事者必須謹守禁制措施」,您是相關事件爭議當事者,您目前仍處於情緒上可以理解,但是在這等情事之下,希望您衡量考慮再三後再做出行動,不太希望您因情緒上而做出難以挽回的事,尚請知悉我的用意,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2:26 (UTC)
- 其实我并不会因情绪而做出什么难以挽回的事,这不是我的风格;不过我希望你们(可包括所有维基人)都好好思考思考并记住Rastinition的妙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30 (UTC)
- 同樣的我也有話想送你:執著在對的時間點對的地方可以成為你的助力,但相反的,錯的時間點、錯的地方反而會成為阻力;但願閣下您的執著可以成為你的助力,而不是阻力。--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2:58 (UTC)
- 同样的我也有话想送您:您可以继续当个“老好人”,但希望你在“善良”之外,还能多考虑“真理”和“正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3:28 (UTC)
- 也好,歡喜虛心接受,願閣下一切安好:)--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01:24 (UTC)
- (!)意見,這個關閉似乎有點太早,見上個提報關閉和此次提報時間差,請求未牽涉其中的第三方或管理員能重新檢視覆核。--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1:48 (UTC)
- (!)意見:其實本次牽涉的留言討論屬於某位管理員討論區範圍之內,而上一回管理員已經裁定其論述並未達到違規,既以裁定,那麼僅就本次觀之:當事者於某位管理員討論,過程當中並未明顯提及當事者用戶名稱,而是以第三人稱方式論述,見Special:Diff/83987551,而當事禁制實行管理員嗣後已告誡涉事方用戶避免在其他的頁面有所提及,恪守禁制規範,如同前述提供的版本連結內容所述;若有疑慮也請其他管理員複查其妥適性,必要之時再請第三方管理員重寫處理欄位,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02:40 (UTC)
- 同样的我也有话想送您:您可以继续当个“老好人”,但希望你在“善良”之外,还能多考虑“真理”和“正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3:28 (UTC)
- 同樣的我也有話想送你:執著在對的時間點對的地方可以成為你的助力,但相反的,錯的時間點、錯的地方反而會成為阻力;但願閣下您的執著可以成為你的助力,而不是阻力。--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2:58 (UTC)
- 其实我并不会因情绪而做出什么难以挽回的事,这不是我的风格;不过我希望你们(可包括所有维基人)都好好思考思考并记住Rastinition的妙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30 (UTC)
- 其實那則版本差異裡面管理員也說的很清楚,目前在管理員討論區所做的討論「就當成是與管理員直接申訴而在其他頁面當事者必須謹守禁制措施」,您是相關事件爭議當事者,您目前仍處於情緒上可以理解,但是在這等情事之下,希望您衡量考慮再三後再做出行動,不太希望您因情緒上而做出難以挽回的事,尚請知悉我的用意,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2:26 (UTC)
- 补充:发现其实有4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05 (UTC)
- 已经3次违反双向交互禁制,仍然不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2:01 (UTC)
- 管理員也並不是沒警告提醒對方,以最新最後一次解釋為主Special:Diff/83987551說明,倘若他方在其他公開頁面涉及違反互動禁制,那麼您自然可以提報對方用戶的不適當,請問您還有疑義嗎?--薏仁將🍀 2024年8月27日 (二) 21:57 (UTC)
- “
JimGrassroot
- JimGrassroot(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DYKC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自2018年5月(即其首次編輯WP命名空間)起便持續在短時間批量投支持票,相當於灌了6年的水票。經查,此君已經在DYKC編輯了1910次,超過其總編輯數的10分之1,且9成以上都是清一色的支持票,此君亦同樣如此在GAC編輯了94次,在FAC編輯了30次。此種不閱讀條目卻批量支持的行為實屬嚴重擾亂,至少應予命名空間禁制。
- 发现人:Y. Sean 2024年8月19日 (一) 05:24 (UTC)
- 处理:當事人自八月中至今尚無相關編輯,故暫行擱置。然因其拒絕解釋,若再次出現此情況,請另行提報,本人將予適當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1日 (六) 12:37 (UTC)
- @JimGrassroot:請解釋。當然,批量投票不等於沒讀條目,所以要問問本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5 (UTC)
- @UjuiUjuManda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19日 (一) 15:01 (UTC)
- 我想听听@JimGrassroot的回应。因为我过去大概也说过这种问题但我不记得他有过正面回应。如果没有回应,我觉得至少应该对他施以编辑禁制,一定时期内不可编辑WP:DYKC等页面。如果有回应,那就要看回应得是否诚恳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4:13 (UTC)
- @Ericliu1912@UjuiUjuMandan:顯然事主打算漠視此事。我建議直接強制讓此君漠視條目評選好了。--Y. Sean 2024年8月23日 (五) 19:53 (UTC)
- 你可以考慮在他討論頁再留言警告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6 (UTC)
- 有意義嗎?被放到佈告版會被通知一次,上面ping了兩次都不回答,似乎沒必要AGF。--Y. Sean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9 (UTC)
- 完全同意Y. Sean的意见,有些人看都不看直接投支持票的毛病是该治治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6日 (一) 06:51 (UTC)
- 呵呵--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4日 (六) 16:20 (UTC)
- 君可休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6:13 (UTC)
- 有意義嗎?被放到佈告版會被通知一次,上面ping了兩次都不回答,似乎沒必要AGF。--Y. Sean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9 (UTC)
- 你可以考慮在他討論頁再留言警告一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26 (UTC)
- @Ericliu1912@UjuiUjuMandan:顯然事主打算漠視此事。我建議直接強制讓此君漠視條目評選好了。--Y. Sean 2024年8月23日 (五) 19:53 (UTC)
- 我想听听@JimGrassroot的回应。因为我过去大概也说过这种问题但我不记得他有过正面回应。如果没有回应,我觉得至少应该对他施以编辑禁制,一定时期内不可编辑WP:DYKC等页面。如果有回应,那就要看回应得是否诚恳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0日 (二) 04:13 (UTC)
- @JimGrassroot:真的不打算解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4:06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5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2024年8月25日下午,帳號使用了不礼貌的语言,且在后续对话中继续使用不当言辞,显然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相关政策(wp:CIVIL;wp:AGF),并未体现出改善维基百科的意愿。根据帳號在本次讨论中的行为模式,可認帳號的行为已不再符合维基百科社区的行为标准。另考量到帳號過往爭議,其行為不斷引發衝突及無改進意願,建議对帳號进行1天的封禁(基於該帳號在本次提報下方的言論內容,封禁時間可考慮增加至3周),以防止其继续引发社区冲突,并警告帳號在未来的讨论中应遵守维基百科的行为准则。如果帳號在解封后继续类似行为,请求管理员根据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则考虑更长期或永久的封禁措施。
(○)快速保留 廣電總局禁限令列表為一份歷史相關條目,內容詳實,在相關領域提供了豐富有用的資訊,即使有缺點也可以慢慢改善,提刪顯無理由--枳白
不会发表意见可以闭嘴。--自由雨日
你就這樣回覆別人?--日期20220626
如果有可以回复的理由,我会针对这些理由进行回复(像这里),但如果整句话没有值得回复的地方,我自然只能那样回复。--自由雨日
我再陳述一遍,這是一則歷史資料條目,即中國大陸現代傳媒審查史,符合歷史類條目的普遍標準,相關質疑顯示出你對歷史類條目的編寫並不熟悉,提刪顯無理由--枳白
闭嘴吧。--自由雨日
@自由雨日你在陳述中體現出的不禮貌行為及強烈立場似乎並不是出於改善維基百科的動機,僅出於好奇,你是否擔心條目的潛在政治影響而選擇採取行動降低其觸及率--枳白
@枳白:你在陈述中体现出的不礼貌行为及对维基百科相关方针指引、存废站务讨论等的不熟悉和漠视似乎并不是出于改善维基百科的动机,仅出于好奇,你是否出于条目的潜在政治影响而特意选择在此发表“快速保留”意见?--自由雨日
好過分--枳白
好过分。--自由雨日
- 发现人: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8:51 (UTC)
- 对于这种无聊的提报,我没有任何回应的兴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10 (UTC)
- 确实不文明,但是恕我直言,您的快速保留理由是有点驴唇不对马嘴。--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11 (UTC)
- 对照《WP:快速保留》指引和他说的“
提删显无理由
”,我只能理解为他的意思是第4条“提删者纯粹以破坏或扰乱为目的
”,因此我除了让他闭嘴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文明的方式可以选择。--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22 (UTC)- 您也許可以說:請您重新表達觀點,這觀點可能與目前問題不符...因為用戶都可以參與討論表達意見,如果您直接要求對方閉嘴,那麼後續可能會衍生不必要的爭執啦…--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09:26 (UTC)
- 为什么就不能先学学基本的方针指引,以及读一下前面的存废讨论再发表意见呢?我自己当然也肯定仍未熟悉所有方针指引,也不敢保证说话之前都一字不漏地在看过前面讨论页所有内容,但不可能会在不懂+不看的情况下发表如此离谱的意见,更不会直称“
提删显无理由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2 (UTC)
- 为什么就不能先学学基本的方针指引,以及读一下前面的存废讨论再发表意见呢?我自己当然也肯定仍未熟悉所有方针指引,也不敢保证说话之前都一字不漏地在看过前面讨论页所有内容,但不可能会在不懂+不看的情况下发表如此离谱的意见,更不会直称“
- 您也許可以說:請您重新表達觀點,這觀點可能與目前問題不符...因為用戶都可以參與討論表達意見,如果您直接要求對方閉嘴,那麼後續可能會衍生不必要的爭執啦…--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09:26 (UTC)
- 我只能說雙方都有一定的過失...只是提報用戶也請在涉事的存廢討論針對相關議題做出比較明確的理據闡述,理解相關存廢提刪的原由經過再做出您的觀點描述較佳,避免有詞不達意,各說各話的情形,純粹個人觀點,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09:23 (UTC)
- 好的,已經添加了提報內容--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4 (UTC)
- 他是让你在存废讨论做出理据阐述,不是让你在提报页面,谢谢。--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8 (UTC)
- 好的,已經添加了提報內容--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4 (UTC)
- 若(○)快速保留並不適用,僅須提醒更改為(○)保留即可,相關疏失並非上述言論的合理解釋--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45 (UTC)
- 你没有资格教我如何做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47 (UTC)
- 一个首先称“
提删显无理由
”的人,首先称别人对条目编写不熟悉的人,首先质疑对方的动机的人,来这里提报对方称对方违反CIV、AGF。可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49 (UTC) - @枳白:不认同,您文不对题的回答无助于共识的达成,“提删显无理由”转意为“你们上面的讨论都是放屁,闭嘴吧”,只是不带脏字地恶心人。--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05 (UTC)
- 「提刪顯無理由」這個修飾詞彙的語意,原本是表達對於條目應保留的立場,以及對提刪理由的不認同。然而,將這個立場拓展到像「你們上面的討論都是放屁,閉嘴吧」這樣的語言,並不是恰當的。--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5 (UTC)
- 如果您這句話是在討論的最上端,我能認同您。但很遺憾地不是,所以我不能接受您的說法。--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8 (UTC)
- (~)補充:之前有人用“(○)保留”然后说“
看不到让我觉得这个条目应该删除的理由
”的,我的回复就很“正常”: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8/25#c-自由雨日-20240818003400-Aurora_Crush-20240817054900。--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10:46 (UTC)
- 「提刪顯無理由」這個修飾詞彙的語意,原本是表達對於條目應保留的立場,以及對提刪理由的不認同。然而,將這個立場拓展到像「你們上面的討論都是放屁,閉嘴吧」這樣的語言,並不是恰當的。--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5 (UTC)
- 同意,先不論被提報人的措辭,前面五千多字的來源、關注度討論,您只用一句資訊詳實、提刪無理由就想推翻,等於是直接無視所有人的話語,且對共識沒有任何幫助。--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5 (UTC)
- 我從未要求推翻討論,也未參與討論,內部僅陳述個人意見,以供參考,並非以達成共識為目的--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8 (UTC)
- @枳白感谢您参与站务工作的热情,但请注意存废讨论是讨论,不是投票,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参见Wikipedia: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53 (UTC)
- 我從未要求推翻討論,也未參與討論,內部僅陳述個人意見,以供參考,並非以達成共識為目的--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28 (UTC)
- 对照《WP:快速保留》指引和他说的“
- 处理:請討論保持冷靜。@自由雨日:明白您的憤懣。也請考量對方是新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1 (UTC)
- 新手应该主动学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09:37 (UTC)
- 帳號態度不佳,繼續使用不禮貌語言,建議採行1天至3周的封鎖--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9:58 (UTC)
- 我没把你提报已经很仁慈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8日 (三) 10:01 (UTC)
- 不建議新手反過來要求管理員採取對應措施(尤其管理員已經裁示處理陳述意見後),這不應當是新手應當所有的舉措心態,您如此態勢,恐怕反而就算您有多堅實的理據,其他用戶可能不見得會認同您。--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10:35 (UTC)
- ?已經裁示處理意見了嗎--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36 (UTC)
- 那⋯我就不再編輯這則提報了--枳白(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10:42 (UTC)
- 處理欄位就是給管理員寫的,既然管理員已經要求你們當事者冷靜,那就該冷靜下來,倘若在編輯上有疑惑,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問,雖然您是新手,但不代表可以以此做為豁免而不遵守規範,這點仍需提醒您。--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10:55 (UTC)
NARIPLAN
- NARIPLA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命名風格與編輯行為仍然同剛被軟封禁的User:NARI office,違反WP:SPAMNAME,也仍未申報有償編輯。
- 发现人:LHD(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4:21 (UTC)
- NARIPLAN與NARI office係不同user,NARIPLA已完成有償編輯申報。--NARIPLA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3 (UTC)
- 处理:已保護條目。看他之後會申報。會留意該用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4:30 (UTC)
- NARIPLAN與NARI office係不同user,NARIPLAN已完成有償編輯申報。--NARIPLA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4 (UTC)
- 那麼閣下有辦法證實二者近似雷同的用戶名稱並非同一用戶?如果可以請出示相關證明,若無法,請照上述做申報程序,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22:54 (UTC)
- 謝謝您。NARI office(同事的帳號)跟 NARIPLAN (我的帳號)我們都是國原院的員工,NARIPLAN 已經進行了有償編輯申報,NARI office表示她已被封鎖無法進行申報。因為國原院的董監事名單及一些資料進行異動須更新,長官指示我們要進行更新。但是目前國原院的頁面處於無法編輯的狀態。另外因為這不是我們在國原院的主要工作,因此只能利用業務空檔時間處理,無法及時回應,下班後也無法進行回應,如果回應較晚請見諒。--NARIPLAN(留言) 2024年8月29日 (四) 00:16 (UTC)
- 那麼閣下有辦法證實二者近似雷同的用戶名稱並非同一用戶?如果可以請出示相關證明,若無法,請照上述做申報程序,謝謝。--薏仁將🍀 2024年8月28日 (三) 22:54 (UTC)
- NARIPLAN與NARI office係不同user,NARIPLAN已完成有償編輯申報。--NARIPLAN(留言) 2024年8月28日 (三) 06:34 (UTC)
剑客小鹿
- 剑客小鹿(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User:Allervous/訪客簽名區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Allervous(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违反WP:LEGAL
- 发现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8月31日 (六) 12:33 (UTC)
- (+)支持:该用户对在下也暗示了法律威胁,并对在下人攻击,还删除可靠来源、使用非第三方来源破坏条目质量,在下已在WP:VIP举报。--稀有石头(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3:09 (UTC)
- 个人认为剑客小鹿的在签名区和讨论页的留言并非有意对Allervous进行政治威胁,AGF的话他只是开了个不太妥帖的joke。--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31日 (六) 14:42 (UTC)
- 不过结合Marvin 2009君的发言,我觉得可以考虑给剑客小鹿一个警告--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31日 (六) 14:44 (UTC)
- 处理:已提醒被提報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5:04 (UTC)
清净定慧
- 清净定慧(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一心71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 talk:清淨定慧(编辑 | 主頁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用戶持續人身攻擊與主觀惡意,經提醒與警告無效,應該用戶要求提報。
- 发现人: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3:45 (UTC)
- 处理:無後續行動。新手可能不理解指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4:28 (UTC)
- 不限期封禁。-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5:07 (UTC)
- 您確定嗎?他已被反覆警告,並且我也讓他看了方針(見[18])。--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1 (UTC)
- 確實是無後續動作,目前的留言也僅停留在SPI區域的那一筆「請提報」,後續沒有其他行為,見Special:Diff/84030012描述--薏仁將🍀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7 (UTC)
- 您確定嗎?他已被反覆警告,並且我也讓他看了方針(見[18])。--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1 (UTC)
- 在我看來他只是太過激動,如他有說「遭到不公的對待」。在目前情況不需要到封禁地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6 (UTC)
- 行吧。--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7 (UTC)
- 假設他再有相同行為出現,再做提報吧…--薏仁將🍀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8 (UTC)
- 他又開始了⋯⋯--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8:33 (UTC)
- 请你冷静。鉴于你多次对我评价行为本身就不佳,我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只是让你提报管理员,由管理员判定即可。--清净定慧(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0:31 (UTC)
- 已經判定了:
在我看來他只是太過激動,如他有說「遭到不公的對待」。在目前情況不需要到封鎖地步。
如果您還有異議,請提出。--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0:33 (UTC) 鑑於你多次對我評價行為本身就不佳
又是主觀惡意,請注意。--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0:34 (UTC)-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一心71#c-WiiUf-20240831000400-清净定慧-20240830152500
- 请注意,你看你自己之前给我的回复“您的恶意言论明显不怀善意,就算您是新手,在屡次沟通无果后也可以看出您的主观恶意。您的行为本身就不佳,还要“假定恶意”,为什么我们要把您看作善意?”
- 这种就是明显恶意。请直面你自己的不当言语。请向我道歉--清净定慧(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0:41 (UTC)
- 請先向我道歉。本來我都用善意的語氣提醒您,結果您一而再再而三地認定我是惡意,我只能這樣說。--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1:32 (UTC)
- https://wiki.zwnes.eu.org/wiki/User_talk:清净定慧#c-WiiUf-20240830144400-2024年8月
- 【如果您没有犯错,是不会无缘无故被封锁的。】
- 你从第一次给我留言,就说了不当的言语,这是你的善意?
- https://wiki.zwnes.eu.org/wiki/User_talk:清净定慧#c-WiiUf-20240830150500-清净定慧-20240830144700
- 【在维基百科,任何用户都可以提报别人的不当行为。您屡次破坏且收到过2次警告,还宣称我们总说别人犯错?要是您不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谁会检举您? 警告您,请保持稳定的态度,停止人身攻击!】
- 我阐述了遭遇不公待遇,上面你的回复,你一直批评我,说我态度差,行为不佳,这种行为也是善意?
- https://wiki.zwnes.eu.org/wiki/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一心71#c-清净定慧-20240831024000-WiiUf-20240831000000
- 【阐述事实?请先搞懂什么叫做事实。您的态度很差,我不提报您都算好的了。】
- 只是跟你说不要严以待人,宽以待己,结果你又判定我是主观恶意。
- 所以你一直批评指责别人就是你的善意,指出你的不当言论就是我的主观恶意?你的这种行为是在维护维基百科应该有的友好协作氛围吗?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新用户,我很失望,希望管理员介入进行判定。--清净定慧(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4:26 (UTC)
- 我不想再跟您說了,要找就找別人。傀儡調查會證明一切。--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1:33 (UTC)
- 請先向我道歉。本來我都用善意的語氣提醒您,結果您一而再再而三地認定我是惡意,我只能這樣說。--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1:32 (UTC)
- 已經判定了:
- 请你冷静。鉴于你多次对我评价行为本身就不佳,我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只是让你提报管理员,由管理员判定即可。--清净定慧(留言) 2024年8月31日 (六) 10:31 (UTC)
- 他又開始了⋯⋯--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8:33 (UTC)
- 假設他再有相同行為出現,再做提報吧…--薏仁將🍀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8 (UTC)
- @Manchiu 您怎麼看?--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11:34 (UTC)
- 行吧。--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8月31日 (六) 04:37 (UTC)
自由雨日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中華民國中古車出口建設研究協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人多次在我的留言區留下什麼「編輯戰」、「你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等語帶威脅話語,嚴重違反維基百科「假定善意、禮儀、不要傷害新手」等原則,請管理員協助處理!
- 发现人: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5:58 (UTC)
- 处理:那只是普通通知訊息。如有對您的冒犯,請接受我的歉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12 (UTC)
- 謝謝,但不是您該道歉--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35 (UTC)
- 确实,我也不认为Manchiu应该道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16:38 (UTC)
- 我發現下面也有人同樣舉報這位@自由語日,請管理員懲處--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39 (UTC)
- 謝謝,但不是您該道歉--JackPopMusic(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35 (UTC)
- 建議您先深入了解本站的一些指引,對您會有得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30日 (五) 16: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