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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爾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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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爾禎(?—?),字紀元,號屺原直隸興州後屯衛官籍,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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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第九名舉人[1],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刑部觀政,二十七年授保定府學教授,二十八年升國子監學正,三十年擢工部主事,管驗試所,三十六年升員外郎,本年差臨清磚廠,三十七年升郎中,三十八年升山西副使兼右參議。三十九年以乞終養歸[2]

四十三年起河南副使,四十六年升山東參政[3],四十七年丁憂。

天啟元年(1621年)復除山東參政[4],三年以平白蓮教之亂,升按察使[5]。四年加升左布政使,五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6],曾在山西五台山魏忠賢建生祠[7]。天啟七年二月,升為戶部右侍郎。八月以三大殿工成加恩,改戶部尚書,仍加太子太保。崇禎元年二月稱病,免官歸。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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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朝,丙辰進士。生父曹子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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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
  2. ^ 萬曆三十九年四月,山西副使曹爾禎乞終養乞歸,許之。
  3. ^ 萬曆四十六年九月,起升張輔之為南太常寺卿,副使曹爾禎為山東參政,按察使畢懋良為福建右布政。
  4. ^ 天啟元年三月,補原任參政曹爾禎於山東,原任參議李邦華於山東。
  5. ^ 天啟三年四月,升山東布政使司右參政曹爾禎為本省按察使。
  6. ^ 天啟五年十二月,山東左布政使曹爾禎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
  7. ^ 天啟七年四月,總督宣大山西張朴、山西巡撫曹爾禎、巡按劉弘光疏頌魏忠賢功德,請建祠於五台山,賜名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