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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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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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飞C919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依据MOS:BOLDALTNAMES中的“常见的缩写或简称也应加粗”一指引内容,对条目中国商飞C919条目导言内出现的C919进行加粗处理,这一处理既符合指引又没有破坏该条目,却在已出示修改依据的前提下被Flyinet用户多次撤销。
- 发现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3 (UTC)
- 首先Flyinet并没有违反3RR,你提报至这里就不合理,这里不是用来解决个人争议用的。其次明显是你自己的编辑有问题,按你的逻辑,“汉字”在中文中常简称“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个“字”字出来加粗:这显然是荒谬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误会了该布告板的适用方式,我也认同F未违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逻辑我并不认可,但如果你真那么做了,我并不反对,也不会撤销你的编辑,因为那既不是破坏,也没有违反指引。同时,该争议涉及的条目为中国商飞C919,且包括F编者在内,对其条目描述主体的简称也认为是C919,那我依据相关指引对其进行加粗处理有什么荒谬或是违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报争议,正是为了避免编辑战的发生,是期望通过公开讨论解决争议,这间接证明了我不会在争议期间继续撤销或是发动编辑战。但阁下却唯独对我进行了警告,而没有对对方进行警告,难道涉嫌违反3RR的仅只有我一个人吗?又或者说阁下是认为我的编辑是“明显的破坏行为”从而合理化了F编者多次撤销的行为吗?希望阁下能给出合理解释,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为何同样的撤销编辑,一方会被警告,而另一方不会被警告。--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因为你的修改明显违背MOS:粗体。其次这里是“告状”、封禁人用的,不是“公开讨论解决争议”用的。最后你的态度显然比他更为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3:23 (UTC)
- 提报人的编辑违反MOS:粗体,由此构成本人的两次回退操作,其他行为就不予置评了。Sinet(讨论) 2024年11月3日 (日) 04:14 (UTC)
- (!)意见:@Flyinet君您虽然有理据回退对方,但是依照编辑战的豁免情况,您并不是前述豁免情况的任一情境条件,换句话说,您可能也面临存在编辑战的风险之内,个人还是建议您及当事方用户@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做好协商沟通的相关动作,至少尝试将意见想法说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这才是首当考量的,也可以参考争议解决指引的相关章节做法,总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终考虑,另外提报者误解标题和别名的加粗 相关用法与条件限制,个人已经额外于当事者讨论区说明,仍希望二位编者能尽快解除误会,另外通知提报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假如没问题的话您是否愿意私下协商或者表达撤销本提案?尚请告知其意愿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这提案本来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关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应该与合法与否无太多关联性吧?既然已询问当事者,再等等也无妨,我个人还是倾向交给管理员关闭会比较好。--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明明完全是提报人的问题,却在这里劝诫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补充:可是你不能否认被提报用户他情况是不符合编辑战的豁免情况(参照编辑纪录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况的任一情境条件,不是吗?如果没提醒他,反而会让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样做法,那么试问如果他届时因编辑战被提报,那么他的情况可能很难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为他好可能还是需要适度提醒,毕竟他比一般用户持有一些权限,需要考虑更周延的。--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我认为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反倒是我下面的这个提报,两位都已经触犯3RR且都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却没人跟进。其次不是他被提报你就应只考虑他的行为,而是应该综合考虑编辑争议双方行为,显然他的编辑没有问题;然后另一方竟然还主动发起提报。这种情况下你却在这里仅公开劝诫Flyinet?最后他虽然有权限,但根本就没有动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是否明显破坏,每个人观点不同,个人已竭尽提出相关指引内容及尽可能的阐述方针内容文字说明,被提报人有回退当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销,做法是否合乎编辑战的豁免情况?留待社群评价,这里话题随当事者撤回提案,我个人就不再回复相关,尚请包涵见谅。--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就算Flyinet不是回退明显破坏,在双方争议行为中,任何人也都能明显看出是哪一方的行为明显更加不当。只在这里劝诫几乎没有问题的一方,实在有违常理。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32 (UTC)
- 是否明显破坏,每个人观点不同,个人已竭尽提出相关指引内容及尽可能的阐述方针内容文字说明,被提报人有回退当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销,做法是否合乎编辑战的豁免情况?留待社群评价,这里话题随当事者撤回提案,我个人就不再回复相关,尚请包涵见谅。--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我认为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反倒是我下面的这个提报,两位都已经触犯3RR且都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却没人跟进。其次不是他被提报你就应只考虑他的行为,而是应该综合考虑编辑争议双方行为,显然他的编辑没有问题;然后另一方竟然还主动发起提报。这种情况下你却在这里仅公开劝诫Flyinet?最后他虽然有权限,但根本就没有动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补充:可是你不能否认被提报用户他情况是不符合编辑战的豁免情况(参照编辑纪录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况的任一情境条件,不是吗?如果没提醒他,反而会让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样做法,那么试问如果他届时因编辑战被提报,那么他的情况可能很难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为他好可能还是需要适度提醒,毕竟他比一般用户持有一些权限,需要考虑更周延的。--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明明完全是提报人的问题,却在这里劝诫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应该与合法与否无太多关联性吧?既然已询问当事者,再等等也无妨,我个人还是倾向交给管理员关闭会比较好。--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这提案本来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关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经过@薏仁将的提醒,我认识到自己确实违反了MOS:TEXT相关指引,我的编辑行为确实不当。我对我所提交的内容已无争议,欲撤回或关闭该部分内容,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6 (UTC)
- @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您可以以提案人身份在处理栏位 撤回请求,或者等待管理员关闭,亦可。--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8 (UTC)
- (!)意见:@Flyinet君您虽然有理据回退对方,但是依照编辑战的豁免情况,您并不是前述豁免情况的任一情境条件,换句话说,您可能也面临存在编辑战的风险之内,个人还是建议您及当事方用户@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做好协商沟通的相关动作,至少尝试将意见想法说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这才是首当考量的,也可以参考争议解决指引的相关章节做法,总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终考虑,另外提报者误解标题和别名的加粗 相关用法与条件限制,个人已经额外于当事者讨论区说明,仍希望二位编者能尽快解除误会,另外通知提报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假如没问题的话您是否愿意私下协商或者表达撤销本提案?尚请告知其意愿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误会了该布告板的适用方式,我也认同F未违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逻辑我并不认可,但如果你真那么做了,我并不反对,也不会撤销你的编辑,因为那既不是破坏,也没有违反指引。同时,该争议涉及的条目为中国商飞C919,且包括F编者在内,对其条目描述主体的简称也认为是C919,那我依据相关指引对其进行加粗处理有什么荒谬或是违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报争议,正是为了避免编辑战的发生,是期望通过公开讨论解决争议,这间接证明了我不会在争议期间继续撤销或是发动编辑战。但阁下却唯独对我进行了警告,而没有对对方进行警告,难道涉嫌违反3RR的仅只有我一个人吗?又或者说阁下是认为我的编辑是“明显的破坏行为”从而合理化了F编者多次撤销的行为吗?希望阁下能给出合理解释,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为何同样的撤销编辑,一方会被警告,而另一方不会被警告。--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首先Flyinet并没有违反3RR,你提报至这里就不合理,这里不是用来解决个人争议用的。其次明显是你自己的编辑有问题,按你的逻辑,“汉字”在中文中常简称“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个“字”字出来加粗:这显然是荒谬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处理: 撤回请求--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2 (UTC)
Rastinition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从原文自述的4年,和Special:用户贡献/StrongBacking活跃时间几乎接近一致,另确实在提报记录中对象IP段处于异常活跃状态,且混合有符合特征的数个帐号,明显滥用多重帐号及IP连续4年进行相同样态行为,已由Rastinition(留言)于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 发现人:--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讨论|贡献)于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被封的用户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这个处理栏位要由管理员们写...恐怕无法写,恐怕会变成无头公案而直接存档。--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0 (UTC)
- 被封的用户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1]已确认为傀儡并封禁,提报无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3日 (日) 04:49 (UTC)
- 请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属于Special:用户贡献/StrongBacking登出编辑的一部份,已由Rastinition(留言)于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此条未正确签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讨论|贡献)于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要过滤来源,在这边给的2个来源是顺带提及,整篇读下来就是官宣稿,看来源要至少能判断来源的质量吧。不要把维基百科当作粉丝网页经营,很多来源读起来就是涉及宣传稿的报导,应该要避免并减少引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5 (UTC)
- 请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针对这个提报我仅提及
- 发起提报的IP混合封锁状态登出编辑的议题,使用的IP和帐号数量仅能说相当数量
- 对象质疑没有观看影片这个部分,来源查核我没有义务要使用检阅文字资料以外的网路资源及时间的必要,另外混合是否可以正常连结上影片的议题,(~)补充我这边设备端应该是无法正常连结影片,稍早测试过。(~)补充隐藏内容的部分除非有知道隐藏内容存在或者迳行检查原始码的习惯,没有检阅到个人认为正常。
- 对象帐号另外将生者传记本身的讨论页内容转陈述在作品列表,这另外有一个议题产生,对象页面实际上被我处理掉的仅有豆瓣,而豆瓣几乎只有评分可用于参考(原文IMDB/豆瓣网上大众可变更的内容(除了评分以外)明显不可靠
- 对于提报项目本来考虑使用{{subst:deltalk/auto|明顯濫用IP在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活動樣態}},毕竟这个提报应该是由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档(从历史记录可以很笃定大部分插手的操作者基本上只有他,包含还未封锁的)原始帐号提起才适当
- ( π )题外话这个段简单整理过使用的IP,仅限2024年,包含这些118.167.168.49、118.167.129.211、118.167.166.92、118.167.178.95、118.167.157.223、118.167.172.59、118.167.148.186、118.167.169.110
- 大致上应该都属于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2023年含以前的结果应该变动不会太大
- 除了丝草,会将数据过期的卤味妹更新到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rongBacking,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会附带但仅作为辅助参考,另外确认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档的2023年末期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这个段已经相当活跃且被提报过下属的部分IP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9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明显滥用IP在封锁状态登出编辑的活动样态,已由Rastinition(留言)于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3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参考资料
- 你这样移除没有意义,别人要处理的时候还得翻到历史记录来看,徒给别人增加麻烦。没有哪个规定说傀儡的发言一定要移除,17年数据泄漏的时候PMDdeSN的发言也是只擦掉了涉及机密数据的部分,现在元维基就有个全域锁定的用户回来对gbb自己的RfC回应也没被删掉。你要是不喜欢傀儡的发言可以用折叠模板,没必要遇到一句就remove掉一句。还有unsigned模板也不是这样用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6 (UTC)
- 被删除及替换的部分special:Diff/84797389,special:Diff/84802405,我认为未经调查而替换为被封禁使用者的名字,似有不妥之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02 (UTC)
- 依据Wikipedia:讨论页指引#别人的意见、Wikipedia:破坏#篡改他人留言,原则上只有
移除不允许的资料
、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
时才能用{{deltalk}}移除他人留言,否则可以认为是破坏。然而参见Rastinition进行deltalk的记录(亦可对比84号过滤器日志记录的其他人的操作),Rastinition的诸多操作已明显超过方针所允许的范畴。因此,我有理由怀疑Rastinition已是在对deltalk进行滥用,目的可能有绕过Special:滥用过滤器/230。虽然,移除的许多留言都有一定的“扰乱”成分,但我认为就这样随便把别人的留言移除,很不礼貌(同时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况且,移除留言也会损害他人知情权(其他人难以知道被移除的原始内容是什么)。现在多人已认为这种deltalk的行为不妥了,就算是一种提醒吧。如果有关用户的有关行为仍在持续,我会考虑提报。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2:17 (UTC)- 如果没记错这个提案原本是匿名IP所发,但Rastinition君下意识认为对方编辑行为很类似被封锁的某君而直接用模板替换掉,另外...签名好像也被替换成被封锁的某君,这样子似乎也有“假冒签名”的问题存在?--薏仁将🍀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3 (UTC)
- @Wnotieagusdr,已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Rastinition》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5: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