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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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et
- Flyinet(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中國商飛C919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人依據MOS:BOLDALTNAMES中的「常見的縮寫或簡稱也應加粗」一指引內容,對條目中國商飛C919條目導言內出現的C919進行加粗處理,這一處理既符合指引又沒有破壞該條目,卻在已出示修改依據的前提下被Flyinet用戶多次撤銷。
- 發現人: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3 (UTC)
- 首先Flyinet並沒有違反3RR,你提報至這裡就不合理,這裡不是用來解決個人爭議用的。其次明顯是你自己的編輯有問題,按你的邏輯,「漢字」在中文中常簡稱「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個「字」字出來加粗:這顯然是荒謬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誤會了該布告板的適用方式,我也認同F未違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邏輯我並不認可,但如果你真那麼做了,我並不反對,也不會撤銷你的編輯,因為那既不是破壞,也沒有違反指引。同時,該爭議涉及的條目為中國商飛C919,且包括F編者在內,對其條目描述主體的簡稱也認為是C919,那我依據相關指引對其進行加粗處理有什麼荒謬或是違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報爭議,正是為了避免編輯戰的發生,是期望通過公開討論解決爭議,這間接證明了我不會在爭議期間繼續撤銷或是發動編輯戰。但閣下卻唯獨對我進行了警告,而沒有對對方進行警告,難道涉嫌違反3RR的僅只有我一個人嗎?又或者說閣下是認為我的編輯是「明顯的破壞行為」從而合理化了F編者多次撤銷的行為嗎?希望閣下能給出合理解釋,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為何同樣的撤銷編輯,一方會被警告,而另一方不會被警告。--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因為你的修改明顯違背MOS:粗體。其次這裡是「告狀」、封禁人用的,不是「公開討論解決爭議」用的。最後你的態度顯然比他更為不當。--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3:23 (UTC)
- 提報人的編輯違反MOS:粗體,由此構成本人的兩次回退操作,其他行為就不予置評了。Sinet(討論) 2024年11月3日 (日) 04:14 (UTC)
- (!)意見:@Flyinet君您雖然有理據回退對方,但是依照編輯戰的豁免情況,您並不是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換句話說,您可能也面臨存在編輯戰的風險之內,個人還是建議您及當事方用戶@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君做好協商溝通的相關動作,至少嘗試將意見想法說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這才是首當考量的,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的相關章節做法,總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終考慮,另外提報者誤解標題和別名的加粗 相關用法與條件限制,個人已經額外於當事者討論區說明,仍希望二位編者能盡快解除誤會,另外通知提報人@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君,假如沒問題的話您是否願意私下協商或者表達撤銷本提案?尚請告知其意願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這提案本來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關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應該與合法與否無太多關聯性吧?既然已詢問當事者,再等等也無妨,我個人還是傾向交給管理員關閉會比較好。--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明明完全是提報人的問題,卻在這裡勸誡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補充:可是你不能否認被提報用戶他情況是不符合編輯戰的豁免情況(參照編輯紀錄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不是嗎?如果沒提醒他,反而會讓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樣做法,那麼試問如果他屆時因編輯戰被提報,那麼他的情況可能很難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為他好可能還是需要適度提醒,畢竟他比一般用戶持有一些權限,需要考慮更周延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我認為屬於回退明顯破壞。反倒是我下面的這個提報,兩位都已經觸犯3RR且都不屬於回退明顯破壞,卻沒人跟進。其次不是他被提報你就應只考慮他的行為,而是應該綜合考慮編輯爭議雙方行為,顯然他的編輯沒有問題;然後另一方竟然還主動發起提報。這種情況下你卻在這裡僅公開勸誡Flyinet?最後他雖然有權限,但根本就沒有動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是否明顯破壞,每個人觀點不同,個人已竭盡提出相關指引內容及盡可能的闡述方針內容文字說明,被提報人有回退當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銷,做法是否合乎編輯戰的豁免情況?留待社群評價,這裡話題隨當事者撤回提案,我個人就不再回覆相關,尚請包涵見諒。--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就算Flyinet不是回退明顯破壞,在雙方爭議行為中,任何人也都能明顯看出是哪一方的行為明顯更加不當。只在這裡勸誡幾乎沒有問題的一方,實在有違常理。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10:32 (UTC)
- 是否明顯破壞,每個人觀點不同,個人已竭盡提出相關指引內容及盡可能的闡述方針內容文字說明,被提報人有回退當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銷,做法是否合乎編輯戰的豁免情況?留待社群評價,這裡話題隨當事者撤回提案,我個人就不再回覆相關,尚請包涵見諒。--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我認為屬於回退明顯破壞。反倒是我下面的這個提報,兩位都已經觸犯3RR且都不屬於回退明顯破壞,卻沒人跟進。其次不是他被提報你就應只考慮他的行為,而是應該綜合考慮編輯爭議雙方行為,顯然他的編輯沒有問題;然後另一方竟然還主動發起提報。這種情況下你卻在這裡僅公開勸誡Flyinet?最後他雖然有權限,但根本就沒有動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補充:可是你不能否認被提報用戶他情況是不符合編輯戰的豁免情況(參照編輯紀錄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不是嗎?如果沒提醒他,反而會讓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樣做法,那麼試問如果他屆時因編輯戰被提報,那麼他的情況可能很難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為他好可能還是需要適度提醒,畢竟他比一般用戶持有一些權限,需要考慮更周延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明明完全是提報人的問題,卻在這裡勸誡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應該與合法與否無太多關聯性吧?既然已詢問當事者,再等等也無妨,我個人還是傾向交給管理員關閉會比較好。--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這提案本來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關閉。——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經過@薏仁將的提醒,我認識到自己確實違反了MOS:TEXT相關指引,我的編輯行為確實不當。我對我所提交的內容已無爭議,欲撤回或關閉該部分內容,但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6 (UTC)
- @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君,您可以以提案人身份在處理欄位 撤回請求,或者等待管理員關閉,亦可。--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8 (UTC)
- (!)意見:@Flyinet君您雖然有理據回退對方,但是依照編輯戰的豁免情況,您並不是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換句話說,您可能也面臨存在編輯戰的風險之內,個人還是建議您及當事方用戶@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君做好協商溝通的相關動作,至少嘗試將意見想法說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這才是首當考量的,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的相關章節做法,總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終考慮,另外提報者誤解標題和別名的加粗 相關用法與條件限制,個人已經額外於當事者討論區說明,仍希望二位編者能盡快解除誤會,另外通知提報人@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君,假如沒問題的話您是否願意私下協商或者表達撤銷本提案?尚請告知其意願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誤會了該布告板的適用方式,我也認同F未違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邏輯我並不認可,但如果你真那麼做了,我並不反對,也不會撤銷你的編輯,因為那既不是破壞,也沒有違反指引。同時,該爭議涉及的條目為中國商飛C919,且包括F編者在內,對其條目描述主體的簡稱也認為是C919,那我依據相關指引對其進行加粗處理有什麼荒謬或是違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報爭議,正是為了避免編輯戰的發生,是期望通過公開討論解決爭議,這間接證明了我不會在爭議期間繼續撤銷或是發動編輯戰。但閣下卻唯獨對我進行了警告,而沒有對對方進行警告,難道涉嫌違反3RR的僅只有我一個人嗎?又或者說閣下是認為我的編輯是「明顯的破壞行為」從而合理化了F編者多次撤銷的行為嗎?希望閣下能給出合理解釋,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為何同樣的撤銷編輯,一方會被警告,而另一方不會被警告。--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首先Flyinet並沒有違反3RR,你提報至這裡就不合理,這裡不是用來解決個人爭議用的。其次明顯是你自己的編輯有問題,按你的邏輯,「漢字」在中文中常簡稱「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個「字」字出來加粗:這顯然是荒謬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處理: 撤回請求--名字長的讓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2 (UTC)
Rastinition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從原文自述的4年,和Special:用戶貢獻/StrongBacking活躍時間幾乎接近一致,另確實在提報記錄中對象IP段處於異常活躍狀態,且混合有符合特徵的數個帳號,明顯濫用多重帳號及IP連續4年進行相同樣態行為,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發現人:--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被封的用戶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這個處理欄位要由管理員們寫...恐怕無法寫,恐怕會變成無頭公案而直接存檔。--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0 (UTC)
- 被封的用戶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1]已確認為傀儡並封禁,提報無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3日 (日) 04:49 (UTC)
- 請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屬於Special:用戶貢獻/StrongBacking登出編輯的一部份,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要過濾來源,在這邊給的2個來源是順帶提及,整篇讀下來就是官宣稿,看來源要至少能判斷來源的質量吧。不要把維基百科當作粉絲網頁經營,很多來源讀起來就是涉及宣傳稿的報導,應該要避免並減少引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5 (UTC)
- 請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針對這個提報我僅提及
- 發起提報的IP混合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議題,使用的IP和帳號數量僅能說相當數量
- 對象質疑沒有觀看影片這個部分,來源查核我沒有義務要使用檢閱文字資料以外的網路資源及時間的必要,另外混合是否可以正常連結上影片的議題,(~)補充我這邊設備端應該是無法正常連結影片,稍早測試過。(~)補充隱藏內容的部分除非有知道隱藏內容存在或者逕行檢查原始碼的習慣,沒有檢閱到個人認為正常。
- 對象帳號另外將生者傳記本身的討論頁內容轉陳述在作品列表,這另外有一個議題產生,對象頁面實際上被我處理掉的僅有豆瓣,而豆瓣幾乎只有評分可用於參考(原文IMDB/豆瓣網上大眾可變更的內容(除了評分以外)明顯不可靠
- 對於提報項目本來考慮使用{{subst:deltalk/auto|明顯濫用IP在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活動樣態}},畢竟這個提報應該是由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檔(從歷史記錄可以很篤定大部分插手的操作者基本上只有他,包含還未封鎖的)原始帳號提起才適當
- ( π )題外話這個段簡單整理過使用的IP,僅限2024年,包含這些118.167.168.49、118.167.129.211、118.167.166.92、118.167.178.95、118.167.157.223、118.167.172.59、118.167.148.186、118.167.169.110
- 大致上應該都屬於Special:用戶貢獻/118.167.128.0/18,2023年含以前的結果應該變動不會太大
- 除了絲草,會將數據過期的滷味妹更新到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Special:用戶貢獻/118.167.128.0/18會附帶但僅作為輔助參考,另外確認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檔的2023年末期Special:用戶貢獻/118.167.128.0/18這個段已經相當活躍且被提報過下屬的部分IP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明顯濫用IP在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活動樣態,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參考資料
- 你這樣移除沒有意義,別人要處理的時候還得翻到歷史記錄來看,徒給別人增加麻煩。沒有哪個規定說傀儡的發言一定要移除,17年數據泄漏的時候PMDdeSN的發言也是只擦掉了涉及機密數據的部分,現在元維基就有個全域鎖定的用戶回來對gbb自己的RfC回應也沒被刪掉。你要是不喜歡傀儡的發言可以用摺疊模板,沒必要遇到一句就remove掉一句。還有unsigned模板也不是這樣用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6 (UTC)
- 被刪除及替換的部分special:Diff/84797389,special:Diff/84802405,我認為未經調查而替換為被封禁使用者的名字,似有不妥之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02 (UTC)
- 依據Wikipedia:討論頁指引#別人的意見、Wikipedia:破壞#篡改他人留言,原則上只有
移除不允許的資料
、移除非常明顯的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的留言
時才能用{{deltalk}}移除他人留言,否則可以認為是破壞。然而參見Rastinition進行deltalk的記錄(亦可對比84號過濾器日誌記錄的其他人的操作),Rastinition的諸多操作已明顯超過方針所允許的範疇。因此,我有理由懷疑Rastinition已是在對deltalk進行濫用,目的可能有繞過Special:濫用過濾器/230。雖然,移除的許多留言都有一定的「擾亂」成分,但我認為就這樣隨便把別人的留言移除,很不禮貌(同時會引起對方的不滿);況且,移除留言也會損害他人知情權(其他人難以知道被移除的原始內容是什麼)。現在多人已認為這種deltalk的行為不妥了,就算是一種提醒吧。如果有關用戶的有關行為仍在持續,我會考慮提報。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2:17 (UTC)- 如果沒記錯這個提案原本是匿名IP所發,但Rastinition君下意識認為對方編輯行為很類似被封鎖的某君而直接用模板替換掉,另外...簽名好像也被替換成被封鎖的某君,這樣子似乎也有「假冒簽名」的問題存在?--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3 (UTC)
- @Wnotieagusdr,已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Rastinition》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5:13 (UTC)