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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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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裁判文書網去留及未來發展的描述

關於YouTube來源聽打逐字稿問題

這個地名到底是大字還是小字?

鄭許市域鐵路建議改名鄭許線

提議移動正弦曲線正弦波

首先,條目主題以波、波形為主,尤其導言還提到「與代表數位信號的方波相對。」,再來日文維基也稱其為ja:正弦波、英文維基亦稱其為en:Sine wave、粵語版也是zh-yue:正弦波,中文維基特立獨行實屬奇怪;正弦曲線#產生章節也是在闡述這種「波」如何產生,與「曲線」較不相關。因此強烈(&)建議正弦曲線(►)移動正弦波--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14日 (四) 02:53 (UTC)

依據我的理解,曲線是數學概念,波是物理概念,還是有點區別的。不過移動的話也沒啥大問題,要講條目中的描述稍微改一下。--凱樂留言2023年12月14日 (四) 03:40 (UTC)
有種MAC既是美妝也是電腦的美。不論是先得先到還是條目側重面都是數學,因此稱為正弦曲線並無不妥。要是改正弦波,那不得加入基本電學和v(t)=Vmsin(ωt)。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2月14日 (四) 14:27 (UTC)
但對應的維基數據項目d:Q207527好像都稱作sine wave是不是有點怪?甚至還「可分為」正弦波聲音 (Q117600064)。--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12月31日 (日) 14:36 (UTC)
第一次看互煮客棧,也是第一次在這發表觀點。
嚴格按照數學物理概念來分家的話,本人認為曲線不能一概而論,誠如上面那位所說,曲線是數學概念,波是物理概念。按照波#數學描述里提到的「一個在數學上,任何一個沿某一方向運動的函數形狀都可以認為是一個波」,那麼與其把正弦曲線移動到正弦波,不如乾脆把正弦曲線改叫正弦波形好了。
另外正弦波這條目描述「正弦曲線正弦波SinusoidSine wave)是一種來自數學三角函數中的正弦比例的曲線」有點問題。舉個我高中學的最簡單的例子,你可以說「單一質點做簡諧振動在不同時刻位移的函數圖像是一條正弦曲線,多個質點同時做簡諧振動時,反映它們在同一時刻位移的函數圖像也是一條正弦曲線」,你也可以說「多個質點同時做簡諧振動反映它們在同一時刻位移的函數圖像是正弦波」,但是你不能說「單一質點做簡諧振動在不同時刻位移的函數圖像是正弦波」,因為簡諧振動圖像和機械波完全不是一個東西,首先它們的坐標單位就不一樣。
不過我有個問題,你是直接移動頁面還是做重新導向頁面?--Molind214 一級萌新 歡迎指教👋 2024年1月2日 (二) 03:08 (UTC)
好吧,剛才查閱了劍橋英語詞典,對sine curvesinusoid的定義是「a curve that shows a regular smooth repeating pattern」,但是在sine curve註釋中特別標明了「also sine wave」,所以正弦曲線等於正弦波也未嘗不可,不過按照中文的解釋感覺還是有些區別,需要查閱相關資料做進一步論證。--Molind214 一級萌新 歡迎指教👋 2024年1月2日 (二) 05:15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海南雞飯是東南亞華人從文昌雞飯所改良,跟海南民系沒有關係。--2402:7500:4E4:BBAF:5D83:A71A:150F:814D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03:37 (UTC)

請參見《文昌雞飯與海南雞飯》此連結網站。--2402:7500:4E4:BBAF:1BB3:E05:9269:EAAC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4:27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GA終審法院大樓的來源補充

因誤操作將臺灣經濟條目復原到早期版本,想撤銷本人的編輯但過濾器提醒加入百度貼吧的連結,但本人沒有

想撤銷本人的編輯,但無法復原--Yty779tr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20:58 (UTC)

@Yty779tr
  1. 結論設置在第1項,過濾器沒有異常
  2. 過濾器日誌連續觸發47次,很容易被懷疑編輯測試
  3. 你在自己的用戶空間刷編輯次數到成為自動確認用戶的標準(總計54次)後立刻編輯賴清德,這很容易被認為是WP:GAME
因為不屬於當前的破壞,暫不提報,但後續編輯持續有類似今天的異常會另外提報,如果不急迫但問題嚴重會用其他頁面的提報機制處理你的問題--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23:52 (UTC)
(※)注意我只聲明一次,你進行的操作不是編輯爭議,而是沒有仔細檢閱各生者傳記頁面進行單一性政治傾向的大量頁面異常統一性頁面清空式編輯。在經過警告後甚至表明會透過回退而不是溝通解決問題,被提報後要求去WP:互助客棧說明也回絕,後繼續回退。你或者你們可以繼續嘗試類似嘗試,但是結果如何請自己承擔

(~)補充2023年12月31日 (日) 23:52 (UTC)已經提過Yty779tr的編輯活動很可疑,有問題會提報,以上。--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7:25 (UTC)

引入enwiki近期{{WPBS}}之改版,暨將{{Vital article}}併入{{WPBS}}

兩個台灣MeToo應該合併

整數模板的重複信息

素描喜劇(sketch comedy)和喜劇小品的關係

有關於在企業組織類型條目添增「組織架構」的適當性提問

小議示亡號的不當使用

最近意外發現了一些條目中出現了示亡號的不當使用,比如在我的大叔條目中,主角李善均被加上了示亡號。然而示亡號的用法是在某一時間點已死或者某人的某一身份因死亡而終止時才用(比如如果有人任職某一職位直至死亡,那麼應當在其這一職位的結束日期上添加示亡號),也即在這裏應該只有當這部電視劇上映時該演員已死才應加上示亡號。在這一條目中顯然不符合這一條件。

我不知道這樣類似的問題還有多少,因此想提請諸位注意這一問題,不要過多地添加示亡號。如果任何人只要一死就要給他們曾經出現過的條目里的名字添加示亡號,那維基百科作為一個百科全書,記錄的死人肯定要比活人多,豈不是處處都是示亡號了。--Boreas Sawada 2024年1月6日 (六) 02:37 (UTC)

@Halomydear--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03:27 (UTC)
「示亡號的用法是在某一時間點已死或者某人的某一身份因死亡而終止時才用」:不對。示亡號是套在近期逝世的人的名字上的。某人去世已久,讀者一般知道或容易查知的,不必明示。
「比如如果有人任職某一職位直至死亡,那麼應當在其這一職位的結束日期上添加示亡號」:不對。示亡號是套在近期逝世的人的名字上的。--Ghren🐦🕚 2024年1月6日 (六) 03:56 (UTC)
「表示當前文字所表述的時間環境下此人已經逝世」(來源:維基百科),也即,當描述的主題為比如某電視劇時,必須為該電視劇播出時某參與人員已死才加示亡號,其他場合不加示亡號。不然會造成歧義,比方說,一個作品(不局限於影視劇)是 1970s 時代的,結果其中的一個貢獻者於近期死了,結果在這個作品的條目中,這位近期死去的貢獻者被加上了示亡號,則會讓讀者以為該人在該作品面世前就死去了。
套用在舉例條目上(我對舉例條目沒有任何特殊看法,僅是偶然發現而已,也不針對添加示亡號的個人,僅針對這一誤用現象),則為只有當有貢獻人在該電視劇上映前(也即在 2018 年 3 月 21 日之前)死去,才應該在貢獻人列表中為彼人加上示亡號。
「比如如果有人任職某一職位直至死亡,那麼應當在其這一職位的結束日期上添加示亡號」則是中文維基百科資訊框的慣用做法。
另反駁「示亡號是套在近期逝世的人的名字上的」,這是不對的。示亡號其實是一種「為了紀念對✕✕所做的貢獻」而加的,也即,如果譬如講 A 在創作甲的過程中死掉了,那麼在甲的貢獻人列表中,A 會一直被添加示亡號,與是否近期死亡無關。就好比說,一本書有十個編者,其中有一位在該書出版前就死掉了,那麼會在該書出版時為此人添加示亡號。但倘若此書十分暢銷,100 年後還在翻印、再版,那麼即便到時這十位編者都死掉了,也只有最初那一位在初版出版前死去的編者會一直保留示亡號,而其他編者無論死亡之遠近都不添加。--Boreas Sawada 2024年1月6日 (六) 04:13 (UTC)
( ✓ )同意:獎項的追頒也是一樣。若領獎前得主已死,才加示亡號。若領獎時得主還在世,即使病重無法親自領獎,且頒獎後一個星期得主就死了,也不加示亡號。對於原則上頒給在世者的獎項而言,依此辦法,當不致造成示亡號的濫用,故無必要一律禁止其使用。-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月6日 (六) 05:43 (UTC)
  • 「領獎前得主已死,才加示亡號」。這有現實的習慣用例嗎?
  • 「100 年後還在翻印、再版,那麼即便到時這十位編者都死掉了,也只有最初那一位在初版出版前死去的編者會一直保留示亡號」這種情況保留示亡號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紀念那位死者或者表示死之後發表,而僅僅是為了忠於原始版本的格式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月8日 (一) 03:53 (UTC)
提一下,Ghren在方針提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禁止使用示亡號--Kethyga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05:13 (UTC)

亞澤王朝卡薩王國是否為同一概念?

想請大家協助查證一下亞澤王朝卡薩王國是否為同一概念?在多篇文獻上都有提到「亞澤」上藏族對卡薩王國的稱呼,且在亞澤王國所列出的國王名也與英文版大致相同,若是同一條目應可以合併。--Koala0090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23:39 (UTC)

我認為是同一概念,不過暫時找不着來源uwu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8日 (一) 04:27 (UTC)

意大利地名

壹傳媒遭香港警方搜捕的兩次行動是否合併

在更新黎智英案動態的時候,發現目前有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搜查壹傳媒大樓事件香港壹傳媒高層大搜捕兩篇條目,講的是香港警方兩次涉嫌以「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到壹傳媒集團進行抓捕的事件。事實上兩次行動都是黎智英案的背景,考慮到目前有關黎智英案的條目還未正式建立,故建議將兩次行動的條目合併,改名為黎智英案搜捕行動,作為黎智英案背景內容的延伸。在此徵求社群同仁的意見。--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18:54 (UTC)

這沒問題,但兩篇條目編輯歷史要保留。--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6日 (六) 12:57 (UTC)
只要在合併的條目的討論頁以合適的方式使用{{copied}},而且被改為重新導向的頁面不會被刪除的話,保留編輯歷史倒也不是甚麽大問題。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7日 (日) 03:39 (UTC)
不反對的話週末就開工了。--Jeffchu2014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18:13 (UTC)

阿甘妙世界的跨語言連結異常

關於「維基百科是否可以引用論文寫條目」

「Category:進行中的衝突」含過時、不實或不當信息,請大家關注修改

關於英雄聯盟公共轉換組的一個問題

動物條目應精確到科 / 屬 / 種

我儘量描述地清楚些。昨日尋找翻譯條目時,發現日語維基百科的ウナギ日語ウナギ沒有漢語版本。隱約覺得鰻魚這種動物不至於沒有漢語版本的條目,結果發現了這一篇,認為「鰻魚是鰻鱺目(學名:Anguilliformes)分類下的物種總稱」,也就是精確到鰻鱺目,對應到日語版本中也有ウナギ目日語ウナギ目。但日語版本中另有ウナギ日語ウナギ,精確到屬。漢語版本中也有鰻鱺屬。切換語言時會造成相當的混亂。也許可以不再單獨理會這個精確到屬的條目。但似乎也可把重命名為鰻鱺目,然後把定向到鰻鱺屬里去。不知英語、以及其他語言版本如何處理這類問題。--AdyaTalk 2024年1月11日 (四) 20:28 (UTC)

劍齒虎這樣的多系群怎麼辦?--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23:11 (UTC)
「鰻」這字要定向到哪感覺需要討論,查了一下,「鰻」光在台灣還能泛指該屬以外其他鰻鱺目下的魚類,包含康吉鰻科灰糯鰻、海鰻科的海鰻、鯙科的薯鰻等。在漁業署2010年的漁業調查統計手冊一文中,鰻鱺屬的俗稱是「freshwater eel」,即淡水鰻。而樂詞網上「鰻」對應的是「eel」,即英維的鰻鱺目。如果要迴避沒條目的問題,我想把該重定向連到wikidata項目就能解決。--WiToTalk 2024年1月12日 (五) 00:53 (UTC)
另避免我句義不清,我的想法是把「鰻」移動到「鰻鱺目」(留下重定向,鰻本身連結至ウナギ的data項目),然後另在該頁面建一個鰻 (消歧義)可能會比較好。—WiToTalk 2024年1月12日 (五) 02:37 (UTC)
除去消歧義外另一可行的選項是和英文的halibut條目一樣,直接列出日常生活中的俗稱可能指代的物種。——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2日 (五) 21:18 (UTC)

Infobox內已經有地圖,要再多放上地理位置圖嗎

金門馬祖兩地條目的「設立」一欄有必要寫那麼多年份嗎?

第十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名單模板鬧雙胞

台灣民眾黨是否應歸類為民粹主義?

有一位在其主頁中以強烈的態度表態支持民進黨的編輯者執着的認為民眾黨為民粹主義,並找了許多西方觀察者的文章來佐證其觀點,其中包括一些學術來源的文章,但我認為這些文章在這一問題上的態度明顯偏頗或認知明顯不足。眾所周知,美英普遍支持台灣遠離中國,普遍更加支持民進黨,這些文章在我看來帶有明顯的立場。

就像不應拿中國機構研究民進黨的文章來定義民進黨一樣,我認為這些文章的參考價值很值得懷疑。

在我們定義某個政黨是否為民粹主義政黨時或許應該主要依據民粹主義的主要特徵進行判斷:

根據政治學者Jan-Werner Müller(2016)的定義,一個民粹政治人物具有三大要素——反多元主義、批判精英與現存政治制度、區分真正人民的邊界(即認為某類人是「更純潔」「更好」的人民)。

然而,從該黨主席柯文哲的言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和他創建的政黨支持多元化、尊重專業人士(甚至有些傾向於精英主義)、主張團結和寬容。這顯然不符合民粹主義的一般定義。

描述民粹主義定義的相關文章:https://www.chinainperspective.com/default.php?id=52815--星樞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05:55 (UTC)

@AINH編輯摘要這麼小的地方,要打不如來練舞室戶煮打,話說吵成這樣條目還沒被封鎖也是很厲害。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2月31日 (日) 08:56 (UTC)
英維有封鎖喔: [1]Renamed user 103430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15:22 (UTC)
等等,這東西半年前開始吵還沒結束喔。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12月31日 (日) 08:58 (UTC)
  • 我已經(非常)充分地reference我所增加的內容,而且亦充分地表示兩邊立場。星樞對於民眾黨是否為民粹主義的自行判斷乃是標準的原創研究,「美英支持民進黨,所以帶有偏頗地批評民眾黨,所以所有英文來源都不可靠」這一神奇斷言更是OR中的OR。退一萬步說,就算所有美歐專家、學者、媒體、觀察家都真的是帶有色眼鏡觀察台灣,「民眾黨為民粹主義」這種定義仍然廣泛存在。哪怕這種定義有爭議,維基百科的角色並不是判斷哪一方正確,而是把正反兩方都呈現出來,而也正正就是我所撰寫的版本-某人 2023年12月31日 (日) 09:19 (UTC)
    這無關立場,而是事實問題,即使有再多的參考資料背書,還是應該以事實為依據。
    在之前整個爭執的過程中,你從來沒有反駁過我對於民粹主義是什麼的具體定義。如果你認為民眾黨是民粹,應該具體說明民眾黨為何符合民粹主義的核心定義,而不是只表明有很多參考資料能夠支持你的結論。我認為你也知道事實,只是不願意承認。
    另外,我並沒有說所有英文來源都有問題,你不要自行腦補。你給出的所有參考資料都只給出了觀點而沒有給出論證的過程。
    你可以用民進黨和民粹兩個關鍵詞查一下,你能找到無數支持民進黨是民粹的參考資料,但這並不代表需要在列表中列出民進黨是民粹主義。--星樞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14:46 (UTC)
    我認為編輯維基百科是個嚴肅的事情,即使很支持某人也應該秉持儘量不夾雜私貨的態度,在事實沒有偏頗的基礎上可以只編輯你想編輯的內容,但如果某個論斷本身是不正確的,則不應該得到保留。--星樞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14:54 (UTC)
    Wikipedia:可供查證#可供查證不等同正確:「可供查證的要求,只是為確保編輯者撰寫的內容,真實存在於可靠來源,而非編輯者的臆造,但這並不意味可查證來源的內容具有絕對的正確性。來自於可靠來源的內容也可能有誤,而若該內容能被其他可靠來源證明為錯誤,則也有可能被刪除。但如果該內容是重要的少數觀點,一般來說,不應當刪除,而應按比重提及該內容,並同時提供有關理據,說明該內容被其他可靠來源認為有誤。」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3年12月31日 (日) 16:24 (UTC)
    關鍵在於這個觀點看起來並非「重要的少數觀點」,就算是的話也沒有必要放入需要精簡的信息框。
    而針對可以通過簡單的邏輯推理得出的事實,我認為如果在社區能夠達成共識便不必保留該描述。
    邏輯推理過程:①[大前提]判斷某個政黨為民粹主義的必要條件是有證據表明該黨在較大程度上具有「反多元主義、批判精英與現存政治制度、區分真正人民的邊界」三個核心特徵。②[小前提]沒有證據表明台灣民眾黨具有這些特徵。③[結論]台灣民眾黨不應被描述為民粹主義。--星樞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20:28 (UTC)
    「看起來並非『重要的少數觀點』」這個想法很危險,你需要先看該來源的發佈者的身份地位,以及其他來源的表述情況,來確定這到底是不是「重要的少數觀點」,而不能單單「看起來」,我看過一個反例,就是有人認為某個實際上並非「重要的少數觀點」的觀點看起來是「重要的少數觀點」。你上面的這個「邏輯推理過程」説難聽一點就是原創研究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01:43 (UTC)
    ①如何定義民粹主義是個社會科學問題,所以非主流觀點應歸為邊緣學說
    這種邊緣學說如果沒有在社會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則無需列出,如果有一定的知名度的話應該單列一個條目,如地平說
    ②你可以用民進黨和民粹兩個關鍵詞查一下,你能找到無數支持民進黨是民粹的參考資料(包括學術參考資料),但這並不代表需要在列表中列出民進黨是民粹主義。
    ③我們現在是在討論條目而非編輯條目,通過簡單的三段論推理來說明我的觀點並非原創研究。
    ④「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所謂『事實』,是指『不涉及嚴重爭議事物的一段信息』。」
    如果我提出的三段論的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沒有爭議,那我得出的結論就沒有問題。
    ⑤另外也需要注意,中文中的民粹主義和英文中的Populism的內涵是不一樣的,英文中的populism可以指代一個較寬泛的概念,而中文中民粹主義的概念有兩個來源,一個是populism,另一個是俄文中的「народничество」,其內涵更狹窄。
    既然是學術問題,就應該嚴謹一些。@AINH提供的參考資料旨在證明該黨為Populism,無法證明該黨為民粹主義。--星樞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06:47 (UTC)
    你都能說「切勿斷言觀點本身」了,你難道就沒留意你自己正在「斷言觀點」嗎?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06:50 (UTC)
    我白寫這麼多了…
    那段話表明「不涉及嚴重爭議事物的一段信息」是可以斷言的。
    我斷言的一共有三個信息:①大前提,②小前提,③三段論的可靠性。
    三個都是不涉及嚴重爭議事物的一段信息。--星樞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06:58 (UTC)
    然而我並不認為你現在在做的事情屬於斷言「不涉及嚴重爭議事物的一段資訊」,而且你也無法否認你現在確實是在做原創研究。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07:48 (UTC)
    那請問你對這三點中哪一點有異議呢?
    另外,三段論只是簡單的總結,我也沒有添加新內容,而是在討論刪除有問題的內容,不涉及原創研究的問題。
    我也提供了參考資料,詳見列表內「民粹主義(爭議)」位置。
    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快速達成共識。無關立場,我實在受不了一個不合邏輯的論斷被留在條目中--星樞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0:07 (UTC)
    你這裏提到了「三段論只是簡單的總結」,但請務必留意這屬於維基百科方針所定義的「原創總結」,「原創總結」作為「原創研究」的一種是被維基百科方針所反對的。此外,你的這個「大前提」也是有問題的,因為顯然地也不止Jan-Werner Müller一個人在學術層面上定義過「民粹主義」,你一來就以Jan-Werner Müller一個人給的定義當成「民粹主義」的定義的唯一標的是非常不妥當的。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1日 (一) 10:38 (UTC)
    ①如前所述,沒有添加新內容,所以不涉及原創研究的問題。
    ②提他因為他是這個領域的權威,他總結的民粹主義的核心定義在學界被廣泛引用,我找了很久,沒有發現有學者對此提出異議。如果你認為民粹主義有另一種定義的話,你應該找出來。--星樞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4:42 (UTC)
    你到底要我重複多少次,「沒有添加新內容,所以不涉及原創研究的問題」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成立的,原創研究與原創總結的定義完全是看現行方針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2日 (二) 01:10 (UTC)
    「討論刪除有問題的內容,不涉及原創研究的問題。」該說的我都說明白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3:53 (UTC)
    不,你這樣是在故意移除百科內容。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2日 (二) 04:47 (UTC)
    該說的我都說的很清楚了,你可以繼續欺騙自己。--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4:51 (UTC)
    我有義務提醒你,你這相當於是在故意無視方針指引規定。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2日 (二) 04:56 (UTC)
    退一萬步講,討論不需要遵守該項針對條目內容的內容方針是很清楚的事。
    你是在故意區解方針指引規定,我之後不會再回覆你這個問題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5:16 (UTC)
    我的意思是你打算藉助討論對反對你的做法的人施壓,從而達到刪除你聲稱為「有問題的內容」的目的這點是有問題的,因為你意圖刪除的內容實際上是有效的百科內容。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2日 (二) 09:55 (UTC)
    「在之前整個爭執的過程中,你從來沒有反駁過我對於民粹主義是什麼的具體定義....而不是只表明有很多參考資料能夠支持你的結論。」因為判定哪個「事實」為「正確」並不是編輯應做的事情,只要是廣泛的觀點我們就應該寫入。編輯的職責是依可靠來源編輯-某人 2024年1月1日 (一) 02:09 (UTC)
    見上文--星樞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06:48 (UTC)
    不會有任何政黨是民粹主義這種觀點是廣泛的,這本來就是個負面的說法,在對台灣民眾黨的批評與爭議開一個章節還差不多。不過我給 @星樞的建議是,如果要改善這個條目的品質,不是在信息框跟人來來回回打編輯戰,而是找到一些民眾黨,而不只是柯文哲第一任市場時期,支持參與式預算的參考資料,補充進「政治理念」章節裏,之後就可以在信息框裏寫民眾黨有參與式民主的意識形態。然而民粹主義跟參與式民主「都寫在那裏」只會讓後續讀者感覺到沒必要的編輯戰的痕跡,所以建議 @AINH也是早早移走,真的是沒什麼必要列在信息框的內容。也很多人說川普粉是民粹吧,上升到共和黨是民粹主義真的是比較有爭議。—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8:45 (UTC)
    實際上是有這個章節「台灣民眾黨的核心價值」,裏面目前還沒把這些批評標籤為民粹主義,至於該不該這麼標籤也該在那裏討論吧,在信息框實在過度了。—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日 (一) 18:52 (UTC)
    「不會有任何政黨是民粹主義這種觀點是廣泛的,這本來就是個負面的說法」Category:民粹主義政黨裏一長串以意識形態劃分的政黨,是不是應該全部刪除?即使是「負面的說法」,只要有來源證明即應該寫入。我已經提供了大量來源-某人 2024年1月2日 (二) 01:36 (UTC)
    如果按照你的判定標準的話,世界上大多數政黨都可以被標為民粹主義,這明顯是有問題的。
    把世界上大多數主要政黨的名字和民粹主義一起查找都能找到不少參考資料。最終是否應在信息框中將其標為民粹主義,首先應該看它是否符合民粹主義的核心特徵,只有較大程度上符合這些核心特徵的政黨才有討論是否應該標註的空間。維基百科不是堆砌垃圾信息,而是需要整理的。
    如果你仍堅持的話,你需要回答下面的問題,衹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①你是否認同一個不符合民粹主義核心特徵的政黨適合被判定為民粹主義。
    ②按照你的標準,在民進黨的信息框裏加入民粹主義是否合適?(民進黨的政黨特徵明顯更接近民粹主義,也有大量相關的參考資料)
    ③按照你的標準,在人民公僕黨的信息框裏加入納粹主義是否合適?(有大量的參考資料,甚至包括一些來自俄羅斯學術機構的資料)
    ④按照你的標準,在民主黨 (美國)的信息框裏加入共產主義是否合適?(同樣有大量的參考資料)
    在基本事實層面的問題上,不需要平衡各方觀點。硬凹沒有意義,不要把你的感情帶入到編輯中。--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4:55 (UTC)
    234你倒是列出來,不要單憑口說有大量參考資料。我的資料全部列出來了。你搬了好幾次龍門,我都根據你的新要求幾次找了多個不同新資料了--某人 2024年1月2日 (二) 06:00 (UTC)
    ②已經有人列完了,我就不列了。
    ③參見俄烏戰爭「背景」一欄。
    ④參見麥卡錫主義https://www.epochtimes.com/gb/19/9/28/n11552984.htm --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9:55 (UTC)
    跟你更新一下,有其它政治狂熱者給民進黨加Category:民粹主義政黨也在信息框加「民粹主義」了。加不加Category:民粹主義政黨還好,反正看得人少,民眾黨隨便你加。不過你們這些搞信息框的,真的有想提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嗎?還是就想爽一下?
    老話一句,有專門的條目讓你討論民眾黨到底是不是民粹主義,條目正文的排版可以讓你加多少來源就加多少來源。做有爭議的改動之前能先在這裏討論嗎?不要把沒意義的編輯戰帶到英文維基百科丟臉。—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5:26 (UTC)
    我能不能這樣建議。把民進黨還有民眾黨信息框裏面的「民粹主義」都先拿掉,由你們這些民粹主義專家去民粹主義條目辯論,再從黨的爭議的章節做適當的引用?
    我覺得再不找到一個共識,讓你們這些信息框愛好者瞎搞,明天在兩個黨信息框都看到標為法西斯主義也不奇怪吧....... —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6:16 (UTC)
    不同意,如果民進黨真的有第三方來源證明他是民粹主義be my guest歡迎加入(雖然我「民進黨 民粹」一搜下去所有結果不是名嘴就是中國媒體說的「黑陸民粹」)。民眾黨我已經提供了大量充足的第三方來源證明--某人 2024年1月2日 (二) 06:27 (UTC)
    看來你好像也不是什麼民粹主義專家啊,隨便搜不是都有嗎?[2],節錄 2009 那篇論文一句 "Neo-liberalization and populism coexisted in the DPP political space."
    夠了吧?不是做政治學研究的是不是不要在攪和了?--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6:43 (UTC)
    那就加呀,如我所說如果有第三方來源be my guest。我只着重我加的內容一直被censor掉。一直審查內容究竟「攪和」的是誰--某人 2024年1月2日 (二) 06:51 (UTC)
    因為本來沒什麼必要對品質不好的編輯討論太多,請問你有計算過這半年有多少個不同的帳號移除過你的這個信息框編輯嗎?包括你自己在Talk:台灣民眾黨的詢問,你有試圖得到其他編輯的理解嗎?
    我最後再問你一次,同不同意兩個黨的信息框的都拿掉,你們民粹主義愛好者可以去別的地方辯論。如果你不同意,我好像只能發 RfC 了?--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7:01 (UTC)
    有呀,半年前所有移除我的編輯的都是即棄ip。我不想abf也不知道是不是黨工,所以我才問。相反半年前的討論還比較有營養,半年前得出的共識就是我提交出來的來源留於政治口水以及是針對柯本人而不是民眾黨。所以我依據當初的討論完全更改參考來源,既然政治口水那麼我直接找外媒英文來源,以及這些新來源全部都是直接針對民眾黨本身的。相反這次討論到現在仍然沒有一個人是針對參考來源討論的,全部都是自己的OR判斷--某人 2024年1月3日 (三) 08:04 (UTC)
    憑什麼認為外媒就不是政治口水,我的 Google citation 有柯文哲的 1/10,要我這種精英主義者發難,我希望你的引用都是學術論文,然後你引用唯一那篇台灣發的論文,我不想花前所以看不到。就像我做得那樣,能請你提供引用相關的描述嗎?
    另外,我不知道你怎麼評價半年前的討論,你完全沒回,人家說「最多寫為觀點」,我的理解就是移開,不知道你怎麼解讀的。—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0:38 (UTC)
    另外順便嘴一下「在其主頁中以強烈的態度表態支持民進黨的編輯者」,我是澳洲永居的香港人,我不是台灣人沒有台灣投票權,那段只是在反諷我第無數次被標籤為民進黨網軍-某人 2024年1月1日 (一) 02:12 (UTC)
我更覺得民進黨是屬於民粹主義。(因為民進黨很擅長忽悠民眾,例如2025非核家園以及1450)--日本生可樂真好喝,當然處理水還是免了吧-太陽番長 2024年1月2日 (二) 01:55 (UTC)
我會認為說,無論是用什麼標準去定義「民粹主義」也好,或者去定義「民眾黨」是屬於「民粹主義」也好,基本都只是一些觀點而已。這些觀點顯然是主觀的且大多不一定得公認,放在條目資訊框對於讀者了解條目主題有多大呢?二,如果政黨不自認自己屬於「平民主義」,放在Category:民粹主義政黨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這屬於主觀性的判斷。三,「民粹主義」本身就是負面的說法(參潘維:「 平民主義」是如何被譯成「民粹主義」的?),英語來源將民眾黨稱為populism的政黨,不代表中文語境下可以歸到民粹主義。--Ghren🐦🕛 2024年1月2日 (二) 04:53 (UTC)
我認為按民粹主義的定義明確屬於民粹主義的政黨標為民粹主義倒是沒有問題。
關鍵在於民眾黨既不符合英文「populism」的定義,更不符合中文「民粹主義」的定義,標成民粹主義實在太荒謬了。--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5:02 (UTC)
根本不存在公認的「populism」的定義。在某些標準下,「民眾黨」是符合的,某些則不符。不好直接說荒謬與否。--Ghren🐦🕑 2024年1月2日 (二) 06:42 (UTC)
對其主要特徵還是有共識的,台灣民眾黨與民粹主義重疊的特徵並不多,Chatgpt雖然不嚴謹,但是可以略作參考: https://poe.com/s/8LtWSZz5cJlummHaWjEl --星樞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0:21 (UTC)
我看不出學界認為有啥共識。--Ghren🐦🕐 2024年1月2日 (二) 17:36 (UTC)
好久沒人發言了,所以大家算是取得共識了嗎?那我就先把信息框裏的「民粹主義」拿掉了。
另外,英維好像沒人關注這個爭議,一直沒有第三個人參與討論,大家可以去討論討論或者投個票。Talk:Taiwan People's Party
@AINH@Ghren@Kennyluck@MikadoYuga@Milkypine@Renamed user 103430@Sanmosa--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7:58 (UTC)
非常不同意,憑什麼?到現在都沒有人針對過我的來源評論--某人 2024年1月3日 (三) 08:00 (UTC)
①目前大部分人認為不應該保留。
②之前已經經過充分的討論了。
③你的邏輯很奇怪,有來源就應該保留而且加入信息框嗎。
④我之前看了好久你給出的參考資料,在上面評論過這些來源都只是提出觀點,沒有充分的論證過程。--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8:10 (UTC)
你倒是跟我説説你的「大部分人」是怎樣看出來的。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3日 (三) 08:34 (UTC)
加法--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9:59 (UTC)
我的意思是你具體是怎樣「加」的,畢竟我感覺這裏活躍討論的人當中,真的有特別表態支持與反對拿掉「民粹主義」的人數好像差不多,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這種定論不能過分輕率地判斷。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3日 (三) 10:18 (UTC)
2個支持保留,4個反對,2個未明確表態。另外,不適合因為某些人活躍就增加權重。--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1:17 (UTC)
我説的是「特別表態支持與反對」,不包括隱晦的表態(因為我們有可能誤解)。Sanmosa Romeo and Qubilai 2024年1月3日 (三) 14:11 (UTC)
有一個反對的沒有明確說出「我反對」,不過怎麼算反對的都更多啊。--星樞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5:27 (UTC)
而且非要抬槓的話你在之前也沒有明確表態支持啊,我們是不是應該為了不誤解你把你算在未表態?--星樞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5:31 (UTC)
如果是單純指「台灣民眾黨是否應歸類為民粹主義?」,我覺得可以放入,畢竟是一個以上的觀點。而「台灣民眾黨條目上放入民粹主義」則是另一個問題,由於不是每件事物都擁有明確屬性分類,所以屬性南轅北轍是很正常的,更不用說時間長的組織其目標、受眾可能早就不是起初的樣子。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4日 (四) 06:07 (UTC)
「柯文哲包牌」這類的批評一直都有,這個爭論在「台灣民眾黨的核心價值」繼續也很合適,某單一帳號用半年的時間找不同的資料也要把這個訂死在資訊框,也是相當狂熱了。—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6:31 (UTC)
如果台灣民眾黨不能被歸類為民粹主義,是否台灣,甚至全世界,再無民粹?--Kuohuanhuan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2:53 (UTC)

通知

賬號AINH疑似為Sanmosa的傀儡賬號,我已提告。見於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Sanmosa。(該案件中有一些討論是關於另一案件的,大家不要搞混)
作為這次條目探討的參與方,歡迎大家參與該案件的討論或提出其他證據。--星樞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5:16 (UTC)

調查

  • (-)反對 理由見前文,該論斷不應該在信息框中保留。--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8:41 (UTC)
    這不是投票,我的來源已經more than enough證明有這種觀點存在了;你覺得有爭議,我把你的觀點也加進去了。你如果完全不打算妥協那麼這個討論是幹什麼的?死纏爛打到你的版本通過?--某人 2024年1月3日 (三) 08:51 (UTC)
    大哥,你能不能講點道理,你的質疑我之前都已經充分說明過了。
    這就不是各退一步就OK的事,妥協是建立在兩方都有道理的基礎上,如果什麼都能妥協什麼都能列進條目那就不叫百科了,那應該叫論壇。--星樞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9:10 (UTC)
  • (-)反對 請有耐心參與這個無聊話題的朋友們,認真看完這個討論,民眾黨的 Talk:,再來投票。民粹主義(populism)實際上就是一個對抗精英主義的反義詞,因為我大概是一個精英主義者,或是支持優生學也不為過。柯文哲以各種客觀的標準也是精英,我是真的完全不能明白他被歸納成民粹的邏輯在哪。另一方面來說,大部分民眾都不是精英,所以民粹主義可能跟每票等價的民主是類似的,找國民黨是民粹主義的參考資料也大概率會有(誰不支持民主呢?)。結果呢?把中華民國變成一個三個民粹主義政黨競選的國家有意義嗎?這種貼標籤的行為真的從頭到尾有意義嗎?反對聲音支持把這個討論移到 infobox 以外的任何地方,所以絕對不是 cencor。 —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0:28 (UTC)
    我都快忘了韓國愉是國民黨的,討論精英主義真的是浪費時間。--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0:35 (UTC)
    說錯,民粹主義。--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0:44 (UTC)
    你非要這樣硬掰我無話可說。事實就是除了名嘴以外沒有任何第三方來源描述賴侯兩人民粹,柯就要多少找多少--某人 2024年1月4日 (四) 01:16 (UTC)
    還在等你這個參考資料魔人找到的論文裏的描述。--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1:33 (UTC)
    另外,柯文哲個人的爭議你寫在柯文哲的條目裏也很好啊,本來就沒 censor,只是不想浪費大家第一眼看信息框的時間,維護維基百科內容的品質人人有責。--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1:39 (UTC)
    @AINH
    描述賴清德民粹的專業人士資料:https://whogovernstw.org/2015/09/26/fangyuchen12/
    對於釐清民粹主義一詞的定義,這篇文章很有價值,建議你好好看看。--星樞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5:08 (UTC)
    雖然對政治學沒興趣沒辦法細看,不過結論還蠻有意思的,「民粹」被污名化不是就跟柯文哲說九二共識被污名化了一樣嗎 XDDD?就像我之前建議的,我覺得不用這個標籤,資訊框改「直接民主」、「參與式民主」之類的,甚至「網絡民主」之類的,我都沒意見。—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8:13 (UTC)
    「網絡民主」這種說法豈不是更加廢話?藍綠白哪一個不算網絡民主……--Ghren🐦🕙 2024年1月4日 (四) 14:24 (UTC)
    跟網軍無關,單純是柯跟川普一樣很重視網絡曝光,而且柯還很重視從網絡蒐集施政方向,從台北市的網站遠勝其他就知道。候就不用說了,賴有做過直播之類的嗎?英文的條目內容比較多,在政治學學術圈有沒有人開始多用這個詞作文章我沒太興趣再了解了。
    我是一直試圖在跟資訊框愛好者討論休戰方案,柯黑也是可以我給的幾個建議做個排序。反正現在資訊框裏的選項有:
    1. 「民粹主義 (爭議)」
    2. 「網絡民主」
    3. 「直接民主」
    4. 「參與式民主」
    5. 不提
    我排 4 > 3 > 5 > 2 > 1。—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14:48 (UTC)
    忘了說,英文條目有提到網絡民主跟民粹主義的關係。—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14:49 (UTC)
  • 加(爭議)本來就是休戰,那還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如果根據你們放在我身上的高標準看待你自己,兩個來源一個說的是柯本人而非民眾黨本身,另一個是第一手來源。我本來大可不加的。現在要求人讓步再讓步,這不叫妥協,這叫得寸進尺。再說,短短四個字的內容加了快十個來源仍然一直被拉布,非但聞所未聞,其他政黨民粹主義的欄目也沒有這麼充分的參考。究竟為什麼如此充分證明都仍然一直被拖延,我不想abf也不猜為甚麼,答案也許只有你自己知道-某人 2024年1月5日 (五) 02:09 (UTC)
    很簡單的問題,一個這麼小的資料框你見過哪個需要這個多個來源的?沒爭議的內容加入資料框才合適吧。另外,abf 是什麼啊?— Kennyluck留言)--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2:54 (UTC)
    我提醒一下「半年前所有移除我的編輯的都是即棄ip」這句話,非常的錯誤,希望你自己統計一下,把所有這半年的編輯都@進來討論一下。—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2:56 (UTC)
    因為您們根本是在自說自話。一邊只考慮可供查證,沒有考慮「民粹主義」這個詞到底是否真的可以放在資訊框;一邊則是不考慮可供查證而直接跳去考量到底合不合適。實話兩種態度這樣說下去是沒有結果的。--Ghren🐦🕚 2024年1月5日 (五) 03:38 (UTC)
    你自己也說「英語來源將民眾黨稱為populism的政黨,不代表中文語境下可以歸到民粹主義」。照某人的邏輯,要繼續得寸進尺下去就是要變成「民粹主義[註1](爭議)」(註1:這裏指的是 pupulism brabrabra)。根本就不是適合放到資訊框的內容。
    我覺得你還是考慮投票吧,多說無益了。
    順道一提,這個[註1]的寫法,我排最後。—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05 (UTC)
    另外,我覺得我跟@星樞都看過很多多餘的東西了,你說我們沒查證不太公平吧。—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12 (UTC)
    大家可以看看信息框不應包含甚麼?,如果真的要「民粹主義」,選一個參考資料直覺是《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aiwan Studies》那篇論文比較好。我已經很認真的查證到知道該論文是一個線上的研討會的三個人講中日韓的民粹主義的匯總文章,問題是我不願意花錢買論文,我手上有的高校的 VPN 也沒有買這個期刊,這對其他人更是哪以難以查證的參考資料。我已懇求了某人提供裏面相關的段落,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回覆。
    某人在一開始半年前提供的三個參考資料,都是一些在政治學上沒什麼參考價值的新聞評論,那些東西一般人是比較容易查證,不過在目前有爭議的情況下,我期望放一個比較有權威的東西(雖說《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aiwan Studies》一看就知道不是很權威的期刊)。
    這是在決定信息框要放這個的前提,我已經投反對票了。—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41 (UTC)
    補充一下,信息框應包含甚麼?有提到「於條目其他部份亦已有所引用」,我已經多次提到這個內容跟台灣民眾黨的核心價值有關,但是過了這麼多天仍不見那裏有什麼變化。我相信我已經盡力遵守維基百科方針並努力提高條目品質了。—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47 (UTC)
    我的意思是你們沒按維基百科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的那套來辦。上邊Sanmosa批評星樞的說話是對的。--Ghren🐦🕚 2024年1月5日 (五) 15:02 (UTC)
    那就來吧,根據英文維基[3]的 「Where a source is difficult to verify... many editors appreciate the courtesy of supplying the relevant paragraph and ensuring it can be read by English language readers.「,我已經三度請這個單一編輯提供要付費的論文引述了,無果。
    我除了質疑他根本沒看過內文,我能懷疑什麼?—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13:47 (UTC)
    我是找到一個繞過pay wall的網站讀過文章的。我承認我是找不回來但我還記得內容是他引述另一項資料描述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是民粹主義者。就算你不信我所說的,剩下來這麼多來源為什麼針對這一項?剩下的都沒有paywall了吧?列了快十個來源你針對唯一一個你覺得「可疑」的來源--某人 2024年1月10日 (三) 14:11 (UTC)
    現在可以請你論述一下為什麼這麼長的東西要放在資訊框了嗎?—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20:51 (UTC)
    我電郵發給您吧。--Ghren🐦🕙 2024年1月10日 (三) 14:38 (UTC)
    遵守 fair citation 原則直接 po 就好了,不用想太多。—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14:46 (UTC)
    感謝,我看了,引錄一下:「The focus of Lin’s presentation was the socio-economic factors that con- tributed to the rise of Taiwanese populism. Besides Han, Lin also classified the mayor of Taipei, Ko Wen-je, as a populist. Lin stated that growing social ine- quality and fewer economic opportunities for small business owners and the younger generation (20–40 years of age) have fuelled the rise of Han Guo-yu and Ko Wen-je.」 這個 Lin 是林宗弘
    不知道要怎麼說..... 首先,這段話說的是柯文哲個人,不是民眾黨,再來林宗弘的中文原文論文反對論述的徐逸翟那篇文章也有引用,所以爭論文章不適用這點不應該。
    總之我的結論就是,爭論存在,所以這行怎麼樣都會很長,還是不該在資訊框裏。—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20:49 (UTC)
    要說「說的是柯文哲個人」,你們提的唯一一個第三方來源不也是一樣嗎?那麼我是不是應該也把我自己加的「(爭議)」刪掉?其他來源呢?說的是民眾黨本身了吧?
    為什麼這麼長?因為我加多少來源你們都依然反對呀,不要倒果為因。是不是如果我刪剩一個來源就成?--某人 2024年1月11日 (四) 05:04 (UTC)
    信息框和分類是兩個很好的批判工具。🐶--Kethyga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48 (UTC)
  • 所以AINH 願意回答一下我上邊「英語來源將民眾黨稱為populism的政黨,不代表中文語境下可以歸到民粹主義」的問題嗎?另外,選舉將至,相信內容需要更新,無論有沒有共識也好,兩位能否同意保持現狀,不打編輯戰,並解除保護?Ghren🐦🕐 2024年1月11日 (四) 05:23 (UTC)
    我也有加中文來源呀,還有你的問題是什麼?我同意保持現狀--某人 2024年1月11日 (四) 05:46 (UTC)
    不同意維持現狀,跟選舉無關,沒營養的內容就是沒營養的內容。我建議你們投票。請注意我從來沒有參與編輯戰,而且我不只一次支持這種沒營養的內容移到該到的地方。—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7:25 (UTC)
    我想說的是,我同意WP:可供查證,但是這無法說明需要需要在資訊框的理由,我沒參與編輯戰,但是我可以(雖然很不爽)把這些討論移到我說的合適的地方。請問某人對這個怎麼看?— Kennyluck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7:36 (UTC)

華僑相關條目

北京地鐵和上海地鐵的運營里程問題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兼發牢騷

剛才偶然按連結進入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6年1-3月,發現有位台灣短片導演陳鈺傑因為寫得不中立被刪,但曾獲獎是真,現在也有來源,被刪後那麼多年都沒人重建。接着看見多少大專院校批判思考課程的入門參考書李天命的思考藝術被提上關注度。我絕對沒有精力去幫助它們,只能在此發點牢騷並說句:依然是一堆垃圾清理工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11:09 (UTC)

書的話有特別關注度,Wikipedia:關注度 (書籍)。其中有提到「該書曾經成為數個小學、中學、大學或研究所課程中的教科書」就滿足關注度。之後找大專院校或大學課綱便可證明。難度高一點的可找兩篇獨立評價該著作的書評,亦能滿足關注度。--S叔 2024年1月16日 (二) 06:49 (UTC)
教科書和參考書是兩回事。--Ghren🐦🕓 2024年1月16日 (二) 09:27 (UTC)
我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但英維原文是「the subject of instruction」,沒指定是教科書。而且若其指定為教科書,那麼註4「本標準不包括特別為教育計劃撰寫的教科書或者參考書」就會顯得很奇怪。因此本人偏向從翻譯問題的方向解讀。--S叔 2024年1月16日 (二) 10:35 (UTC)

算法類條目是否應去除不同程式語言下的具體實現

我在編輯埃拉托斯特尼篩法時注意到該條目有相當大篇幅是採用不同程式語言去實現該算法的具體代碼。情況類似的還有幾個條目,如冒泡排序堆排序選擇排序,其中冒泡排序頁面上有18種不同的程式語言實現,堆排序有9種。

我的看法是這些內容首先絕大多數都沒有來源,且有原創研究之嫌。即使加上來源,我也不覺得有必要收錄具體的,能運行的代碼內容,就解釋各個算法的概念來說,這些頁面上的偽代碼應當足矣。添加具體代碼的唯一用途是用來複製;網絡上有別的更適合這種事情的地方。

雖說如此,但我看編輯歷史發現有相當多的編者和大量的編輯次數耗在這些代碼上面,且佔用的篇幅之大,不適合直接刪除。故發到這裏來,尋求一下諸位的意見。Irralpaca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22 (UTC)

{{howto}}。簡單的偽代碼或足夠經典、通識的代碼就好。不知道有無移動相關內容到維基教科書的案例。--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4:48 (UTC)
或許該討論個程式碼/代碼的收錄準則--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5日 (五) 07:37 (UTC)
不反對清除部分算法條目中過度展示的多種實現,部分可以考慮使用偽代碼或者保留一個典型實現則可。(不過不確定是否排除Hello World程序樣例這種情況……)——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5日 (五) 06:08 (UTC)
我的建議是,稍微等一等不要太着急。Wikifunctions是個好去處,等Wikifunctions完善了可以考慮全都遷移到那裏。--MilkyDefer 2024年1月5日 (五) 07:27 (UTC)
Wikifunctions能當「數據庫」用嘛?--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18:14 (UTC)
Hello World程序樣例這種純粹羅列代碼的條目,有什麼百科價值?有什麼關注度?--Fire Ice 2024年1月5日 (五) 16:26 (UTC)
這更像個列表,展示各程式語言的最基礎語法,程序性並非重點。Hello, world本身有關注度,程式語言及語法有關注度,兩者結合,也不是不行。--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18:15 (UTC)
有點像梅西耶天體列表,這種原條目或主條目沒到爆炸的情況卻有餘下獨立列表的問題很難界定是否該獨立出來,但可以肯定這東西比明星代言列表更該有百科價值。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7日 (日) 06:41 (UTC)
又在比爛中勝利了。哪天有人往冒泡排序程序示例里多塞幾個語言,可能也會有人出來說「也不是不行」、「很難界定是否該獨立出來」吧。--Fire Ice 2024年1月9日 (二) 08:45 (UTC)
Hello World程序樣例」曾經提刪過,但無共識保留,如有問題,請上。其他原理算法我認為的確只保留一種語言實現則可,或者改偽代碼也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3日 (六) 01:08 (UTC)
偽代碼感覺可以放。具體實現可以放到維基函數,教學性質的可以放到維基教科書,分析研究、優化什麼的可以放維基學院。--及時雨 留言 2024年1月8日 (一) 00:36 (UTC)
過多的內容遷移到適宜的維基姊妹計劃是可以,但本地至少也保留一兩個吧。不然條目就只剩下無聊的正文,其他東西都拆到姊妹計劃了0.0--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4日 (日) 00:42 (UTC)
維基函數確實現在還是個不太成熟的項目。看了兩個算法相關的GA 戴克斯特拉算法平方根倒數速算法,都有放實現,大家評審的時候也沒意見,我目前不反對放1-2個實現。長期來看,我覺得比較理想的是在偽代碼旁邊放一個類似{{Wikisourceshas}}的模板{{Wikifunctionshas}}:您可以在維基函數中查找此算法的相關實現:1、某語言,2、某語言...--及時雨 留言 2024年1月14日 (日) 01:03 (UTC)
Fast InvSqrt是從Quake III里的特定實現來而聞名。因此這個實現本身就有關注度。 Dijkstra原始論文中只包含了偽代碼。這裏面的具體實現應當移除。--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14日 (日) 01:22 (UTC)
仔細看了下,Dijkstra引用了geeksforgeeks(似乎是一個用戶生成網站,可能有原創研究的問題)的vector of pairs representation of weighted graph實現,除了註釋基本沒有改動,感覺都算是侵權了?不知道能不能算合理使用。如果引用書籍之類的來源並且為了不侵權而修改 或 自創實現的話,也可能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感覺寫具體實現很容易會落入侵權/原創研究之一的問題。--及時雨 留言 2024年1月14日 (日) 03:55 (UTC)
如果條目沒說錯的話,平方根倒數速算法涉及的雷神之錘III競技場的遊戲引擎id Tech3已經析出GPL授權,理論上算開發原始碼,所以整個代碼而言沒有版權問題。而且這個代碼具體實現正是條目的核心,計算以後需要規限,這可能算是一個例外。PS.再看一下,只是析出了引擎原始碼,遊戲代碼也有析出,但是沒說明是不是完全開源。即使如此,意見前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16日 (二) 12:48 (UTC)

詩詞一類的條目怎麼寫

關於朝韓關係惡化以及朝韓雙方的稱呼問題

台灣PS Store的《搖曳莊的幽奈小姐 溫泉迷宮 終極》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問台灣PS Store有沒有《搖曳莊的幽奈小姐 溫泉迷宮 終極》,只是全球都有。[4]--Sim Chi Yun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13:4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改名成「反送中運動」或者其他合適的名稱

飛行高度層是否應合併至飛航空層

模板:文物保護單位內容擴充的建議

有關中文領域基礎條目的人物(及女性人物)

大家好,維基百科有一個Wikipedia:中文領域基礎條目,其中有人物、歷史、地理及文化等四個主題的條目。

之前曾在2021年時, 加入第五個主題:女性,不過這部份沒有經過討論,其內容是以歷史上的女性人物為主,有現代的女性,但不太多。

目前是將女性人物合併到人物主題中,不過沒有討論過哪些女性人物應該加入,哪些女性人物不應該加入,其編排方式可能也還需要調整。

若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維基人,歡迎提供意見。謝謝大家。--36.229.124.4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3:37 (UTC)

若擴充橫沙島相關信息,內容應如何拆分?

供其他地區讀者快速瀏覽的概要:

  • 該地區現存以地理特徵命名的橫沙島(內容較少)和以行政區劃命名的橫沙鄉(基本只有行政區劃變遷情況)兩個條目。
  • 橫沙島2003年至2020年進行過多輪填海過程,2003年前的全島範圍明確屬於橫沙鄉,新填海地域屬何種區劃沒有查到明確表述。

我有意近期擴充相關內容,但不太明確內容應該如何拆分到兩個標題下,還是應該合併兩個標題(如果能明確新填海區域也屬於橫沙鄉管轄)?--Nanhuajiaren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4:27 (UTC)

上海現代農業產業園 (橫沙新洲)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3-2035) 09頁區位圖來看,橫沙鄉旁(東灘)是橫沙新洲園區。[5]「規劃範圍包括橫沙新洲園區和橫沙鄉」。橫沙鄉概況「全鄉面積51.74平方公里(不包括東灘圍墾面積100多平方公里)」。--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14:59 (UTC)
又查到市政府有個「上海現代農業產業園(橫沙東灘)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這個算不算類似鄉級單位?--Nanhuajiare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3:11 (UTC)
以及,主要問題是,我如何將以下內容拆分到兩個標題下:地理概況、人口、農業經濟、填海工程情況、對外交通、醫療衛生、體育、(其他可能需要寫的內容……)?--Nanhuajiare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3:16 (UTC)
如果島和行政區劃基本重合,有些是只有一個條目的,比如塔斯馬尼亞州。還有一種情況是XX島會重定向到XX地理,比如馬達加斯加島重定向到馬達加斯加地理Taiwan (island)英語Taiwan (island)重定向到Geography of Taiwan英語Geography of Taiwan。如果是比照後者的話,地理概況就放到橫沙島,其他的放到橫沙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4:34 (UTC)

條目命名討論

關於香港巴士路線列表(是否違反相關指引?)

請問香港島巴士路線列表九龍市區巴士路線列表新界區內及來往九龍巴士路線列表香港過海隧道巴士路線列表大嶼山巴士路線列表北大嶼山巴士路線列表港鐵巴士路綫列表是否違反WP:NOTGUIDE的指引?因為它們像是旅遊指南中的巴士指南。--Jayg689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5:51 (UTC)

@Jayg689你的問題是編輯大部分不能滿足WP:可供查證/WP:列明來源,大部分的變更都用一手來源/找不到來源/WP:循環引用自其他維基頁面,用更簡單的文段
(※)注意 你的這個帳號從註冊到現在沒有任何一次嘗試使用二手以上第三方來源WP:舉證--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6:02 (UTC)
相關二手來源是來自討論區,但不知能否作舉證?--Jayg689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6:16 (UTC)
  1. WP:SPS任何人均可自創網站或自費出書,並藉此聲稱自己是某領域的專家。因而,絕大多數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網站、開放性wiki、部落格、內容農場、論壇貼文、社群媒體及類似來源均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
  2. WP:循環引用維基百科上的條目與使用者發言,或其他維基百科鏡像網站上的內容,都不能作為來源使用。此外,還應迴避其他來源中參照自維基百科的資訊。
  • 額外文字bbs/forum(部分翻譯論壇或翻譯討論區)屬於論壇貼文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6:33 (UTC)
謝謝你的解說。根據你的解說及我的觀察,編輯上述條目的人大多沒有運用三手來源,因此建議刪除上述條目。--Jayg689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6:45 (UTC)
@Jayg689如果你選擇重現LTA:589ww的活動模式(意即讓你自己像是的LTA),我會進行我能做到的對應處理/處分,其他的無可奉告。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7:02 (UTC)
@Jayg689回到你的問題本身,如果你想從其他觀點處理對應頁面(尤其是完全迴避你自身最嚴重的編輯問題WP:可供查證時),可以考慮提請移動到維基學院或者WP:維基導遊的討論--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6:10 (UTC)

既有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澎湖縣選舉結果條目名稱,可否有其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行政區域相關條目名稱?

既有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澎湖縣選舉結果條目名稱,可否有其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行政區域相關條目名稱,如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金門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馬祖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台北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新北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基隆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桃園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宜蘭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新竹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新竹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苗栗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台中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南投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花蓮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彰化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雲林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嘉義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嘉義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台南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高雄市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台東縣選舉結果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屏東縣選舉結果?--Sdf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09:41 (UTC)

我衷心建議不要建立什麼「2024年中華民國正副總統、立法委員暨不分區立法委員澎湖縣選舉結果」。過於仔細的統計清單。--Ghren🐦🕘 2024年1月18日 (四) 13:09 (UTC)
我們是不是需要立「選舉結果」收錄準則或關注度指引來約束?不然隨便找幾條新聞,可能鄉鎮選舉結果都能寫條目,這樣真是太氾濫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月18日 (四) 13:27 (UTC)
@SdfghrenA2569875提刪。--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18日 (四) 18:18 (UTC)
各鄉鎮甚至到村裏的資料沒有那麼好找,澎湖縣是小縣、村里數不多有辦法才這樣創建,台灣六都、台灣縣轄市要有類似的條目創建難度很大。--東甲舟集 ✒️ 《藍張興:大肚溪南北岸的拓荒者們》 🐍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03:57 (UTC)
英維那邊美國選總統是真的可以一州一條目,不過中維應否這樣跟我沒意見,而且我相信台灣不是每縣都能建立關注度。--S叔 2024年1月19日 (五) 04:02 (UTC)
澎湖的來源是澎湖日報,還算有點關注度,至少不是單純只引用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的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04:16 (UTC)
澎湖日報的內容不就是照抄澎湖縣選舉委員會的內容。一點分析都沒有。這樣搬字過紙就算有關注度啦?--Ghren🐦🕛 2024年1月19日 (五) 16:54 (UTC)
理論上選情應該可以全部壓縮在一篇條目以內。再超過就可能偏向瑣碎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9日 (五) 08:29 (UTC)
要建也最好是「第16任正副總統選舉結果」建一條,「第11屆立法委員」建一條。不要因為選舉在同一時間舉行,就將條目煮成一條。而且,這種數字肯定放在execl表分析容易得多嘛。可以隨意按選區、時間分析數據。--Ghren🐦🕐 2024年1月19日 (五) 17:00 (UTC)
比照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選情之類的條目建立中華民國大選直轄市縣市選情條目應為可行,不過除結果外最好要有一些背景、經過。 紺野夢人 2024年1月19日 (五) 04:56 (UTC)
英維的總統選舉類條目都有各行政區的選情,例如en:Template:State results of the 2020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中的大量頁面。而且我認為在這裏引用過於仔細的統計清單並不合理,甚至條文中就已經寫到「在某些情況可能需要這些內容(例如2012年美國總統選舉全國民意調查),可以考慮使用表格來提升冗長數據列表的可讀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4年1月21日 (日) 09:44 (UTC)
「過度統計清單」說「條目應該包含足夠的說明文字把統計資料所蘊含的來龍去脈介紹給一般讀者」。先有說明文字,然後才有圖表、數據。這裏沒有。主條目也沒有。所以才說他是「過度統計清單」。--Ghren🐦🕑 2024年1月21日 (日) 18:04 (UTC)
如果能看得懂,也不用太多的說明文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22:37 (UTC)
其實是不是「過度統計」,就是你覺得我覺得的問題,你覺得是過度,我覺得不是過度,就這麼簡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22:38 (UTC)
前幾年有條中華民國各行政區里長選舉的票數統計、及近年中國大陸Covid疫情各小區確診人數的條目,也是經討論後刪除。若只有各種數據而無分析解釋,不太適合作條目給讀者。--Outlookxp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01:52 (UTC)

Template:Comma separated entries

關於演唱曲目是否應當一一列出

根據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收集處,先前我將陳奕迅 Fear and Dreams世界巡迴演唱會中列出演唱曲目的冗長列表刪除(見diff),但經其他編者提醒,目前似乎還有其他藝人的演唱會條目中含有此類信息。希望就此是否值得收錄一事展開討論。

維基百科所收錄的信息,都應該經過查核、篩選。某事百分百正確不代表就適合收進百科全書。

--—さき せかいSaki Sekai討論貢獻2024年1月21日 (日) 08:31 (UTC)

讚成詳列演唱會曲目的歌名,因這屬演唱會重要資訊。--Con2023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9:12 (UTC)
@Con2023重要與否請讓來源自己陳述,尤其是你嘗試陳述這是重要資訊時,這涉及WP:中立問題,請試圖找到發表你所陳述這是重要資訊這一觀點的來源--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9:37 (UTC)
分次序,序號小的優先移除
  1. 沒有多個二手以上三方來源的內容
  2. 有來源但是包含自行分析歸納統整的原創總結的內容
  3. 重複出現多次的冗餘內容
  4. 可以整併成描述性文字的表格內容應該移除表格,改用散文
檢查對應頁面的問題以1最嚴重,4在關鍵字陳奕迅 FEAR AND DREAMS 香港演唱會的部分佔據幾乎整個頁面,以電腦版的角度會造成閱讀困難,視覺化編輯的角度會造成編輯困難(與Excel合併表格使表格長度過長時的閱讀與操作體驗類似)--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9:27 (UTC)
條目不是手冊、參考書,寫的不是列表條目,羅列太多細節喧賓奪主。--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3:00 (UTC)
WP:IINFO,也認為曲目不用全列,更不用說是要去看過演唱會才會知道,有時候歌手會進行不同場次變更其中幾首曲目,粉絲角度一定是全寫。--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8:12 (UTC)
這問題視乎場次,一般演唱會如果有多於一場,各場曲目會略有差異,但變化不會很大。只列一場的全曲目是很正常的,也不會很多,不能說粉絲角度。但如超過一場,每場重覆羅列則會很瑣碎,可以第一場曲目為基礎,以簡潔方式描述其餘場次差異。黎明Leon 30th Anniversary Random Love Songs 4D in Live 2016是現在優良條目中唯一的演唱會條目,它也是點列一場全曲目,但沒需要表現場次差異。因黎明的長期編者非常用心,基本上大部分黎明演唱會條目都是值得參考的,Leon黎明紅館演唱會2023#演出編排則有一種方式表示各場差異。而我自己的DYK炎明熹Gi-FORCE演唱會也因取消了一場,只有一場可寫,我的做法不僅是全曲目,更以表格方式描述歌曲的意義,這做法獲社群同意。當時我也想過第二場怎樣寫,大概會以散文段落描述差異。至於來源,來源是應該有,懶不是藉口,但如果認為陳奕迅的演唱會曲目會找不到來源,是挺無語的一件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0:42 (UTC)
列出曲目的行為沒問題,問題是該怎麼列。我只支持列出一版演出曲目(如首場演出或發行版演唱會DVD/BD),這不僅省空間也能很好的展示一場演出基本的形式。資訊是需要歸納整理,而東西沒整理就放上來還用摺疊蓋着...我不能接受,更不用陳奕迅這篇條目還了各站選取歌曲,到底是為啥需要把曲目寫兩遍?難道不能採用精選輯Sound & Sight的寫法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22日 (一) 12:43 (UTC)

關於「華嚴妙法總持宗」條目內容的討論

無共識:
討論和編輯停滯,條目亦由管理員以G11刪除;除條目創建者Dampflok 67外,認同存在來源、關注度等問題;刪後重建事宜亦不在此討論--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6:5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大家好,經IP君建議,為更多人參與討論改進條目華嚴妙法總持宗,將討論頁討論轉移至此。 現簡述之前討論,如有問題請指正

該條目由Dampflok 671創建,之後受多位新註冊用戶大量刪除破壞,其中User:Matochiu已被無限期封禁。於1月8號由本人提交存廢討論,以無可信來源且偏向一方的宣傳性質提報存廢討論2024/01/08,在用戶添加爭議段落和補充來源後認為不能按廣告論處,故以快速保留關閉討論;之後Mafalda4144君以G11提報速刪。由於破壞活動頻繁,提半保護

條目現有以下問題難以辨別,邀請社群討論: 1. 是否滿足關注度指引? 2. 搬運官網文字,涉嫌侵權Mafalda4144君意見) 3. 來源質疑,不能明確來源是否可靠。(由於涉及宗教,引用多台灣網頁,邀請熟悉相關內容的編者討論) 4. 條目主編和破壞者與該條目可能存在利益衝突94rain君已掛模板並提醒相關用戶)

如有疏漏,歡迎指正和補充,預先致歉。歡迎大家參與討論--Heihaheihaha 蕪湖~(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5:36 (UTC)

個人意見是,這麼剛好這麼多使用者同時間關心這個條目,很有可能是一人分飾多角。首先想問,這個條目主是最近有什麼新聞嗎?如果沒有,個人偏見是可能奉教主之命要來維基百科建立自己的條目。--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1日 (四) 16:04 (UTC)
大概就是Dampflok 671君寫了條目,這個教派的又高強度自搜?(參考Talk:華嚴妙法總持宗‎和Dampflok 671君的聲明大)較真的話這個條目歷史編輯里還能再封禁點人...--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58 (UTC)
閱讀之後發現是新興宗教,關於新興宗教的話題最好謹慎處之。首先我沒有聽說過貴教,搜索後也沒有發現近期關於貴教的討論。所以第一項我認為不滿足。另外條目大量引用官網文章這種第一手來源(WP:SPS;WP:PRIMARYUSE英語WP:PRIMARYUSE),有廣告之嫌。-AdyaTalk 2024年1月11日 (四) 19:54 (UTC)
我先說一下我建這個條目的經過好了。這個新興宗教在各大臉書佛教社群廣為宣傳,所以引發我的好奇心,加上他們最近2年跟其他團體論戰,十分熱鬧。
我也不是奉教主之命來建立,因為後面的幾段,列出與佛教不同之處,同時也僅僅只是列出某些觀點與傳統佛教不同而已並未評論。因為與詞條客體-華嚴妙法總持宗的主張不同,所以一直被惡意修改。其中很多不同觀點,為了尊重他們,都放在註解裏面。使用第一手資料只是陳述他們的說法,因為是新興宗教,怕大家懷疑我是否理解錯誤,如您所說,討論新興宗教要非常小心,所以引用得非常細,看起來就會很多。很抱歉我是新手,看了第一手資料的引用方式,覺我似乎沒有違背方針指引。
利益衝突部分,子虛烏有。指認我與他們有官非,是認錯人了,而且我從未對該教派惡口過。就算是這條目裏面也刻意迴避不引用他們所陳稱「敵方」的任何文獻。詞條內容裏也沒有對該教教義有所批評,只是列出與一般佛教見解之不同而已。--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0:33 (UTC)
大家已經多次提醒,引用第一手來源要謹慎,但您還是覺得沒有問題,如果讓我來整理,大概只留5000位元左右吧。白話文來說,這是教主的言論建立的網站,閣下用了「十分熱鬧」與「惡意修改」,還有看得很多描得很細等等的描述,想跟您說這樣就涉及宣傳了,我先前想提侵權也是如此,略看很多文字是從網站上複製過來略作修正,沒有相當程度的理解和認同,不會想到要寫成這樣,這幾乎把維基百科當官網經營了吧。另外利益衝突也可以指是相關單位的人來寫的,以藝人條目來說,有時候是經紀公司。--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1:13 (UTC)
我不太瞭解您的意思,如果說是「宣傳」,意思是說替該教派做「反面宣傳」嗎?反過來說。看起來似乎您是以為我在為此教派宣傳,可是該教派卻是認為我在抵譭他們。
很熱鬧的意是是指關注度,他們在上看20、30萬人的社群裏宣揚教義,而且也不只一個社團,因為您覺得關注度不夠,所以我提人數。「惡意修改」是指該教派覺得我在說他們壞話,所以他們想辦法要提刪,覺得我是在做反面宣傳。那我只是在做資料匯整的工作而已。侵權的問題,合理使用該不算是吧,為何要寫細些,是因為要為這些句子做更進一步的分析,我想我在附註安排了。如果您覺得太多,那也簡單,改寫就可以了。--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5:12 (UTC)
至於利益衝突,那我只能說,如果反對方要詆譭他們的話,以乎不必大量引用官網文章,然後不加批評吧?而且主張利益衝突之人,是不是反方應該舉出我為何與他們有利益衝突,我才能回應。總不可能說,因為他們在各大社群有不少人反對他們的看法,然後通通都歸類成利益衝突方。更何況我根本沒有要詆譭他們,只是想做個與普通佛學見解的比較而已。希望沒誤解您的意意。--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5:46 (UTC)
@Dampflok 671君,據WP:第一手來源的相關內容,部分情況雖然允許引用第一手來源,但是,仍需要援引第二手或者其它更為可靠的來源以支撐其論點,否則就是不建議使用,況且您的撰寫內容資訊有所謂的宣傳、推廣行為條件隱含在內,這些帶有宣傳意味的內容描述可能悖離中立客觀原則請您留意,至於您個人的說法,有些地方有矛盾之處,不予評價。--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2:21 (UTC)
來源部分的確是有些弱,我承認,但我也十分努力地做到持平觀點。如果第三方來源可以是另一個百科的話。我倒是可以補充。至於您提到的「宣傳」,可惜我仍然覺得似乎沒有,如果您有看到註解部分的話,似乎應該會給您覺得是提供給其他佛教徒一個思考與判斷。又或者您覺得可以把註解部分提到本文上,才能算是不悖離中立原則呢?希望沒誤解您的意思。--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5:21 (UTC)
不過呢,寫這條目前我也曾諮詢過有經驗的朋友,他說我寫起來像是在評論。所以才把它們放到註解裏。每位意見都不同,請問要如何應對呢?--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6:14 (UTC)
稍作檢索,感覺除了Dampflok 671君所引其實很難找到很好的二手或是三手來源。以條目描述主體新興宗教的性質,又難免有廣告推銷之感。故該條目很難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的要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4:45 (UTC)
感覺這不是個編輯問題而是選題的問題--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4:47 (UTC)
感謝您的意見,對您而言,人數可能不多。但這既然是宗教,特別是與佛教相關的條目,台灣就這麼大,宗教圈又更小,各類宗教圈又更小。通用關注度是否應該某宗教團體的範圍,而不應只是用整個社會來界定呢?
不過我一直沒能看懂三位的意思,三位看起來似乎認為我是在為這個教派宣傳,引用大量的第一手文獻也是為了宣傳該教派,是這個意思嗎?--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5:32 (UTC)
@Dampflok 671君,我建議你看一下WP:SOAPWP:GNG以及最後H:AD維基百科:如何避免「廣告」藍色字體(捷徑)麻煩請務必一個個點開來看(那些是附帶規範與輔助說明資訊)麻煩請不要忽略,熟讀各段落後,也許你可能會知道問題出在那裏。--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6:31 (UTC)
謝謝您的回覆。我之前是有閱讀過才寫,所以我才覺得我寫得夠中立。所以可否請您舉一下我文章中那些字眼會讓您覺得不夠中立的呢?煩請不吝賜教。二來是資料來源的問題。相信您應該可以看到我的努力,在不同見解的部分,用的都是第三方資料,同時也避免了對方覺得有攻擊性的資料。至於用一手資料的部分,那我也只能呈現原來的樣貌,就如同指引中所說的,寫一本有關小說的內容,總得要引用原著,也就是第一手資料吧? 感謝您的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7:00 (UTC)
教派簡介、教義內容甚至創辦人資訊過於龐雜、瑣碎龐雜瑣碎的情況之下會變成愛好者內容,另外「教義上的爭議事件」與「教主爭議事件」,這大可可以合併成「相關爭議」做書寫,而且請用簡明的方式去描述相關爭議,目前個人覺得這個條目內容資訊的問題應該可以用更簡短方式說明。--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7:20 (UTC)
好的,這容易,感謝提供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26 (UTC)
@Heihaheihaha君,正解,通常比較冷門又或者小眾主題內容的條目,由於是「小眾」,資訊會比一般大眾主題來的少,自然的通用度關注指引條件也會相對來說比較無法達到。真的是撰寫領域與主題的選擇問題。--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6:37 (UTC)
謝謝二位的意見,我想所謂的二手來源不一定是要指涵括整的條目的吧。要不然不就變成抄襲?第三方來源的資料的確是有。但是介紹該教派,用一手資料是不是一樣也可以呢?容我在此為自己辯解一下。為了條目教派介紹的正確性,與不誤解,引用一手資料,但其他的皆是二手資料。法院判決,行政機關的裁罰、佛學詞典、梵英詞典、報紙、佛經等等,應該能算是二手資料吧?維基五大支柱不是一樣說「不墨守成規」?再次感謝二位的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7:16 (UTC)
不墨守成規,要忽略掉規則,可以,但是這不意味「可以不遵守相關規範」,還有你要忽略掉某個規則,那麼也請您勢必得拿出可以說服社群內用戶的「合理」理由。相關請參閱WP:忽略以及維基百科:忽略《忽略所有規則》的所有用法 相關輔助說明。--薏仁將🍀 2024年1月12日 (五) 07:26 (UTC)
對不起,無意頂撞。若有冒犯請見諒。我們兩個講的應該是同一件事,不過看起來我是側重於「墨守」,而您是放在「成規」。我的認知,是60分與100分的差距問題,不是在要求「忽略所有規則」。我不敢說我寫的是照100%規矩,但如果有60分的話,是否就還算在許可範圍內呢?
承之前我主張的理由,二手資料是不是只限制在該詞條,一模一樣的標題;還是與該詞條所含的內容有關的都算呢?我翻遍指引,也沒有答案。而這個詞條裏也確存有二手、第三方資料引用上。其實也是有如wiki的百科有寫相同詞條,我只是不想與之相同,所以沒用。如果有必要,那二手資料是很簡單的事情。
簡言之,關注度是有,但不至到沒有的地步。請鑑察!感謝 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25 (UTC)
@Dampflok 671可否勞煩您列舉一二?您的引用一些原因,我訪問它們的速度很慢。--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09:48 (UTC)
https://www.factpedia.org/wiki/%E8%8F%AF%E5%9A%B4%E5%A6%99%E6%B3%95%E7%B8%BD%E6%8C%81%E5%AE%97 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13:33 (UTC)
此外,在我這份詞條裏,有關「附佛外道」的定義,因為這關係到該宗派的定性問題,對於佛教如何看待新興宗教是極為重要的核心,用了人間褔報,郭書宏,看人間 認清附佛外道 續佛慧命傳正法,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499572
華嚴宗法脈的問題,對華嚴宗信徒也是核心問題,因為容易與「華嚴妙法總持宗」混淆,用了黃夏年,印順法師對 《華嚴經》之成立的研究,玄奘佛學研究,第五期,2006年7月,頁4-6。印順法師在當代算是權威人士之一。以及,魏道儒,從華嚴經學華嚴宗學。引自中華佛學學報第12期 (1999.7月出版 )頁365~376。這二個刊物算是專業期刊,等等。這對佛教源流與法脈十分重要。以佛教角度上看,新興宗教通常得過這二關。是十分核心的問題。 「附佛外道」與「華嚴宗」的關注度我想是毋置疑的。
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13:47 (UTC)
感謝回復!由於我對於這個領域並不熟悉,我沒有更多疑問了--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月12日 (五) 16:02 (UTC)
等一下,為什麼要拿印順法師的研究來說明支撐這個新興宗教呢?自己對經文有一套解釋論點,用印順法師的研究論述來支撐?印順法師有同意嗎?然後不要忘記我們現在每點一次該網站,都是在幫他計算流量唷。--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16 (UTC)
@Mafalda4144看華嚴妙法總持宗的理論體系,與華嚴宗宗義差多少。此外,我不懂為何您說印順法師同不同意是什麼意思呢?謝謝!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34 (UTC)
看您的文字描述,對這個宗教是非常理解,既然如此,怎麼會想到拿別的法師的研究來支持這個宗教的教義呢,例如拿法鼓山對經典的研究去撐佛光山?--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38 (UTC)
這也是一個奇怪的點,拿其他法師的研究論點來支撐似乎可能會牽扯到WP:侵權又或者WP:OR行為?--薏仁將🍀 2024年1月13日 (六) 08:46 (UTC)
我也覺得太OR,印順法師表示:(--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49 (UTC)
@Mafalda4144我想問題不是說拿法鼓山經典去研究佛光山的問題,佛教宗義沒有差多少,法門不同,有一些特殊的東西,他宗沒有而已。但若是非佛教說法與佛教說法之間就差很多了。華嚴妙法總持宗與華嚴宗的差異太大,從他們之間對理解華嚴宗義是佛教與非佛教的差別。為何不以華嚴妙法總持宗與佛教比較呢?那是因為名字相近的原因。而我採取的是緩和一點的做法。不願正面與該宗派對槓。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51 (UTC)
我不是說對槓,每個宗教有自己對於經典的解說,比如星雲法師說經和聖嚴法師說經會有所不同,這個宗教自己怎麼解說華嚴經,不能拿印順法師的研究來支撐,這樣有意圖合理化他們對華嚴經的自我理解嗎?--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59 (UTC)
@Mafalda4144 @薏仁將我只是指出不同,並沒有否定他們的意思。所以可以麻煩您們把意思說得清楚一些嗎?對不起,我剛剛從外面回來,可能講得太快了些,回頭去翻一下我的原稿,上面是講「精研華嚴宗的師父」,那論文裏列出臺灣目前研究華嚴經的人士,法師們。如果單單只是去找人名就有侵權、是原創研究的話,我想是過度了。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9:42 (UTC)
您的發言真的有諸多矛盾的地方。從您新增的內容,在在聲明沒有在推廣該宗教對於華嚴經自己的解釋嘛,該宗教對華嚴經有什麼研究是該宗教自己的解釋,拿印順法師來增加合理性,這樣就涉及WP:SYN,引用來源做原創總結。然後這是教主的相關新聞吧[6],還有看先前的編輯紀錄,查了下該宗教的法人登記[7],真的沒有在宣傳嗎?--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47 (UTC)
@Mafalda4144如果我是在推廣華嚴妙法總持宗,那請教為何該宗之人要想辦法刪除該條目呢?您覺得我在推廣,他方覺得我在詆譭,請問可以給我一個說法,有什麼例子可以把這當成是宣傳文呢?但我想可以證明我的觀點算是中立的吧。
佛教就幾個重點,傳承,教義是否同於佛教,師父功夫道境如何,如果是密秘佛教,那再加上該師父如何被認證的方式。道境涉及到,佛史上沒有人現世修成佛的。所以一位有詐騙嫌疑之人的道境如何,我不寫下去也知道。但我只是列出,也沒加以評斷。
此外,我沒有冒犯的意思,但我相信您並沒有對宗教議題有相關的涉獵,但這樣也很好,或許我在這「同溫層」待久了,沒注意到外界的人是怎麼看待這個領域的。其實若以「圈內人」來看,我把他們的論述列出來,他們馬上明白我的意思,立刻就知道二者有何不同。根本不用做「原創研究」,引用印順法師的見解,我下此註的那句話,是「亦無拜過精研華嚴宗教義之師父」,所以是用該本論文中列出的人名讓別人去對照而已。至於您質疑的「原創研究」,我只能說,請大家去翻閱一下精研的師父,如果這也算是「原創研究」,那似乎有過度解讀之嫌吧?我不知道外人是怎麼看,佛學領域而言根本不算。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9:18 (UTC)
您似乎沒有發現,您的發言持續矛盾,一邊說沒拜讀,卻又能從那麼多文字裏找出您想展現的文字,上一段「亦無拜過精研華嚴宗教義之師父」後面又說去翻閱一下精研的師父(哪位)。您的言論一直在幫該宗教宣傳,只是越描越黑。維基百科只是記錄,師父道境什麼的跟這裏沒有半點關係,我只想跟您說,請不要將誤解的華嚴經內容放到這裏。--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6日 (二) 13:54 (UTC)
您好,您對於研讀一份文獻的解讀似乎與我不同。翻開註解或是後面附上的參考文獻作者,便可以知道何人,何法師對對此領域有研究過,然後對照教主所宣稱他所親近的師父是何人,就可得知王教主與華嚴宗的關係如何了,不是嗎?我連文章中實質的內容都沒用上。~~~~--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17:00 (UTC)
@Heihaheihaha謝謝您!--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3日 (六) 08:36 (UTC)
我也謝謝您幫我們打廣告喔!--Minex0897留言2024年1月15日 (一) 11:44 (UTC)
但是話又說回來,來源的問題還沒解決,現在有多達59個來源,其中居然有過四分之三是官網或者其他COI來源,看着實在驚悚。在解決這問題之前我(+)強烈支持以G11刪除這條目。——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7日 (三) 00:08 (UTC)
@Dewadipper 歡迎您來交流意見。可否麻煩解釋一下,為什麼您覺得其他的來源是COI(利益衝突)呢?此外,我覺得似乎不應該只是用數量來看。要在帳面上降低這些來源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但這條目中,我仍然想給對方一個辯駁的機會,所以儘量地註明出處以便他們據理力爭。我反覆看了指引,整個維基的重點在於「中立性」的維持,避免一手來源也是肇因於此,縱觀一切指引的設計,也是從中立觀點出發。指引也說了,如果寫關於某本小說,好歹也是要引用原著。我寫這個詞條,儘管二手來源有些弱,但也非至「無」的境地。再次感謝您的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1:34 (UTC)
勿要東拉西扯,我們直接用數據說話。我通過直接複製全文(正文+附註)來統計字數,共有8854字。其中可通過不是官網文章查證的字數一共有18(「據陳其開脈法是源自於佛教之《中陰經》」,來源11)+17(「此外,亦無拜過精研華嚴宗教義之師父」,來源17)+21(「台灣總持寺之普方金剛與廣欽法師皆非屬華嚴宗」)+62(「宗派學理與修行方法上...」一節,來源19和20)+339(「判教方法不同」一整段,來源17、19和20,不過這段是不是原創總結有待商榷)+70(「並因此而獲得一民間社團法人...」一節,來源28和29,但這個顯然是第一手來源)+54(附註10,來源31)+34(附註20,來源47,也是第一手來源)+22(「然而佛教認為眾生處中陰時期僅為近似意識之存在」,來源49)+151(「而其指定之方式...」及其後半段,來源52)+434(販賣黃金水一段,數個來源),一共1222字。在去掉原創總結和第一手來源後則只剩下779字,約佔全文的9%。這個不叫「有些弱」,這個叫約等於沒有。——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7日 (三) 02:02 (UTC)
您好,我無意冒犯,若有誤會請見諒。我也覺得數據可以說話,但也煩請您提供維基指引中,有何針對第一手資料在引用的比例與數量的規定?同時也十分感謝您認真地用數據來跑,讓我耳目一新,我從來不知人文科學可以這樣做比對,對我而言應該是看涵義。再次感謝您提供寶貴的意見,讓我能夠拓展其他領域的視野。
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4:27 (UTC)
維基百科有一條方針叫可供查證閣下想必看過。如果可能的話維基百科當然是希望所有條目從頭到尾都有來源支撐,而您的作品中只有不到一成可供查證,這怎麼看也不像是符合方針的樣子。另如果要談數據我已經把詞典、新聞等納入統計。—-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17日 (三) 06:17 (UTC)
您好,希望我沒有錯解您的意思。同時也無意冒犯。指引部分雖不敢說完全看過,但好歹也不至於是一張白紙。對於第一手資料的引用,我想指引上也寫得很明白,我的認知似乎與您的見解不同。這我們可以討論。引用第一手資料的指引是說「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換句話說,維基百科上對於第一手資料的驗證,並不一定是必須通過第二手資料。所以若要指謫違反指引的話,應該不是去算文章的字數,而是去查證是否逾越了「描述性斷言」。此外,我所引的這句話,是出自「非原創性研究」這則規則之中(抱歉,我還沒學會如何在文章中加入指引鍊結。)換句話說,不鼓勵引用第一手資料,是擔心做原創研究這件事。但是我僅僅是列出不同之處,就以寫論文來說,不過只是整理資料的前置作業而已,算不上是「原創」。以上是我的看法。同時也感謝您提供的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7:35 (UTC)
而且呢,對於佛經、新聞、專業詞典上之引用,似乎您並沒有注意到。當然,十分感謝您的意見。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4:34 (UTC)
謝謝您幫忙--Minex0897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06:42 (UTC)
Dampflok 671閣下可能要從頭將WP:NOT看一遍,此外您提到了論文前置作業,若您有這樣的想法,建議請不要在維基百科發表論文研究。
然後想提醒閣下,對於來源的引用判定,這邊參與討論的前輩們每位都比您想像中的更清楚也更知道一個符合最低標準的條目該怎麼編寫,假設真的沒看過法華經好了,只要將足夠的參考來源攤開來,前輩們也知道怎麼在中立的觀點之下寫出條目。建議您不要有意無意地指稱他人不懂佛經沒有研讀經典。然後您似乎有曲解方針指引的傾向,請您看此方針頁面,請不要過度用自己的話持續擴大解釋關於第一手來源引用的文字內容,頁面已經夠清楚明瞭了,您若持續過度解釋的行為,這樣可能會被視為擾亂。--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17:29 (UTC)
@Mafalda4144 謝謝提醒,我無意去暗示各位前輩的程度高低,若有誤會請見諒。對於來源的判定,那是各位的事情,因為前輩提出,所以說一下自己的意見,毫無冒犯之意。過度解釋的錯誤,我會小心,謝謝您的指正。Dampflok 671留言2024年1月18日 (四) 04:11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YouTube頻道主的條目命名

大家好,因為有點困惑故來請益,剛剛發現不少YT頻道主的條目,是用別名下去建立的,比如蔡哥巢哥阿神,雖然他們的頻道中文名有先到先得的結果,不過在維基百科來說,用小玉 (YouTuber)的方式建立條目,會不會較為適當呢?因為總不會說,每位蔡哥都是這位YT蔡哥,每位蔡哥都會有YT頻道,對吧?麻煩大家了謝謝。--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9:16 (UTC)

放個分類的連結供參[8]。--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9:19 (UTC)
WP:常用名稱Wikipedia:消歧義#主題目消歧義。--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9:38 (UTC)
@YFdyh000閣下,想請問您的意見,比如巢哥此條目,後面加上(YouTuber)移動條目,會不會比較好呢?--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2:25 (UTC)
沒有歧義項時命名不加消歧義的括號,括號不是標註作用。某些條目可能改成平等消歧義,如有必要。--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3:43 (UTC)

提問

  • (一):目前所見「廟格」有某地區三大廟、四大廟、國定古蹟、直轄市定古蹟、……等說法,究竟該如何定義才正確?難道中、小型規模廟宇沒有「廟格」?
  • (二):欽差行臺原是二級古蹟,現為直轄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鹿港天后宮先是三級古蹟,後升格為國定古蹟;臺灣民主紀念園區等案例是本無文資身分,2000年1月之後一躍為國定古蹟。可見,隨着時代演進,二級古蹟與國定古蹟之間的轉換未必理所當然。那麼,陳述時該說二級古蹟「改成」國定古蹟?抑或二級古蹟「升格」為國定古蹟?--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9:46 (UTC)
    @Xiaoxuang WP:可供查證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參照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參照的來源須明確支援條目中出現的資訊。
    定義是由來源決定,其他的才有你操作或更替描述方式的空間--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9:59 (UTC)
    提問一係指「東亞廟宇」模板基本資料項下有一列「type」欄位,中文顯示「廟格」。因為不清楚此處它的作用,才有此一問。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1:06 (UTC)
    欽差行臺Template:TW_monument沒有type這個參數--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1:15 (UTC)
    Template:東亞廟宇的說明欄位如果沒有異常,typy設置通用拼音--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1:17 (UTC)
    type的參數我大概看過,我隨意檢索關鍵字得到一個網頁https://religion.moi.gov.tw/Knowledge/Content?ci=2&cid=531,具體仍建議有來源支持的分類依據較佳--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1:26 (UTC)
    以下所舉之例,都是對於廟格的描述!南勢青南宮「地方信仰」;集集廣盛宮「財團法人董監事會組織-地方公廟」;大莊五福宮「道教廟宇管理委員會組織-地方公廟」;太陽堂「道教」;蓮華寺「佛道」;大山背樂善堂「齋教龍華派」;關西藥師佛禪寺「佛寺,大雄寶殿」;伸港福安宮「(建築年代:1976年(後殿)、1983年(牌樓)、2000年(聖母殿))」;大天后宮「官廟、府城公廟、國定古蹟(建築年代:1830年)」;旗津天后宮「地方境主廟(建築年代:1948年)」;番薯崎小南天「(建築年代:1989)」;南原實相寺證覺大師塔碑「寺廟(建築年代:新羅興德王3年(西元828年)。朝鮮肅宗26年(1700年),再度重建)」;番社濟陽堂「三合院」;五塊厝慈聖宮「街屋式建築」;……等等。鳳山雙慈殿之廟格為「公廟、鳳山四大古廟」,特地註明是「古」廟。先天宮「主要供奉的神明為代旨李千歲、五年千歲十三天王,配祀神明有五府千歲、蕭府太傅、保生大帝、紀府千歲、廣澤尊王、魁星爺、孔子、郊緣媽祖、註生娘娘等。」祀神帝后級別七開間敞五門合理,但其廟格僅為「村廟」!匪夷所思!百科該如何界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規範?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3:44 (UTC)
    界定不是百科應該做的,如果操作不當等同用WP:共識的名義生成WP:原創總結
    (*)'提醒'對應的欄位是選填,如果沒有把握填具就不要填--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4:07 (UTC)
    公廟、角頭廟、……,這些跟信仰圈、影響力比較有關係,即便天皇老子、大羅神仙們達成共識也無法扭轉;古蹟級別、建築規模格局、……,一翻兩瞪眼,維基人達成共識為其加冕也無濟於事。這裏探討的單指欄位內廟格的屬性、類別,需要編輯者填入什麼樣的訊息,才符合百科內容的一致性。--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15:50 (UTC)
  • Template:東亞廟宇細項有:1.建築年代、2.本殿建築構造或式樣、3.古蹟等級、4.主祀神明、5.法師流派。用刪去法推論,以上五點基本被排除在「廟格」之外。神格人格特質的定義雖抽象但不難理解,依此,廟格會是廟宇形塑出來的行事風格/作派嗎?是否意謂著偏遠如玉山西峰上的「西山神祠」也有廟格,對嗎?大廟、境主廟、庄頭廟、公廟、角頭廟、官祀廟宇、村廟、陰廟、祠堂、……等等,便很可能是「廟格」所要表述的內容。以神祇名號分類的土地公廟、王爺廟、媽祖廟、觀音廟、……等等,會是選項嗎?畢竟兩者性質不太一樣;前者對地方上有影響力的廟佔盡優勢,村廟無法套用在對象為直轄市內只有里鄰沒有村的小廟、神壇;後者是大小通吃,但設置選項中已有「主祀神明」欄位。選填歸選填,但分類沒有章法、缺乏通盤考量,正是本人提問(一)之動機。

--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0:28 (UTC)

@Xiaoxuang我判斷需要向增加對應項的帳號@Ws227詢問
[9]這是他修訂的記錄,向增加文字的人員詢問我判斷會比較快釐清,不用花太多時間重新摸索--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0:40 (UTC)
@SanmosaPbdragonwangYumetoOutlookxpZ7504R26001142Martinc021Supergrey1ShwangtianyuanJjiose1991aLanaJones97SickManWP。--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2:55 (UTC)
關於廟宇模板欄位問題,我是覺得直接寫成「類型」就好。經查,所謂「廟格」一詞罕有來源,恐屬原創研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2日 (一) 13:08 (UTC)
同上,個人認為只需使用「類型」或「種類」,讓讀者更易明白。始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廟格」是甚麼意思。--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4年1月22日 (一) 13:16 (UTC)
一體適用的分類標準該是什麼?--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13:47 (UTC)
如果認為有原創研究疑慮,如何分類也沒定案或意見,那麼提問(一)話題結束後,會將條目中有關欄位及內容逐一刪除。--Xiaoxuang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56 (UTC)

綜藝賽果有無建立模板Template的必要

舉例條目Template:央視夢想星搭檔(第一季)賽果Template:粵唱越響(第一季)賽果Template:江蘇衛視蒙面歌王(第一季)賽果。這類直接在主條目裏面用表格即可表示,不需要單獨建模板吧?--桃花影落飛神劍留言2024年1月24日 (三) 04:24 (UTC)

感覺WP:NOTSTATS,對大眾有閱讀價值嗎。--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4日 (三) 05:15 (UTC)

正規專輯的命名及定義有根據嗎?

@DvXg君於其他討論提及音樂類條目中「正規專輯」這個用語有問題。「正規專輯」是作為與迷你專輯作出分野而設的名稱,在現時單曲條目中寫道:「如果超過七首歌曲則被稱為正規專輯」,現時音樂專輯條目則寫道:「6首歌以上就可是一張正規專輯,而傳統的正規專輯都是10首或10首歌曲以上。」但都沒有引用來源,未知只是原創研究還是有根據,或是地區性定義,或是牽涉外語用詞翻譯。--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11:17 (UTC)

通知一下@Milkypine君。--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11:30 (UTC)
這個術語見於KPOP相關頁面,但甚少有音樂產業內的實際使用(一部分是受限韓令影響),似乎是一種「粉絲用語」。
問題的來源是一個翻譯問題:「extended play」和「album」並沒有詞源的聯繫(EP 被視為更大的單曲,而不是更小的專輯),但「迷你專輯」聽上去是一種「專輯」,所以搞出了「正規專輯」這個提法。
這個名稱的問題在於:
  • 僅在KPOP粉絲群體通行,在業界(華語、歐美正版引進)並不被認同;考慮到專輯本身起源於西方,歐美粉絲群體亦不使用這一概念,在通用的介紹「專輯」的頁面內使用這個概念尤為不妥,對不熟悉KPOP的讀者不友好;
  • 「正規」意涵不明,在實際語用中似乎既區別於「盜版專輯」/bootleg(正版專輯),又區別於「迷你專輯」(完整的專輯)。
另外,「如果超過七首歌曲則被稱為正規專輯」完全是不正確的說法。傳統上,EP 的長度受到物理介質的限制(en:Extended play: have a playing time of 15 to 22 (maximum 30) minutes),通常將超過這個長度的作品視為專輯,隨着時代進展時長臨界的作品時有出現,這時就仰賴於發行方乃至樂迷的共識。--DvXg 📬 2024年1月17日 (三) 11:41 (UTC)
已經根據音樂史以及英維相關條目更正了專輯的定義,副知。--DvXg 📬 2024年1月17日 (三) 11:51 (UTC)
真要命名,我覺得正式專輯比較能夠凸顯迷你專輯、單曲專輯的野雞地位。正規專輯的稱呼興起可能也是飯圈文化帶來的影響,從資歷比較深的藝人如少女時代[10]、東方神起[11],能看出早年沒再稱呼專輯正規不正規。但正如華語圈曾通行的大碟(對應正規專輯)、細碟(對應迷你專輯),韓語圈使用這種說法沒啥問題,但不要用在其他地方的音樂作品上(上次看到有人把韓國限定的單曲專輯套用到日本單曲上)。
至於專輯要多少歌曲才算專輯...,各地標準不同。
  1. 台灣金曲獎認定專輯為「曲數6首(含)以上或音樂總長度達30分鐘以上之作品」,EP為「曲數5首(含)以下之作品」[12],頒發唱片認證的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則沒有寫明專輯和單曲的定義。
  2. 澳大利亞唱片業協會認定單曲為「曲數5首(含)以下或音樂總長度達25分鐘(含)以下之作品」[13]
  3. 國際唱片業協會捷克分會認定專輯為「曲數5首(含)以上或音樂總長度達15分鐘(含)以上(不含混音)之作品」[14]
  4. 國際唱片業協會丹麥分會認定專輯為「曲數6首(含)以上之作品」,EP為「曲數4首(含)以下之作品」[15]
  5. 匈牙利錄音製品製作者協會認定專輯為「曲數10首(含)以上或音樂總長度達40分鐘(含)以上之作品」[16]
  6. 意大利音樂產業聯盟認定專輯為「曲數6首(含)以上(不含混音或其他版本)之作品或曲數6首以下且音樂總長度達25分鐘(含)以上(不含混音或其他版本)之作品」[17]
  7. 荷蘭音像製品製作與進口協會認定專輯為「曲數5首(含)以上之作品」[18]
  8. 波蘭音像製造商協會認定專輯為「曲數6首(含)以上或音樂總長度達25分鐘(含)以上之作品」[19]
  9. 國際唱片業協會瑞典分會認定專輯為「曲數5首(含)以上之作品」[20]
  10. 中美洲唱片認證認定專輯為「曲數5首(含)以上(不含混音)且音樂總長度達30分鐘(含)以上之作品」[21]
大概是這樣,歡迎各位補充。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17日 (三) 18:19 (UTC)
  • 其實EP不用去特地定義的,因為EP時至今日仍然是一種活躍發行的物理介質,它的技術標準就足以作為一種硬性限制,在硬性限制之外再考慮作者本身的意願(是否將較短的作品稱為專輯),區域行會和流媒體的自定標準都是次要的。
  • 「單曲專輯「這個叫法只能說挺逆天的,KPOP這一系列稱呼應該不是原生的罷(我猜韓語裏應該是英語轉寫)?鑑於現在韓國音樂在大陸缺乏活躍的發行渠道,這一系列分類稱呼現在是否有足夠有影響力的中文發行商背書(港、台、新…)?如果沒有的話,比起粉絲稱呼,我覺得還是直接按英語術語對譯比較好。
--DvXg 📬 2024年1月18日 (四) 18:13 (UTC)
按英維,好像韓國確實是這樣稱呼的。有空的時候我更新一下相關條目。--DvXg 📬 2024年1月18日 (四) 18:23 (UTC)
突然發現,傳統上en:extended play(EP)和en:mini-LP(迷你專輯)是兩種格式,但在韓國(以及華語?)市場被混同。這兩個條目應該是需要分拆的--DvXg 📬 2024年1月18日 (四) 18:33 (UTC)
擔心會影響韓圈華語圈大量重定向,處理時請慎重。--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0:34 (UTC)
這改動,你還不如改稱細碟...,畢竟一個EP各自表述,更不用說之類分類選擇分2024年迷你專輯還是2024年EP產生的爭執。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21日 (日) 07:21 (UTC)
本來就不會把華語和大部分韓語的迷你專輯認同到mini-LP,後者不像EP一樣在數碼音樂時代被擴大解釋了。您留言時的狀態應該是我中間出門的時候。--DvXg 📬 2024年1月21日 (日) 15:04 (UTC)
老實說我不是很懂閣下的操作,覺得EP和迷你專輯應該分該,又讓迷你專輯分類導向EP。而且這樣分類是要怎麼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月21日 (日) 07:31 (UTC)
因為一開始本來是想把「迷你專輯」留作消歧義,結果移動後才發現本地維基顯然不太關心音樂史內容,根本就沒有mini-LP的內容,那就索性改重定向了。如果非要就現狀解釋的話,那就是「EP在音樂領域沒有歧義,而迷你專輯有」。--DvXg 📬 2024年1月21日 (日) 14:42 (UTC)
本來是想解決「迷你專輯有歧義」(mini-LP雖然在中文世界不太重要,但有在流行音樂史的重要性),「迷你專輯在傳統上不是一種專輯」這兩個龜毛情況,但是動了AWB掃了掃發現不僅是華語圈,歐美的條目也因為翻譯腳本跟着寫EP鏈迷你專輯,那最後就只能放棄mini-album和迷你專輯的對譯,改成迷你密紋唱片並互鏈了。分類的問題,我現在不是很確定要不要改,或許也可以移回去。--DvXg 📬 2024年1月21日 (日) 15:02 (UTC)
既然只有「EP」和「迷你密紋唱片」兩個條目,那為什麼還保留迷你專輯 (消歧義)呢?不如直接把關於其他用法,請見「迷你專輯 (消歧義)」。改成關於1980年代興起的密紋唱片(LP)類型,請見「EP」。--SuperGrey 留言原神工作組 2024年1月25日 (四) 10:51 (UTC)
正規專輯又粉絲用語了?正規專輯是翻譯問題。現在韓國音樂EP、mini album都是指迷你專輯。另外韓國迷你專輯也能是10首,例如BORN TO BE--Abcet10留言2024年1月21日 (日) 07:43 (UTC)
音樂專輯不加限定詞「韓國」地把「專輯」統一稱作「正規專輯」,不是粉絲用語就是WP:地域中心,總得選一個。
況且這個譯名明明就莫名其妙,做狹義流行樂(pop)的哪有什麼不「正規」的專輯,整得好像韓國和黑人音樂一樣有地下音樂傳統一樣。換句話說,叫「完整專輯」是正常的,因為可以把「完整」理解成普通形容詞而不是專名的一部分,這個詞組是成立的,而「正規」這個形容既曖昧又不知所謂。--DvXg 📬 2024年1月21日 (日) 14:50 (UTC)
況且簡體寫出來的「正規專輯」不是粉絲用語是什麼,大陸做原創和引進的唱片商不這麼叫,南洋那邊孫燕姿也沒發過什麼「正規專輯」,除了粉絲那還能是誰在叫。--DvXg 📬 2024年1月21日 (日) 15:08 (UTC)

這兩篇條目似乎各有異同,且涉及原創研究問題,希望社群能夠討論一下其去留或合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0日 (六) 16:42 (UTC)

另還有中華民國新疆省條目。似乎將盛氏治下新疆之主要內容直接寫入此條目會比較合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0日 (六) 16:44 (UTC)
新疆軍閥翻譯得這麼差,不要急着合併。先改善。--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月25日 (四) 13: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